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杯架可以改裝嘛
1. 汽車可以自己改裝嗎
你好,汽車不能私自改裝。
2. 十代思域杯架哪裡可以改遮物窗嗎
你好 這個是可以改裝的 弄個窗簾的就行的
3. 汽車內飾可以改裝嗎
汽車內飾是難以改裝的,汽車內飾都是成型件要與車身件匹配安裝,所以基本不存在改裝。只能在原有的內飾上進行改色及粘貼織品和加裝其它。(什麼叫改裝:改變原來原有的形狀)
4. 汽車上的哪些部件改裝是合法的
汽車改裝界流傳著這么一句話「買車不改,不如推海」,雖然聽上去有些誇張,但對於追求個性和激情的車主,對自己的愛車進行改裝顯得尤為必要,誰不想成為街上最靚的仔?但是,愛車不是你想改想改就能改,違法改裝換來的不是個性,是交警蜀黍的扣分罰款套餐。
最後
對於玩改裝的車友來說,最擔心的就是交警揮不揮手,能不能過年檢。其實合法改裝完全不用擔心這些,在相關部門做好備案,合乎法規改裝,就可以正兒八經上路,再也不用提醒吊膽。還有哪些要補充的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5. 奧迪q3杯架區可以改裝嗎
你好,這個完全可以改裝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你,祝你用車愉快!
6. 03年奧迪a6的杯架可以改裝嗎
可以,可以到店問一下
7. 汽車哪些部件可合法改裝
何為合法改裝車:改裝無小事,一輛車包含數千個零件,看似簡單其實非常復雜。2014年10月1日,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正式實施。這表明國內原廠改裝車將具有「合法身份」。「原廠改裝:是指汽車在出廠前或在出廠以後,由汽車製造廠商本身根據個性化要求,定製的型號不一、配置不一的,但是已經經過生產廠家檢驗合格裝車、整車。因此,購買了原廠改裝車的消費者,在上牌時無需再提供額外的改裝證明,直接就可以上牌上路。」
政策有「松動」並不代表可以隨意改:新規在機動車改裝政策方面有所「松動」,但並不代表可以將車隨意亂改。雖然內容放寬、手續簡化,但改裝車的規范仍有嚴格要求,特別是對於改裝車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確保安全。新修改條例規定僅限「原廠改裝車」擁有合法身份,而非車主私自改裝的車輛,這是車主必須注意的。
改裝需申請: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允許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擅自改變車身外觀、發動機性能、增加渦輪等都是不允許的。若切實需要改裝的車主,必須先到車管所申請備案,才能改裝。內飾方面,在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原則上可以改裝。但是,座椅不能取走,車內結構不能改變,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徵,也不能擅自更改。在車架號損壞或者無法標識後進行改裝,也需要變更登記。另外,車身顏色可在變更後10天內到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其中,有三種顏色不能修改。包括:消防裝用紅,工程搶險專用黃和國家行政執法專用的上白下藍色。
8. 雪鐵龍C5,2012款尊馭中間就一個杯架,能不能改成2個
可以改,把杯架拆掉可以換一個雙杯架的。望採納
9. 車輛改裝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9)汽車杯架可以改裝嘛擴展閱讀
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五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應當分別登記下列內容:
(一)變更後的車身顏色;
(二)變更後的發動機號碼;
(三)機動車更換車身、車架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
(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來歷憑證的名稱、編號;
(五)更換整車後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身顏色、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編號、出廠日期、注冊登記日期;
(六)機動車所有人變更後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七)變更後的使用性質;
(八)需要辦理機動車檔案轉出的,登記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的名稱;
(九)變更登記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