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能申請
A. 汽車可以申請改裝嗎
現在改車都是偷偷的改,年檢的時候再花錢找人驗或是把以前的配件留著到時候換回來取驗車
我的輪轂就留著沒扔,等驗車前再換回來.
B. 汽車改裝申請
完全沒問題,改裝前到車管所申請即可.批准改裝後,把車改了再到車管所重新登記就可以了.改裝配件一樣可以的,只要車管所批准,怎麼改都沒問題,年審照樣過.如果沒去申請改裝或者沒批准你就去改裝,那麼你就等著罰款好了.找關系花點錢,馬上就給你批准! 各位大哥,你們不是不知道吧,今年年頭開始就可以在車管所申請改裝,只要批准了你就可以改裝了.
C. 汽車改裝大包圍 到車管所申請能通過嗎
廠家推出的加裝大包圍、加裝踏板、改變車身顏色的改裝車是合法的。
在經銷商推出改裝套件之前,廠家就已經將改裝後的車輛資料遞送到車管所,車主在上牌、注冊的時候,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
但如果在未上牌前,車主私自請求經銷商改變車身顏色,在上牌注冊時是肯定行不通的。
道理是一樣的,因為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
D. 汽車改裝如何申請
目前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改變車輛的外觀要去車輛管理部門申請,及時變更行駛證。這樣改裝車輛能合法行駛。
外觀改裝需符合相關法規動力勿隨便改裝
汽車改裝是有一定限制的,隨意改裝很可能通不過年檢,所以改裝汽車一定要在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當前,交管部門對汽車改裝的限制要求依然比較嚴格,汽車排量等涉及汽車技術參數部分絕對不能私自改裝。
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4、申請變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
E. 汽車改裝大包圍,到車管所申請能通過嗎
是否影響看樣式,在車輛管理交通法規中規定,改變車輛明顯特徵的改裝是無法通過申請的。
具體特徵例如改變,中網樣式,大燈樣式,前後車標樣式等都包含在內,若包圍的樣式與原車差距較大,已經達到無法明顯辨識車輛信息時,則屬於非法改裝,無法申請和備案。所以具體是否影響需要看實際的包圍情況。
汽車大包圍:
大包圍(汽車車身外部擾流器)。主要作用是:減低汽車行駛時所產生的逆向氣流,同時增加汽車的下壓力。使汽車行駛時更加平穩,從而減少耗油量。大包圍基本分為泵把款和唇款兩大類,其中泵把款類的包圍就是將原來的前後杠整個拆下,然後再裝上另一款泵把。而唇款類的包圍則是在原來的保險杠上加上半截的下唇,此款包圍的質量與安裝技術要求極高。
F. 車輛改裝需要什麼申請或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車輛改裝前,應將設計方案與改裝計劃報送車輛管理機關審查。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對機動車改裝有如下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不得擅自改裝。如果改裝的要求太過離譜,改出來後會面目全非,車管所一般不會批准。
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消防專用)、黃色(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國家行政執法專用)。機械改裝目前在國內尚未被允許。
在2008年10月01日正式頒布實施的新《機動車登記規定》對汽車改裝做出了相對寬松和人性化的政策。在該規定中,需要改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不用再原來那樣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而是可以在變更後直接辦理登記。
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雖然放寬了汽車改裝的政策,但對改裝車的規范仍有嚴格的要求。對於改裝車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如果改變車輛品牌型號、發動機的型號、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仍將無法通過年審。而私開天窗、轎車改裝成越野車、改裝引擎蓋等情況的車子,都屬於非法改裝。
要提醒您的是,汽車改裝中的加裝配置,需要另外投保才會有效。不論是外觀還是機械的改裝,都涉及到行車安全,所以,改裝還是要以安全作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