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服務增值稅率
⑴ 安裝服務業增值稅稅率
一般納稅人安裝服務營改增稅率為11%,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只能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安裝服務隸屬於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拓展資料:
增值稅稅率: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2項、第3項、第4項規定外,稅率為6%。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⑵ 汽車維修行業營改增後稅率是多少
根據規劃,到2015年我們要完成增值稅改革,它的主要內容就是取消營業稅,把營業稅改成增值稅,這項改革完成後,之前汽車行業在製造領域17%的稅率將有望降至3%。」
⑶ 服務費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服務類的稅率為6%。
國務院決定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同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一條修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二、將第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三、將第四條第一款中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修改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將第五條、第六條第一款、第七條、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中的「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修改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
四、將第八條第一款中的「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第九條中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修改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
將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中的「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修改為「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刪去第八條第二款第四項,增加一項,作為第四項:「(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五、將第十條修改為:「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六、將第十二條修改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項中的「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修改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將第二款第一項修改為:「(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刪去第二款第三項。
八、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修改為:「(二)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外出經營事項,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報告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將第一款第三項中的「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修改為「銷售貨物或者勞務」。
九、在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中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之前增加「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退(免)稅規定的,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
十、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七條:「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有關事項,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經國務院同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此外,還對個別條文作了文字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票調整後有關稅收管理
⑷ 服務業增值稅稅率6% 為什麼
國家硬性規定。
根據財政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註:本條是對提供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
適用6%稅率的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4)汽車改裝服務增值稅率擴展閱讀:
2018年部分行業增值稅稅率下調:
1、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按照國務院部署,2018年5月1日起,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作為企業生產經營環節的一個主要稅收,增值稅針對貨物或者勞務的增值部分征稅,沒有增值則不征稅。
因此,本次新政,雖然稅率只是下調一個點,但是,帶給整個製造業的動力和競爭力卻非同一般。
2、與民生消費直接相關行業的稅率,下調了一個百分點。
按照國務院部署新政,2018年5月1日起,農產品等貨物,以及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去年7月份國家才剛剛將食用油的增值稅稅率由原來的13%降為11%,今年又進一步下調到10%。兩次下調,大大減輕了企業的稅負。
按照新政,與民生支出相關的交通出行、通訊服務、以及農副產品的成本負擔,都將帶來實質性下降。
⑸ 汽車修理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對安裝運行後的機器設備提供維修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提供綠化工程維護屬於植物養護服務,按照「其他生活服務」,兩者增值稅稅率6%。
一、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二、建築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後,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築服務,並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稅並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的建築企業不繳納增值稅。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5)汽車改裝服務增值稅率擴展閱讀
發卡機構、清算機構和收單機構提供銀行卡跨機構資金清算服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發卡機構以其向收單機構收取的發卡行服務費為銷售額,並按照此銷售額向清算機構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清算機構以其向發卡機構、收單機構收取的網路服務費為銷售額,並按照發卡機構支付的網路服務費向發卡機構開具增值稅發票,按照收單機構支付的網路服務費向收單機構開具增值稅發票。
清算機構從發卡機構取得的增值稅發票上記載的發卡行服務費,一並計入清算機構的銷售額,並由清算機構按照此銷售額向收單機構開具增值稅發票。
⑹ 工程安裝服務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安裝服務營改增稅率為11%,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只能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安裝服務隸屬於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6)汽車改裝服務增值稅率擴展閱讀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6%。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6%。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⑺ 安裝服務增值稅稅率
一般納稅人安裝服務增值稅稅率9%,小規模增值稅徵收率1%
⑻ 汽車檢測營業稅改增值稅後稅率是多少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對於現代服務中對鑒證咨詢-認證服務的解釋,汽車檢測營改增後應按照現代服務-鑒證咨詢-認證服務按照6%的稅率計征增值稅,如為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徵收率。
6.鑒證咨詢服務。
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1)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利用檢測、檢驗、計量等技術,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