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尾氣改裝的規定
A. 車輛改裝怎麼處罰
車輛需要取得年檢合格證才能開車上路,如果非法改裝車輛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影響公共道路安全,是需要受到行政處罰的。
三類常見非法改裝處罰標准 :
一類是改變車身顏色,變更車輛發動機(不包括發動機類型)、車架,未在十天內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二類是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流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三類是國產車輛更換輪胎規格,加裝車身大包圍防護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B. 汽車排氣管改裝要到車管所登記嗎
汽車排氣管外表的改裝是不需要到車管所備案登記的,因為這些改裝並不影響汽車的性能,只是起到裝飾作用。
車主加裝行李架、為吉普車安裝腳踏板、小型車輛前後加裝防撞裝置等,只要不太突出,不超出車體原有長度和寬度,不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都不屬於改裝。
(2)汽車尾氣改裝的規定擴展閱讀:
違法改裝
1、改變車標、增加燈光裝置、加裝氙氣燈等,原來車輛的基礎特徵發生改變都屬於違法行為。為好玩把國產車標變身「賓士」,或加裝了原裝風田車標等特徵標識發生改變,屬於違法改裝。
2、為強化車輛的美觀照明效果,在車頂棚或車身上其他位置加裝LED燈,或把車輛出廠時的大燈改成特別亮的氙氣燈,都是需要注意且較常見的違法改裝。
3、發現有個別車輛的尾燈外殼上貼了暗膜,降低了原車燈的亮度,改變了車燈亮度要求,也屬於違法改裝。這樣遇雪霧等惡劣天氣,駕駛員不易准確判斷前車的位置,安全性能會受到影響。
C. 汽車能否通過加裝尾氣處理裝置達到最新的排放標准
能通過加裝尾氣處理裝置使汽車達到最新的排放標准,尾氣處理裝置是在催化劑的作用下使尾氣得到凈化,以減輕對環境的污染的裝置。
尾氣後處理技術最常見的是顆粒物捕集裝置,即DPF.主要加裝在車輛的排氣系統中,主要工作原理就是用物理的辦法將未燃燒的碳顆粒收集起來,就和人戴口罩是一個道理,但一定程度會降低車輛的動力,增加車輛油耗。
近年來國內的尾氣處理裝置發展較快,技術不斷更新。目前較為新型的技術是以氫氧減排為代表的尾氣前處理技術。此技術利用氫氣助燃的原理,幫助發動機內柴油完全燃燒,以此降低尾氣排放中的顆粒物,使之達到排放標准。此外還有其他新型減排技術出現並投入市場,幫助車主度過難關。因此,對於有關部門新發布的淘汰計劃,國三車主並非只有淘汰一條路可走,大可不必為此驚慌
D. 汽車改裝排氣管會被處罰的嗎
汽車改裝排氣管屬於改變車輛已登記的結構,會被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4)汽車尾氣改裝的規定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E. 汽車尾氣國二標準的車,能通過改裝或者加裝OBD變成現在要求的國四標准嗎
不行 按出廠時的標准 自己改的車管所不認可 那怕你實測能達標
F. 汽車排氣改裝到底合法么
車內改裝可以說是允許范圍最大的改裝,只要是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原則上可以改裝,但是不能改變車內結構,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徵,不能擅自更改。比如說,座椅不能取走,不能加裝防滾架等等。
註:
去年10月,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實行,改裝車政策放寬,原廠改裝車有了合法身份,在新規定中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在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10日內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G. 汽車改裝排氣是否屬於非法改裝
屬於非法改裝
1.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輛的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的標准和發動機的相關技術參數。
2.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前,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3.車輛改裝是否合法,關鍵是看車輛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相符,與車輛出廠技術參數是否相符,不符合的,就不能通過年檢。
新規定則明確指出,汽車的變更內容可涉及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車主可以在變更後10日內直接去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車管所在受理當日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等。簡單來說,車主改裝不用先徵求車管所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