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運商務車能改營運嗎
⑴ 營運車輛改非營運需要什麼條件
營運車輛能夠改為非營運車輛。建議先到當地交通局運管處(或運管所)提議申請拿到非營運車轉營運的指標(或批文)後再到車管所解決機動車變換手續。 解決營運車轉非營運車(銷檔)申請 須備資料: ⑴申請書; ⑵營運車轉非營運車的《道路運輸證》(含繳訖證)、營運標志牌(如不能提交,須先解決遺失登報手續)。
首先到所在地的運管部門出具證明,然後到車管所變換車輛使用性質,再到運管部門解決營運證注銷手續,注銷後就不能再從事營運了,行駛證年審按正常手續解決。 <<機動車登記限定>> 第十二條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應當於變換後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換登記,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申請事項發生變換的證明,要回原行駛證,再次核發行駛證。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要回原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登記編號,再次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營運車輛轉非營運車輛,關於報廢年限還是要按照營運車輛來算,跟開了多少公里無關系。 根據相關限定,營運車輛的強制報廢年限分別為: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⑵ 非營運車輛可以轉營運嗎需要哪些條件
非營運車輛可以轉營運,但按照從事客運經營和貨運經營,分別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二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三條,從事貨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二)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三)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不得轉讓、出租。
(2)非營運商務車能改營運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客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五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⑶ 非營運車怎麼改營運啊,大概需要多少錢啊
可以轉,到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就可以。
以北京市為例:
1、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車架號拓印一套。
(5)單位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和其復印件。
(6)變更使用性質還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證明;
(7)車體廣告相關部門出具的資料。
2、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3)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4)到牌證窗口領取證件。
3、辦事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辦結,對於所提交的車輛、資料、憑證有嫌疑的進入調查程序(調查嫌疑車輛、資料、憑證的時間不計入機動車登記時限)。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五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辦事指南(窗口辦事指南)-機動車
以上內容參考:鄂爾多斯人民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⑷ 私家車能改成營運車嗎
私家車可以改成營運車輛,但是需要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4)非營運商務車能改營運嗎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十二條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應當於變更後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申請事項發生變更的證明,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收回原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登記編號,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收回號牌和行駛證,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機動車檔案應當密封,交由機動車所有人攜帶,於九十日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⑸ 非營運可以改為營運嗎
貨運車輛是否屬於營運車輛,是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判定的,如果車輛在入戶時辦理的使用性
質是非營運,則不能參加道路運輸,否則是要被處罰的,如果想要辦理道路運輸證從事營運,
則要對車輛的使用性質進行變更,正常的程序是:先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寫證明,然後在到車
管部門把車輛的使用性質變成貨運,最後到運輸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營運證,應該說是好改的。
⑹ 非營運車輛改營運車輛好改嗎
很容易改,前提你的車是貨車。
⑺ 非營運車輛可以轉營運車嗎
可以轉,到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就可以。以北京市為例:
1、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車架號拓印一套;
(5)單位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和其復印件;
(6)變更使用性質還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證明;
(7)車體廣告相關部門出具的資料。
2、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3)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4)到牌證窗口領取證件。
3、辦事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辦結,對於所提交的車輛、資料、憑證有嫌疑的進入調查程序(調查嫌疑車輛、資料、憑證的時間不計入機動車登記時限)。
(7)非營運商務車能改營運嗎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⑻ 營運車輛改非營運車輛能辦理嗎都需要什麼
營運車輛可以改為非營運車輛。建議先到當地交通局運管處(或運管所)提出申請拿到非營運車轉營運的指標(或批文)後再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變更手續。
辦理營運車轉非營運車(銷檔)申請須備資料:申請書,營運車轉非營運車的《道路運輸證》(含繳訖證),營運標志牌(如無法提交,須先辦理遺失登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