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權堵4s店
① 我要違權用車堵4s店范法嗎
不犯法,以前在4S店工作時經常越到維權的車主開車堵住4S店大門,為此,有些4S店還留有備用大門。
現在有《汽車三包法》,新版《消費者權益性保護法》對車主提供法律上的保護,堵門是一條敦促4S快速解決問題的途徑。
② 怎麼投訴4s店求大神指教,最好的投訴方法
1、直接投訴
一般車主車子出問題,第一時間都會想到4S店,而且每輛車都有「三包」,這是最直接有效的維權手段。如果當4S店行事效率不佳,始終無法解決車輛問題時,找廠家投訴往往可以對4S店施壓從而達到維權目的。
2、官方投訴
官方投訴中最為人所知曉的非「3·15」平台莫屬,但是具體怎麼投訴,卻有很多消費者不清楚。首先,撥打電話12315是最直接簡單的方式,在電話中直接告知要投訴的信息即可,每個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擁有在線投訴處理系統,可直接填寫信息並查看處理進程;另外,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也可直接進行投訴維權。
提示:直接打電話給廠家客服一般汽車廠家都會有400免費電話,你直接撥打400免費電話,將你要投訴的內容,詳細的告訴給廠家客服,一般1到2個工作日,廠家客服就會將問題下發給4s店,要求4s店限期整改,如果說確實是4s店的問題,汽車廠家一定會要求4s店負責到底的,畢竟現在汽車品牌比較多,競爭也很激烈,如果說服務做不好,或出現什麼披露的話,對他的一個品牌影響也是非常大的。
③ 鄭州特斯拉女車主在4S店門口坐車頂維權,該品牌的車又出現了什麼問題
3月9日,河南鄭州特斯拉的4s店門口有女車主坐車頂拿著擴音器喊話維權,該女車主將車停在4S點門口,車上拉著橫幅,上面寫著“特斯拉剎車失靈”的字樣。
希望相關監管部門能夠進行介入調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特斯拉在中國的銷量非常可觀,要提高中國汽車市場的可入門檻,汽車畢竟產生的事故是危及人民生命的,同時也需要解決消費者維權難的問題,不要讓消費者只能坐在汽車上,堵在4S店門口才能維權。
④ 因所買新車有瑕疵,4s店不處理,維權產生堵門是否構成尋釁滋事
與公司產生糾紛時,如果通過堵門的方式處理糾紛的,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是會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⑤ 跟4s店扯皮最有效辦法,汽車質量問題找哪個部門投訴
跟4s店扯皮最有效辦法就是尋找外界的幫助,作為消費者可以尋找工商部門去和4S店談,也可以尋求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保障。車主的汽車質量有問題可以找質檢部門檢查、消費者保護協會或者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要求4S店更換、維修或者退款。因此,如果車主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車主切勿大吵大鬧,一定要學會尋找正確的途徑解決問題,把損失降低。
⑥ 買車被騙打什麼電話投訴
有用。當消費者與汽車廠家或經銷商發生難以解決的爭議時,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各省市縣的消協、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出面調解。可以撥打當地的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來咨詢具體實施程序。如果在質保期內車輛出現問題,那麼可以讓4s店進行免費維修或更換部件。如果問題比較嚴重,那麼可以找4s店協商進行退車,協商無果後可以投訴。
平時在新聞上經常可以看到,剛買不久的新車就出現了嚴重的質量問題,並且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車大部分都是一些價格昂貴的豪華車。
那麼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後首先應該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協商無果後就要投訴4s店,並且讓4s店修復車輛或退車。很多不理智的消費者會去堵4s店大門,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甚至還有一些消費者去4s店打人,那麼這就屬於違法行為了。
建議消費者遇到問題後要保持理智,通過正規渠道來解決問題。
如果在買車過程中對4s店工作人員的服務不滿意,那麼可以打廠家的投訴電話進行投訴。在買車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好車輛是否存在瑕疵或損傷,在用車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要第一時間找4s店。在質保期內最好在4s店內進行維修保養。
拓展資料:如果在質保期內車輛出現問題,那麼可以讓4s店進行免費維修或更換部件。如果問題比較嚴重,那麼可以找4s店協商進行退車,協商無果後可以投訴。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