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評審管理
Ⅰ 汽車改裝要怎樣才能符合國家標准
細細閱讀改裝規定: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注意】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補充說明】
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 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 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 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 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 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 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Ⅱ 車輛改裝.國家規定改到什麼程度
車輛改裝,國家規定可以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但進行這些改裝都需要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汽車改裝評審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Ⅲ 汽車改裝要通過哪些部門的審核
交通法規定,禁止自行改裝,塗裝汽車外表!如有特殊情況,需寫申請交於汽車管理部門,進行審核通過,然後再去進行一系列的上線檢測!通過後,重新建立檔案,照相,更改行車證上面的照片!這樣就算合法的!誰都不會管你!
Ⅳ 汽車改裝如何符合國家標准
【關於機動車非法改裝的有關規定】
一、《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需要改變使用性質、車身顏色、車身或車架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掛、變速系統、方向系統、車胎輪轂、車燈、車身顏色噴塗和外觀結構,以及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符的都屬於改裝行為。
【注意】公告數據包括:車輛轉向形式、車身規格尺寸、燃料種類、鋼板彈簧片數、軸距、輪胎數、輪胎規格、總質量、核定載質量、環保達標情況、排量/功率、軸數以及車輛外觀照片。
【補充說明】
法律法規對改裝汽車作出了限制: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號不能改,不能破壞車身結構;汽車改變顏色,更換發動機、 車身或者車架的,必須交驗汽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要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貼面積不能超過車身 總面積的30%,超過了就必須去相關部門報批;車的外觀不能大幅改動,要求與行駛證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 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 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 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 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Ⅳ 想開一間汽車改裝廠,不知道需要什麼審批,如何辦理,都需要哪個部門的手續
CNG建站流程
一、選址
(1)業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標准規范,在城區或交通主幹道上,按靠近水、電,靠近車源,加氣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規劃和標准規范中消防、環保、安全要求,初選建站地址;
(2)市政公用局(燃氣管理處)、規劃、消防、環保、設計到現場定點。
(3)在國土部門辦理土地徵用手續和國土證:
(4)在規劃部門辦理規劃用地許可證、施工用地許可證。
二、立項
(1)業主向當地市政公用局(燃氣管理處)或發改委提出建站申請;
(2)提供相應資料:立項報告、可研報告、選址定點報告;
(3)市政公用局(燃氣管理處)或發改委批准立項;
三、設計
(1)初步設計前,業主向設計單位提供資料:規劃部門提供的紅線圖、站址地形圖、天然氣氣質資料、氣象資料、地震資料、水、電、氣源資料、建站規模、設備初步選型、地勘資料、環保影響評價報告、安全評估報告、文物調查資料等。
(2)設計單位作初步設計:總平面布置;單體(加氣棚、站房等)建築樣式、風格;主要設備配置;工程總造價;水、電、氣工藝初設;說明是否符合國家標准、城市規劃;加氣站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標准要求。
(3)初設審查:市政公用局(燃氣管理處)、發改委、建委、規劃、消防、環保、安辦、設計、業主參加,對初設進行評審。
(4)市政公用局(燃氣管理處)或建委出具初設評審意見;
(5)施工圖設計:設計單位據此作天然氣加氣站工藝、總圖、建築、結構、電器、給排水、暖通設計,並出施工藍圖。
四、報建
(1)初設報消防、環保審查,出據審批意見,安辦辦理安全三同時證書;
(2)初設總平圖(含消防、環保、安辦審批意見)報規劃審查;
(3)規劃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委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
五、建設
(1)辦理設備、土建、安裝、水、電、氣工程、監理招標,簽訂合同;
(2)在質檢站辦理質檢委託書;
(3)在建委辦理合同鑒證;
(4)組織施工。
六、驗收
(1)進行工程質檢,出據質檢報告;
(2)進行消防、安全、環保、壓力容器等單項驗收,並出據單項驗收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報告、防雷防靜電檢測報告、環保評價檢測報告書;
(3)在安監部門辦理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在質監局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許可證、充裝注冊登記證;
(4)質檢部門對加氣機進行校驗標定,出據計量使用許可證;
(5)員工到有關部門進行技術培訓,取得上崗證;
(6)試運行、驗收整改、完善;
(7)驗收前:業主准備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相關批准文件、設計資料、施工資料、竣工資料、質檢資料、監理資料、材料試驗資料、管理制度、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相關資料。
(8)在CNG行業管理部門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燃氣管理部門辦理燃所資質證;
(9)投產經營。
Ⅵ 汽車改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關於汽車外觀等變更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車身顏色的;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本規定 第九條第項、第項、第項、第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載貨汽車;
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6)汽車改裝評審管理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的合法性:
汽車改裝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
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已注冊登記汽車更換前保險杠,加裝後霧燈。汽車進行改裝後,不可以影響到行車安全穩定性。公安車管部門在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就會要求車主恢復原狀。最好請根據您車輛的品牌類型詳細咨詢一下車管所。確保車主行駛性能安全,不影響正常行駛。
Ⅶ 汽車改裝後能備案嗎
可以備案的。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車身顏色的。
2、更換發動機的。
3、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5、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6、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7)汽車改裝評審管理擴展閱讀:
汽車改裝法律常識:
1、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車輛的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四個硬性的標准和發動機的相關技術參數。
2、已領牌照的汽車進行改裝前,應向車管所登記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還要到車管所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3、車輛改裝是否合法,關鍵是看車輛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相符,與車輛出廠技術參數是否相符,不符合的,就不能通過年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汽車改裝
Ⅷ 車輛改裝國家規定改到什麼程度
焦點1:車輛改裝變容易 車身賣廣告照罰
買了輛白色的車,開久了膩了想換成黑色?想想可以,實施起來有點「麻煩」。按照現行規定,機動車即使是簡單改變一下車身顏色也須事先經過交警部門的審批方可進行。審批前要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並遞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一系列證件,在審批後方可為愛車「變色」。從10月1日起,這個程序就簡單許多。
《新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動機的;(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解讀: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再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喜歡改裝的飛度車主李先生為愛車「動刀」已經不下十次:加天窗、改車身顏色、加裝大包圍、換碳化纖維機器蓋……新規定對他來說大開方便之門。他說:「以前,改之前就要填單申請跑一趟,改完之後還得跑一趟拍照、列印新行駛證。新規定對我們喜歡改裝的車主來說,充分尊重了自主權。」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新規定對於改裝審批程序的調整,無疑為汽車改裝行業的發展鋪平了道路。此前,由於國家對汽車改裝政策不明晰,民間汽車改裝的發展遇到不少阻力,改裝車行的經營一直處於邊緣狀態。現在雖然法律法規已為汽車改裝行業邁出第一步了,但從汽車改裝市場自身管理角度也在呼喚更多規范的約束,以保證其健康發展。
值得留意的是,法律法規對車主改車的程序的簡化並不意味著對亂改車身顏色和圖案規定的放鬆。新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同時強調,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將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焦點2:車牌號允許自編自選
給自己新買的愛車選一個靚車牌,這是不少車主的願望。但按照現行的選號辦法,這個願望實現起來有點難度。按照規定,所有機動車登記上牌的選號辦法是一樣的:車主在電腦系統隨機給出五個備選車牌號碼中,只能選擇一個最喜歡的。而號牌中字母和數字,均由電腦系統進行自動搭配和排序,車主不能自由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