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菱小卡合法改裝車廂申請表
㈠ 買一輛五菱榮光微卡自己加裝貨箱可以嗎
新車都是只有底盤
根據客戶需求再到車廂廠做車廂
㈡ 五菱榮光小卡可以改加貨廂嗎
摘要 這個車的話是可以加裝貨箱的。但是在改裝之前需要去車管所備案,車管所提流程,然後車管所同意之後才可以的。
㈢ 五菱榮光小卡雙排1.5改氣需要做些什麼
向當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經車輛管理部門認可,填寫車輛改裝申請表,可到指定的汽車改裝企業進行改裝。汽車改氣需要具體辦理的手續如下:
1、車輛改裝前,車主應向當地提出車輛管理申請,經車輛管理部門批准,填寫《車輛改裝申請表》,可到指定的汽車改裝企業進行改裝;
2、車輛改裝後持改車單位發給的車輛改裝合格證,連同改裝申請表一起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輛異動手續;
3、一般情況下正規的油改氣廠家都會為在該廠油改氣的車輛辦理該手續免代辦費。
㈣ 五菱雙排做的小貨車可以加裝車廂嗎
五菱有雙排座集裝箱小貨車。
五菱榮光雙排雙層貨櫃車除常規1.2l經濟排量外,更新增1.5l大排量升級車型,動力更足,油耗更低。雙層貨廂採用雙層鋼板,外表為彩塗鋼板,內表為高強度鍍鋅板,中間為發泡聚氨酯和鋼骨架材料。
㈤ 五菱榮光小卡可以改加貨廂嗎
五菱榮光小卡可以改加貨廂,但要先到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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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一百條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第一百零三條 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㈥ 有輛五菱榮光單排小卡車,想加裝車棚,改裝成流動賣水果車,請問應該怎麼申請可以加裝嗎
先到運管去備案在改裝好後去車管所重新備案,不過樓主你先要到車管所去了解一下你的改裝是否會過。
㈦ 車管所申請加裝蒼欄車箱可以嗎,五菱榮光小卡,行駛證沒貨架
可以,到車管所備案照相
㈧ 買了一輛五菱小卡平板的自己加裝個車廂有交警查嗎
車輛改裝要去車管所備案,回答滿意親動動貴手給個好評謝謝啦
㈨ 五菱小貨車加個車廂怎麼去備案
1、車廂改裝應先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2、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
3、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
㈩ 五菱榮光雙排小卡新車剛買一個多月能改裝箱式的斗
五菱榮光小卡可以改加貨廂,但要先到車管所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