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改裝電動三輪車圖片
① 電動三輪 改成 摩托車三輪 得怎麼改!! 都需要什麼配件 大件
增加發動機!改傳動配置
② 三輪摩托改電三輪
按你說的的500kg,確定沒有山路的話可以選擇電瓶車,缺點就像你說的,沒勁兒,而且國產的電瓶壽命不行,三年熬不下來,最多兩年就報廢了!優點就是上路麻煩少。
摩托車就恰恰相反了。缺點就是上路麻煩多,拍照、保險、超載、路段、時段等等!還有就是能經得起折騰的車子是電瓶車價格的3倍以上。優點就是有勁兒了,走山路沒問題!
建議從價格上考慮。
③ 我想把我的三輪摩托車改裝成電動車,是不是把電機直接裝後橋上
理論上都可以改,但是實用性看起來不是很大了。三輪摩托車根本用不了多少油的,你投入成本太大,維護也是一個問題,還有你改這些也算是非法改裝。
1、改氣,網上有很多人賣這種成套的東西,似乎就是一個氣瓶加減壓閥加化油器,還可以通過一些閥門來和汽油之間切換的。三輪車本身有空間,理論上都可以裝得下的。
2、只是氣瓶顛來顛去的太危險,那可是有壓力的裝置,氣罐車還得打個危險的標志,你這個還騎屁股底下的,太不踏實了吧。這玩應總感覺不安全,汽車改氣畢竟汽車還有一些東西包圍起來,三輪摩托車震動又大,兩下子震鬆了,泄露出來,太危險了。以往我見過一個老闆賣過沼氣摩托車發動機的,那是騙補貼的,紅火過一陣子,後來取消補貼了,就關門了。
3、油改電就更加沒有必要了,你改成電了,動力和續航里程肯定會有影響的,而且也跑不快,本身內燃機三輪的優點就是跑得遠,動力好,改電動,還不如直接賣掉現在的,買一部電動三輪就好了。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 違法本條第一項相對《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是第22條,即: 第二十二條 禁止下列行為:
一、非機動車加裝動力裝置;
二、拼裝車輛;
三、擅自更換車輛發動機、車架或者底盤總成;
四、擅自使用國家規定的特種車輛標志。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三款、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七項、第三十七條或者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對駕駛人員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擁有機動車的單位或者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弔扣機動車駕駛證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其中對違反第二十條規定的,可以並處暫扣車輛至暫扣原因消失,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並處沒收非法財物; …… 可見, 國家對違法該條的處罰是:對駕駛人員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擁有機動車的單位或者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弔扣機動車駕駛證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其中對違反第二十條規定的,可以並處暫扣車輛至暫扣原因消失,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並處沒收非法財物。
④ 如何把魔拖車三輪改成電動三輪車
改裝起來比較困難。主要是電機。摩托車的後輪基本要去掉。根據實際情況改吧。再有一個就是控制器,還有一個就是電池組都要找一個比較好的位置。
⑤ 怎麼改裝電動三輪車
方案一,加裝110摩托車發動機800左右
方案二,換個1500瓦的電機 500左右,換電機要加電池3個12V左右(550)、控制器(配1500W的的控制器少少700以上)、
⑥ 摩托車改裝三輪車
首先摩托該三輪是違法拼裝,遇交通管理部門會依法對您進行處罰強制扣留機動車,車管所更不可能同意你該裝了,更不用提檢車了,該了裝也就是改變了機動車外形,與你行車本的車型不符你說你能不能驗車。
⑦ 我想把我的三輪摩托車改裝成電動車,多大功率電機才合適
搜一下:我想把我的三輪摩托車改裝成電動車,多大功率電機才合適?
⑧ 汽油三輪摩托改裝電動車,怎樣改為好
真不建議你用汽油三輪改 用人力三輪改都行 還好改 汽油的首先車架就比較重 也費電的
⑨ 怎麼改裝人力三輪車為電動三輪
不可以改裝,私自改裝是違法行為。
根據《電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九條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對於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拓印膜,收存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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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責任:
根據《電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檢驗合格標志,應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出具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後,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第三十五條機動車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核查後,出具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的委託書。
機動車在檢驗地檢驗合格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向被委託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並提交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的委託書。被委託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按照本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大型載客汽車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機動車,不得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第三十六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但申請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除外。代理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時,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與代理人共同簽字的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