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改裝車輛超載扣多少分
① 駕駛非法改裝的車輛駕駛證要扣幾分
私自改裝機動車沒有去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要在改裝後10天內去登記),並且上路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不扣分。具體的罰款要看各省、市的處罰規定,各地不一樣。(非法改裝和拼裝不一樣)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1)駕駛改裝車輛超載扣多少分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② 貨車超載扣多少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超載30%以上不足50%的罰500元扣6分
超載50%以上罰1000扣12分
超載30%以內罰200扣2分
拓展資料:
超載(Overload)是指 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 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裝載能力。
超載還大量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由於超載,車輛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同時超載對公路造成破壞,使車輛行駛速度受到影響,一些超載車輛常常只能以一二十公里的時速爬行,大大影響了公路運輸能力的發揮,降低了車輛運輸效率。網路「超載」
③ 新交規超載扣分標準是什麼小汽車超載怎麼處罰
貨車超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扣6分,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扣3分。
客車校車超載的: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性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一般載客汽車: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扣3分
扣分標准來源《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詳細新交規扣分標准可以查看此文件。
④ 車輛超載最多罰款多少扣多少分
新交規超載的處罰扣分標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列舉了各種超載行為的具體扣分情況。
下面是客車、一般小汽車和貨車超載的扣分標准
貨車超載: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扣6分,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扣3分。
客車校車超載的: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性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一般載客汽車:
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扣3分
扣分標准來源《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⑤ 車輛超載是扣幾分罰款多少
1、營運客車載人超載未達20%的扣6分,罰款200元—500元;營運客車載人超載20%以上的扣12分,罰款500元—2000元;
2、營運客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載未達20%的扣3分,罰款20元—200元;營運客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載20%以上的扣6分,罰款20元—200元;
3、貨車載物超載未達30%的扣3分,罰款200元—500元;貨車載物超載30%以上的扣6分,罰款500元—2000元。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⑥ 車輛超載扣幾分罰多少元
《小車超載的處罰》第六十一條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1、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2、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3、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4、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5、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⑦ 車輛改裝交警罰多少扣幾分
私自改裝汽車被交警抓到會扣留車輛並罰款。
《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改變機動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
(二)擅自改變機動車的動力裝置、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碼。
擅自改裝後的機動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
第八十七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留車輛,責令消除違法狀態,處罰款:
(一)駕駛擅自改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收繳違法裝置,對車輛所有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駕駛擅自改變動力裝置、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對車輛所有人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7)駕駛改裝車輛超載扣多少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⑧ 駕駛車輛非法改裝,會扣幾分處以多少罰款
扣12分,罰二千。
⑨ 車輛超載扣幾分罰多少錢
1、營運客車載人超載未達20%的扣6分,罰款200元—500元;營運客車載人超載20%以上的扣12分,罰款500元—2000元;
2、營運客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載未達20%的扣3分,罰款20元—200元;營運客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載20%以上的扣6分,罰款20元—200元;
3、貨車載物超載未達30%的扣3分,罰款200元—500元;貨車載物超載30%以上的扣6分,罰款500元—2000元。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9)駕駛改裝車輛超載扣多少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
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