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李架燈具改裝
㈠ 想裝個超級刺眼的強光車燈.請改裝行家給個建議.
有兩個辦法,一你的前大燈改裝氙氣燈,一般跑長途上高速的都是規矩司機,會車時在法定距離是不會打遠光燈的,偶爾一兩次可以,你說每天都是這樣那就是違法,對他們自己也危險,這樣推理只能是你現在的車燈不夠亮老化什麼的原因,建議你改裝氙氣燈對夜車跑長途車很安全實惠。二你加裝警示燈就在四個角的轉向燈介面處。
㈡ 加裝行李架射燈交警會怎樣處分
非法改裝機動車,收繳加裝設備,處以500元罰款,不記分,違法代碼1087 公安102號令 第三十八條!
㈢ 車,加裝行李架和前行車燈違法嗎,能通過年審嗎
加裝行李架一般不會被罰,但是加裝前行燈就要看運氣了,年審的話一般過不了,請黃牛,或者拆除才能通過。
㈣ SUV車頂上安裝這種帶有射燈的行李架違法嗎
在討論之前首先要確定一下行李架的概念,我發現這個概念比較混亂。很多人把車頂的兩條縱向行李桿叫做行李架,有很多車型原配就帶的,這種行李架無可非議,不違法。交法實施條例還規定了容許它載貨,只是不能超過高度(0.5米)。而且原配的行李架是螺絲固定的,能夠承受一定壓力。但是現在有些商家出售的改裝型行李架,僅僅是為了視覺美觀而設計的,其安裝方式是用3M膠粘。所以這種行李架只是好看,不中用的,一旦承載會飛掉的!而JC把這種改裝認為是私自改變車的外觀結構,屬於違法。
㈤ 在車頂 安裝行李架算是非法改裝么求解答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執行《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問題的答復:
二、加裝防風罩、小客車車頂行李架及根據自身愛好更換倒車鏡,加裝大尺寸天線、燈具保護罩、增加外車身彩飾,以及加裝水箱、工具箱、副油箱、備胎架等行為,尚不屬《機動車登記辦法》所規定的違法行為,不得進行處罰。
㈥ 汽車前大燈可以改顏色
汽車前大燈可以改顏色,但是在改色之後不能影響駕駛安全,並要及時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將無法通過年檢,因為私改車身顏色是違法行為。所以應在改色後10日內前往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
改變車身顏色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根據交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處罰150元至500元不等,甚至暫扣違法車輛,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6)汽車行李架燈具改裝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㈦ 越野車led長條燈在行李架上怎麼裝
安裝方法:
根據自己用途選擇合適的行李架。
如果買車頂架的用途就是為了裝行李等物品,並且希望搭載東西越多越好,那麼用螺絲固定的或原廠配有的車頂架比較適合。如果加裝行李架是為了車輛美觀、協調,可以選擇粘膠的,既牢固又美觀。
徹底清潔車頂部。
如果車頂沒有預留螺絲,只能安裝粘膠的行李架。在安裝粘膠的車頂行李架之前,要把車頂需要粘貼的周圍都擦乾凈,先用濕布擦掉灰塵,再用干布擦乾凈。如果能安裝之前洗洗車就更好了。
找准對稱的合適位置。
粘貼行李架之前,要找好合適的粘貼位置,前後左右都要對稱,這樣粘完才更好看一些。如果自己沒把握,可以直接去4S店請專業師傅粘貼。
撕下行李架底部的粘膠站牢固。
清潔完車頂後,要把行李架的粘膠慢慢揭開,然後迅速的粘到車頂,並使勁的按壓10分鍾以上,讓粘膠發揮粘力。注意粘貼行李架盡量在環境溫度較高或者太陽比較好的時候進行,效果會更好的。
不要隨便給車頂打螺絲。
如果不想用粘膠的行李架,准備用螺絲的,就要看看車頂有沒有預留安裝行李架的介面,若沒有最好不要自行安裝,如果自己強行鑽孔安裝,容易出現漏水、生銹等情況,影響日後的車輛使用。因此想安裝更結實的行李架,還是找專門的修理店進行改裝。
㈧ 加裝行李架日行燈算是違法改裝嗎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中第十條規定,加裝行李架是要到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的,沒有登記的都是違法改裝。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