南昌市小區停車價格
Ⅰ 南昌一般停車收費標準是多少啊
所有區域停車時間不超過15分鍾(含15分鍾)的免收停車費;
執行軍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行政執法車、殯葬車、平價商店配送車等車輛;
臨時停放的殘疾人使用已辦理車牌證、駕駛證的專用機動車輛;
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停車不超過1小時或業主搬家、送貨的各種車輛(業主委員會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五種情形:其他由市政府確定的免收停車費車輛。
Ⅱ 小區停車位怎麼收費的
小區停車位是屬於小區業主的,是不需要收停車位的錢的,也有私人購買的車位。物業只收取車輛管理費,這個要看物業怎麼定價,一般90-200/月這樣,不同城市費用也不一樣,具體咨詢所在物業。
Ⅲ 小區內停車怎麼收費的
小區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土地使用費,一種是管理費。兩種費用的收費依據與收費主體是不同的。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費收費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收費主體是業主。業主可以因車輛佔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而管理費的收費依據是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法律依據】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Ⅳ 小區收取停車費的標准
您好: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做了明確規定。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向業主收取停車費(車位費、佔道費)的問題,根據不同情況,有所不同。
屬於業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響小區交通,物業公司無權向你收取停車費(車位費、佔道費),物價部門也不會對物業公司在小區道路收費有任何批文。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的停車費,應當計算繳納營業稅並主動開具服務業普通發票。收費不開具發票的行為,違反了稅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可向當地地方稅務機關舉報,也可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停車收費是物價局批準的,有正規的發票,收取的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但要是小區的投資建設太大就可以歸物業使用,但要經業委會同意。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小區管理辦法。
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
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有權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
可以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中的權利主要有:
Ⅳ 小區停車位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關於小區收取停車費的問題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 是規劃設計中明確的專用車位,包括地上專有車位、地下車庫等。這部分是產權方的專有部分,產權人可按法律規定隨意處置,產權人是開發商,能按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二種: 就是公共區域的臨時佔道停車位,這一種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收費還是不收費,收多少是全體業主說了算。『物業企業的這部分」停車費「實際上是受業戶委員會委託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務成本(比如設置道閘、劃線、維護停車秩序人員工資等)和合理利潤(國家規定不超過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應該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的規定,現如今我國已經開放住宅小區停車價格。此前,住宅小區的停車費一般都有政府指導價。
Ⅵ 南昌西站停車場收費標准
截止到2019年12月,收費標准如下。
小區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土地使用費,一種是管理費。兩種費用的收費依據與收費主體是不同的。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業主可以因車輛佔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而管理費的收費依據是《》及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合同法》第條及第366條規定,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6)南昌市小區停車價格擴展閱讀
停車費價格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實現城市交通資源和車輛數量的相對平衡,包含著停車費—車輛成本聯動效應的發揮。在停車費—車輛成本聯動效應中,
停車費的高低通過完全互補關系直接影響消費者車輛(保有、出行)的靜態和動態成本,進而對其購車意願、是否出行、出行方式等消費者車輛選擇產生重要影響,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停車費對消費者私家車出行的影響。由於停車費用是開車者出行代價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價格的高低直接影響開車出行的需求。提高停車費會導致私車出行慾望的降低,促使更多人選擇公共交通方式。
2、停車費對消費者出行時間選擇以及停車時間長短有重要影響。差別化的停車費用價格,可以抑制相關區域、相關時間內的停車需求,減少相關區域的交通流量。
Ⅶ 一般小區停車費是多少
按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這是由業主委員會定的,物業只是協助業委會辦事而已。
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那物業公司想收錢,那就要到物價局去批,如果物價局同意,那物業就能收,就算物業公司報給物價局的價格是600元一個月,只要物價局批得下,那物業就能收600元一個月。
但是,這筆收來得停車費不能作為物業公司的日常管理費用,他要單獨列賬,要把這筆停車費中,除基本人工費與稅金的費用扣除後,其餘多下來的全部補充進你們這個小區的房屋維修基金中(物業管理條例與物權法規定的)。
車輛在共用部分停放的收益,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主要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共用部分的維修養護,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或者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Ⅷ 住宅小區的停車場的收費標准有什麼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七十四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因此在業主看來物業是沒有權利收取停車位的。
而另一方認為小區物業可以收取停車費,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性質是保管費,業主擁有所有權和物業收取保管費並不矛盾。因此,總體而言,物業收取停車費不違法。
住宅小區停車費收取標准新規定: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70元/車/月。臨時進入居民住宅小區的社會車輛,首小時內不計費,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收取(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每天(24小時以內)最高收取10元。
2、對普通住宅小區內業主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車庫或者車庫內的車位按照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准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含車庫公共照明用電費用)。
1)多層住宅小區按照該小區多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2)高層住宅小區按照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3)多層、高層混合住宅小區共用地下車庫(車位)的,按照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
4)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區,對住宅業主按照該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對非住宅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
3、租用地下車庫(車位)和機械化立體停車庫(車位)的實行市場調節價。
拓展資料
廣東省住宅小區停車費的規定:
一、小區停車收費的屬性。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關於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保管服務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483號)關於「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物業服務企業、停車服務企業等車場經營者與業主或使用人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的文件規定,小區停車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
二、調整小區停車收費標準的要求。《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業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住宅小區車場經營者要調整收費標准,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才能調整收費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