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車年檢幾年一次
A. gl8商務車新車幾年驗車
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在此期間,每2年提供交強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徵證明後,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你的新車必須通過首次檢驗才能上牌入戶,但是無須經過機動車檢測(由免檢目錄規定,GL8免檢),由於GL8為7座車輛,屬於小型車,適用:「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的規定。
B. 麵包車幾年年檢一次
根據2018年七座車年檢新規定,7座麵包車無法享受免檢政策(包括奧德賽、GL8、漢蘭達7座等),對於6年內的7座麵包新車免予上線年檢,每兩年申請年檢檢驗合格標志,而2012年9月以後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私家車可以享受免檢政策,往後一年年檢一次,對於6至15年的的7座麵包車每年年檢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上線檢驗1次。
如果7座麵包車用於運營載客,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使用時間,每半年年檢一次。
如果是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
對於普通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一次。
C. 汽車多久年檢一次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符合6年免檢條件的,6年內無需上線檢測,每2年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2020年11月20日起,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注意事項:
年檢前先處理違法記錄。一些車輛平時收到交通違法通知不及時處理,到車輛年檢的時候就要算總賬,車管所如果發現有未處理違法記錄,這輛車是不能通過年檢的。
7座SUV,MPV及商務車不享受6年免檢。對於6年免檢的車輛,每2年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繳稅證明、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後,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D. 7座汽車幾年年檢一次
按照2020年11月20日實施的年檢新規定,6年內新的7座汽車每兩年年檢一次,不需要上線檢車。在此次新舉措中,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車輛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定周期檢驗。
(4)商務車年檢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公安局推行新舉措後,優化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條件,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的年齡下限由26周歲、24周歲降低至22周歲,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上限由50周歲調整至60周歲。同時,縮短增駕時間間隔;
對無相應記分周期滿分記錄,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5年縮短至3年,申請牽引車和中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3年縮短至2年。
E. 新規定汽車多長時間年檢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5)商務車年檢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十五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F. 汽車多久年檢一次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符合6年免檢條件的,6年內無需上線檢測,每2年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2020年11月20日起,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6)商務車年檢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年檢前先處理違法記錄。一些車輛平時收到交通違法通知不及時處理,到車輛年檢的時候就要算總賬,車管所如果發現有未處理違法記錄,這輛車是不能通過年檢的。
7座SUV,MPV及商務車不享受6年免檢。對於6年免檢的車輛,每2年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繳稅證明、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後,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G. 七座新車幾年年檢一次,都有什麼流程
七座的新車兩年檢測一次,帶上行駛證,身份證,還有交強險副本,直接去車管所就可以了。
7座以下(含7座)的非營運小型私家客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但車主仍需要在指定期限內(一般為2年)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交警中隊申領檢驗合格標志,並張貼到汽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
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注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後的車輛,可以免檢2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間的,可以適用免檢1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檢驗規定辦理年審業務。
(7)商務車年檢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
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對於車輛年檢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中有相關規定,在年檢前需要一些准備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關信息,網上預約,流程,車需要注意的問題等)以保證能夠正常順利通過,年檢有初次和定期年檢,也有一些相關政策。
參考資料車輛年檢_網路
H. 商務車9座年檢幾年一次
檢六年以內的車兩年驗一次,每年檢驗1次。小型;超過6年的,車輛年檢月份按照行駛證上登記的月份為准、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六年以後的車一年驗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I. 七座的車年檢是幾年一次
小型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9)商務車年檢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
對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後,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但車輛如果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仍應按原規定的周期進行檢驗。上述車輛注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含15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2次。
J. 7座家用MPV,年檢多久審一次
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在免上線檢測圍內,仍需上線參加年檢。
請核對車輛行駛證的列印的車輛類型、車輛注冊日期、車輛年檢截止年月等信息。
非營運小型客車 六年內每兩年年檢一次,第七年至第15年每年年檢一次,第16年起每半年年檢一次。
需提供有效期內地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車輛行駛證(有些地方還需車主本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