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的車輛一致性證書是什麼
『壹』 車輛一致性證書
當然重要
『貳』 車輛一致性證書是什麼在那裡
車輛一致性證書是根據國家認證監委會2008年第1號公告關於修訂《機動車輛類(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對車輛的一致性進行認證的證明。
『叄』 車輛一致性證書和車輛登記證書是同一個東西嗎
答案是不一樣的東西。
車輛一致性證書,是根據國家認證監委會2008年第1號公告關於修訂《機動車輛類(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對車輛的一致性進行認證的證明。
車輛登記證書,是車輛所有權的法律證明,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隨車攜帶。此後辦理轉籍、過戶等任何車輛登記時都要求出具,並在其上記錄車輛的有關情況,相當於車子的戶口本。
『肆』 車輛的一致性證書真的有用嗎
您所提到的車輛一致性證書,主要是證明您所買的車輛參數,跟實際車輛相符。在交購置稅的時候需要用到。對於後期的保修和二手車交易沒有影響。建議您如果有需求,盡量讓4S店幫您找到。
車輛一致性證書是根據國家認證監委會2008年第1號公告關於修訂《機動車輛類(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對車輛的一致性進行認證的證明。
內容方面
5. 一致性證書中帶「*」號的項目可暫緩,具體要求時間另行通知。
6. 初次認證時,企業應將全部車輛一致性證書式樣報認證機構,經批准後使用。每次認證變更企業須提交本次認證變更涉及的車輛一致性證書范圍和新證書開始使用時間的正式說明,並將調整後的車輛一致性證書式樣報認證機構,經批准後使用。
『伍』 轎車的手續裡面有「車輛一致性證書:是做什麼用的
車輛一致性證書是根據國家認證監委會2008年第1號公告關於修訂《機動車輛類(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對車輛的一致性進行認證的證明。
1. 企業在出廠的每一輛車輛上須附帶1張經企業蓋章和/或車輛一致性主管人員簽字的車輛一致性證書。
2. 車輛一致性證書由兩部分組成,企業也可以先選擇防偽企業來製作車輛一致性證書,同時在證書上面還有很多的防偽技術,已達到安全的目的,以此來避免車輛一致性證書被仿冒使用。
第一部分為車輛總體信息部分,用於完整車輛見本附件附錄1,用於非完整車輛見本附件附錄2; 其中車輛一致性性證書編號由四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CCC工廠編號(由認證機構給出的7位字母和數字組合);第二部分為車型系列代號(由4位字母或數字組成(I\O\Q除外),由企業定義,並與附件2附錄1中有關內容一致,要求在該車型系列停產5年以內代號不得重復使用);第三部分為一致性證書序列代號(由不多於12位的字母或數字組成,由企業定義,要求為:車輛一致性性證書內容(車輛識別代號和發動機號及顏色除外)不同的不能使用相同編號,且按照本規則附件1規定不能劃分為同一車輛型號的不能使用相同編號);第四部分為一致性證書版本號(與車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修訂號相一致性)。編號建議使用電子代碼。
第二部分為車輛一致性證書參數部分,用於M1類完整車輛或多階段製成車輛見本附件附錄3,用於
M2和M3類完整車輛或多階段製成車輛見本附件附錄4,用於N1、N2和N3類完整車輛或多階段製成車輛見本附件附錄5,用於O1、O2、O3和O4類完整車輛或多階段製成車輛見本附件附錄6,用於M1類不完整車輛見本附件附錄7,用於M2和M3類不完整車輛見本附件附錄8,用於N1、N2和N3類不完整車輛見本附件附錄9,用於O1、O2、O3和O4類不完整車輛見本附件附錄10。
3. 車輛一致性證書建議使用最大規格:A4 (210 × 297 mm), 或折疊成 A4的紙張,一面為車輛 總體信息部分,另一面為車輛一致性參數部分。
4. 企業應採取防偽措施以避免車輛一致性證書被仿冒使用。
5. 一致性證書中帶「*」號的項目可暫緩,具體要求時間另行通知。
6. 初次認證時,企業應將全部車輛一致性證書式樣報認證機構,經批准後使用。每次認證變更企業須提交本次認證變更涉及的車輛一致性證書范圍和新證書開始使用時間的正式說明,並將調整後的車輛一致性證書式樣報認證機構,經批准後使用。
『陸』 車輛一致性證書的內容是什麼
車輛一致性證書第一部分(車輛總體信息——用於完整/多階段製成車輛)。
『柒』 車輛一致性認證書有什麼用
車輛一致性證書的作用是明確的告知消費者車輛信息的情況。就是告訴消費者車輛信息的一致性。沒有車輛一致性證書整車無法出廠。
但是上戶的時候用不著車輛一致性證書。關於車輛在上戶繳納車輛購置附加稅的時候,國稅局要求驗收車輛一致性證書。
(7)改裝車的車輛一致性證書是什麼擴展閱讀:
1. 企業在出廠的每一輛車輛上須附帶1張經企業蓋章和/或車輛一致性主管人員簽字的車輛一致性證書。
2. 車輛一致性證書由兩部分組成,企業也可以先選擇防偽企業來製作車輛一致性證書,同時在證書上面還有很多的防偽技術,已達到安全的目的,以此來避免車輛一致性證書被仿冒使用。
第一部分為車輛總體信息部分, 其中車輛一致性性證書編號由四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為CCC工廠編號(由認證機構給出的7位字母和數字組合);
第二部分為車型系列代號(由4位字母或數字組成(IOQ除外),由企業定義,要求在該車型系列停產5年以內代號不得重復使用);
第三部分為一致性證書序列代號(由不多於12位的字母或數字組成,由企業定義,要求為:車輛一致性性證書內容(車輛識別代號和發動機號及顏色除外)不同的不能使用相同編號,且按照本規則附件1規定不能劃分為同一車輛型號的不能使用相同編號);
第四部分為一致性證書版本號(與車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修訂號相一致性)。編號建議使用電子代碼。
3. 車輛一致性證書建議使用最大規格:A4 (210 × 297 mm), 或折疊成 A4的紙張,一面為車輛 總體信息部分,另一面為車輛一致性參數部分。
4. 企業應採取防偽措施以避免車輛一致性證書被仿冒使用。
5. 一致性證書中帶「*」號的項目可暫緩,具體要求時間另行通知。
6. 初次認證時,企業應將全部車輛一致性證書式樣報認證機構,經批准後使用。每次認證變更企業須提交本次認證變更涉及的車輛一致性證書范圍和新證書開始使用時間的正式說明,並將調整後的車輛一致性證書式樣報認證機構,經批准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