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裝車輛犯罪
A. 改裝汽車發動機觸犯法律嗎
1、對符合機動車改裝規范的發動機改裝,是合法的;如果違反規定改裝,且對發生改變的發動機號、車駕號不報備的,違法;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七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一)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和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重新核發行駛證。
(二)機動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上打刻原發動機號碼或者原車輛識別代號,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B. 私自改裝車違法嗎
私自改裝車涉嫌違法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市交管局車管所車輛檢測科民警介紹說,目前,社會上一些改裝汽車都是不合法的,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小型機動車在不遮擋號牌的情況下,只能安裝前後保險杠,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內部裝飾,其他的所有改裝都屬非法行為。
交管部門前期也發現一些私自改裝汽車。針對一些社會檢測所對改裝車年檢把關不嚴的現狀,車管所表示將進行整頓,確保改裝車不能通過年檢。另外,交管部門也表示將加大對改裝車的查處力度,只要發現,堅決取締。
C. 為逃避案件非法改裝詐騙車輛算犯罪嗎
根據《刑法》的規定偷稅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才可構成(稅務人員作為此類犯罪的共犯除外)。
同時還要考慮行為人偷稅的數額。行為人偷稅數額要達到一定比例和數額或者具備法定情節,才構成犯罪。根據《刑法》第201條規定,偷稅數額占應繳納稅數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才構成犯罪。對多次犯有偷稅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對於你的這種情況,判斷是否構成逃稅罪,就要看你所應當繳納的稅款是否在一萬元以上。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款規定:「實施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行為,偷稅數額在五萬元以下,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以前已經足額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所以,如果你應當繳納的稅款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話,向有關機關補繳的話,是可以免除刑罰的。
D. 非法改裝車輛致人重傷,可以告他刑事罪嗎
可以呀
E. 非法改裝機動車屬於違章還是違法
未經批准,改裝汽車肯定違法。
在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平常所說的改裝車多指後者。
相關法律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F. 非法拼裝車輛所有人法律問責制
我國禁止機動車拼裝、對機動車改裝實行嚴格的管理,有原則性的規定,即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不得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對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拼裝車是絕對禁止的。我國最有名的拼裝車基地有湖北十堰、隨州等地,可以按照客戶的要求拼裝出各種噸位、尺寸的工程車、貨車。一是正規廠家超生產許可范圍來拼裝其他類型的車輛,中小型的企業就採取合營、聯營等方式或直接購買正規廠家的公告號、合格證生產。拼裝車不是法律的灰色地帶,而是黑色地帶。
而對於車輛改裝,是規定「不得擅自改裝」,但是容許改裝的范圍顯得非常有限,而且法律規范不明確、也沒有制定任何的技術標准,沒有國家標准或行業協會的標准、當然也沒有看到任何的廠家標准。
凡是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都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否則年檢不能通過,還要給予行政罰款。
(6)非法改裝車輛犯罪擴展閱讀:
一、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1、《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二、外觀的改裝:更換車身外觀標識、顏色、貼畫,開天窗,增加前後杠、行李架、後尾翼及輪胎輪圈、底盤等的升級;
1、車內的改裝:改裝車內設施,包括方向盤、運動型座椅的改換和儀表設備及降音材料的增加等;
2、升級動力系統:對排氣管、渦輪等進行改造,利用發動機設計功率和實際功率之間的差距,使瞬間排量增大。
3、非法改裝後有什麼麻煩
4、未經過安全性測試,可能會在交通事故發生時增加人身損害;
5、無法正常年檢;
6、在事故理賠時,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G. 中國改裝車犯法嗎
中國改裝車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7)非法改裝車輛犯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 私改車輛犯法嗎 都改什麼算犯法
即改變車輛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行為,屬於改裝。
非法改裝的定義是:
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改變車輛結構、構造或者特徵,影響交通安全、車輛登記、或者治安管理的行為。
改裝可以分成三種,一種是可以自行決定的改裝;一種是必須審批的改裝;最後一種是禁止的改裝。
貼膜就是個典型的例子。貼膜可以自行決定,不需要審批。但是,如果貼的是鏡面反光遮陽膜,就是禁止的。如果貼膜導致機動車駕駛室前擋風窗玻璃駕駛員視區部位的透射比小於70%,駕駛員作為兩側的窗玻璃的透射比小於50%,也是禁止的。有關機關也無權審批這樣的項目。此外,所有的車窗玻璃都不允許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對於車輛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要進行改變的,必須經過審批。需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更換發動機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並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收存發動機的來歷憑證。對於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
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都不需要經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