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強制在4s店保養合法嗎
A. 汽車必須要在4S店保養才能保修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嗎
(1)汽車沒有必要在4S店保養才能保修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
(2)必須要在廠家認可的維修店進行保養(但是通常都是4S店),這樣才能保修,這個在維修說明書上,都有明確的說明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這個也是合法的。
汽車保養項目:
(1)潤滑系統的深化保養,汽車每行駛5000km-10000km時就需清洗保養一次,在遇到發動機噪音過大,加速無力,水溫過高時也需清洗保養一次。
(2)燃油系統的清洗保養,也就是常在汽修店看見的清洗噴油嘴,清洗節氣門積炭,常規情況下,汽車每行駛10000km-15000km時需清洗保養1次,或當你發覺引擎喘抖,遲滯和加速不良,冒黑煙,無力、費油時清洗保養1次。
(3)冷卻系統的清洗保養,一般情況下,汽車在冬夏換季時應清洗保養一次,正常行駛中每6個月至8個月清洗保養一次,或者遇水溫過高、漏水、開鍋時清洗保養一次。(4)變速箱的清洗保養(自動變速波箱),常規情況下,汽車每行駛20000km-25000km時清洗保養一次,或遇變速箱打滑、水溫偏高、換擋遲緩、系統滲漏時清洗保養一次。
(5)動力轉向系統的清洗保養,汽車每行駛40000km-45000km清洗需保養一次,或遇轉向困難系統滲漏,更換動力轉向機配件後,也須清洗保養一次。
(6)制動系統的清洗保養,汽車每行駛50000km清洗保養一次,或遇ABS反應過早,過慢時清洗保養一次。清除系統中有害的油泥漆膜,清除超高溫或超低溫時工作失靈的危險,有效防止制動液變質過期,徹底更換舊的制動液。
B. 信陽奧迪4s買車必須買六年或12公里保養合法嗎
信陽奧迪4s買車必須買六年或12公里保養不合法。因為奧迪的官方說明保養周期是每隔10000公里或12個月(以先到者為准)進行一次常規保養。保養商家由消費者自行選擇,信陽奧迪4s買車必須買六年或12公里保養,屬於強制消費,不合法,消費者可以拒絕。
C. 汽車保修期內必須到4s店保養嗎
汽車質保期內不一定要在4s店保養的,原因如下:
1、車輛保修期內不去4s店保養合適,首保去4S店保養就可以,後續可以自主選擇,4s店無權干涉,也不能以此為由不予保修;
2、汽車廠家把去4S店保養與質保相掛鉤,強制要求在4S店保養屬於霸王條款;
3、汽車「三包政策」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不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等保養,出現的質量問題只要與該保養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說在其他汽車4s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
D. 4s店買新車要求客戶買保養這樣做合理嗎不然就不賣車咋辦
不合理。
買車4S店不能強制性讓客戶購買保養套餐,不能對客戶進行捆綁式消費,客戶應該是自由購買的,如果是4店銷售強制性要捆綁保養套餐,客戶可以打電話到廠家進行投訴4S店。
E. 大眾汽車4s店說質保期間內如果不在4S店保養在外面保養後他們就不管了,這個有依據嗎
「不去4S店保養就不保修」確實普遍存在。x0dx0a如果汽車使用維護說明書上已註明,如不在4S店進行保養將不在質保范圍的話,消費者在購車時也沒有對此提出異議,那麼就已經產生了法律效力,對消費者具有約束力。x0dx0a汽車廠家把去4S店保養與質保相掛鉤屬強制消費,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和自由選擇商品及服務的權利。根據2013年底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評估報告:「強制要求在4S店保養」、「輪胎不在三包之列」等商家常用的免責聲明均屬於霸王條款。x0dx0a家用汽車產品不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等保養,出現的質量問題只要與該保養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說在其他汽車4S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
F. 保修期內車必須在4S店保養嗎
保修期內車必須在4S店保養嗎?保修期內車必須在4S店保養嗎? 如果想要質保,就必須在4S。按照法律規定,外面保養是可以正常保修的,但實際卻不那麼容易。以後出問題,容易因保養問題扯皮。2015年8月8日,交通運輸部修改了《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你可以看,第一點。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從這條可以看出,是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咱也就可以理解為不去4S維修。但繼續往下看,這個新規定還提到了「不去4S保養也不會脫保」的前提條件。這個前提條件就是你在外面維修點所做的維修需要符合相關要求,方可繼續享受汽車廠商提供的質保,否則還是會脫保。以下條件:1.你去的維修店要取得相應的工商登記執照,並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2.你去的維修店要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給你提供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標准規范格式由交通運輸部制定。3.你去的維修店要記錄配件采購和使用信息,並能提供所用配件的產品合格證等產品來源憑證。4.你去的維修店可以不用原廠配件,但要用同質配件。5.你去的維修店要建立電子維修檔案,並能給你提供竣工出廠合格證。如果你能夠按要求提供在外面「做了符合要求的保養」的證明,汽車廠商應該提供保修,如不提供則違法,可以依法維權,有相關的法律支持。如果你無法按要求提供在外面「做了符合要求的保養」的證明,汽車廠商拒絕提供保修也不違法,車主如果維權也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因為法律雖然不要求車主一定去4S保養,但要求車主去有相關資質的維修單位使用同質配件進行保養的。所以車主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明來證明自己的車子在外面「做了符合要求的保養」,本身就沒有符合法律的要求。綜上,如果你在外面保養出問題,4S一定會找各種理由,而你卻拿出任何證明。所以,還是老實的去4S保養吧,三年多花不了多少錢,買個舒心吧! @2019
G. 汽車質保期內必須在4s店保養嗎
關於車輛質保期內是否必須在4S店保養的問題,車主關心的無非是在外面保養是否對自己的「三包服務」權利造成影響,也就是「脫保」。有這種擔憂也是情理之中,但不妨仔細了解一下能否在外面保養,以及享受三包服務有哪些條件。汽車質保期內必須在4s店保養嗎?
車輛質保期內是否在4S店保養並不是必須的,但大多新車會提供首次或前兩次免費保養的服務,不要白不要。如果免費保養次數用完,或者沒有免費首保服務,在外面有了解的靠譜的店家,那麼不在4S店保養也未嘗不可。
實際上,無論在哪裡做了保養都不會對車主的「三包」權利構成任何威脅。國家三包政策沒有明確規定不在4S店做保養與三包服務之間的聯系,三包政策規定,只要按廠家規定保養就不會脫保,三包期內出現質量問題都可以享受三包服務。
如果是與保養沒有關系的的零件出現故障,享受三包服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動機出現了問題,而質保期內的保養並沒有在4S店做的,要求三包服務就有些麻煩。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但是可以實行收費修理:
1)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2)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3)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的;
4)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者塗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也就是說,如果在非4S店做過保養,想要享受三包服務就需要提供所做保養維修店的維修資質、材料清單、維修項目、質量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進貨證明等一系列相關材料。
H. 汽車保修期內必須到4s店保養嗎
國家沒有規定在質保期內一定要去4S店保養。
汽車已經不是什麼高精尖的技術產物,大多數故障一般的修理店都能夠維修,所以消費者大可不必有4S店更加專業之類的想法,可能車主更多的是擔心路邊店的配件質量和真假問題。
如果是這樣,那麼車主可以自己在網上或者汽配城購買所需主要用品,比如機油、三濾,然後選擇一家正規或者熟悉的修理店付工時費即可。
I. 汽車保修期內保養一定要去4s店么
汽車保修期內保養不一定去4S店,在三包期間,只要屬於三包的范圍,就應當為其提供三包的保修服務。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9)汽車強制在4s店保養合法嗎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八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