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企業按照經營項目
❶ 請按照維修企業的經營模式、經營項目對汽車維修行業進行分類
從經營模式可以給汽車行業分為:私營企業、連鎖企業、4s店、民營企業。從經營項目可以分為、一類修理廠、二類修理廠。通過分類,讓我們更好的了解汽車維修企業!
❷ 汽車維修的營業執照包含些什麼內容
一、二類機動車維修在括弧內標注(大中型客車維修、大中型貨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一類機動車維修可標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
三類機動車維修在括弧內標注(發動機修理、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及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嘴
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維修、空調維修、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其他機動車維修按上述要求在括弧內標注。
(2)汽車維修企業按照經營項目擴展閱讀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的填寫內容
1、客運:縣內班車客運、縣際班車客運、市際班車客運、省際班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
2、貨運: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項目)、大型物件運輸〈類別〉、危險貨物運輸(類別、項別)、非經營性危險貨物運輸(類別、項別)
3、國際運輸:國際定期班車客運、國際不定期班車客運、國際貨物運輸、國際危險貨物運輸
4、站場:客運站經營、貨運站(場)經營
5、機動車維修:一類機動車維修(項目種類)、二類機動車維修(項目種類)、三類機動車維修〈項目種類)、其他機動車維修、一類摩托車維修和二類摩托車維修
6、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綜合類(車型種類)、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專項類(車型種類)、道路運輸從業資格培訓(培訓項目)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
❸ 汽車維修類型有哪些
一)一類整車維修企業: 此類企業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應該具有完整的整車維修能力,包括車輛機械、鈑金、電氣、噴漆、美容和車輛的日常維護等內容。 一類整車維修企業要求有800平米以上的生產場地、200平米的停車場、40平米的接待室、5台以上的舉升機,2條以上的地溝、要求有大梁校正儀,還有車速、前照燈、側滑、懸架等一系列檢測設備,各個環節的技術人員齊備,並要求技術人員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技術資格證書。
(二)二類整車維修企業: 二類整車維修企業(汽車維護)是從事汽車整車維修,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作業的企業。要求有200平米的維修場地,150平米的停車場,20平米的接待室,的崗位人員齊備,證書齊全。
(三)三類專項維修業戶(企業或個體戶): 專項修理(或維護)的主要項目為汽車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
❹ 汽車維修經營范圍有哪些
一、汽車維修企業是分3類,3類汽車維修企業經營范圍都不一樣。
1、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企業也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 專項修理生產。
2、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生產的企業。
汽車維護是指為維持汽車 完好技術狀況或工作能力而進行的作業。汽車小修是指用更換或修理個別零件的方法,保證或恢 復汽車工作能力的運行性修理
3、三類汽車修理企業。指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或維護)生產的企業和個體戶,專項修理(或維護)。
二類只是可以更換,不可以拆解。
一類修理廠和二類修理廠有什麼區別?
一類可以有總成維修,如發動機、變速箱等
二類只是可以更換,不可以拆解開一類修理廠和二類修理廠要什麼手續?手續哪裡不同?普通的有限責任機構,最低注冊資金3萬元,需要2個(或以上)股東,從06年1月起新的機構法規定,允許1個股東注冊有限責任機構,這種特殊的有限責任機構又稱「一人有限機構」(但機構名稱中不會有「一人」字樣,執照上會註明「自然人獨資」),最低注冊資金10萬元。
❺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21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維修質量主體責任。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第二章經營備案第七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第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第九條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第十條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第十一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第十二條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業務接待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並持有與承修車型種類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❻ 三類汽修廠經營范圍有哪些
三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車身清潔維護、塗漆、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及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汽車裝璜(蓬布、座墊及內裝飾)、門窗玻璃安裝等專項維修作業的業戶(三類)。
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2004年1月6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GB/T16739-1-2004發布)
第2部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
10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汽車專項維修業戶應具備的通用條件,以及各專項維修的經營范圍、人員、設施、設備等條件。
本部分適用於汽車專項維修業戶(三類),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汽車專維修業戶開業審核和管理的依據。
11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 1673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T 5624 汽車維修術語
12術語和定義
GB/T 5624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GB/T 16739的本部分。
❼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16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維修質量主體責任。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第二章經營許可第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第八條獲得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含汽車綜合小修)、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分別從事汽車綜合小修或者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汽車潤滑與養護、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維修、空調維修、汽車美容裝潢、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等汽車專項維修工作。具體有關經營項目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第九條獲得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第十條獲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業務接待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並持有與承修車型種類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汽車綜合小修、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各類技術人員的配備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❽ 汽車維修的分類
汽車維修包括的項目有機修,修理汽車的各類機械故障,包括發動機,變速箱,底盤懸掛系統,油路;四輪定位;鈑金噴漆;汽車電工;汽車美容維護和換油中心。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獲得一類、二類維修經營資質的修理廠,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
獲得三類某一專項資質修理的業戶,只能從事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修理項目,如空調維修、汽車4S店:各種品牌的4S特約維修店,他們背後有汽車製造商的強大技術和配件支持,提供銷售與維修捆綁的優惠政策,為各類高檔車提供「家門口一站式服務」。
優良的技術和優質的服務,優勢顯而易見,追求高服務質量,專業維修水準,人員管理規范,但維修價格較高也是汽車4S店的弱勢,維修工時費及原廠配件按照統一標准收取,價格往往偏高,有時甚至是普通修理廠維修價格的好幾倍。
買車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確認購買能力:
確定購買能力,買車後不影響家庭整體的生活質量,一般根據的家庭的近三年的平均的收入情況,一般情況拿出三年家庭的20%,但是不超過家庭固定資產值的10%。
2、關注點:
對於家庭用車最重要的是安全,其次是經濟適用,因為汽車的安全承載著一家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重中之重。
3、現場確認:
根據以上兩步基本確定要買的幾款車型,親自去4s店現場確認,包括試駕、詢價、貸款情況、維修保養等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