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思域交警
『壹』 求高手思域怎樣改裝!!!廣州改裝車會不會被交警抓啊
先說說你提到的聲音吧。。。單純聽聲音只能確定是否改裝過排氣管。你所說他的聲音像拉力賽,其轟鳴聲不是加粗排氣管來實現的, 是把原車的排氣管消聲器更換(或添加)S鼓或M鼓來實現的。。直排果凍不考慮,不多說這個。。S鼓聲音不大,主要提升中低車速扭力,起步快,爬坡有勁頭子,聲音低沉,在80 90分貝左右,不會犧牲高轉速的馬力,主要延長三廢的形成來達成動力提升的作用。M鼓一般用於雙排氣管,思域只有一個排氣管,S鼓一般的雙回壓鼓,還有就是就是M鼓重量更重,會增加車重。所以最終的建議結論就是,改裝S鼓。。。剎車套件你改不改?不想花錢又想追求一下,就把原車剎車盤拆下的打孔,劃線盤,這個不貴,三四百塊錢。排氣管也就幾百塊錢,其他還有什麼想知道的?排氣管不查的,放心吧。
『貳』 思域改魚骨燈交警會攔嗎
一般情況下,汽車是不準去改裝的,改裝在本質上是違法的行為。啊,這個東西屬於對汽車的附加,好多改裝車人家就不讓上路的,你可以想想交管部門咨詢。
『叄』 新思域改裝後被交警擋住會怎樣
改裝罰款200 扣幾分看你的表現 不會怎樣 引擎和底盤動了你就麻煩了
『肆』 汽車改裝被交警抓到會怎麼處罰
私自改裝汽車被交警抓到會扣留車輛並罰款。
《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改變機動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
(二)擅自改變機動車的動力裝置、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碼。
擅自改裝後的機動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
第八十七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留車輛,責令消除違法狀態,處罰款:
(一)駕駛擅自改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收繳違法裝置,對車輛所有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駕駛擅自改變動力裝置、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對車輛所有人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對非法改裝的單位或者個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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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車身顏色、換發動機、車身、車架未辦理變更登記以及改變汽車數據的處理: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五十七條 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伍』 改裝本田思域能上路么
不能,私自改裝車輛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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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陸』 思域改全包圍和加尾翼被抓會不會說我非法改裝
改全包圍和加裝尾翼是違法的,交警分分鍾抓。2019新規當中,對於汽車加裝行李架和腳踏板以及中網、保險杠的限制進行了適當的放寬。但是行李架的高度也是有限制的,高度必須不能超過300毫米。另外在不改變車身寬度的情況下,可以對輪轂的尺寸進行更改或更換。
『柒』 本田思域 把本田標志改成紅標 前後都改 交警會罰款嗎
會罰款,私自改車標屬於違法行為,會處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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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