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改裝車廠家
㈠ 辦汽車天然氣改裝廠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的監督管理,規范壓力容器安裝、改造和維修許可工作,保障壓力容器安全運行,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壓力容器,是指《條例》適用范圍的壓力容器,但不適用於以下壓力容器:
(一)移動式壓力容器(限安裝);
(二)製冷裝置中的壓力容器;
(三)非金屬材料製造的壓力容器;
(四)真空下工作的壓力容器(不含夾套壓力容器);
(五)正常運行最高工作壓力小於0.1MPa的壓力容器(包括在進料或出料過程中需要瞬時承受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的壓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卻等工藝過程中需要短時承受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的壓力容器);
(六)機器上非獨立的承壓部件(包括壓縮機、發電機、泵、柴油機的氣缸或承壓殼體等,但不含造紙、紡織機械的烘缸、壓縮機的輔助壓力容器);
(七)無殼體的套管換熱器、波紋板換熱器、空冷式換熱器、冷卻排管等。
需在現場完成最後環焊縫焊接工作的壓力容器和整體需在現場組焊的壓力容器,不屬於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范圍。
醫用氧艙的安裝、改造、維修許可按照《醫用氧艙安全管理規定》進行。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壓力容器的安裝、改造、維修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裝,壓力容器整體就位、整體移位安裝的活動;
(二)改造,對壓力容器主要受壓元件進行更換、增減和其他變更(注),導致壓力容器參數、介質和用途等安全技術性能指標改變的活動;
(三)維修,對壓力容器和主要受壓元件進行修理,不導致壓力容器參數、介質和用途等安全技術性能指標改變的活動。
注:其他變更,是指壓力容器設計條件、使用條件變更導致主要受壓元件、安全附件的幾何尺寸(形狀)、材料發生改變。
第四條 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本規則適用范圍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的單位,應當取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分為1、2級。取得1級許可資格的單位允許從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和維修工作,取得2級許可資格的單位允許從事壓力容器維修工作。
取得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格的單位(A3級註明僅限球殼板壓制和僅限封頭製造者除外),可以從事相應製造許可范圍內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
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資格的單位,或者取得2級(含2級)以上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可以從事1級許可資格中的壓力容器安裝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
第五條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由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審批(以下簡稱審批機關)。1級許可資格的許可證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2級許可資格的許可證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
第六條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從簽發之日起4年內在全國范圍有效。
第七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監督本規則的執行。
第二章 許可條件
第八條 從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定資格;
(二)有與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並具有一定的安裝、改造、維修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具體條件見附件A;
(三)有與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起重、成形、加工、焊接、防腐、試壓、檢測等工作的需要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具體條件見附件B;
(四)有固定的辦公地點、資料檔案室、儀器設備室;
(五)建立能夠確保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安全性能的質量管理體系,並且能夠正常運行。
(六)有與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相關的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和制度,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應當是正式版本,並且能夠有效執行;
(七) 能夠保證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 許可程序
第九條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的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批和發證。
第十條 申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填寫《特種設備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四份,附電子文件),附以下證明資料(各一份),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同意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證明(復印件);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單位情況介紹(包括辦公室、資料檔案室、儀器設備室、倉庫、車間、設備、人員、專業分包、質量管理等方面情況);
(四)質量管理手冊;
(五)其他需要附加說明的資料。
第十一條 審批機關接到書面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請的決定,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或者不受理意見。不同意受理的,還應當向申請單位出具不受理決定書。
第十二條 申請被受理後,受理的單位應當按照受理范圍內進行壓力容器試安裝 (改造、維修)工作,並且約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鑒定評審機構(以下簡稱鑒定評審機構)進行鑒定評審。
第十三條 鑒定評審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管理與監督規則》(以下簡稱《鑒定評審規則》)的規定,依據本規則第二章要求,對申請單位的基本條件、質量管理體系和充裝工作質量進行現場審查。並且按照《鑒定評審規則》的要求,及時出具鑒定評審報告。
第十四條 審批機關在接到鑒定評審報告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批准手續。由審批機關負責發證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規定的申請單位頒發許可證。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許可證的,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相應許可證。
第十五條 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改變企業名稱、法人代表、主要技術負責人、登記地址或者停業等情形時,應當報請審批機關辦理變更、備案或注銷許可手續。
第十六條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換證申請。換證申請時,申請單位如果未增加許可項目,可以不提供試安裝(改造、維修)的壓力容器。逾期未按時提出申請的,其許可資格自行作廢。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監督管理,並且按照規定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發現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有違反《條例》、安全技術規范和本規則的行為時,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立即予以制止並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建議發證機關暫停或吊銷其許可資格。
第十八條 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超出許可范圍安裝、改造、維修壓力容器;
(二)不得安裝、改造、維修由未取得相應製造許可的單位製造的壓力容器;
(三)不得安裝、改造、維修出廠資料不全或者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壓力容器;
(四)不得安裝、改造、維修未經定期檢驗合格的在用壓力容器;
(五)不得安裝、改造、維修規格型號與工藝設計文件上的規格型號不相符的壓力容器;
(六)不得安裝報廢的壓力容器;
(七)不得偽造、塗改、轉讓、出粗和出借許可證;
(八)不得將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進行整體轉包;
(九)不得將承接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的工作分包給無相應許可資格的單位。
第十九條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在進行安裝、改造、維修施工時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前,應當按照《條例》要求規定,書面告知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二)自覺接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監察工作,積極配合壓力容器監督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按照《條例》和有關檢驗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所實施的監督檢驗工作;
(三)發現壓力容器受壓元(部)件存在安全性能問題,應當停止施工,並且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在有關問題得到解決後方可繼續施工;
(四)對安裝、改造、維修施工質量負責,並且及時記錄、收集、整理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施工質量記錄,妥善保存相關壓力容器技術資料和相應見證材料。應當按照《條例》規定,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完整移交給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存檔。
第二十條 監檢機構應當按照《條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監督檢驗工作,發現施工單位或個人有違反《條例》、安全技術規范和本規則的行為時,應予以制止,對一般問題,可以出具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工作聯絡單;對嚴重問題,應當出具安全性能監督檢驗意見書,並及時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二十一條 實施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的,在工程全部結束後,監督機構應當及時向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出具監督檢驗報告。
第二十二條 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單位對鑒定評審機構、監檢機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人員的行為有異議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在進行受理和鑒定評審等工作中,申請單位認為受理部門和鑒定評審機構的工作存在問題,可以要求停止受理和鑒定評審工作,並且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二十三條 經審查未能獲得許可證的申請單位,可在1年後提出新的取證申請。
第二十四條 對於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條例》和相關的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原有的有關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的規定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准。
第二十六條 車用燃氣氣瓶的安裝單位應當取得1級中安裝許可,許可條件參照本規則1級中的安裝許可條件執行,其中起重機噸位可等於或者小於1t。
第二十七條 本規則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則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也是做這個的 手續特難批,今年更難了。
㈡ 救護車廠家 救護車改裝廠 救護車生產廠家的網址是什麼
救護車廠家就是有資質生產救護車的公司或者企業,外面有很多打著可以生成救護車或者改裝救護車的公司,實際大部分都是中間商,您發的圖片上面的公司我知道,是一個救護車銷售4S店,他們的改裝廠是愛普康,在四川天府新區經濟開發區有廠區
㈢ 有哪些著名的改裝車廠
ABT -大眾公司修改
大眾車型主要為普通消費者的低標准車型,對於那些車型的極端,追求性能的不明確,所以專業改裝大眾汽車公司比較少。但這並不是說沒有人改變。最著名的是ABT公司,它有很強的能力去改變大眾的車型(包括奧迪)。
即使是最普通的一輛高爾夫,在經過他們的手改造後,也會出奇的好。
ABT改裝高爾夫GTI於2004年11月正式投入生產,是一款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重載車。在外觀修飾方面,它採用了經典的紅色油漆塗層,在所有由碳纖維擾流板、側裙、裙子和尾部四個鍍鉻排氣管,包括汽車底盤螺母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材料。
以上是我推薦的改裝汽車比較厲害的車廠哦~
㈣ 申請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第十一條 專用汽車企業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企業准入時,應當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一)《專用汽車和掛車准入申請書》(見附件四,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2份。當採用新技術、新材料生產專用汽車產品時,應當在《申請書》「技術來源和特性說明」中予以說明並附有關佐證材料;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辦理過程中的證明文件),中外合資企業還應當提交中外股東持股比例證明;
(三)質量手冊(全文)及程序文件(目錄)和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或近期質量體系認證計劃;
(四)企業具備的專用汽車產品設計、生產、銷售和售後服務能力,以及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等說明;
(五)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符合性說明,包括按照《汽車產業發展政策》要求取得的核准或備案文件;
(六)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七)國家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符合標准和有關規定的檢測報告清單(專用汽車產品應當包括專用裝置和專用功能的檢測報告)。
新建企業申請准入時,第(七)項材料可暫不要求,但應當提交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所做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產品技術水平分析報告。
第十二條 企業向國家主管部門申報專用汽車產品時,應當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一)企業的產品申報材料,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產品情況簡述、《公告》光碟參數、《車輛主要技術參數及主要配置備案表》、《車輛產品強制性檢測項目方案表》以及其他證明文件;
(二)檢測機構出具的專用汽車產品檢測報告;
(三)申報採用新技術、新材料的專用汽車產品時,應當在「產品情況簡述」中予以說明並附有關佐證材料。
其中,申報新能源專用汽車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准入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車輛企業應當通過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網路系統申報專用汽車產品。
准入條件及審查要求
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發展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的符合性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規定。
企業設立應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環保、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
產品生產能力和生產條件
應有必要的生產廠房、存儲場地及適宜、整潔的生產環境。
生產組織布局合理,有適應產品生產的物流系統,區域標識明顯。
具有廠房、生產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的所有權。
具有主要檢驗儀器設備的所有權。
具有生產場所用地的長期使用權(按照國家生產用土地使用權的規定);租賃場地組織生產的企業,應具有至少十年以上的租賃期限。
企業的准入許可產品的年銷售量應與獲准入許可時的規定相適應。對於設立3年以上的企業,年平均年銷售量(或者年平均銷售收入)按照近3年計算。
各類專用汽車和掛車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少於2000萬元,生產、檢驗設備的投入不少於2000萬元。
消防車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生產、檢驗設備的投入不少於3000萬元,消防車生產綱領應不小於年產80輛。
生產特種作業車底盤的企業,注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生產、檢驗設備的投入不少於5000萬元,特種作業車生產綱領應不小於年產100輛、且年銷售收入不小於2億元。
企業應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所必需的生產設備以及專用裝置檢驗設備。
1、對於專用客廂車的生產企業,應具備骨架(或車身)的成型、焊接、裝配(包括車內裝置及附件裝配)生產過程和設施設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並具備專用貨車及專用作業車企業的生產能力;
2、對於專用貨車、專用作業車、消防車生產企業,應具備整車和專用裝置的安裝調試能力,以及專用裝置主要結構件、固定件、成型件、連接件等非專業化生產的部件的生產、製造能力及相關的設備設施、工藝裝備。應具備沖壓、機加、焊接、內外表面裝飾和防護、裝配等生產工序,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
其中由三類底盤改裝專用作業車的生產企業,其駕駛室(車身)可對外委託生產(但模具應自備);由三類底盤改裝專用貨車的生產企業,應具備車身及骨架(或駕駛室)的成型、焊裝、裝配(包括車內裝置及附件裝配)生產過程和設施設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
3、對於通用貨車掛車生產企業,應具備車架車箱(包括自製專用裝置)下料、成型、焊裝、裝配的生產過程和設施設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塗裝生產設施設備,其中車架縱梁可與專用裝置組合生產(當專用裝置具有承載能力時),也可對外委託加工。具有流水作業的成型、焊裝、總裝生產線;
4、對於其它掛車生產企業,應具備通用貨車掛車的生產能力(具有流水作業的生產線要求除外),還應具備專用貨車及專用作業車的生產能力(三類底盤改裝的能力要求除外);
5、對於特種作業車(含超限車)生產企業,應具備專用作業車企業的相應的能力條件,還應具備為完成專用功能必需的關鍵裝置或關鍵部件的自製能力;
6、對於特種作業車底盤生產企業,應具備駕駛室、車架、車橋中的二大總成的生產過程和設備設施(其中駕駛室對外委託加工的,模具應自備),具備滿足環保要求的封閉式整車塗裝、裝配生產設施設備。還應具備特種作業車(包括超限車)的生產能力。
各類企業生產能力、設備的要求可參考附件五《生產和檢驗能力、設備要求》。
專業化生產的專用裝置及其部件可參考附件六《專業化生產的專用裝置清單》。
應對關鍵生產設備和工裝進行預防性維護和日常保養,配備操作規程,有必要的備件,確保其正常運行,並有相應的運行和維修維護記錄。
產品的設計開發能力
應建立專門的產品開發機構,統一負責產品設計開發全過程的工作。應配備與設計開發任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及時跟蹤國內外專用汽車或掛車技術的發展情況;能夠對國家有關標准、相關行業標准、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跟蹤、評價和轉化;
開發、生產的產品符合知識產權等有關法律的規定;
從事產品開發的專業技術人員占企業員工總數的比例不小於8%,設計開發投入不低於銷售收入的2%;對於特種作業車底盤企業,其專職設計開發人員不少於20人,設計開發投入不低於銷售收入的3%。
開發人員包括產品策劃、整車匹配、專用裝置總成部件設計、試制、試驗和檢驗、標准法規、情報信息、知識產權與專利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
產品開發工作能夠完成專用裝置的開發及與整車的匹配等工作,並在具體產品的設計開發中得以體現;能利用計算機進行專用裝置及整車匹配的設計、分析、驗算等工作。
生產特種作業車底盤的企業,還應具備駕駛室(或車身)系統、車架和懸架、車橋、轉向系、制動系、取力輸出裝置、電氣控制系統等至少3個總成的開發能力。
建立適於本企業的產品設計開發工作流程、設計規范和作業指導書,其內容應覆蓋產品及製造過程的開發流程,包括技術文件管理、標准化等內容(消防車企業還應制定產品可靠性、壽命試驗標准),且在實際工作中得以應用。
建立與產品相適應的產品信息資料庫,資料庫應包括設計平台基礎數據、整車和底盤參數、專用部分及作業裝置和機構參數設計、計算和分析結果等,並包括國內外及企業自身產品的相關信息。
具備與所生產的專用裝置和改裝後的專用汽車或掛車完整車輛相適應的試制、試驗能力(至少包括專用裝置功能檢驗、除耐久性試驗外的機械性能檢驗、汽車動力性能試驗)。
對於專業化程度高的專用裝置,有關功能、機械性能的試驗、檢驗可以委託外部有資格的試驗室進行。專業化程度高的專用裝置見附件六。
1、生產特種作業車底盤的企業,應具備與所生產的特種作業車底盤相適應的試制、試驗能力(至少包括動力性、經濟性、操作穩定性、可靠性、耐久性、取力輸出裝置等性能試驗能力)。
產品開發試驗能力、設備的要求見附件五。
2、消防車企業還應具備消防車可靠性性能的驗證能力(包括關鍵總成驗證的試驗設備、設施、具有按程序評價消防車可靠性驗證結果及應用其結果的能力)。
產品和製造過程設計開發的輸入、輸出應充分適宜;應對產品和製造過程設計開發的輸出進行評審、驗證和確認,並保存相應記錄。
在實施產品和製造過程的設計更改(包括由供方引起的更改)前,應重新進行評審(包括評價更改對產品組成部分和已交付產品的影響)、確認,必要時進行驗證,同時應滿足生產一致性要求。
應保存評審、驗證和確認的記錄,包括更改在生產中實施日期的記錄。
建立產品標准和技術文件體系(包括產品圖樣、產品標准、生產和檢驗技術文件等),產品技術標准內容和項目應覆蓋整車、專用裝置,要求應不低於相應的國家有關標准及相關行業標准。准予准入的企業應按照規定辦理企業標准備案手續。
產品符合性
新產品型式試驗樣車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並經授權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投產的產品應符合產品一致性要求,即與公告車型信息、型式試驗樣車、產品合格證的內容相一致,產品技術參數的公差值在允許范圍內。
產品的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
應建立和落實與產品質量有關的人員能力評價和考核制度,並應保持適當的記錄。
與產品質量有關的人員均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專業技能及知識,嚴格按程序文件、工藝文件或相關作業指導書工作。
具備保證產品質量所必需的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設備和輔助檢具(採用三類底盤生產專用車的企業應具備駕駛室或車身成型焊接有關檢驗器具),檢驗項目覆蓋整車(專用汽車企業包括前照燈、車速表、台式制動性能、車輪定位或側滑量、怠速或自由加速排放等檢驗項目)、專用裝置性能方面的檢驗內容,性能指標應滿足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且與所要求的測量能力一致。
應對檢驗設備(包括有關的程序、軟體)進行控制,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檢定;當發現檢驗設備不符合要求時,應對以往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對該檢驗設備和有關產品採取適當的措施。
各類企業檢驗能力、設備的要求見附件五。
建立合格證生成和列印系統,按照合格證管理系統及規范的規定製作符合要求的產品合格證,按照規定期限上傳合格證信息。
建立從關鍵零部件總成供方至整車出廠的完整的產品追溯性體系。應建立電子化的整車產品信息及出廠檢測數據記錄和存儲系統,其中整車基本信息存檔期限為車輛的設計使用年限;產品的檢驗測試數據存檔期限不少於2年。
當產品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發生重大共性問題和設計缺陷時(包括由於供方原因引起的問題),應能迅速查明原因,確定召回范圍;當顧客需要維修備件時,應能夠迅速確定所需備件的技術狀態。
在產品實現過程中,應為涉及重要特性、安全特性、環保特性的材料、零部件總成、整車,開發編制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的檢驗規范或檢驗指導書,並按規定實施監視測量活動。重點關注標准和有關規定的符合性,特別關注專用裝置的功能、性能和裝配尺寸的符合性。
對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應有明確的工藝要求和控制方法,編製作業指導書,規范操作過程,並實施過程監視和測量。
建立供應鏈管理體系,確定評價標准,對供方進行評價和選擇,並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應保留對供方的評價和選擇、產品質量情況、交付業績、外部退貨情況和出現質量問題時處理措施的記錄。
對采購過程、生產過程、交付過程、顧客反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評價和處置;若關鍵零部件的安全、環保性能不滿足規定要求,不允許讓步接收。
當企業的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包括人員能力、生產/檢驗設備、采購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總成及其供方、生產工藝、工作環境、管理體系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產品仍能滿足原要求。
產品的營銷和售後服務能力
建立完整的文件化售後服務管理體系,包括人員(包括企業內部人員、特約銷售維修人員、產品使用人員)培訓、維修服務、備件提供、信息反饋、產品召回、客戶管理等內容,並有能力實施。
其中:售後服務、備件供應滿足所有客戶要求,能保證在產品的設計使用壽命期限內、在限定服務時間內向顧客提供備件、維修和咨詢服務。
產品的設計使用壽命期限不少於十年。
對於消防車產品,服務半徑不超過500km的,維修服務人員應能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展開維修;服務半徑為500km—1000km(含)的,維修服務人員應能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展開維修;服務半徑超過1000km的,維修服務人員應能在72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展開維修。
㈤ 中國合法的汽車改裝公司和工廠有哪些
現在我國還沒有合法的改裝公司
㈥ 救護車改裝_ 救護車改裝公司中國哪個好,有救護車改裝的專業人士回答下嗎
目前國內救護車改裝企業銷量排名前十的分別是:江鈴改裝、北汽福田、華晨金杯、上汽大通、程力、石煤機、南汽、寧波凱福萊、金旅和湖南安穩號。
㈦ 好的救護車改裝廠有哪些
將本廠生產的小汽車移送改裝分廠,將其改裝為救護車,在移送環節要繳納消費稅。因為救護車屬於專用車,不需要繳納消費稅,所以將小汽車改裝即用於非應稅項目,應視同銷售處理,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