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物價局農村客運班車價格
① 農村客運班車一年補助多少錢
柴油車補貼,每月標準是240.27元,汽油車補助是每台每月446.72元。
② 農村客運汽車的車費以什麼為收費標准
以當地發改委的核定票價為准,每條客運班線的票價都要經過發改委核定的,如果未經核定,經營者擅自收費,將會面臨很重的處罰。
③ 各地收購農村客運班線車標准,財政一年補助多少一輛客車
柴油車補貼,每月標準是240.27元,汽油車補助是每台每月446.72元。國家對農村客車的優惠政策如下:
1、對於線路長、成本高、客車平均實載率達不到50%、經營虧損的客運班線,應給予補貼,確保農村客運開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2、農村客運為廣大農村群眾提供普遍服務,是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內容,具有明顯的公益性,應該強化政策支持,實行市場化運營,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建立完善用地、資金、財稅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3、要積極協調各地財政部門,將調整後的城鄉道路客運油價補助資金優先用於農村客運發展,保障農村客運油價補助資金及時撥付給農村客運經營者。要積極聯合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農村客運價格。
④ 重慶市鄉鎮客運班車能享受鎮府哪些補貼
農村客運車輛除燃油補貼外,還有農村客運營運補貼(按農村客運車輛座位進行補貼),
重慶啟動農村客運營運補貼試點工作,重慶市交通委將根據各區縣安排的補貼專項資金,按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
重慶市交通委主任滕宏偉表示,按照「誰營運誰受益」的原則,重慶市交通委將對具體從事農村客運經營、承擔實際經營風險的經營者進行補貼,調動農村客運經營者積極性,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讓廣大農民群眾不但有路走,還要有車坐。
據悉,鄉鎮至建制村以及建制村至建制村的農村客運車輛都將享受到補貼,按照車輛實際運營天數,每天每座給予一定補貼,具體標准根據不同運行區域、運營線路、運營趟次、行駛里程及投入車型等,由區縣自行確定。
區縣安排補貼專項資金,對補貼車輛進行營運補貼,重慶市交通委則按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原則上試點期間,重慶市交通委按照每天每座1.5元及以下額度予以配套補貼。各區縣可以統籌安排補貼資金,但必須專款專用,如果區縣停止發放農村客運營運補貼或將補貼資金挪作他用的,市交通委將終止配套補貼。
此次實施的農村客運營運補貼試點採取自願申報制,區縣交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匯報,並獲取當地政府批准後,向重慶市交通委申報,市交通委集中研究評審後予以確定。第一批試點申報將於8月底結束,10月份正式實施。
⑤ 農村客運汽車的車費以什麼為收費標准
農村客運汽車的車費價格由所在地發改局價格管理部門進行制定。
依據《關於加強農村道路客運價格及客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農村道路客運車輛不區分車型和類型等級,運價統一為0.24元/人·公里。現行實際執行票價高於此標準的地方,要採取有力措施逐步降低票價水平。而部分班線因路況較差、里程短或實載率低等因素造成運輸成本過高、經營確實困難的,可將運價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為20%。當運價上浮幅度超過20%,須報上一級物價、交通運輸部門批准,確保農村道路客運市場穩定。
⑥ 哈發改聯【2017】246號文件
摘要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進一步減輕社會收費審批負擔,經市政府同意,市發改委決定對以下7項收費標准不再實行收費單位逐一核定批復,由收費單位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准執行,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⑦ 2019年農村客運燃油補貼是多少
柴油車補貼240.27元/月標台,汽油車補貼446.72元/月標台。
2019年國家對農村客運班車的補貼政策:
1、燃油補貼按照油料費用誰支出誰受益原則施行,補貼資金來自省財政中央轉移支付,市、區兩級財 政劃補等,各個地區燃油補貼發放的標准與時間都不同,可以咨詢當地的財政部門。
2、對於線路長、成本高、客車平均實載率達不到50%、經營虧損的客運班線,應給予補貼。
3、調整後城鄉道路客運油價補助資金優先用於農村客運發展,保障農村客運油價補助資金及時撥付給農村客運經營者。
4、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用地、資金、財稅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強化政策支持,實行市場化運營。

(7)忠縣物價局農村客運班車價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依法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資格,在息烽縣境內或者毗鄰縣間固定的道路客運線路上運營,或經許可同意在縣境內或者毗鄰縣間某一特定區域內運營,其線路起訖點至少有一端在鄉村的道路客運經營企業或個人的車輛。
其中鄉村分別包括鄉、村的同級別行政區劃,但不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鄉鎮或位於城市市區的鄉村。
根據省、市交通運輸部門和財政部門下達的補貼金額額度指標制定的分配方案執行(因受市場燃油價格、車輛燃油消耗量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補貼沒有具體定額的標准)。分配補貼的統計指標通常包括車輛數、車輛座位數、實際營運時間(天數或月數)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調整農村客運、計程車、遠洋漁業、林業等行業油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班線通行條件審核規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補貼
⑧ 公路營運大客車的運費怎麼計算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的通知
(交運發【2009】2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運輸價格管理,促進道路運輸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了《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汽車運價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國道路運輸價格計算辦法,維護旅客、貨主和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是計算汽車運費的依據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參與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道路運輸經營者和旅客、貨主,應當遵守本規則。
第三條 本規則規定的汽車運價包括汽車旅客運價和汽車貨物運價。
第四條 制定汽車運價應當反映運輸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關系,根據不同運輸條件實行差別運價,合理確定汽車運輸的比價關系。
第二章 旅客運價
第一節 計價標准
第五條 運價單位:
(一)計程運價:元/人千米、
(二)計時運價:元/座位小時
(三)行包運價:元/千克千米
(四)國際道路旅客運輸涉及其它貨幣時,在無法折算為人民幣的情況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兌換貨幣為運價單位。
第六條 計費里程
(一)里程單位:旅客運輸計費里程以千米為單位,尾數不足1千米的,四捨五入。
(二)里程確定:
1、營運線路公路里程按交通運輸部核定頒發的《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確定。《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應當每三至五年修訂一次。《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中未標明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實際里程確定。
2、城市市區里程按照實際里程計算,或者按照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的市區平均營運里程計算,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3、國際道路旅客運輸屬於境內的計費里程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的里程為准,境外的里程按有關國家(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認定部門核定的里程確定。
(三)里程計算:
1、班車客運的計費里程按旅乘車出發地至到達地的區間里程計算。
2、計程包車客運的計費里程,包括運輸里程和調車里程。運輸里程按客車駛抵載客地點起至下客地點止的實際載客里程計算;調車里程按客車由站(庫)至載客點加下客點返回至站(庫)的空駛里程的50%計算。
第七條 計時包車客運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起碼計費時間為2小時;使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按實際包用時間計算。整日包車,每日按8小時計算;使用時間超過8小時的,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時間尾數不足半小時的捨去,達到半小時的進整為1小時。
第八條 行包講費重量以千克為單位。起碼計費重量為10千克;計費重量超過10千克的按照實際重計費,尾數不足1千克的,四捨五入。輕泡行包按3立方分米摺合1千克計重。
行包計費具體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節 計價規定
第九條 旅客運價依據車輛類別、等級、車型等計算。
車輛類別的劃分:
(一)座席客車按舒適程度和等級劃分為:普通、中級、高一級、高二級、高三級五檔。
(二)卧鋪客車按舒適程度和等級劃分為:普通、中級、高級三檔。
如需按客車大小分類及其它計價類別進行定價的,可參照《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條 國際道路旅客運價按照雙邊或者多邊汽車運輸協定,根據對等原則,由經授權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 客運車輛通過收費公路、渡口、橋梁、隧道所發生的通行費用,按營運車輛平均實載率測算計入票價。
第十二條 成人及身高超過1.5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單獨佔用座位的兒童乘車免票,身高1.2-1.5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兒童票,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乘車分別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購買優待票。兒童票和優待票按照具體執行票價的50%計算。
第三節 旅客運費(票價)計算
第十三條 客運票價構成:
客運票價=客運車型運價(含2%的旅客身體傷害賠償責任保障金)×旅客計費里程(營運線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區里程)+旅客站務費+車輛通行費+燃油附加費+其它法定收費。
客運車型運價是指對不同類型、等級的客運車輛所制定的每位旅客每千米的運輸價格,由運輸成本、合理利潤、稅金等構成。
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格的客運車型運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的規定合理確定。
燃油附加費是指各地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建立道路客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用於補償成品油價格上漲造成道路客運成本增支的費用。
第十四條 運費單位:
(一)旅客票價單位:每張客票起碼票價1元。票價1元至10元的,尾數不足0.1元的四捨五入,尾數為0.1、0.2元的捨去,尾數為0.3、0.4、0.5、0.6、0.7元的變為0.5元,尾數為0.8、0.9元的進整為1元。票價超過10元,尾數不足1元的,四捨五入。
(二)行包運費單位:以元為單位,每張運單費用合計尾數不足1元的,四捨五入。
第三章 貨物運價
第一節 計價標准
第十五條 運價單位:
(一)整批運輸:元/噸千米;
(二)零擔運輸:元/千克千米;
(三)集裝箱運輸:元/箱千米;
(四)包車運輸:元/噸位小時;
(五)國際道路貨物運輸涉及其它貨幣時,在無法折算為人民幣的情況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兌換貨幣為運價單位。
第十六條 計費重量:
(一)計量單位。
1、整批貨物運輸以噸為單位。
2、零擔貨物運輸以千克為單位。
3、集裝箱運輸以標准箱為單位。
(二)重量確定。
1、一般貨物:無論整批、零擔貨物計費重量均按毛量計算。整批貨物噸以下計至100千克,尾數不足100千克的,四捨五入。零擔貨物起碼計費重量為1千克,重量在1千克以上,尾數不足1千克的,四捨五入。
2、輕泡貨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貨物。
裝運整批輕泡貨物的高度、長度、寬度,以不超過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為限度,按車輛核定載質量計算重量。
零擔運輸輕泡貨物以貨物包裝最長、最寬、最高部位尺寸計算體積,按每立方米摺合333千克計算重量。
輕泡貨物也可按照立方米作為計量單位收取運費。
3、包車運輸按車輛的核定質量或者車輛容積計算。
4、貨物重量一般以起運地過磅為准。
5、散裝貨物,如磚、瓦、砂、石、礦石、木材等,按重量計算或者按體積折算。
第十七條 計費里程:
(一)里程單位:
貨物運輸計費里程以千米為單位,尾數不足1千米的,四捨五入。
(二)里程確定:
1、貨物運輸的營運公路里程按交通運輸部核定頒發的《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確定。《中國公路營運里程圖集》未核定的里程,由承、托運雙方共同測定或者經協商按車輛實際運行里程計算。
2、貨物運輸的計費里程按裝貨地至卸貨地的營運里程計算。
3、城市市區里程按照實際里程計算,或者按照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的市區平均營運里程計算,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4、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屬於境內的計費里程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定的里程為准,境外的里程按有關國家(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認定部門核定的里程確定。
第十八條 計時包車貨運計費參照第七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節 計價類別
第十九條 載貨汽車按其用途不同,分為普通貨車、專用貨車兩種。專用貨車包括罐車、冷藏車及其它具有特殊構造的專門用途的車輛。
第二十條 貨物安其性質分為普通貨物和特種貨物兩種。特種貨物分為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危險貨物、貴重貨的、鮮活貨物四類。
第二十一條 集裝箱按箱型分為國內標准集裝箱、國際標准集裝箱和非標准集裝箱三類,其中國內標准集裝箱分為1噸箱、6噸箱、10噸箱三種,國際標准集裝箱分為20英尺、40英尺箱兩種。
第二十二條 道路貨物運輸根據營運形式分為道路貨物整批運輸、零擔運輸和集裝箱運輸。
第三節 計價規定
第二十三條 運價:
(一)整批貨物運價:指整批普通貨物在等級公路上運輸的每噸千米運價。
(二)零擔貨物運價:指零擔普通貨物在等級公路上運輸的每千克千米運價。
(三)集裝箱運價:指各類標准集裝箱重箱在等級公路上運輸的每箱千米運價。
第二十四條 在計算貨物運價時,應當考慮車輛類型、貨物種類、集裝箱箱型、營運形式等因素。
第二十五條 運費計算:
整批貨物運費=整批貨物運價×計費重量×計費里程+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零擔貨物運費=零擔貨物運價×計費重量×計費里程+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重(空)集裝箱運費=重(空)箱運價×計費箱數×計費里程+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包車運費=包車運價×包用車輛噸位×計費時間+車輛通行費+其它法定收費。
第二十六條 運費以元為單位。運費尾數不足1元的,四捨五入。
第二十七條 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價格按雙邊或者多邊汽車運輸協定,根據對等原則,由經授權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商確定。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規則由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規則自2009年9月1日起執行。1998年交通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頒布的《汽車運價規則》(交公路發〔1998〕502號)同時廢止。
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道路運輸價格管理,保護旅客、貨主及其他消費者和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道路運輸價格管理以及道路運輸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國務院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道路運輸價格管理政策,指導各地道路運輸價格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以上價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 價格制定
第四條 道路班車客運主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競爭充分的線路可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價格管理許可權,根據市場供求情況確定。
農村道路客運實行政府定價。
加班車客運價格按照班車客運價格執行。
第五條 定線旅遊客運價格按照班車客運價格執行。非定線旅遊客運、包車客運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承托運雙方根據里程、車型、車輛等級等商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非定線旅遊客運、包車客運價格管理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 貨物運輸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七條 國防戰備、搶險救災、緊急運輸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貨物運輸實行政府定價。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以下許可權管理道路運輸價格:
(一)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價格,確定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管理形式,制定國防戰備、搶險救災、緊急運輸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貨物運輸的價格,以及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道路客運車型運價,並核定客運票價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基準價、浮動幅度或上限票價;
(二)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客運價格,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可以確定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管理形式,制定國防戰備、搶險救災、緊急運輸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貨物運輸的價格,以及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道路客運車型運價,並核定客運票價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基準價、浮動幅度或上限票價。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承擔相應的具體工作。
第九條 道路運輸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第八條的規定以及當地實際情況擬定價格方案,經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准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條 道路班車客運政府指導價可以採取制定基準價及上、下浮動幅度,也可以採取制定上限票價及下浮幅度的方式,具體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第八條規定確定。
第十一條 在春運及節假日期間,道路班車客運票價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導價浮動范圍或者政府定價水平以外實行特殊的加價政策。
第十二條 制定或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道路客運運價,應當對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論證,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道路運輸經營情況的調研和監測,綜合考慮各種車型、運輸成本、比價關系、供求關系、道路運輸行業平均利潤率、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調整客運車型運價及核定客運票價。
第十三條 跨省份班車客運運價,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客運線路起點、終點省份運價水平協商確定。同一條班車客運線路上的相同車型、等級客車的票價水平應當基本一致。
第十四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扶持農村道路運輸事業發展,對農村道路客運實行低票價政策,執行與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相關稅費優惠和政府補貼。
第十五條 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國內成品油價格變化情況及對客運成本的影響程度,制定運價油價聯動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道路運輸價格的監測。當道路運輸價格出現異常上漲時,可以報請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採取價格干預措施,保持道路運輸價格基本穩定。
第十七條 道路班車客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經營者可以在政府規定的票價浮動范圍內,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具體執行票價。
具體票價執行前,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八條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具體執行票價的備案制度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道路班車客運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市場調節價的,除政策性調價外,經營者變動運價應提前2周公布。
第三章 價格行為管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價格主管部門應當維護公平競爭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持運價水平的合理與穩定。客流量較大的客運線路鼓勵2家以上不同市場主體進行競爭。
第二十條 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在政府規定范圍以外,實行票價上浮或加成。
第二十一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為旅客、貨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不得進行價格欺詐。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倒賣客票。因故不能乘車的旅客,可以按規定向汽車客運站或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退票。
第二十三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客貨運站、客車等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實行明碼標價。
第二十四條 班車客票按照交通運輸部統一式樣執行,應當標明具體執行票價、車輛等級等相關信息。
第二十五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和汽車客運站應當對身高1.2米以下、不單獨佔用座位的兒童乘車實行免票,對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身高1.2米至1.5米的兒童按照具體執行票價的50%售票。
對享受優待票、免票、兒童票的旅客,道路客運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載。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道路運輸價格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實施處罰:
(一)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
(二)在政府規定范圍以外,實行票價上浮或加成的;
(三)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
(四)不執行政府規定的客運票價優惠政策的;
(五)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
(六)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 執法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收費按照《汽車客運站收費規則》(交公路發【1996】263號)執行。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價格進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由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制定的《公路運價管理暫行規定》(【87】交公路字681號)同時廢止。
⑨ 江西物價局對汽車的票價是怎樣規定的
給你看看江西省汽車旅客運價實施細則,自己找一下哈!我只是復制過來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全省汽車旅客運價計算方法,進一步加強我省汽車旅客運價管理,規范價格行為,促進我省旅客運輸事業的發展,根據交通部、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汽車運價規則》(交公路發〔1998〕502號)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是計算汽車旅客運價的依據。在我省境內參與營業性汽車旅客運輸活動的經營者、旅客均應遵守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旅客運價
第一節 計價標准
第三條 計費里程
一、里程單位
旅客運輸計費里程以千米為單位,尾數不足1千米,進為1千米。
二、里程確定
營運線路里程按交通部頒發的《中國交通營運里程圖集》(新世紀版)確定;省內營運線路里程也可按省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營運里程圖》確定。里程圖內未列或所列里程與實際里程不符,按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實測里程確定。新的道路營運里程公布後按新確定的執行。
里程圖內未列城市市區營運里程的,可按省會城市市區8千米,設區市市區4千米,縣(市)城區1千米計算。
三、里程計算
班車客運的計費里程按旅客乘車站至到達站的區間里程計算。在兩站之間下車的旅客,到達站按前方站(點)計算。在兩站之間上車的旅客,乘車站按後方站(點)計算。
第四條 行包計費重量
行包計費重量以千克為單位。起碼計費重量為10千克,超過10千克,尾數不足1千克進整為1千克。輕泡行包按3立方分米折1千克計重。計件行包按件折算計重(計件物品重量折算表見附表二)。
第五條 運價單位
一、 計程運價:元/人千米。
二、 行包運價:元/千克千米。
第二節 計價類別
第六條 車輛類別
一、客車按乘坐方式分為座席客車和卧鋪客車。
二、客車按車身長度分為大型、中型、小型三種。
三、客車按等級劃分:
(一)大型客車分為:高三級、高二級、高一級、中級和普通級5個等級。
(二)中型客車分為:高二級、高一級、中級和普通級4個等級。
(三)小型客車分為:高二級、高一級、中級和普通級4個等級。
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依據為交通行業標准《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2002),未經等級評定的營運客車一律按同車型普通級核定運價。
第七條 營運類別
客運車輛按營運形式分為班車客運、包車客運和旅遊車客運。
第八條 全票和半票
成人及身高超過1.40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全票。身高1.10-1.40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兒童票,1.10米以下兒童免票。持一張全票的成人可免費攜帶1.10米以下兒童一人乘車,要求供給座位時或攜帶1.10米以下兒童超過一人時,超出部分兒童須購兒童票。革命傷殘軍人及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乘車憑「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或「人民警察傷殘撫恤證」購買優待票。兒童票和優待票按票價的50%計算。購買兒童票和優待票的旅客同等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第三節 旅客基準運價價目
第九條 基本運價
一、座席基本運價:指大型座席普通級客車在公路上運送旅客的每人千米運價。我省座席基本運價為0.09元/人千米。
二、卧鋪基本運價:指大型卧鋪普通級客車在公路上運送旅客的每人千米運價。我省卧鋪基本運價為0.15元/人千米。
第十條 大型座席客車運價
一、大型座席高三級客車運價由企業自主定價;大型座席高二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200%;大型座席高一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130%。
二、大型座席中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50%。
三、大型座席普通級客車運價,按座席基本運價執行。
第十一條 中型座席客車運價
一、中型座席高二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200%;中型座席高一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130%。
二、中型座席中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70%。
三、中型座席普通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20%。
第十二條 小型座席客車運價
一、小型座席高二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200%;小型座席高一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130%。
二、小型座席中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70%。
三、小型座席普通級客車運價在座席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40%。
第十三條 卧鋪客車運價
一、卧鋪高級客車運價,高三級由企業自主定價,高二級、高一級按分別在卧鋪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100%、60%計算。
二、卧鋪中級客車運價在卧鋪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30%。
三、卧鋪普通級客車運價按卧鋪基本運價執行。
第十四條 旅客包車運價
包車運價以同類型同等級客車運價為參考,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節 旅客運價加成類別
第十五條 旅遊車旅客運價
旅遊車旅客運價在同類同級客車運價的基礎上加成不超過10%。
第十六條 夜班車旅客運價
夜班車是指當日20時以後始發並於次日零時以後6時以前到達終點的班車。夜班車旅客運價在同類同級客車運價的基礎上加成不超過15%。
第十七條 鄉到鄉、鄉到村的客運班車運價,在同類同級客車運價的基礎上每人千米增加一分。在國、省道上或起、訖點一方在縣、市只是途經鄉、村的客運班車除外。
第十八條 跨省旅客運價
跨省(市)客運運價,按毗鄰省不同運價、里程分段計算,加總計收,也可執行起訖省(市、自治區)規定的運價。
第五節 旅客運輸其他收費
第十九條 包車取消和包車空駛損失費
一、包車取消損失費
包用單位取消包車,在用車前一天取消包車,承運人按一天包車運費的5%向用戶核收包車取消損失費;當天取消包車按一天包車運費的10%核收包車取消損失費。
承運人未徵得用戶同意,單方取消包車,用車前一天通知用戶的,由承運人按一天包車運費的5%向用戶支付包車取消損失費,用車當天取消包車按一天包車運費的10%支付包車取消損失費。
二、包車空駛損失費
因用戶原因,包車造成空駛,按實際空駛里程、客車核定座位和包用車型運費的50%計收包車空駛損失費。
第二十條 車輛通行費
客車通過收費公路、渡口、橋梁、隧道等所發生的費用由旅客負擔,經設區市價格、交通主管部門按客車座位數的65%均攤計算計入票價後,由承運人向旅客代收代付。
第二十一條 公路客運附加費
公路客運附加費由旅客負擔,按省政府規定的0.03元/人千米標准計入票價後由承運人向旅客代收代付。
第二十二條 旅客站務費
旅客站務費由汽車客運站按省交通廳、省物價局(贛交綜字〔1997〕29號、贛價工字〔1997〕6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標准計入票價向旅客計收。
第二十三條 中央空調服務費
中央空調服務費每票最高不超過1元,經設區市價格、交通主管部門具體核定收費標准、時間後,由提供中央空調服務的等級汽車客運站計入票價向旅客計收,停開或沒有提供中央空調服務的汽車客運站一律不得計收空調服務費。
第六節 旅客票價計算
第二十四條 計程旅客票價
一、旅客運價按旅客運價價目(附表一)計算。
二、計程旅客票價計算公式:
計程旅客票價=計程旅客運價×旅客乘車里程+其他收費(車輛通行費、公路客運附加費、旅客站務費及中央空調服務費)
計程旅客運價含基本運價2%的旅客身體傷害賠償責任保障金。
第二十五條 票價單位
一、旅客票價單位:
每張客票起碼票價1元。票價1元以上10元以下,尾數按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確定。票價超過10元,尾數不足1元四捨五入。
二、行包運費單位:
以元為單位,每張運單費用合計尾數不足1元時,四捨五入。
第二十六條 縣(市)級價格、交通主管部門具體核定縣(市)至鄉、鄉至鄉、鄉至村的旅客運輸票價,其餘旅客運輸票價由設區市級價格、交通主管部門具體核定。
各地在核定具體票價時,要注意毗鄰地區和對開線路間的銜接,嚴格實行同線同類型車輛同價。
第二十七條 票價浮動
運輸經營者根據市場狀況,旅客票價可上下浮動。平時上浮的比例最高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票價10%,下浮不限,但下浮超過票價20%的,須經設區市價格、交通主管部門核准;春運及「五一」、「國慶」等旅遊黃金周期間,上浮的比例最高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票價的20%。大專院校的學生在學生證註明的乘車區間內憑學生證乘車,春運期間票價不準上浮,但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運輸經營者實行票價浮動應提前15天報當地價格、交通主管部門備案,並以公告形式對外公示,實行明碼標價,接受社會監督。
運輸經營者應保持票價的相對穩定,除春運及「五一」、「國慶」等旅遊黃金周期間上浮外,其餘時間票價一經確定公布,三個月內不得變更。
第七節 行包運價
第二十八條 免費攜帶行包重量
旅客隨身攜帶行包,每全票(包括優待票)免費10千克,每兒童票免費5千克。
第二十九條 行包佔座費
旅客自行攜帶的行包,超過規定免費重量的,超出部分按行包計費。佔用座位時,按實際佔用座位數購票。
第三十條 行包運價
旅客隨車同行計費行包每100千克千米運價按座席基本運價的2倍計算。
運輸經營者利用客車行李艙剩餘運能開展快件運輸時,由其自行確定運價。
第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解釋權屬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江西省交通廳。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江西省交通廳和原江西省物價局聯合頒布的《江西省公路運輸客貨運價管理規定》旅客運價部分同時廢止。
附表一
江西省汽車旅客運價表
項 目 運價(元/人千米) 說明
座席客車
大型普通 0.09 基本運價
中型普通 0.108 基本運價加成20%
小型普通 0.126 基本運價加成40%
大型中級 0.135 基本運價加成50%
中、小型中級 0.153 基本運價加成70%
大、中、小型高一級 0.207 基本運價加成130%
大、中、小型高二級 0.27 基本運價加成200%
大型高三級 企業自主定價
卧席客車 普通 0.15 基本運價
中級 0.195 基本運價加成30%
高一級 0.24 基本運價加成60%
高二級 0.3 基本運價加成100%
高三級 企業自主定價
夜班車旅客運價 同類同級客車運價基礎上加成不超過15%
旅遊車運價 同類同級客車運價基礎上加成不超過10%
兒童票 按票價的50% 身高在1.1米-1.4米的兒童
殘廢軍人及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票 按票價的50% 憑"革命殘廢軍人撫恤證"或「人民警察傷殘撫恤證」
計費行李包裹 每100千克千米按座席基本運價的2倍計收
附表二:
計件物品重量折算表
品 名 計量單位 計費重量
(千克)
未拆散的自行車(20寸以上) 輛 50
殘疾人車 輛 100
兒童腳踏車(20寸以下)及各種兒童座車 輛 20
摩托車 輛 250—400
洗衣機 台 50—100
風扇 台 40
電視機 54厘米(21英寸)以下 台 50
67—76厘米(25—29寸) 台 80
76厘米(29寸)以上 台 100
註:其他小型家用電器比照電視機體積折算。
⑩ 四川省物價局關於農村客運班車春運票價要上調嗎
春運已拉開帷幕,許多乘客除了擔心能不能買到票,還對票價是否會上漲,為什麼有的客運班線會比平時貴一點提出疑問。昨日,南寧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對一些問題進行了政策解答。
春運期間客運票價可上調?
——票價可上調,但不得高於政府指導價的上限
往常,由於道路客運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為了爭取和穩住更多的客源,各客運站道路客運班線的實際執行票價均低於指導價上限。但春運是一年的客運高峰期,為此,客運站在春運期間將一些熱門客運班線的實際執行票價上調至上限票價的標准。
據悉,目前道路旅客運輸班車客運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道路客運經營者可根據市場情況在公布上限票價的基礎上打折,制定實際票價,實際票價不得高於上限票價,不得低於成本運價。也就是說,只要客運站執行的實際票價不超過物價和交通主管部門核定的上限票價,且按規定將執行的實際票價報價格和交通主管部門備案,是符合價格政策規定的。
需要提醒的是,春運期間的道路客運票價應保持相對穩定,如客運站需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票價,應提前一周報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局備案並在車站公布。
為何一些省際班線票價提高?
——為了與外省對開地的票價保持一致而上調
廣西相關規定明確,省際客運運價實行與區外對開地對等運價的原則,道路客運經營者按對等原則制定實際票價並報市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客運站為了穩定客流量,平常營運的省際客運班線實際執行票價是根據市場供求、運營成本等情況制定的。但由於春運期間一些外省對開地的道路客運票價往往高於南寧市,為了與外省對開地的票價保持一致,南寧市的客運站根據對等運價原則制定實際票價後報市價格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因此,直達外省的道路客運班線票價會出現比往常高的情況,但這是政策允許的,也符合公平競爭的原則。
燃油附加費是如何規定的?
——縣以上班線可根據油價加收,農村班線不能加收
目前,市物價局和交通運輸局核定的各客運站縣以上道路客運上限票價已含0.03元/人·千米的燃油附加費(縣以下農村道路客運上限票價已含1.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費),根據規定,當國家公布的90#汽油當期最高零售價格達到或超過6.40元/升時,各客運站可在現行上限票價的基礎上,按照當期油價對應的燃油附加費收費標准加收燃油附加費。農村道路班線客運上限票價已含1.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費,一律不作調整。
如何能及時了解票價變化?
——可通過各客運站公示欄、公示屏了解
南寧市物價局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我市2014年春運道路客運價格管理的通知》,並於1月8日下午召集各客運站召開2014年春運道路客運價格政策宣講會,提醒告誡各客運企業嚴格執行道路客運價格有關政策規定。
上述通知明確規定,各客運站要做好客運票價和客運服務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公示工作,客運站內顯著位置公示客運站等級、班線名稱、運營里程、客車類別、乘坐方式、上限票價、實際票價、加收的燃油附加費、途經站點、實際票價執行期限、舉報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
因此,旅客可從各客運站的電子公示屏、公示欄或公示牌了解各客運班線實際執行票價情況和加收燃油附加費的情況。如發現客運站不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票價,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投訴電話進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