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顏色要備案嗎
❶ 車身改色超過多少需要備案
車身改色需要辦理登記,以福州市為例,車身變更顏色辦理流程和所需資料如下:
一、車管所辦理流程
1、【查驗崗】查驗機動車,製作標准照片。
2、【登記審核崗】審查憑證證明,錄入登記信息,出具受理憑證。
3、繳費窗口繳費。
4、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二、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屬於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或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使用性質變更的,還應拆除標志燈具、警報器,清除車身外觀制式、標志圖案等。
6、屬於委託代理人(或本單位工作人員)代理的,還應提交機動車業務委託書(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❷ 車輛改色先備案還是先改色呢
相關政策允許車主先改色再備案登記,給汽車改色應在10日內登記。
根據規定,給汽車改色是可以的。不過,給汽車改色應在10日內登記。《機動車登記規定》明確:辦理變更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民警介紹,相關政策允許車主給愛車先改色再備案登記。但是車身顏色改變超過30%,車主必須到車管部門備案,對行車手續進行變更。否則將無法通過年檢,私改車身顏色是違法行為。總之,應在改色後10日內前往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最好盡早更換備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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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顏色變更手續所需材料不多,主要包括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繳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與正常年檢相同,要核實車輛信息以及違章信息,因此提前清理違章千萬不要忘記。
如果朋友代辦,則代辦人身份證也要攜帶。由於要更改行駛證,所以辦理業務之前會進行拍照和外觀檢查,這與驗車時外觀檢測環節相同,因此,保持車身清潔很重要。建議提前洗車。
❸ 汽車 換個顏色要備案嗎
車子改色後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攜帶所需證明以及發票,包括車輛的登記證書、行車證以及個人的身份證。然後將已改色的汽車開到汽車車管所辦理車身貼膜改色備案手續。車管所工作人員會重新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重新拍照,變更登記手續。
一般來說,為愛車改色的車主,都會選擇一些比較特別的顏色,而不是常規的車身色(如銀、白、黑等)。假如車主選擇的顏色過於「非主流」,車管所有可能會拒絕接受變更申請,導致車主花錢白忙活。因此並不是所有顏色搭配都是允許的,改變後的車身顏色和圖案不得和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和工程搶險車等法定標識相同或相似;改變車身顏色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改色申請的流程並不復雜,我們可以先為車輛改色,然後提前跟車管所預約好申請時間,再按約定時間段開車前往車管所辦理。而更穩妥的方法則是:改色前先到車管所咨詢所選顏色是否被允許變更,得到確定答復之後再為車輛改色,然後預約時間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車身色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時間不長,車管所效率高的話,半小時不用就能全部搞定了。建議各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的車主,挑選一個工作日的時間,備好資料,前往車管所辦理。
❹ 汽車改色需要提前去車管所報備么
需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輛的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的標准和發動機的相關技術參數。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前,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如果要申請改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車主可到車管分所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包括:變更前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提供《居民戶口簿》)。
車管所將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對於同意變更的,車主應當在變更後十天內向車管所交驗車輛。車管所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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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❺ 汽車 換個 顏色要備案嗎
需要去車管所備案的,嚴格的講你想在車身上噴喜歡的圖案或字都需要向車管所備案的。你想呢,你當初上牌照的時候是需要車照片的,當你違章時警察要查看你的行車證和駕駛本,而你把車噴成其他顏色了,這就與行車證上車的顏色不符,警察可不會聽你解釋車是重新噴過漆的,還有如果被電子警察拍到違章,最後處理的...」
❻ 汽車改色貼膜要去備案嗎
根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車身顏色變化面積比例不超過30%的,不需要車輛變更登記。如果顏色變化面積超過30%,則必須在車管所中存檔。改變的顏色必須是原車輛工廠登記的顏色。
車輛變色後,車主須於變色後10日內前往車管所登記更改:機動車車主身份證正本及副本、機動車登記證、而且辦理案件時必須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如你由另一人代表,你亦需要代理人及代理人的身分證明書正本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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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步驟:
1、首先,噴漆完成後,把車帶到車管所,對改色後的車輛進行拍照、查驗。
2、然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提出變更申請。
3、最後,由工作人員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變更事項,重新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汽車貼膜改色需謹慎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❼ 汽車改裝後要車管所備案嗎
汽車改裝後需要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進行備案,否則車輛上路行駛會給予相應的處罰。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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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❽ 汽車改色怎麼備案
改變車身顏色的,要在10天內帶上材料到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以北京市辦理為例:
1、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車架號拓印一套。
2、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3)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4)到牌證窗口領取證件。
3、辦事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辦結,對於所提交的車輛、資料、憑證有嫌疑的進入調查程序(調查嫌疑車輛、資料、憑證的時間不計入機動車登記時限)。
(8)汽車改裝顏色要備案嗎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