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改裝汽車企業政策
⑴ 2020年改裝車新政策內容是什麼
1、車身顏色:相對來說我國對更換車身顏色的管控較為寬松,畢竟這對車子本身的影響並不大,但特種車輛的專用顏色私家車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消防車專用色(R03大紅色)、行政執法車專用色(上藍下白)等;
2、保險杠:前後保險杠在一定程度內進行改裝是被允許的;
3、車輪:改裝車輪時一定要注意輪轂尺寸是不可以改變的,改變輪轂尺寸影響了汽車的動力和性能,屬於違法行為;
4、功能:駕駛台的液晶屏、導航、行車記錄儀、車椅、車墊等都是可以改裝的,但不能影響安全氣囊彈出;
5、發動機:發動機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更換的,但若已損壞無或有質量問題,是可以申請變更的,車主申請變更發動機時,需出具正規修車廠的證明、將更換的發動機的來源證明。
(1)國內改裝汽車企業政策擴展閱讀:
加裝行李架和踏板:年檢再也不用為改裝行李架煩惱了。不過要保證行李架高度不超過30厘米。而且加裝的腳踏板也是不能超出車身外側5厘米。
汽車前後保險杠:對於保險杠的改裝也是不能使得車輛的長度寬度發生改變,而且不能加裝凸出物件例如拖車鉤,此外也要保持與原廠高度一致,不能改變離去接近角。
改裝中網樣式:汽車前臉進氣格柵部位是很明顯的一處位置,有些車主可能對自己汽車的中網樣式不夠滿意的,現在也是能夠自己改裝了,不過也是要注意不能改變了車輛的長度寬度和車身結構。
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內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同時改裝車輛除了按照相關法規改裝之外,同樣不能影響公路上的其它車輛、行人,以及不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關鍵部件為主。
⑵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2)國內改裝汽車企業政策擴展閱讀
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⑶ 2020年汽車改裝政策有哪些
2020年汽車改裝政策有:1、允許加裝行李架與踏板,不能改變車輛長度以及寬度,行李架高度小於30厘米;2、允許更改輪轂樣式,改裝輪轂不能改變車身高度;3、允許更改中網樣式,車標樣式不能更改;4、允許更改保險杠,不得改變車輛長度、不得有凸起物、不得改變離去接近角。根據現行的相關條款規定,改變已領牌照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和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發動機,車主都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⑷ 2020年改裝車新政策內容是什麼
1、車身顏色:相對來說我國對更換車身顏色的管控較為寬松,畢竟這對車子本身的影響並不大,但特種車輛的專用顏色私家車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消防車專用色(R03大紅色)、行政執法車專用色(上藍下白)等;
2、保險杠:前後保險杠在一定程度內進行改裝是被允許的;
3、車輪:改裝車輪時一定要注意輪轂尺寸是不可以改變的,改變輪轂尺寸影響了汽車的動力和性能,屬於違法行為;
4、功能:駕駛台的液晶屏、導航、行車記錄儀、車椅、車墊等都是可以改裝的,但不能影響安全氣囊彈出;
5、發動機:發動機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更換的,但若已損壞無或有質量問題,是可以申請變更的,車主申請變更發動機時,需出具正規修車廠的證明、將更換的發動機的來源證明。
(4)國內改裝汽車企業政策擴展閱讀:
加裝行李架和踏板:年檢再也不用為改裝行李架煩惱了。不過要保證行李架高度不超過30厘米。而且加裝的腳踏板也是不能超出車身外側5厘米。
汽車前後保險杠:對於保險杠的改裝也是不能使得車輛的長度寬度發生改變,而且不能加裝凸出物件例如拖車鉤,此外也要保持與原廠高度一致,不能改變離去接近角。
改裝中網樣式:汽車前臉進氣格柵部位是很明顯的一處位置,有些車主可能對自己汽車的中網樣式不夠滿意的,現在也是能夠自己改裝了,不過也是要注意不能改變了車輛的長度寬度和車身結構。
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內並依法處200元罰款;同時改裝車輛除了按照相關法規改裝之外,同樣不能影響公路上的其它車輛、行人,以及不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關鍵部件為主。
⑸ 汽車改裝前景如何
中國改裝市場雖是一片藍海,但尚處起步階段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不斷增長,以及消費群體年輕化、個性化等需求,中國的汽車改裝行業雖還處於一個「起步」階段,但在未來,在「個性化需求」驅動下,市場潛力無疑是巨大的,因此,國內汽車改裝行業的發展前景被無限看好。
但是,我國目前在汽車改裝政策上,控製得非常嚴格,而且,因為汽車生產商的巨額獲利途徑是銷售整車,所以,大多數車企並沒有特意擴充改裝產業鏈。因此,在政策和生產商的壓力下,我國的改裝行業的發展仍舊處於一個「起步」+「謹慎」的階段。
而且,雖然我國汽車生產鏈走過了60年,看似汽車保有量充足、且汽車消費力度大,是全世界最大的單一汽車消費市場。但是,跟海外相比(在歐美、日本等改裝強國,汽車改裝率已達到80%以上,而我國市場卻還不到3%),我國汽車改裝產業的保有量極低,完全是一個新興產業,很明顯處於「起步」階段。
建立完整的管理體系,讓有關改裝政策松綁
顯然,由於國內改裝市場發展不成熟,當前整個行業改裝廠、改裝店從業者大多以小規模發展為主。由於沒有統一的標准可依,導致改裝行業存在諸多亂象,非法改裝問題頻出,無疑是危害行業健康合規發展的一大弊病。
正因如此,汽車改裝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標准仍需要逐步完善,再加上汽車改裝特殊,涉及到的約束行為就更多了,比如工商管理、交通管理、車輛管理、標准管理保險、環保、產品質量監督等等。因此,我國改裝業面對的第一個難題就是:如何有效規范。
另外,由於汽車改裝有關法規沒有得到有效規范,而且因汽車改裝而導致的交通安全事故頻發。所以,從社會穩定的角度而言,以「交通安全是第一考慮因素」為原則,如何避免「汽車改裝」被一刀切,以及推動建立完整的管理體系就首當其沖了。而且,如果有相關改裝標准法規出台的話,將會大大助推改裝行業的健康發展。
⑹ 2020年汽車改裝政策有哪些
2020年汽車改裝政策有哪些?2020年汽車改裝政策有哪些? 2020年汽車改裝政策如下:1。允許安裝行李架和踏板,車輛長寬不能改變,行李架高度小於30cm2.允許改變輪轂樣式,改裝輪轂不能改變車身高度;3.允許更改網標樣式,但不能更改logo樣式;4.允許更換保險杠,不允許改變車輛長度,不允許有顛簸或離開接近角。根據現行的相關規定,改變持牌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者發動機,車主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2019
⑺ 國家關於改裝車的規定有哪些
批量改裝的汽車,根據以往規定需要經過定型鑒定,按《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報上「目錄」後,可辦理申領汽車牌照手續。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進行試驗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一.機動車變更手續
在《機動車行駛本》上,交管部門拍下的汽車照片真實地記錄了汽車的車型、車身顏色以及牌號等,並對車的發動機號和車駕號有明確的登記,一旦變更都要到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變更登記。
二.機動車變更范圍
要進行機動車變更,必須在交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即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駕號碼等進行改裝,但司機在提交申請後,必須要經過交管部門批准,才可進行改裝。例如,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消防專用、黃色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國家行政執法專用。同時,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
三.申請變更需備齊材料
申請變更機動車所有人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此表格在交管局的網站上也有,可以直接下載),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機動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的,車輛歸單位所有的還需要提交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批准變更的證明,或工商企業登記部門批准變更證明、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地址變更的,單位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的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遠郊區、縣變更到城八區的汽車,換領城八區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城八區變更到遠郊區、縣的,換領遠郊區、縣機動車號牌。
另外,車管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
⑻ 國家對汽車行業的保護政策
法律分析:堅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的原則,創造公平競爭和統一的市場環境,健全汽車產業的法制化管理體系。政府職能部門依據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對汽車、農用運輸車(低速載貨車及三輪汽車,下同)、摩托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及其產品實施管理,規范各類經濟主體在汽車產業領域的市場行為。促進汽車產業與關聯產業、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汽車使用環境,培育健康的汽車消費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推動汽車私人消費。在2010年前使我國成為世界主要汽車製造國,汽車產品滿足國內市場大部分需求並批量進入國際市場。激勵汽車生產企業提高研發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實施品牌經營戰略。2010年汽車生產企業要形成若干馳名的汽車、摩托車和零部件產品品牌。推動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和重組,擴大企業規模效益,提高產業集中度,避免散、亂、低水平重復建設。
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幾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汽車企業集團,力爭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強企業之列。
鼓勵汽車生產企業按照市場規律組成企業聯盟,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擴大經營規模。
培育一批有比較優勢的零部件企業實現規模生產並進入國際汽車零部件采購體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法律依據:《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第一條 堅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的原則,創造公平競爭和統一的市場環境,健全汽車產業的法制化管理體系。政府職能部門依據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對汽車、農用運輸車(低速載貨車及三輪汽車,下同)、摩托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及其產品實施管理,規范各類經濟主體在汽車產業領域的市場行為。
第二條 促進汽車產業與關聯產業、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汽車使用環境,培育健康的汽車消費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推動汽車私人消費。在2010年前使我國成為世界主要汽車製造國,汽車產品滿足國內市場大部分需求並批量進入國際市場。
第三條 激勵汽車生產企業提高研發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實施品牌經營戰略。2010年汽車生產企業要形成若干馳名的汽車、摩托車和零部件產品品牌。
第四條 推動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和重組,擴大企業規模效益,提高產業集中度,避免散、亂、低水平重復建設。
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幾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汽車企業集團,力爭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強企業之列。
鼓勵汽車生產企業按照市場規律組成企業聯盟,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擴大經營規模。
培育一批有比較優勢的零部件企業實現規模生產並進入國際汽車零部件采購體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⑼ 中國汽車改裝法規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⑽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第一章政策目標一、汽車生產企業或項目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近三年企業經營業績和銀行資信。二、投資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國內外市場分析;產品技術水平分析和技術來源(產品知識產權說明);項目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和資金來源;生產(營業)規模、項目建設內容;建設方式、建設進度安排。三、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方合資、合作者基本情況,包括外商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國籍。外方在華投資情況及經營業績。本投資項目中外各方股份比例,投資方式和資金來源,合資期限。四、外方技術轉讓、技術合作合同。第二章發展規劃五、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六、環保、土地、銀行承諾文件及所在地政府核准建設文件。第三章技術政策七、地方政府配套條件及優惠政策。八、國內市場佔有率—某一集團(企業)全年在國內市場整車銷售量佔全部國產汽車銷售量的比例。第九條國家支持研究開發醇燃料、天然氣、混合燃料、氫燃料等新型車用燃料,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開發生產新型燃料汽車。第十條汽車產業及相關產業要注重發展和應用新技術,提高汽車的燃油經濟性。2010年前,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比2003年降低15%以上。要依據有關節能方面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建立汽車產品油耗公示制度。第十一條積極開展輕型材料、可回收材料、環保材料等車用新材料的研究。國家適時制定最低再生材料利用率要求。第十二條國家支持汽車電子產品的研發和生產,積極發展汽車電子產業,加速在汽車產品、銷售物流和生產企業中運用電子信息技術,推動汽車產業發展。第四章結構調整第十三條國家鼓勵汽車企業集團化發展,形成新的競爭格局。在市場競爭和宏觀調控相結合的基礎上,通過企業間的戰略重組,實現汽車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
戰略重組的目標是支持汽車生產企業以資產重組方式發展大型汽車企業集團,鼓勵以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合作方式結成企業聯盟,形成大型汽車企業集團、企業聯盟、專用汽車生產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第十四條汽車整車生產企業要在結構調整中提高專業化生產水平,將內部配套的零部件生產單位逐步調整為面向社會的、獨立的專業化零部件生產企業。第十五條企業聯盟要在產品研究開發、生產配套協作和銷售服務等領域廣泛開展合作,體現調整產品結構,優化資源配置,降低經營成本,實現規模效益和集約化發展。參與某一企業聯盟的企業不應再與其它企業結成聯盟,以鞏固企業聯盟的穩定和市場地位。國家鼓勵企業聯盟盡快形成以資產為紐帶的經濟實體。企業聯盟的合作發展方案中涉及新建汽車生產企業和跨類別生產汽車的項目,按本政策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六條國家鼓勵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開展國際合作,發揮比較優勢,參與國際產業分工;支持大型汽車企業集團與國外汽車集團聯合兼並重組國內外汽車生產企業,擴大市場經營范圍,適應汽車生產全球化趨勢。第十七條建立汽車整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退出機制,對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汽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改裝車生產企業)實行特別公示。該類企業不得向非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及個人轉讓汽車、摩托車生產資格。國家鼓勵該類企業轉產專用汽車、汽車零部件或與其它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汽車生產企業不得買賣生產資格,破產汽車生產企業同時取消公告名錄。第五章准入管理第十八條制定《道路機動車輛管理條例》。政府職能部門依據《條例》對道路機動車輛的設計、製造、認證、注冊、檢驗、缺陷管理、維修保養、報廢回收等環節進行管理。管理要做到責權分明、程序公開、操作方便、易於社會監督。第十九條制定道路機動車輛安全、環保、節能、防盜方面的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所有道路機動車輛執行統一制定的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要符合我國國情並積極與國際車輛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銜接,以促進汽車產業的技術進步。不符合相應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不得生產和銷售。農用運輸車僅限於在3級以下(含3級)公路行駛,執行相應制定的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第二十條依據本政策和國家認證認可條例建立統一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的准入管理制度。符合準入管理制度規定和相關法規、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並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登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內產品必須標識中國強制性認證(3C)標志。不得用進口汽車和進口車身組裝汽車替代自產產品進行認證,禁止非法拼裝和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流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