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改裝整治的通知
㈠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 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
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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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㈡ 中國關於汽車改裝的法律
沒有,外觀改30%之內默認可以,但要看地方的規定
㈢ 關於汽車改裝政策
3種方式可以過。第一,沒落戶之前改;第二,改裝之前,去車管所備案登記;第三,檢車的時候找熟人或者找黃牛代審。
㈣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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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㈤ 國務院下令整治車輛改型後各地對大板車改型有什麼動作
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加大抽查和檢查力度,在汽車必經之路上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立即扣押。同時,在源頭上牌時,進行嚴格控制。
㈥ 【開展改裝車專項整治行動】 型否拉風否知否(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開展改裝車專項整治行動】型否?拉風否?知否?(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㈦ 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工作的通知 是否有效
根據《關於進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工作通知》(交公路發[2006]158號)規定非改裝道路運輸車輛指未經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已獲道路運輸證車輛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輛具體包括幾種情況: 擅自改變車輛類型或用途指擅自客車改貨車、貨車改客車、普通貨車改專用貨車、專用貨車改普通貨車、卧鋪客車改座位客車、座位客車改卧鋪客車 二擅自改變車輛顏色指擅自駕駛室車身改與原車輛同外觀顏色三擅自改變車輛主要總部件指擅自更換與原車型致發機、變速箱、前橋、橋或者車架;擅自更換車輛車身或者罐體;擅自改變車輛懸架形式 四擅自改變車輛外廓尺寸或者承載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寬、加、拆除貨箱攔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輪胎數量;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車軸數量;擅自增加客車座位或者卧鋪鋪位 根據所講情況應算私自改型
㈧ 機動車登記規定 車輛改裝,改裝車上公告的規定
《機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不屬於以上情形的,可以不用變更登記。
㈨ 汽車改裝需要通知交通隊么
外觀改裝要到交管部門備案,改裝引擎和底盤在國內嚴格來講是不合法的,但大家都在改,也就無所謂了,可如果改裝後遇到事故,那可能就有點說不清了,到時候可能把責任都推到對車輛的改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