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改裝車上牌登記要求
㈠ 改裝車到車管所備案手續和費用
改行駛證的工本費15。在「新規定」中明確規定,汽車的變更內容可涉及「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車主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車管所須在受理當日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
也就是說,車主想改車不必再事先向車管所申請,完全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更換發動機等後,再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1)原廠改裝車上牌登記要求擴展閱讀
1、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架號碼等進行改裝,但有三種顏色屬於特種車專用顏色,不能使用。紅色為消防專用,黃色為工程搶險專用,上白下藍為國家行政執法專用。
而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申請變更時,須同時出具修理廠的證明及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2、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但對升高底盤等提升汽車越野性能的改裝是不允許的。年審中一旦發現違規改裝,必須恢復原狀。
3、加寬輪胎、進氣系統、排氣系統等改裝是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辦法》有關規定,在用汽車輪胎規格、改裝進氣系統、排氣系統都不是國家允許的變更項目。
如在用汽車進行上述改裝,可能會改變發動機功率,影響到行車安全,對進行非法改裝的機動車所有人,將依法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其恢復原狀。
㈡ 汽車改裝,是否需要去車管所進行登記
你好,我國規定,汽車進行外表改裝後必須到當地車管所進行重新拍照審核,如果審核不通過則改裝無效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改回原樣,所以說,汽車大包圍以及顏色不可以隨便更改,希望可以幫到你
㈢ 新車改裝後能上牌嗎
ssss加裝或者加裝後找ssss去上牌,基本沒問題。
自己上牌,有時候會卡在車燈上。
有問題找牛肯定過。
㈣ 新車改裝後能合法上牌嗎
新車改裝是違法行為,因此不能合法上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4)原廠改裝車上牌登記要求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五十八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交通警察違反規定為被盜搶、走私、非法拼(組)裝、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辦理登記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經教育不改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按照《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辭退;對聘用人員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㈤ 改裝車能上路嗎 怎樣改裝才算合法
合法的改裝車是可以上路的,在法律允許的改裝范圍里進行改裝,並在10日內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即為合法改裝。目前國內允許的改裝有:
外觀改裝
外觀件的加裝確保不會在使用中傷害行人為底線,並不超出車身尺寸一定的比例。
前保險杠改裝
更換前保險杠屬於改變汽車外形,經過審批後是可行的。不過也不能改得太過分了,畢竟還要審批,太過誇張有可能導致人工審批不過。
車身顏色改裝
改變車輛的顏色只要通報審批就行,所以不喜歡現在的顏色完全可以自己申報更改,但車身不能超過三種主要顏色,不得存在廣告內容。禁止使用火警專用的紅色、工程車專用的橘黃色、警車專用的藍白色、特種車輛專用的迷彩等顏色。並且也不能和公交車、計程車等公用車相同。
輪胎改裝
輪胎改裝是大家最喜歡也是最有效果的外觀改裝方法,只要加大輪轂,效果馬上就顯現出來。但是,輪胎只能變更原廠輪胎輪轂,不可以更換跑車胎,更換尺寸更大更寬明顯與車身不適應的輪胎都是不被允許的。
燈光改裝
這個沒有明文規定禁止或者允許,理論上,用戶也能對車輛的燈光進行改裝,但是必須滿足強度、色溫、光束照射光軸及偏移量等方面的安全技術檢測條件,自己隨便搞一套大燈來肯定是不可行的。
動力改裝
動力上只能更換原廠一致的發動機,並且要在更換後的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並且排氣管上,單排氣管改雙排氣管,加大口徑,並且使用大聲浪的排氣改裝都是不被允許的,屬於非法改裝。
車內改裝
在不影響安全行車的情況下,原則上可以改裝。但是,座椅不能取走,車內結構不能改變,在車管所機動車登記的車輛結構特徵,也不能擅自更改。
㈥ 汽車改裝之後還能上牌嗎
新車上牌前不能改裝。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五、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6)原廠改裝車上牌登記要求擴展閱讀:
關於已上牌車輛的改裝
公安部102號令,取消變更顏色、車身或車架號申請審批環節,機動車所有人不用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於變更後十日內直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為確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真實有效,車主要到車輛主管部門許可的汽車改裝廠對發動機、車架號方面進行改裝。否則,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將無效。對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聯系方式、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發生變更的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
對「改裝車」處罰規定更為明確,如車主只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而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將被處罰200元。假若司機「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 (如改變貨車的長寬高和客車內的座椅數量等)」,將處以500元的罰款。
㈦ 汽車改裝後要到車管所備案嗎若需要,大致流程是怎樣的
在汽車改裝前,機動車所有人要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並向所在地車管所遞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一系列證件;改車標顏色需要去車管所備案的,但是汽車改顏色如果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的話,那麼就不需要去備案了,如果超過了的話,那麼就需要去備案了。改顏色不去備案的,就是違法的了。汽車改裝一般是更改顏色,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去車管所登記變更,首先是填寫一份機動車變更備案申請表,還需要車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本,變更後就可以了。
車主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車管所須在受理當日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也就是說,車主想改車不必再事先向車管所申請,完全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更換發動機等後,再向車管所備案登記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㈧ 改裝車上戶有什麼限制
汽車改裝的有關規定 目前在我國,改裝汽車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專門生產改裝汽車的廠家,用國家鑒定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與原車型不同的汽車;二是已領有牌照的汽車,為了某種使用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作一些技術改造,改裝出來的汽車,統稱為改裝車。我們平常所說的改裝車多指後者。 批量改裝的汽車,根據以往規定需要經過定型鑒定,按《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暫行規定》申報上「目錄」後,可辦理申領汽車牌照手續。已領牌照汽車進行改裝時,應向登記車管所申報,其改裝技術報告經車管所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改裝。改裝完畢,經車管所檢驗必要時進行試驗?牶細瘢?辦理改裝變更手續。 一.機動車變更手續 在《機動車行駛本》上,交管部門拍下的汽車照片真實地記錄了汽車的車型、車身顏色以及牌號等,並對車的發動機號和車駕號有明確的登記,一旦變更都要到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變更登記。 二.機動車變更范圍 要進行機動車變更,必須在交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即可以對車身顏色、發動機、燃料種類、車駕號碼等進行改裝,但司機在提交申請後,必須要經過交管部門批准,才可進行改裝。例如,在車身顏色方面,有三種顏色不能批准:紅色?熛?防專用?牎⒒粕??煿こ糖老兆ㄓ茫牎⑸習紫呂叮煿?家行政執法專用。同時,對車身、車架、發動機的變更,要在已經損壞無法修復或者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夠進行。 三.申請變更需備齊材料 申請變更機動車所有人要先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此表格在交管局的網站上也有,可以直接下載),然後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機動車的標准照片。機動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的,車輛歸單位所有的還需要提交主管部門或者主管單位批准變更的證明,或工商企業登記部門批准變更證明、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地址變更的,單位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的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遠郊區、縣變更到城八區的汽車,換領城八區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所有人地址從城八區變更到遠郊區、縣的,換領遠郊區、縣機動車號牌。 另外,車管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就可以將手續辦理完畢。給我最佳答案! 要麼絕交!
㈨ 汽車改裝要辦什麼手續啊
改裝機動車可以走如下程序: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依照新規定,允許車主不必再事先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可以先更換車輛顏色、裝了大包圍、更換發動機等等之後,再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申請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所有人因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申請辦理變更的,應當提交能夠確認被鑒定的機動車與被盜搶的機動車為同一輛車的有關技術鑒定證明。
經批准後,憑車輛管理所出具的《准予變更通知單》進行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在批准變更後十日內,提交下列資料並交驗車輛:
(1)《准予變更通知單》;
(2)《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3)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的,還需提交變更後的機動車標准照片兩張。
㈩ 機動車登記規定 車輛改裝,改裝車上公告的規定
《機車登記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不屬於以上情形的,可以不用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