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汽車外觀怎麼備案
㈠ 汽車整車改色網上怎麼備案
辦理顏色變更手續所需材料不多,主要包括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交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與正常年檢相同,要核實車輛信息以及違章信息,因此提前清理違章千萬不要忘記。如果朋友代辦,則代辦人身份證也要攜帶。由於要更改行駛證,所以辦理業務之前會進行拍照和外觀檢查,這與驗車時外觀檢測環節相同,因此保持車身清潔很重要。
(1)改裝汽車外觀怎麼備案擴展閱讀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改變車身顏色,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根據交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處罰150元至500元不等,甚至暫扣違法車輛,責令其恢復原狀。
車身改裝後的圖案和顏色不得和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法定標識相同或相似。車主也不許噴塗110、120等特定的符號。改的顏色不能太另類,最好拿色板到當地車管所提前咨詢要改的顏色是否可以改,這樣才是最保險的。
㈡ 汽車改色怎麼備案
改變車身顏色的,要在10天內帶上材料到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以北京市辦理為例:
1、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車架號拓印一套。
2、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3)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4)到牌證窗口領取證件。
3、辦事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辦結,對於所提交的車輛、資料、憑證有嫌疑的進入調查程序(調查嫌疑車輛、資料、憑證的時間不計入機動車登記時限)。
(2)改裝汽車外觀怎麼備案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㈢ 汽車改色怎麼備案,全過程詳解
辦理顏色變更手續所需材料不多,主要包括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交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與正常年檢相同,要核實車輛信息以及違章信息,因此提前清理違章千萬不要忘記。如果朋友代辦,則代辦人身份證也要攜帶。由於要更改行駛證,所以辦理業務之前會進行拍照和外觀檢查,這與驗車時外觀檢測環節相同,因此保持車身清潔很重要。
(3)改裝汽車外觀怎麼備案擴展閱讀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改變車身顏色,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根據交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處罰150元至500元不等,甚至暫扣違法車輛,責令其恢復原狀。
車身改裝後的圖案和顏色不得和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法定標識相同或相似。車主也不許噴塗110、120等特定的符號。改的顏色不能太另類,最好拿色板到當地車管所提前咨詢要改的顏色是否可以改,這樣才是最保險的。
㈣ 汽車改裝外觀都需要什麼手續
針對民用改裝車的規定是,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後,經車管所檢驗合格,辦理改裝變更手續。各地對改裝車限制的統一口徑是,「改裝車存在安全隱患。」然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對安全的理解也各有不同,以至於有的地區對汽車改裝要求寬松,有的則採取緊縮政策。改裝原則:不影響安全
其實,車管所相關負責人態度明確,只要是不影響駕駛安全的改裝都不被禁止,年檢都能夠通過。郁曉文主任說,這樣的說法是有依據的。省交警大隊在2003年《關於落實〈公安交通管理十七項便民利民措施實施細則〉中有關車輛管理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在不違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機動車所有人出於裝飾目的,在小型越野客車加裝前後保險桿,側身大包圍,車頂行李架,照明燈,在小轎車加裝車尾饒流板。辦理加裝上述裝置的車輛注冊登記時,對其車輛外廓尺寸參數仍按公告標准參數錄入,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時,亦按未加裝的原有外廓尺寸予以檢核。郁主任解釋,這個規定明確指出了在不違反安全駕駛的前提下,汽車進行部分改裝依然視為合格,可以順利通過年檢。希望可以
幫到你~
㈤ 汽車改色怎麼備案,全過程詳解
1、改色申請的流程並不復雜,我們可以先為車輛改色,然後提前跟車管所預約好申請時間,再按約定時間段開車前往車管所辦理。而更穩妥的方法則是:改色前先到車管所咨詢所選顏色是否被允許變更,得到確定答復之後再為車輛改色,然後預約時間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假如車主選擇的顏色過於「非主流」,車管所有可能會拒絕接受變更申請,導致車主花錢白忙活。
3、車身色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時間不長,車管所效率高的話,半小時不用就能全部搞定了。建議各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的車主,挑選一個工作日的時間,備好資料,前往車管所辦理。
4、要改的顏色確認了,接下來就要到車管所排隊辦手續了。為了節省辦理時間,我們就要提前准備好需要提交的申請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5)繳清車輛改色前的罰款
㈥ 更改車輛外觀是否能到車管所備案
原來是要先備案後才可以改裝、換色,從2009年開始車身改色可以先換色,再照相,然後到車管所備案
㈦ 怎麼辦理車管所申請汽車外觀變化
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按下列規定提交資料並交驗車輛: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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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變更登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不需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四)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但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噴塗和粘貼車身廣告需經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處審批,未經批准一律不準在車身上做廣告。
2、在機動車車身外噴塗、粘貼標識的(不含車窗玻璃、前、後風擋玻璃),允許噴塗和粘貼的內容為:單位名稱、標識、電話、地址、網址。噴塗字跡應端正,字型大小大小不得大於車身高度的10%;字跡和標識顏色面積不得大於車身主體顏色的1/3,不得改變車身整體顏色,原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的車身顏色不變。
3、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應在車身後部噴有與號牌字體相同,放大倍數應為號牌字體的2.5倍的放大號,字跡顏色應與車身顏色色差分明;廂式貨車和封閉貨車在車身兩側分別噴有統一的「廂式貨車、封閉貨車」字樣;大型貨車和大型客車車門兩側應噴有載重噸位及乘員人數字樣,字跡要端正,顏色與車身顏色色差分明。
㈧ 汽車改裝大包圍 到車管所申請能通過嗎
廠家推出的加裝大包圍、加裝踏板、改變車身顏色的改裝車是合法的。
在經銷商推出改裝套件之前,廠家就已經將改裝後的車輛資料遞送到車管所,車主在上牌、注冊的時候,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
但如果在未上牌前,車主私自請求經銷商改變車身顏色,在上牌注冊時是肯定行不通的。
道理是一樣的,因為車管所會根據廠家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
㈨ 改裝汽車外觀是不是怎麼改都可以,只要改後去車管所登記
不能隨意更改,隨便更改不符合規定的車管所不予登記(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但可以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9)改裝汽車外觀怎麼備案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