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分割計程車價值
A. 結婚後買得計程車是共同財產嗎 怎麼分啊
是的,通常分割是車輛所有權歸一方,另一方拿折價款
B. 計程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單方出賣嗎
如果是日常的處分是可以的。但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以外的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因為第三人善意取得夫妻共有財產的,之後可以要求擅自處分的另一方予以賠償。
C. 夫妻婚後共同買了計程車需要去公證處公證計程車為夫妻共同財產,公證費如何收取
不用公證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書面約定即可。
重慶離婚律師王鏡傑簡要回答如上,更建議委託專業律師針對性處理更有利於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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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計程車營證可以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么
你好!計程車營運證屬於計程車資格證,具有身份屬性的證件,屬於個人財產。利用計程車營運證取得的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
E. 計程車升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結婚前男方父母給兒子購買了計程車,02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F. 我婚前父母給買輛計程車現在車戶升值了,離婚後分割財產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該計程車是你的名字,行駛證資料都是屬於你的,按照新婚姻法規定、那麼該計程車屬於婚前財產,不列入夫妻共同財產,既然一開始就不列入共同財產那麼後來升值了也與對方無關。
G. 計程車本身的價值離婚後怎麼算分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均分配
H. 計程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能單方面賣嗎
首先看行駛證上是誰?如果是你個人,可以單方買賣,但你的配偶有權要求你返還屬於他的那份
I. 我和我老公共同花26萬買了一輛計程車,現在車價是50萬,我們要離婚,財產應該怎麼分,車戶在我名下
如果老公要車.你按評估一半錢給老公.你得車.如老公要車.他按評估一半錢給你.你得車.車也就不過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