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改裝車拘留
⑴ 改裝車被交警抓到後果
一、改裝車被交警抓到後果
1、改裝車被交警抓到將會被罰款和吊銷駕駛證。駕駛改裝車被交警抓到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並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二、擅自改裝15天沒去處理怎麼辦
若是違章被交警當場攔下拿了行駛證、駕駛證開的罰款單的話,15天未處理,會有滯納金,不加扣分數。滯納金是每超一天是3%,最多不超過罰款本金。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型和已登記有關數據, 不扣分,罰款500元,責令恢復原狀。責令糾正違法具有恢復原狀之功能,所以當事人所需的付出僅與恢復原狀的成本相等。如果超過十五天沒有恢復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⑵ 北京兩門店違法拼改裝電動自行車被抓現行,他們將受到怎樣的懲罰
電動車在我們平常生活中,對於很多朋友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出行工具,不僅駕駛電動車出行的時候非常方便,並且價格相對來講也是比較便宜的,但是如果家屬私自改裝的電動自行車,那麼相對來講風險還是比較高的,所以北京對於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的事情進行了延展,還有兩個沒電違法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就被抓到了現行,那麼他們將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呢?
對於這些商家來說想要賺錢自然也是無可厚非,但是在賺錢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遵守法律,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對於自身的影響相對來講也還是比較大的,只有注意了這些問題,才能讓自己的發展得到更好的保護,並且也才能夠給自己帶來更多的機遇。
如果如我們在平常生活中遇到了這樣的情況,也要積極進行舉報,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才能夠保護每一個人的人身安全。
⑶ 改裝車拘留幾天
法律分析: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⑷ 汽車改裝被交警抓到會怎麼處罰
汽車非法改裝被交警抓到處罰如下:
對「駕駛擅自改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的機動車上道行駛的」的違法行為,根據《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14條及87條規定,將處以收繳違法裝置、罰款1000元的處罰。
同時,對「駕駛噪音或者排氣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珠海條例》第12條及82條規定,將處以2000元罰款。
相關法律法規: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機動車登記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⑸ 改裝車拘留幾天
一、改裝車拘留幾天
1、改裝車一般不拘留。具體視情況而定:
(1)駕駛非法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200元罰款;
(2)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處二千元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情節嚴重時,將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於罰金及拘役的刑罰。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及大型客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第十六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讓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讓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未按照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八)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變更備案的。
二、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
2、客觀要件,表現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實踐中主要是機動車駕駛員;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⑹ 改裝車被交警抓到後果怎麼處理
改裝車被交警抓到會處被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並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非法改裝車輛處罰標准,具體如下:
1、駕駛擅自改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收繳違法裝置,對車輛所有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2、駕駛擅自改變動力裝置、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對車輛所有人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