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備案的改裝車
『壹』 汽車改裝後能備案嗎
可以備案的。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1)需要備案的改裝車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法律常識:
1、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輛的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的標准和發動機的相關技術參數。
2、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前,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3、車輛改裝是否合法,關鍵是看車輛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相符,與車輛出廠技術參數是否相符,不符合的,就不能通過年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汽車改裝
『貳』 車輛改裝需要什麼申請或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車輛改裝前,應將設計方案與改裝計劃報送車輛管理機關審查。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對機動車改裝有如下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不得擅自改裝。如果改裝的要求太過離譜,改出來後會面目全非,車管所一般不會批准。
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消防專用)、黃色(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國家行政執法專用)。機械改裝目前在國內尚未被允許。
在2008年10月01日正式頒布實施的新《機動車登記規定》對汽車改裝做出了相對寬松和人性化的政策。在該規定中,需要改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不用再原來那樣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而是可以在變更後直接辦理登記。
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雖然放寬了汽車改裝的政策,但對改裝車的規范仍有嚴格的要求。對於改裝車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如果改變車輛品牌型號、發動機的型號、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仍將無法通過年審。而私開天窗、轎車改裝成越野車、改裝引擎蓋等情況的車子,都屬於非法改裝。
要提醒您的是,汽車改裝中的加裝配置,需要另外投保才會有效。不論是外觀還是機械的改裝,都涉及到行車安全,所以,改裝還是要以安全作為前提。
『叄』 汽車改裝後要到車管所備案嗎若需要,大致流程是怎樣的
在汽車改裝前,機動車所有人要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並向所在地車管所遞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一系列證件;改車標顏色需要去車管所備案的,但是汽車改顏色如果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的話,那麼就不需要去備案了,如果超過了的話,那麼就需要去備案了。改顏色不去備案的,就是違法的了。汽車改裝一般是更改顏色,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去車管所登記變更,首先是填寫一份機動車變更備案申請表,還需要車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本,變更後就可以了。
車主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車管所須在受理當日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也就是說,車主想改車不必再事先向車管所申請,完全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更換發動機等後,再向車管所備案登記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肆』 汽車改裝需要在車管所備案嗎
這個是需要備案的,特別是車身改色明顯的外觀改變貼過後及時備案,也可以先去申請改色然後在施工
『伍』 汽車改裝後要車管所備案嗎
汽車改裝後需要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進行備案,否則車輛上路行駛會給予相應的處罰。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5)需要備案的改裝車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陸』 車身改色超過多少需要備案
車身改色需要辦理登記,以福州市為例,車身變更顏色辦理流程和所需資料如下:
一、車管所辦理流程
1、【查驗崗】查驗機動車,製作標准照片。
2、【登記審核崗】審查憑證證明,錄入登記信息,出具受理憑證。
3、繳費窗口繳費。
4、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二、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屬於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或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使用性質變更的,還應拆除標志燈具、警報器,清除車身外觀制式、標志圖案等。
6、屬於委託代理人(或本單位工作人員)代理的,還應提交機動車業務委託書(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柒』 怎樣的汽車改裝是國內允許的有些還不需要報備
目前,國內汽車的改裝文化尚處於初級階段,且法律規定嚴格,雖然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實行,對改裝車政策放寬,但限制還是很大。不像歐美發達國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改裝。所以,車主必須要清楚到底哪些改裝屬於合法范圍,免得到時候浪費錢,還被罰款。
外觀改裝
目前,國家認可的外觀改裝,僅限於改色以及不影響安全駕駛的配飾。如果車主想對車身顏色進行改裝,可以向車管所提出申請。另外,我國規定車身貼膜的面積不得超過整車面積的30%,一些小的裝飾和車身拉花等,還是可以貼的。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再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10日內向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捌』 汽車改裝內飾需要去車管所備案嗎
不需要。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8)需要備案的改裝車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玖』 車輛改裝輪轂後是否需要備案
改輪轂尺寸需要備案,如果輪轂尺寸不改可以不備案。改裝前可以先到車管所咨詢了解情況,否者年檢有可能過不了,還勒令恢復原狀。如果換一樣尺寸的輪轂年審基本是能過的,但外觀不要太大變化,除非當地政策十分嚴格。需要備案後改裝的:
車身顏色
目前的政策:更改顏色10日之內去車管所登記變更,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最多隻能使用兩種顏色,不能使用鏡面漆,不能採用消防專用的紅色、工程搶險專用的黃色和國家行政執法機關專用的上白下藍色或其他相近的圖案顏色。
(9)需要備案的改裝車擴展閱讀:
不需要備案改裝的:
1、車身貼
貼紙只要沒有超過車身面積的30%就可以正常上路且不需要備案,如果超過了30%將處以100元罰款,並恢復原樣,但是不能使用鏡面反光紙,燈罩不能覆蓋任何膜或紙。
2、防撞裝置
防撞裝置是只類似越野車的防護杠這樣的東西,只要加裝的安全、穩固,就不需要備案。
3、輪轂
不改變原車輪轂的規格(尺寸、大小、寬度),就可以不用備案。
4、氙氣燈
如果高配版本有氙氣燈就可以改,但必須要加裝透鏡。
5、尾翼
變更原車的尾翼可以且不需要備案,高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超過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