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維修報單流程圖
㈠ 汽車的三包理賠是什麼
三包理賠,首先是要熟悉主機廠的相關索賠政策;其次是要了解國家的相關法規,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汽車召回管理規定以及可能將要頒布實施的汽車三包規定等。
汽車三包索賠通常是4S店裡才有的,三包就是包修、包換、包退,目前4S店內的三包實際上只是一包,也就是包修,換車、退車為極個別案例。要做好三包索賠工作,首先是要熟悉主機廠的相關索賠政策;其次是要了解國家的相關法規,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汽車召回管理規定以及可能將要頒布實施的汽車三包規定等;最後是要了解本維修站的相關規定、操作流程。當然,為了更好地與消費者溝通,要經常學習一些汽車技術和維修知識,了解汽車廠家故障原因,本店所銷售車輛的常見故障和解決方法等。
(圖/文/攝: 史麗麗) @2019
㈡ 簡述汽車維修流程包括哪幾個步驟其主要內容
汽車維修流程內容
流程
內容
預約
1) 有效的預約能使客戶容易在其方便的時候獲得服務,也可最大
限度減少客戶在接受服務的等待時間。預約安排可以避開峰值時間,以便使服務人員有更多的時間與客戶接觸,讓他了解會受到怎樣的接待。
2) 業務員登記客戶和車輛的基本信息,如客戶名稱、車牌號、作
業分類(大、中、小修)、結算方式(自付、三包、索賠) 車輛入廠 1) 車主到汽修廠保修
接車
1) 在客戶來訪的最初時刻,最重要的是使他放心。在客戶到來時,應報以微笑,以緩解客戶的不安情緒,這讓服務接待更容易,與客戶交流更容易並理解其要求
2) 在接待台的電腦進行客戶基本情況登記和故障現象記錄 檢測診斷
1) 這是整個服務流程中重要的步驟之一,是建立客戶對服務人員
和服務部門信心的機會。通過熱情誠摯的服務態度,傳達提供客戶所需要服務的意願以及客戶所希望的個人關注,服務人員會贏得客戶信任。這有助於消除客戶的疑慮和不安,並能使他更坦率地描述他及車輛所遇到的問題
2) 安排好檢驗人員對進場維修保養車輛實施車輛交接和進場檢驗
工作。由業務員聽其陳述故障現象,然後與客戶磋商,確定計劃的維修項目和計劃用料
3) 應仔細傾聽客戶的要求,客戶期望「我希望有人能仔細傾聽我
的陳述,並了解我目前所面臨的問題」,「我想知道這究竟需要多少錢,以及為什麼這是物超所值的」 4) 按照客戶所述如實填寫「維修工單」。「維修工單」必須讓客戶
過目,確認所要執行的工作,以消除客戶的疑慮。服務接待應提供維修費用和完工時間方面的信息
5) 一旦客戶的疑慮被消除,他將會更坦率。對客戶需求的了解將
使服務站一次修復車輛。消除客戶疑慮,也可避免交車時引起客戶的不安,因為他已了解了維修工作和價格 維修估價 (報價)
1) 檢驗員根據該車已確認的維修項目,確定項目的估價 2) 以下幾點必須注意:1.不管客戶是否問及價格,都要把價格如實
告訴他。2.把各項預算也寫在工作單上作為日後核對的依據。3.詢問客戶,當價格超過多少錢時必須向他通報。4.詢問客戶,當維修過程中發現了其他損壞的部件,是否可以更換 3) 工時費計價方式:工時費=工時定額×工時單價×該車型的技術復
雜系數 確認登記(開單)
將車輛的車輛信息、維修項目等確認登記並開單
維修派工 確定其故障現象、維修項目及維修中所需要的用料信息後,進行相應的派工與領料。將維修項目分派到修理組並發出派工單 維修領料 根據車輛維修用料計劃,庫房辦理配件出庫手續和修車過程中從倉庫領用配件
維修保養作業
1) 車間作業,班組長接檢驗員「派工單」後,安排好維修工作業
2) 維修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問題,急需增加的維修項目,要及時
向檢驗員匯報;維修工領用配件需徵得檢驗員同意,由檢驗員開具用料批條到倉庫領用
3) 檢驗員在整個維修過程中要實施質量跟蹤,協助維修工解決處
理技術難題,對需要增加的維修項目及時與業務部聯系並確認,再落實維修
4) 在診斷和維修中,有可能會發現一些出乎意料的服務項目。發
生這種情況時,服務接待須和客戶聯系,討論對所要執行的工作和交車時間的改動。服務接待此時應表現出坦率和真誠的態度,以使客戶確信追加這一工作是必須的,避免客戶產生疑慮
完工總檢
1) 車輛維修完後,維修工馬上報知檢驗員,由檢驗員對車輛進行
竣工檢驗,檢驗員對已檢驗合格的車輛,開具收費結算表,並通知業務員業務員確認及辦理車輛的交接手續 2) 完工檢驗也是維修工作的重要一環,其內容包括:1.核對工作單,
檢查所有項目是否完成。2.檢查車輛的各個主要部分是否完好,尤其是有關安全的部分,是否有問題。3.對照接車檢查登記表,檢查車輛的其他部分是否在維修過程中損壞。總之,只有一切都確認沒有問題後,才能通知客戶來取車 3) 檢驗員做好該車的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結算收銀 車輛修理完畢後,完工的工單即可轉入財務進行結算處理
車主提車
1) 為了確保核客戶的 長期聯系,服務人員應在交車步驟中緊密合
作,確保交車所需的全部信息與文件全部准備好,客戶車輛的車況良好,以及客戶對交車經歷和他在服務流程中所獲得的接待感到完全滿意
2) 服務接待必須在約定的日期和時間交車,萬一有延誤,必須提
前和客戶聯系。服務接待應以客戶能理解的詞語向其說明所做的服務和維修工作,說明全部的工時費、零件費以及總費用,還應該詢問客戶是否需要詳細列出配件和工時費用
3) 一旦客戶感到他與經銷商已建立長期關系,就會更願意介紹新
客戶;如果客戶客戶對所做的工作滿意,就更可能再回來進行維修和購買零部件 出廠跟蹤
1) 國外對客戶更換供應商的原因進行調查後發現:68%的客戶是由
於供應商職員冷淡的服務態度,然而因為對產品不滿意而更換供應商的客戶只佔14%。由此可以看到客戶對服務的重視程度 2) 建立車主維修訪問檔案,以備查詢,目的在於客戶關系的持續
發展
3) 客戶關系是否發展順利,對於經銷商的穩健經營至關重要,這
關繫到客戶是否願意回來尋求以後的維修服務和購買零部件,以及是否願意介紹信新客戶
4) 跟蹤可保證雙方關系的發展,同時服務部門也能藉此確認一些
難以發現發現的客戶服務問題。只要經銷商反應迅速又可信賴,即使客戶有些抱怨或擔憂,雙方關系的持續發展仍是有保證的 5) 服務接待應在交車後兩天內與客戶聯系,確認客戶對維修服務
是否滿意,應將解決客戶關切和投訴的問題作為首要工作
㈢ 汽車三包規定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汽車三包規定。歡迎閱讀!
汽車三包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產品 修理 、更換、退貨(以下簡稱三包)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是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的基本要求。鼓勵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做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於本規定的三包責任承諾;承諾一經作出,應當依法履行。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依照規定承擔三包責任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其他經營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其他經營者追償。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之間可以訂立合同約定三包責任的承擔,但不得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免除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和質量義務。
第五條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經營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惡意欺詐。
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責任要求。
第六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本規定實施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公開制度,並可以依法委託相關機構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系統,承擔有關信息管理等工作。
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規定實施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各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規定職責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依法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生產者義務
第八條生產者應當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未經檢驗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
第九條生產者應當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生產者基本信息、車型信息、約定的銷售和修理網點資料、產品使用 說明書 、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和退換車信息等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關信息,並在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更新備案。
第十條家用汽車產品應當具有中文的產品合格證或相關證明以及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
產品使用說明書應當符合消費品使用說明等國家標准規定的要求。家用汽車產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關標准中沒有規定的,其性能指標、工作條件、工作環境等要求應當在產品使用說明書中明示。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規格、車輛識別代號(VIN)、生產日期;生產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銷售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銷售網點資料、銷售日期;修理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或者相關查詢方式;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條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規定要求應當明示的其他內容。
維修保養手冊應當格式規范、內容實用。
隨車提供工具、備件等物品的,應附有隨車物品清單。
第三章銷售者義務
第十一條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家用汽車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和其他標識。
第十二條銷售者銷售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向消費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以及發票;
(二)按照隨車物品清單等隨車文件向消費者交付隨車工具、備件等物品;
(三)當面查驗家用汽車產品的外觀、內飾等現場可查驗的質量狀況;
(四)明示並交付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
(五)明示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條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六)明示由生產者約定的修理者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但不得限制消費者在上述修理網點中自主選擇修理者;
(七)在三包憑證上填寫有關銷售信息;
(八)提醒消費者閱讀安全注意事項、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使用和維護保養。
對於進口家用汽車產品,銷售者還應當明示並交付海關出具的貨物進口證明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進口機動車輛檢驗證明等資料。
第四章修理者義務
第十三條修理者應當建立並執行修理記錄存檔制度。書面修理記錄應當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提供給消費者。
修理記錄內容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送修問題、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工時和工時費、拖運費、提供備用車的信息或者交通費用補償金額、交車時間、修理者和消費者簽名或蓋章等。
修理記錄應當便於消費者查閱或復制。
第十四條修理者應當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儲備,確保修理工作的正常進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誤修理時間。
第十五條用於家用汽車產品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生產者提供或者認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質量不低於家用汽車產品生產裝配線上的產品。
第十六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嚴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駛或者無法行駛的,應當提供電話咨詢修理服務;電話咨詢服務無法解決的,應當開展現場修理服務,並承擔合理的車輛拖運費。
第五章三包責任
第十七條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第十八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佔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第二十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第二十一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下列情形所佔用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修理時間:
(一)需要根據車輛識別代號(VIN)等定製的防盜系統、全車線束等特殊零部件的運輸時間;特殊零部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二)外出救援路途所佔用的時間。
第二十二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的,銷售者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更換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更換的,銷售者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更換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
第二十三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第二十四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換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更換家用汽車產品證明。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退車證明,並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家用汽車產品更換或退貨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車輛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按照本規定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銷售者依照本規定應當免費更換、退貨的除外。
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明示。
家用汽車產品更換或者退貨的,發生的稅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書面要求更換、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書面要求更換、退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或者未按本規定負責更換、退貨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
第二十七條消費者遺失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的,銷售者、生產者應當在接到消費者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辦。消費者向銷售者、生產者申請補辦三包憑證後,可以依照本規定繼續享有相應權利。
按照本規定更換家用汽車產品後,銷售者、生產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新的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發生家用汽車產品所有權轉移的,三包憑證應當隨車轉移,三包責任不因汽車所有權轉移而改變。
第二十八條經營者破產、合並、分立、變更的,其三包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六章三包責任免除
第二十九條易損耗零部件超出生產者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
第三十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者對所涉及產品質量問題,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
(一)消費者所購家用汽車產品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二)家用汽車產品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三)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四)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五)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三十一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無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
第七章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發生爭議的,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經營者應當妥善處理消費者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問題的咨詢、查詢和投訴。
經營者和消費者應積極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有關機構等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為爭議處理提供技術咨詢;經爭議雙方同意,可以選擇技術咨詢人員參與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咨詢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經營者和消費者應當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建設,推薦技術咨詢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咨詢。
第三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按照產品質量申訴處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需要對相關產品進行檢驗和鑒定的,按照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罰則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未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責令改正,並依法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部門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實施,並將違法行為記入質量信用檔案。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家用汽車產品,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
乘用車,是指相關國家標准規定的除專用乘用車之外的乘用車。
生產者,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生產家用汽車產品並以其名義頒發產品合格證的單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進口家用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單位視同生產者。
銷售者,是指以自己的名義向消費者直接銷售、交付家用汽車產品並收取貨款、開具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
修理者,是指與生產者或銷售者訂立代理修理合同,依照約定為消費者提供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服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經營者,包括生產者、銷售者、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修理者等。
產品質量問題,是指家用汽車產品出現影響正常使用、無法正常使用或者產品質量與法規、標准、企業明示的質量狀況不符合的情況。
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家用汽車產品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消費者無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車產品,包括出現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情況。
第四十四條按照本規定更換、退貨的家用汽車產品再次銷售的,應當經檢驗合格並明示該車是“三包換退車”以及更換、退貨的原因。
“三包換退車”的三包責任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涉及的有關信息系統以及信息公開和管理、生產者信息備案、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管理等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家用汽車產品的修理、更換、退貨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汽車三包內容
1、換車
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
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2、退車
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
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㈣ 2022年新汽車三包法是什麼
2022年新汽車三包法: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出現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銷售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選擇予以免費換車或者退車。
銷售者為消費者退換車時,應當賠償消費者的車輛登記費、加裝裝飾費、相關服務費等損失;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等專用部件質量問題納入三包退換車條款;對家用皮卡車實施三包,將家用汽車污染控制裝置的主要零部件納入重大質量問題退換車條款。
汽車三包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應當具有中文的產品合格證或相關證明以及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產品使用說明書應當符合消費品使用說明等國家標准規定的要求。家用汽車產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關標准中沒有規定的,其性能指標、工作條件、工作環境等要求應當在產品使用說明書中明示。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規格、車輛識別代號(VIN)、生產日期;生產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客服電話;銷售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銷售網點資料、銷售日期;修理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或者相關查詢方式。
㈤ 汽車三包具體有哪些項目
三包是包退、包換、保修。
家用汽車在購車發票算起60日內或是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
1、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
2、退車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3、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㈥ 汽車的三包理賠是什麼
三包理賠,首先要熟悉代工的相關理賠政策;其次要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汽車召回管理條例以及可能頒布實施的汽車三包條例等。汽車三包索賠通常在4S的商店裡找到,三包是包修、包換、包退。目前4S商鋪的三包其實只有一個套餐,就是包修,換車退換車的情況很少。做好「三包」索賠,首先要熟悉代工的相關索賠政策;其次要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汽車召回管理條例以及可能頒布實施的汽車三包條例等。最後需要了解一下這個維修站的相關規定和操作流程。當然,為了更好地與消費者溝通,我們應該時刻學習一些汽車技術和維修知識,了解汽車廠家的故障原因、我店銷售車輛的常見故障及解決方案等。
㈦ 4S店汽車維修流程
預約
1)有效的預約能使客戶容易在其方便的時候獲得服務,也可最大限度減少客戶在接受服務的等待時間。預約安排可以避開峰值時間,以便使服務人員有更多的時間與客戶接觸,讓他了解會受到怎樣的接待。
2)業務員登記客戶和車輛的基本信息,如客戶名稱、車牌號、作業分類(大、中、小修)、結算方式(自付、三包、索賠)
車輛入廠
1)車主到汽修廠保修
接車
1)在客戶來訪的最初時刻,最重要的是使他放心。在客戶到來時,應報以微笑,以緩解客戶的不安情緒,這讓服務接待更容易,與客戶交流更容易並理解其要求
2)在接待台的電腦進行客戶基本情況登記和故障現象記錄
4S店及汽修廠汽車維修服務全流程內容參考
檢測診斷
1)這是整個服務流程中重要的步驟之一,是建立客戶對服務人員和服務部門信心的機會。通過熱情誠摯的服務態度,傳達提供客戶所需要服務的意願以及客戶所希望的個人關注,服務人員會贏得客戶信任。這有助於消除客戶的疑慮和不安,並能使他更坦率地描述他及車輛所遇到的問題
2)安排好檢驗人員對進場維修保養車輛實施車輛交接和進場檢驗工作。由業務員聽其陳述故障現象,然後與客戶磋商,確定計劃的維修項目和計劃用料
3)應仔細傾聽客戶的要求,客戶期望「我希望有人能仔細傾聽我的陳述,並了解我目前所面臨的問題」,「我想知道這究竟需要多少錢,以及為什麼這是物超所值的」
4)按照客戶所述如實填寫「維修工單」。「維修工單」必須讓客戶過目,確認所要執行的工作,以消除客戶的疑慮。服務接待應提供維修費用和完工時間方面的信息
5)一旦客戶的疑慮被消除,他將會更坦率。對客戶需求的了解將使服務站一次修復車輛。消除客戶疑慮,也可避免交車時引起客戶的不安,因為他已了解了維修工作和價格 維修估價(報價)
1)檢驗員根據該車已確認的維修項目,確定項目的估價
2)以下幾點必須注意:1.不管客戶是否問及價格,都要把價格如實告訴他。2.把各項預算也寫在工作單上作為日後核對的依據。3.詢問客戶,當價格超過多少錢時必須向他通報。4.詢問客戶,當維修過程中發現了其他損壞的部件,是否可以更換
3)工時費計價方式:工時費=工時定額×工時單價×該車型的技術復雜系數
確認登記(開單)
將車輛的車輛信息、維修項目等確認登記並開單
維修派工
確定其故障現象、維修項目及維修中所需要的用料信息後,進
㈧ 汽車售後服務三包政策,是指哪三包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拓展資料:
汽車三包內容:
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退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換兩次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汽車十不包: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不能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汽車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消費者所購汽車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
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是不包括在汽車三包范圍內;
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㈨ 汽車三包法
1、汽車三包法的名詞解釋:汽車三包即汽車的修理、更換、退貨。2、三包的內容:(1)修車: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2)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3)退車:發動機換兩回仍不正常可退車。
㈩ 國家詳細的汽車三包是怎麼規定的
1、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2、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五章:三包責任。 (1)第十七條: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2)第十八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3)第十九條 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佔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