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C5改裝車型目錄
㈠ c5駕照能開改裝suv
C5駕照準駕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即殘疾人專用車型。就是剎車、油門都是用手控制的車型。
㈡ 改裝車去哪裡備案我是c5駕照
改裝車需要到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如果不懂流程,你可以問問你周邊的朋友。
c5駕照的准駕車型是: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c5駕照準駕的車輛是:殘疾人專用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只允許右下肢或者雙下肢殘疾人駕駛)
㈢ c5駕照改車後怎麼備案
車輛上戶後,根據個人實際加裝輔具,輔具商提供輔具合格證等全套資料,到車管所(最好是市級車管所),按車管所要求和流程完成備案。
㈣ 因本人是C5駕照,買新車將油門向左腳遷移,經過專業改裝,有齊全改裝資料,但上牌不知道車管所備案流程
將齊全的資料都拿去上牌那裡就可以了,還差什麼人家會告訴你的
㈤ 我考C5駕駛證買車不知道在哪裡改裝能告訴我哪裡有改裝店,最好有地址
你又考西湖教學,就買個不一在哪裡可以改裝的換那麼輕易?現在都一般汽修修理店都是可以改裝的
㈥ C2車輛改裝C5車輛合法嗎
C2車輛改裝C5車輛應該是不合法,屬於非法改裝的,穩妥起見建議最好與當地車管所核實確認一下。
㈦ c5駕照買車安裝了殘疾人輔助裝置須到當地車管所備案嗎
c5駕照買車安裝了殘疾人輔助裝置須到當地車管所備案。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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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㈧ c5駕照的改裝車行駛證上要怎麼登記
改裝好去車管所登記,好像有個卡片的
㈨ C5改裝車是否必須在車輛登記地備案
所有的車輛想要改裝的時候,都必須在當地的車輛管理所,登記備案。如果沒有備案,被交警查到,按私自改型處罰!
㈩ c5駕照開自動檔不改裝車交警抓住了怎麼辦
c5駕照開自動檔不改裝車屬於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一次性扣12分,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一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10)淮南C5改裝車型目錄擴展閱讀:
《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法律條文的理解適用問題的函》的答復:
一、關於對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行為的處罰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駕駛證,經考試合格,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在性質上應當屬於無證駕駛;在適用處罰上,依據過罰相當的原則,可以按照未取得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規定適當從輕處罰。
二、關於對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後,駕駛人仍繼續駕駛機動車的,在性質上屬於駕駛資格中止後的無證駕駛行為;在適用處罰上,依據過罰相當的原則,可以按照未取得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規定適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