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g汽車改裝相關標准
㈠ 申請CNG改裝資質需要一類還是二類汽修資質
申請CNG燃氣汽車改裝廠的資質需要經過哪些部門
一、本規定所指燃氣汽車是指將汽(柴)油汽車改裝為以壓縮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為燃料的燃
氣或雙燃料汽車。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燃氣汽車改裝、營運、維護等活動應遵守本規定。
二、燃氣汽車改裝企業需要具備的條件:
(一)在申請改裝所在地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依法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許可的壓力容器安裝Ⅰ級資質;
(三)參照GB/T19001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四)有5名以上經過燃氣汽車改裝專業培訓,並取得上崗資格的技術人員或技術工人;
(五)有滿足生產需要的改裝、檢測設備,廠房面積一般不得低於300平方米,改裝和調試
區域分設,通風設施、消防空間及設備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六)執行有關改裝標准或技術規范;
(七)燃氣汽車改裝需用的技術文件齊全完整,並能指導生產。
三、從事燃氣汽車改裝工作的企業要向省經委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填寫申請書。申請報告
要闡明企業的基本情況、技術力量、工裝設備、檢測手段、質量保證體系等內容,並進行可
行性分析及市場需求分析。
申請書須經企業所在市州有關管理部門初審同意並簽署意見。
省經委接到企業申請後,要會同省質監、公安、交通、環保、安監等部門進行現場條件審查。
對通過現場條件審查的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委託法定汽車產品檢測部門對企業改裝車型樣車
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給予同意批復。
四、燃氣汽車改裝企業要對改裝後的汽車質量負總責,並出具改裝汽車合格證書,按照「一
車一檔」原則建立改裝汽車檔案。
五、燃氣汽車改裝、維修需用的燃氣汽車專用裝置要符合有關標准,經過檢驗檢定,有合
格證書。
六、燃氣汽車使用的車載氣瓶要在質監部門進行登記注冊,未登記注冊的氣瓶不得安裝使
用。
七、質監部門負責燃氣汽車質量、標准和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對燃氣汽車的車載氣瓶、
減壓閥、高壓管路系統、氣閥、壓力表等專用裝置進行安全監察和定期檢驗檢定,核發有關
合格證書。檢驗檢定的收費按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准執行。
八、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公路運輸燃氣汽車、城市出租燃氣汽車的運營管理,督促燃氣
汽車車主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交燃氣汽車的運營管理九、公安車管部門對燃氣汽車年檢時要審查燃氣汽車合格證、車載氣瓶檢驗合格證和計量檢定合格標志有效期,對有關合格證書及標志在有效期內,並經過安全運行技術檢驗合格的燃氣汽車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十、省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燃氣汽車改裝企業需要具備的條件進行檢查,對達不到條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企業不得從事燃氣汽車改裝工作。
根據上面規定,你要辦一類維修資質。
㈡ 從2015年開始國家規定限制汽車改裝cng嗎
不會限制,天然氣是趨勢,可能大城市會有限制
㈢ 我國關於天然氣汽車改裝有什麼法律法規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特函(2014)42號】文《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於徵求〈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油改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油改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中第二條第一款明確要求自發文之日起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各地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在用車油改氣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油改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二、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加強對已改裝車輛的監管。
1. 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自本文發文之日起,不允許繼續進行在用機動車「油改氣」,各地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在用機動車「油改氣」規定。
2. 加大對已改裝車輛的監管力度。各地應明確規定已改裝車輛的使用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後,不得上路行駛。同時強化已改裝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排放性能檢測和氣瓶檢驗,強化對已改裝車輛駕駛人員燃氣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對於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已改裝車輛,不得出具檢測合格報告、不發安全檢驗標志、不予加氣、不準上路行駛。
3. 加強部門聯合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改裝行為,嚴禁私自改裝燃氣汽車上路行駛,加氣站嚴禁為私自改裝燃氣汽車加氣,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㈣ 國家對CNG汽車的改裝 的政策要求及辦理方法有 哪些
國家沒有什麼具體要求,只要不是報廢車就可以了。主要是改裝廠看你的車有沒有改裝空間。
㈤ CNG雙燃料汽車的改裝技術
成熟的改裝技術:CNG汽車採用定型汽油車改裝,在保留原車供油系統的情況下,增加一套「CNG型車用壓縮天然氣裝置」。改裝部分由以下三個系統組成。1、天然氣系統。主要由充氣閥、高壓截止閥、天然氣鋼瓶、高壓管線、高壓接頭、壓力表、壓力感測器及氣量顯示器等組成。2、天然氣供給系統。主要由天然氣高壓電磁閥、三級組合式減壓閥、混合器等組成。3、油氣燃料轉換系統。主要由三位油氣轉換開關、點火時間轉換器、汽油電磁閥等組成。
1.發動機功率下降及其原因
天然氣汽車使用中的一個主要問 題是發動機的功率比使用汽油時有明顯下降。據資料報道,汽車在使用天然氣作燃料時,功率一般要下降15%左 右,個別時候下降更多。功率下降的結果,一方面導致汽車重載、爬坡或加速時動力不足,另一方面導致燃料消耗相對增加,並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天然氣汽車的功率下降主要原因在於燃料本身的特性和發動機的構造。
在燃料性質方面,汽油是液體燃料,而天然氣是氣體燃料。使用汽油時,液態汽油的體積與進氣 體積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用天然氣作燃料時,燃料本身的體積在整個進氣中佔有較大比例,因此導致進入氣缸的空氣量減少,充氣系數下降,從而導致發動機功率下降。
在發動機構造方面,決定發動機功率的主要因素是發動機的壓縮比,壓縮比越大,熱效率越高,有效功率就越大。同時,壓縮比越大,發動機爆震的傾向也越大。因此,發動機壓縮比還必須與燃料的抗爆性相適應。汽油的抗爆性決定了汽油機的壓縮比不可能太大,但天然氣的抗爆性很好,完全可以用於壓縮比較大的發動機,從而提高其功率。天然氣汽車的應用還處在起步階段,
天然氣的供應遠不象汽油那樣普及,在這種情況下,專門設計的天然氣發動機汽車很難推廣。目前投入運行的天然氣汽車大多是兩用燃料汽車,既可以用天然氣,也可以用汽油。這種兩用燃料汽車為了兼顧使用汽油的需要,壓縮比提高較小或者沒有提高。因此天然氣高抗爆性的特性並未得到充分發揮,導致發動機功率下降。
2 .腐蝕與早期磨損及其原因
汽車以天然氣作燃料時,發現燃燒室部件明顯腐蝕,甚至曲軸也出現腐蝕 ,氣門、活塞環和氣缸磨損嚴重,與使用汽油時相比,汽車大修期通常要縮短1/3-1/2。
這是天然氣汽車面臨的另一個問題。天然氣汽車出現腐蝕和早期磨損的原因是由於天然氣中含有微量硫化合物(硫化氫 ),引起氣缸、氣缸壁的腐蝕與磨損,使發動機動力下降,使用壽命縮短,汽車大修期縮短。
3.提 高天然氣汽車功率的措施
3.1提高充氣系數
充氣系數下降是導致天然氣汽車功率下降 的重要原因,從理論上講,提高充氣系數是提高功率的一種途徑。但充氣系數下降是由天然氣本身的性質所決定的 ,從燃料方面顯然無法解決這一問題,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採取進氣增壓措施。但進氣增壓無疑會加大發動機的體積 和質量,在實施中存在一定難度。
3.2適當提高發動機壓縮比
天然氣的辛烷值很高,抗爆性非常好,如果直接在汽油機上使用天然氣,就不能充分利用天然氣的這種優點,提高發動機功率。如果將發動機氣缸蓋減薄一部分,提高發動機的壓縮比,就可以提高發動機的功率,在一定程度上彌補部分功率損失。這種方法是人們通常採用的一種方法。但是,考慮到目前大部分天然氣汽車都是兩用燃料汽車,發動機壓縮比不可能提高太多,否則一旦換用汽油作燃料,有可能產生爆震。因此壓縮比的提高有一定限度,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例如 ,原來使用70號汽油的汽車,改成兩用燃料汽車時,可將壓縮比提高到使用90號汽油的壓縮比;原來使用90 號汽油的發動機改成兩用燃料汽車時,可將壓縮比提高到使用93號或95號汽油的壓縮比。
對於象城市公共汽車那樣在固定線上行駛,天然氣供應有保障的汽車,應當提倡使用壓縮比與天然氣抗爆性相適應的單一 燃料天然氣汽車,充分發揮天然氣高壓縮比的特點,以提高汽車發動機功率。
3.3使用專用天然氣 汽車發動機潤滑油
天然氣是氣體燃料,使用中不會出現發動機潤滑油稀釋現象,因此可以使用粘度較低的潤滑油,這樣可以減少粘度造成的功率損失,提高發動機的效率。同時,天然氣汽車專用發動機潤滑油可以有效防止氣門、活塞環等燃燒室部件的腐蝕與磨損,防止氣缸壓力下降引起的功率損失。
在CA610 2天然氣發動機台架上,對使用天然氣發動機潤滑油和使用ESC30汽油機潤滑油進行了對比試驗,外特性和負荷特性曲線如圖1、圖2所示。試驗中所用燃料均為天然氣,燃料消耗量以天然氣在標准狀況下體積計算。從圖1 中可以看出,與使用ESC30汽油機潤滑油相比,使用天然氣發動機潤滑油可以增大發動機的功率和扭矩,降低燃料消耗率10%左右。
4.減少腐蝕和磨損的措施
4.1天然氣脫硫
如前所述,天然氣汽車發生腐蝕和早期磨損的根本原因是由於天然氣中含有微量硫化氫。因此,對天然氣進行脫硫處理是減少腐蝕和磨損的重要手段。但對天然氣進行脫硫處理,也很難將硫化氫完全除去,因此,天然氣對發動機的腐蝕是很難完全避免的。
4.2採用耐腐蝕材料
採用抗硫化物腐蝕的金屬材料製造發動機也是防止腐蝕的一個重要措施。但這種方法僅適用於新發動機的製造,對於現有發動機是無能為力的。
4.3使用專門的天然氣汽車發動機潤滑油
使用天然氣汽車發動機潤滑油代替目前使用的汽油機 潤滑油是防止天然氣汽車發動機腐蝕的有效措施,這種方法不但簡便,而且不增加成本。
天然氣汽車發動機潤滑油與汽油機潤滑油相比具有較高的鹼值,有很強的酸中和能力。5萬km行車試驗表明,該潤滑油能有效防止硫化氫的腐蝕,減少發動機磨損,延長發動機大修期1/2以上。
2011年7月計程車使用汽油和天然氣的數據對比: 名稱
項目 汽油93# 天然氣 百公里燃料消耗量 9.4L 8.5立方 燃料單價 7.45元/升 4.6元/立方 每公里消耗的燃料費(元) 0.7元/公里 0.39元/公里 每天行駛的公里數 使用汽油93#費用(元) 使用天然氣的費用(元) 每天節省費用(元) 3個月節約的成本(元) 6個月節約的成本(元) 1年節約的成本(元) 2年節約的成本(元) 3年節約的成本(元) 50公里 35 19.5 15.5 1395 2790 5580 11160 16740 100公里 70 39 31 2790 5580 11160 22320 33480 200公里 140 78 62 5580 11160 22320 44640 66960 300公里 210 117 93 8370 16740 33480 66960 100440 400公里 280 156 124 11160 22320 44640 89280 133920
㈥ 請問我想開一個天然氣(CNG)改裝汽車的店,都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的證件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汽車維修許可證(選)
一)在申請改裝所在地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依法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許可的壓力容器安裝Ⅰ級資質;
(三)參照GB/T19001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四)有5名以上經過燃氣汽車改裝專業培訓,並取得上崗資格的技術人員或技術工人;
(五)有滿足生產需要的改裝、檢測設備,廠房面積一般不得低於300平方米,改裝和調試區域分設,通風設施、消防空間及設備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六)執行有關改裝標准或技術規范;
(七)燃氣汽車改裝需用的技術文件齊全完整,並能指導生產。
㈦ 壓縮天然氣有哪些相關的規范
以重慶市壓縮天然氣汽車安全管理辦法為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氣瓶使用,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與運營以及相關安全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市天然氣汽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是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行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全市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行業發展中的綜合協調、指導監督。
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天然氣管網布局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專項規劃,負責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定點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區縣(自治縣)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市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部門負責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氣瓶充裝許可,並對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的特種設備實施監督管理。區縣(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改裝和整車出廠的壓縮天然氣汽車車用氣瓶使用登記,並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行政許可,並負責改裝、維修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行政許可與日常監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改裝後的壓縮天然氣汽車備案工作。
科技、建設、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保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按照確保安全原則,會同市規劃、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公安消防、建設等部門編制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發展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壓縮天然氣汽車安全管理科技專項資金,支持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有關安全設備、關鍵技術研發。
壓縮天然氣汽車安全管理科技專項資金使用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科技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章
加氣站建設與運營安全管理
第七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油氣合建、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八條申請建設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申請人應當持有關申請材料向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定點申請。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並書面說明理由。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定點審批條件和程序由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另行制定,並按照規范性文件審查登記程序經審查登記後予以公布。
第九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安裝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准進行設計、施工、安裝,並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項目完成後,應當由市天然氣、規劃、質量技術監督、公安消防、環保、建設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驗收,並依法申領《氣瓶充裝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一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生產的氣體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標准;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經營規章制度;
(三)有相關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四)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考核合格;
(五)配備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計量器具。
第十二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辦理氣瓶使用登記,並領取《重慶市車用CNG氣瓶使用登記證》;氣瓶經定期檢驗合格的,領取《重慶市車用CNG氣瓶檢驗合格標志》。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不得為無《重慶市車用CNG氣瓶使用登記證》、《重慶市車用CNG氣瓶檢驗合格標志》的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
第十三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應當在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期限內提出檢修安排,經綜合平衡後,由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全市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年度檢修計劃,並提前30日公布。
第十四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不得擅自終止生產經營活動。
經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妥善處理有關善後安全事宜,並辦理企業注銷手續。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需要臨時停止生產經營活動6個月以內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章
汽車改裝與維修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從事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活動,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後,依法頒發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許可證件。
從事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活動的許可條件和程序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另行制定,並按照規范性文件審查登記程序經審查登記後予以公布。
第十六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實行一證一點制度。
第十七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企業使用的壓縮天然氣汽車專用裝置,其質量應當符合相應的國家、地方或行業標准。
第十八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標准對改裝、維修後的壓縮天然氣汽車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改裝、維修竣工合格證。
第十九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企業應當對改裝、維修的壓縮天然氣汽車建立檔案,並按一車一檔備查。
第二十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保養。
第二十一條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關安全附件、計量器具、氣體質量等進行定期檢驗或校驗。
第二十二條改裝後的壓縮天然氣汽車,其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不得使用未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超期未檢驗或報廢的氣瓶。
第二十四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更換氣瓶,其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向區縣(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登記。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未經定點審批進行建設的,由市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依照《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未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安裝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准進行設計、施工、安裝的,不得投入使用,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不予驗收。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項目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驗收投入使用或未依法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五)項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生產的氣體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准或未配備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計量器具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處理。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三)項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由天然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經考核合格上崗作業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為無《重慶市車用CNG氣瓶使用登記證》、《重慶市車用CNG氣瓶檢驗合格標志》的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擅自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由原審批機關責令限期恢復生產經營活動,並處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經批准終止生產經營活動,但未妥善處理有關善後安全事宜或未辦理企業注銷手續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法給予處罰;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許可從事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活動的;
(二)超范圍作業的;
(三)未經許可異地設點的;
(四)不簽發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竣工合格證或簽發虛假的改裝、維修竣工合格證的;
(五)未建立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檔案的。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處理:
(一)使用未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超期未檢驗或報廢氣瓶的;
(二)更換氣瓶未登記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㈧ 請教幾個汽車CNG改裝方面的問題
1.對車輛自身來說是沒有限制的。關鍵看你所在區域及載重:山地及高原就對排量有一定的要求。1.6以下的車輛建議不改,因為會出現動力不足;平原城市就無所謂,只要不載重,0.8的車一樣可以。
2.不需要改行駛證,其它手續改裝店就會幫你落實。
3.十三立方體積的鋼罐裝1個大概4000左右,裝兩個(一個車)大概在7000左右。1.6排量的車裝一個罐加滿氣大概能行駛200公里(重慶市場價)
㈨ 汽車油改氣,國家有政策嗎,有規范嗎
油改氣國家現在允許,而且有優惠政策支持。
油改氣就是將原來使用汽油、柴油為燃料的汽車改裝成使用天然氣為燃料的汽車。
優點
①有較高的經濟效益。在相同的當量熱值時,世界各國一般將1立方米天然氣的價格控制為1升汽油柴油的一半。
②有較好的社會效益。與石油燃料相比,氣體燃料在制備過程中能量損失較小,對大氣的有害排放污染物少。從燃料來源考慮,對環境保護是更有利的。
③比較安全。CNG、LNG和LPG汽車的氣瓶或氣罐等都很結實可靠。天然氣本身比空氣輕(LPG除外),稍有泄漏,很快就會擴散到大氣中。氣體燃料系統的各個部件,特別是密封部分,都經過嚴格的檢查。因此,天然氣作為汽車燃料是比較安全的。
缺點
①由於氣體燃料的能量密度低,天然氣汽車攜帶的燃料量較少,一般行駛距離較汽油車短。由於氣體燃料在汽缸中的可燃混合氣里佔有一定的容積(汽油機汽缸中流體燃料所佔容積忽略不計),在同樣的汽缸工作容積下,用天然氣作燃料時作的功少。
②由於目前的天然氣汽車是在原來的汽油車或柴油車的基礎上改裝的,原來汽油機或柴油機的燃料系統大多保留。
這樣,要在原汽車的增加天然氣燃料系統,特別是氣瓶使原來的汽車的有效空間減少,本身的自重也增加了。
③天然氣是氣態燃料,不容易儲存和攜帶。為此,需要加壓或液化以便裝瓶,還需要建造比汽油、柴油加油站投資都大的加氣站,並形成一定的網路,一次性投資較大。
④將現有的汽車改用天然氣作燃料時,需增加發動機燃料系統的部件,如儲氣瓶、減壓閥、混合器等,需要一定的改車投資。
㈩ 中國有關汽車改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10)cng汽車改裝相關標准擴展閱讀
汽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前後防撞裝置,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需辦理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檔案管理崗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的,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第二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范第六條規定的格式和方法,在機動車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並簽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一)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二)改變車身顏色的,錄入變更後的車身顏色,並簽注「車身顏色:」和變更後的車身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