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可以開豪車嗎
1.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可以開店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不可以開店,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質監局和物價局屬於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主要為事業編制,部分領導崗位是公務員編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拓展資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不準開店的依據
《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2. 公務員能不能開豪車
人權上說是能,但不建議。
公務員工資不足以買得起豪車,即使是自己家裡的錢買的,也會讓群眾有異樣想法,不利和群眾關系。
領導職務的人一般不會開豪車,如果你是一般工作人員開的比領導好,這樣不利於同事關系。
再者你想是要引起紀委關注你了。
會有人找你談話,建議你不要開豪車的。
總之在這個體制里,做事高調,做人低調。
3. 幹部可以開豪車嗎
只要能說清楚經濟來源,開賓利和邁巴赫都木有問題。只是很多幹部都考慮到低調問題,所以明明都能買賓士寶馬,卻偏偏開桑塔納和捷達。
4. 為什麼很多人工資不高,卻能開得上豪車
在機關事業單位中,有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可以稱之為「虛假繁榮」也不為過。那就是,明明大家工資都差不多,都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線上,但卻有一部分人,不顯山不露水地,突然就開了一輛豪車,有一位本來也是普通家庭,恰好家鄉靠著海邊,當地政府及開發商看上了,想發展旅遊業,於是就徵收了他家鄉的土地。二手寶馬車賣又不好賣,用又用不起,放也放不起,成了燙手山芋。
為什麼他不想著升職加薪,不想著換一家公司呢。因為公司離家近啊,開著電動車十幾分鍾就到家了,家裡有6套房子,靠房租就能夠養活一家人了。所以,他根本不在乎上班的收入,上班主要是為了打發時間,在家閑著無聊
5. 事業單位領導讓我開自己車去辦事,不去違反規定嗎領導說事業編制的有規定就得開自己的車去工作,是嗎
開自己的車出去辦事不是很正常的嗎?習慣就好了,畢竟工資里包含車貼了呀
6. 全額事業編制能否被開除
只要是具備法定理由、依照法定程序,就可以開除或辭退,否則隨意開除、辭退即為違法。應該由單位提出建議,經編委辦、人事局審核研究,提交政府研究決定,作出處理決定。
7.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經商怎麼處理
1、首先,判斷所在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如果屬於,按照公務員法要求不得經商,如果不屬於,進入第二步;
2、是否是黨員?並且在事業單位擔任縣(處)級以上職位? 如果都是,不得經商;如果有一項不是,進入第三步。
3、核查所在單位對員工經商有無內部限制規定。有,辭職or放棄經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理論上是不可以的,不過只要沒人舉報,也不會有人去查你,大不了你說是家人經營的就是了,你懂的。不可以。 掛別人的名字可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在編和非在編兩種,在編的人員不能經商,否則會受到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六項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通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核合格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均屬於國家在編的公職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經商。
8. 家庭條件很好進國企之後可以開豪車嗎
認識的體制內的人,都開的什麼車?下面各種各樣的回答都有。針對這個問題,作為一個在各個層級體制內都待過的公務員,我也想總結出一些規律,看看體制內的人開車都有什麼樣的共同點,這樣一總結,還真有一些規律。
第三條規律,一把手的私家車,往往不怎麼樣。上面說的,都是普通的公務員,或者級別比較低的黨員幹部,到了一把手這里,情況就又不一樣了。任何級別的一把手,要麼沒有私家車,要麼就是很普通的私家車,幾乎沒有一把手去買豪車,就算是家裡有礦,也不會買,畢竟太扎眼,太忌諱,還會招惹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