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後懸架改裝論壇
Ⅰ 汽車底盤改裝知識
底盤的改裝包括懸掛、避震、變速箱、剎車、輪胎、輪圈等。
1、原裝車的懸掛一般較軟,是為了照顧乘坐的舒適性,因此改裝底盤必須強化懸掛和避震。
2、變速箱強化,為了適應更大的馬力。一般就是調條齒輪,改改離合器等等
3、為了提高車子在現有馬力下的中短途沖刺力,通常是用增大尾牙(也就是驅動橋殼內的錐形齒輪)增大終傳比的方法來實現。
4、大馬力當然需要高性能的制動系統!大直徑的制動盤,高溫度的剎車皮,還有多活塞的制動卡鉗都是改裝剎車的必備品。
5、為了獲得更好的抓地力,更高的乘坐質量,更優良的操控能力,換裝四條高性能的輪胎
Ⅱ 汽車懸掛改裝
這個改裝是很極限的裝法,就是縮短了彈簧長度。但是計算要求很精確。因為車裡面有了合適的負載(人)輪胎就會恢復成正常樣子。上的人輕了還是八字。如果就成八字開車對輪胎消耗很嚴重。汽車的懸掛受力是左前右後一起受力,右前左後一起受力。這個也是一些專業的改裝車會把蓄電池等東西放在副駕駛位置上了。如果改裝了絞牙你可以自己試試
Ⅲ 金屬計劃改裝汽車底盤怎麼改
一、找當地相關大型的維修店或4S店,應該是可以解決的。為了保證質量和售後的問題
二、注意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
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
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
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
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
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
行駛。
Ⅳ qq飛車我有一輛S車時空戰艦,激活到10了,改裝也全15了,懸掛加了2個,
我在飛車論壇上是看到過這類問題,什麼S車改裝之後速度反而慢了等等。
可能是BUG吧,你可以到官方論壇上發帖反饋一下。
這里估計不太有人說得清楚吧
Ⅳ 汽車改裝底盤有什麼要求
這個是不能進行安全方面的大改,另外就是在整體車身高度和重量上不能變動太多
Ⅵ 汽車底盤改裝
避震器以及彈簧是常見的改裝地方。它們兩個的調校都是技術話,在改裝的時候,也是需要均衡它們的工作,避震器是提供阻尼、而彈簧是提供回彈力,改裝技術要很成熟才行,否則汽車改裝後,很難維持在良好的狀態。
Ⅶ 汽車後懸架是非獨立的能不能改裝成獨立的
你,這個一般是不能的,不過速騰可以,希望我的回答讓你滿意,祝你用車愉快【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
Ⅷ 汽車的後懸架可以改嗎
汽車的後懸架可以改。
汽車後懸掛形式是車架(或承載式車身)與車橋(或車輪)之間的一切傳力連接裝置的總稱,是影響汽車舒適型的重要參數之一。汽車懸架包括彈性元件,減振器和傳力裝置等三部分。
這三部分分別起緩沖,減振和力的傳遞作用。從轎車上來講,彈性元件多指螺旋彈簧,它只承受垂直載荷,緩和及抑制不平路面對車體的沖擊,具有佔用空間小,質量小,無需潤滑的優點,但由於本身沒有摩擦而沒有減振作用。減振器指液力減振器,是為了加速衰減車身的振動,它是懸架機構中最精密和復雜的機械件。傳力裝置是指車架的上下擺臂等叉形剛架、轉向節等元件,用來傳遞縱向力,側向力及力矩,並保證車輪相對於車架(或車身)有確定的相對運動規律。
Ⅸ 汽車改裝懸掛合法嗎
汽車改裝懸掛是非法的,無法正常通過年檢。
根據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條款,改變已領牌照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和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發動機,車主都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加裝尾翼、做大包圍、改裝排氣管等行為,原則上都不被允許的。
Ⅹ 汽車怎樣改裝升降底盤,左右隨便升降
不可以改裝,私自改裝車輛是違法行為。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九條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對於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拓印膜,收存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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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責任: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二十六條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輛管理所。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注銷登記,在計算機登記系統內登記注銷信息。
第二十七條因機動車滅失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並提交有關滅失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注銷登記,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對因機動車滅失無法交回號牌、行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作廢。機動車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登記的,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注銷登記,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