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罰款案例
A. 貨車私自改裝罰款多少
貨車私自改裝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改裝車罰款案例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依法可以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含量;
(五)收繳物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第二十四條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種類和依據、接受處理的具體地點和期限、決定機關名稱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
B. 交警對大貨車私改車型怎麼處罰
大貨車如果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私改車型,會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規定: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改裝車罰款案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一條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C. 非法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私自改裝車輛處罰方式具體如下:
1、改變車身顏色,變更車輛發動機、車架,未在十天內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2、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後導流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國產車輛更換輪胎規格,加裝車身大包圍防護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4、對擅自改裝、拼裝機動車的維修廠家,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零部件、作業工具,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件。
同時,交通運輸管理所和各交管站還將加大對改裝車輛尤其是大型車輛經營戶惡意改裝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繼續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經查實後,一律採取強制措施,責令恢復車輛原狀,並處以3000元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D. 改裝車子被交警逮到會怎麼處罰 扣分不
那要看改裝的程度了,改裝成如下情況的話是可以上路不處罰的。其他情況一般就會處罰
燈光
車輛的景觀燈要高於1050流明度,遠光燈要求高於1450流明度,改裝疝氣大燈必須為車輛安裝雙透鏡,來確保車輛燈光不會出現散射現象,這樣才能安全通過審查。
顏色
特種車專用的顏色不能隨意使用,比如:消防專用的紅色、工程搶險專用黃色、國家行政執法專用的上白下藍,迷彩,並且也不能和公交車、計程車等公用車相同。
車身顏色改變不超過30%不需要去車管所登記改變行駛證並屬於合法改裝,例如中網改色、輪轂改色等。
改裝排氣、加裝尾翼
外部遮陽裝置、可拆卸的掛接或拖曳裝置、排氣尾管、空氣進氣管、展開長度不超過2000mm的車輛後部導流裝置(尾翼、下擾流)以及後尾梯等均不計入測量范圍之內,也就是說這些項目均屬於合法改裝。
改輪轂、換輪胎
輪轂尺寸必須與原廠數據一致,且不能外拋出葉子板以外。
前後輪可以選用不同花紋的,但是兩個前輪之間,兩個後輪之間的花紋必須相同,輪胎的尺寸以及極限數據等必須與原廠數據相同。
中網、保險杠
中網沒什麼條件限制,但保險杠不能太誇張,不能遮擋車牌。
內飾
這個一般沒多大問題,改下音響,裝低音炮都可以。
加裝行李架、踏板
原廠不帶縱向行李架的加裝或加裝橫向行李架是違法的,加裝踏板,尤其寬於車身的,違法的,遇到交通事故有可能被判全責的。
但在汽車年審時,要提前拆卸下來,否則年檢時不給予通過。
最後提示車主:
更改車身顏色、變更發動機、更改汽車外部結構都是需要經過交通部門審批才算合法的,視情況還可能需要變更駕駛證進行備案。
駕駛擅自改變燈光設置、外觀等技術參數的機動車上路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處罰,並責令其立刻恢復原狀。
E. 私自改裝車輛運輸會給怎樣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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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處罰申訴典型案例——私自改裝車輛的判定與處罰
2015年2月24日晚,一輛北京牌照的迷你小車,在南京麒麟門地區一個十字路口,與一輛南京牌照的雪鐵龍轎車發生交通事故。
第二天,事故雙方前往南京市江寧區麒麟門交警中隊處理,交警最終判定雪鐵龍轎車追尾負事故全部責任。但是,交警在處理事故時,發現迷你小車車前加裝了兩個拉力燈。交警遂以「當事人非法改裝」為理由,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處罰代碼:1012)。
最終,當事人在交通法公號的兩位編輯人員(網名辣椒槍、張師爺)指導幫助下,向南京市江寧區交巡警大隊投訴。
3月4日,江寧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答復:接到網友申訴後,麒麟中隊領導非常重視及時予以調查核實,經核實,中隊處罰法律條款確有不妥,現將市民處罰向上級部門申請撤銷,建議按照《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8條第1款第(五)項、第2款進行處罰,即從罰款2000元改為罰款200元。
F. 非法改裝車輛怎麼處罰扣分
一、非法改裝車輛,不會扣分,但是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非法裝置,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非法所得,並處吊銷駕駛證。二、【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G. 私自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違反以上規定處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罰款
(7)改裝車罰款案例擴展閱讀
案例:
10月19日9時35分,城區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在友誼北路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甘J·Q17**灰色「東風牌」小型汽車違法停放在斑馬線上,執勤民警上前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經檢查,該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輛座位數和車輛實有座位數不相符,車輛涉嫌違法改裝。
為了更進一步調查事情真相,執勤民警依法扣留該車輛並口頭將該駕駛員傳喚到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詢問。
通過對駕駛人張某某詢問,其對擅自改變機動車裝載使用性質,私自拆卸座位的交通違法行供認不諱,用改裝後的客車運送貨物,致使造成車輛違法上路運輸貨物,車輛安全性能下降,留下安全隱患,極易發生翻車等事故。
隨後,執勤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張某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H. 私自改裝車輛怎麼處罰
對擅自改裝、拼裝機動車的維修廠家,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零部件、作業工具,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件。
同時,交通運輸管理所和各交管站還將加大對改裝車輛尤其是大型車輛經營戶惡意改裝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繼續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經查實後,一律採取強制措施,責令恢復車輛原狀,並處以3000元的罰款。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於非法改裝。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