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行業消防管理制度
Ⅰ 汽車保養維修報價單
車修理廠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我廠汽車維修業務按省、市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正常進行,提高管理水平,保證修理質量,維護用戶的權益,以優質創信譽,特製訂本制度。
一、車輛交接制度
1、凡送修車輛需出具單位介紹信、肇事車輛必須持有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證明。
2、送修車輛進廠時,檢驗員會同本車駕駛員共同進行修前檢驗, 做好驗收工作。
3、送修汽車除肇事或特殊情況必須保持行駛狀態,車輛裝備齊全不得缺少。
4、車輛修竣後,應及時通知用戶單位接車。有關修理技術資料(修理工具,材料明細,出廠竣工檢驗單,發動機總成修理檢驗單)和合格證隨車移動,辦理出廠手續。
5、接車人員對修竣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符合標準的,承修單位應立即復查解決。
二、工時定額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省汽車維修業工時定額收費標准結算方法》的規定,不得多收費或另立名目。
2、嚴格執行《各級保養工藝規范》不得漏保,或高保低做。
3、按本企業修理范圍接洽業務,不得超類別承接修理業務。
4、開票工作由廠部專人負責並對各修理項目的工時定額進行復核嚴格把關。
三、各級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廠長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法規,端正經營作風,優質修車,優質服務。
2、組織全廠的生產活動,以企業的生產行政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主持廠務會議,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制定全廠的各項管理制度,檢查和督促職能部門對制度的實施,做好部門之問的協調工作。
4、組織貫徹質量管理,加強質量檢驗工作,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在質量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要支持質檢人員的工作。
5、抓好職工的培訓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
6、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二)業務接待員崗位責任制:
1、負責接待修車業務,與用戶簽訂修車合同,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2、安排生產任務,簽發派工單。協調車間,工種間的移工銜接工作,掌握生產進度。
3、參加廠部生產會議,抓好生產計劃的實施,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
4、嚴格控制生產周期,修車中的待料問題及時通知供應部門負責聯系修理中的外協加工。
5、負責貫徹工時定額管理,努力降低生產消耗,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
6、辦理車輛進廠手續,及時安排返修車輛。
(三)總檢驗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執行國際,部際和企業標准(見附則)把好質量檢驗關。
2、在車輛修理過程中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的三級檢驗制度。
3、做好車輛出廠檢驗,填寫汽車修後檢視路試表,汽車修竣檢驗表,修復的車輛符合質量標准後方准出廠,並需有總檢驗員簽章的出廠合格證。
4、檢驗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的方針政策, 認真填寫質量檢驗原始記錄,收集和整理好有關的數據,為改進修車質量提供可靠依據。
5、參加修車質量分析會議,對質量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及改進措施。
(三)過程檢驗員崗位責任制:
1、積極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技術質量檢驗制度和各項技術檢驗標准。
2、在車輛修理過程中按技術標准認真做好零部件的分類檢驗,將零部件分為可用、可修和保廢三類。
3、按車輛維修工藝規程規定的必檢項目和過程檢驗單規定的項目,嚴格檢驗,認真記錄,對安全部件更要嚴格把關。
4、按產品質量的技術標准及有關工藝技術要求,做好汽車配件和修復件的入庫檢驗工作。
5、積極採用新的檢測手段,不斷提高檢驗技術和水平。
6、管好、用好本崗位檢驗用量具、儀表、儀器和檢測設備。
7、及時填寫各項技術檢驗表格,積極反映有關質量和工藝方面的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
(五)采購員崗位責任制:
1、根據下達的生產任務,制訂年度配件訂貨計劃。
2、及時了解倉庫的庫存情況,急需配件優先採購。
3、在采購工作中不假公濟私,不收受回扣。采購配件要掌握「優質,價廉"的原則,提貨時認真檢查不發生貨損貨差現象。
4、做好材料的入庫交驗手續。
(六)倉庫保管員崗位責任制:
1、做好配件的驗收入庫手續,一定要把好數量、質量和單據三個關,堅持對憑證不全,手續不全,數量不符,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執行「四不收"制度。
2、物資保管要求擺放科學,數量准確,質量不變,消滅差錯,做好防銹、防塵、防潮工作。
3、嚴格執行材料領發制度,做好有色金屬交舊回收工作,未用完的材料辦理退庫手續。
4、及時掌握倉庫物資變動情況,避免短缺丟失和超儲積壓,保持帳、卡、物相符,定期進行清倉盤點工作。
5、向有關部門反映各種配件材料的使用質量情況。
(七)財務會計崗位責任制:
1、監督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2、籌集和提高資金,保證生產經營的需要,節約開支,降低成本,加速資金周轉。
3、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財經紀律,保護國家財產。
4、遵守行規、行法,做好票證管理,按規定填開發票,嚴格執行收費標准。
5、不得為其他單位、個人代開發票。
(八)統計員崗位責任制:
1、統計工作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原始記錄(如工時定額統計、燃材料消耗情況出勤率、設備完好率、修車返修率等等)及其他所需數字的填報工作制度。
2、統計員要對數據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3、按期上報和公布實績。對每月統計的數據認真分析,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4、統計人員必須從理論、政策、文化、技術等方面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文化水平,以適應各種情況的需要。
5、定期向行管部門上報規定的統計報表,做到准確及時。
(九)計量員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計量法規、法令等。
2、制訂企業各項計量管理標准,管理制度及發展計劃。
3、負責配備並管理各類計量器具,保證量值傳遞的可靠和准確,負責企業的有關計量工作。
4、做好量具的發放、調配、保管、報廢審定工作。
5、嚴格遵守計量操作規程,對在用量具實行抽查制度,做好計量器具日常的維護保養工作。
6、制訂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表,嚴格執行量具送檢規定。
7、做好計量儀具技術檔案的保管工作,並執行借閱制度。
四、各工種崗位責任制
(一)修理工崗位責任制
1、工作任務:根據派工單和維修定額完成修理任務,如有待料待工現象必須及時向廠部匯報。
2、維修質量:按各級保修規范,各道工序符合技術,工藝標准要求,協助做好車輛進出場的鑒定和核料工作。
3、材料消耗:主要原材料,燃油料和零配件以及清洗、潤滑控拭等材料,嚴格按定額執行。
4、勞動紀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指揮不遲到、不早退。
5、認真填寫各類報表:根據要求全面、准確及時填寫。
6、安全文明生產:搞好環境衛生,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杜絕重大機械事故發生。
7、設備、工、機具的保管、使用:正確使用、保管、安全、定期保養。
8 、班後工作:設備、工、機具擦拭乾凈,收拾整齊,存放妥善,工作場地衛生整潔。
9、協作關系:搞好工種之間,組與組協作配合相互團結。
(二)鈑金工、電焊工、噴漆工崗位責任制:
1、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廠技術員下達的派工單的各項任務。
2、工作質量:按技術標准和工藝要求加工,符合質量要求,達到用戶滿意。
3、材料消耗:根據項目規定整理下料,充分利用邊角料,嚴格香蕉水、油漆及一切消耗性材料使用,杜絕浪費。
4、安全生產:按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杜絕事故,做好防毒、防燃、防爆安全防範措施。
5、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6、設備,工、機具的保管使用:正確使用,保管妥善,定期保養。
7、協作關系:搞好工種之間,組與組之間協作配合,團結協作。
(三)直流電工、充電工崗位責任制:
1、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廠技術員交派電氣方面工作任務。
2、負責安裝維修的電器設備,蓄電池充放優質符合要求。
3、工具、設備、儀表的保管作用:愛護保養,正確使用,不丟失,充電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材料消耗:所需材料按規定領取,合理使用。
5、安全生產:懂得安全用電知識,掌握安裝維修電器設備,對工具、儀器以及防護用具經常檢查,不違反操作規程,不發生人身設備事故。
6、文明生產:工作場地清潔衛生,存放有序。
7、協作關系:搞好工種之間,組與組的協作配合,團結互助。
五、技術工藝管理及標准
(一)修車標准及工藝管理:
1、按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要求,在汽車維修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標准、省市行業標准,並根據本企業特點制訂企業標准《汽車發動機大修工藝規程》、《發動機各主要零件修理、檢驗工藝卡片匯編》。
2、修理標准、保養、維修的工藝規程由各組檢驗員負責實施。
3、公司機務部門負責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引起推廣應用。修理廠由檢驗員負責實施。
(二)修車技術檔案管理:
1、凡承接所修竣的車輛必須建立技術檔案,做到「一車一檔"。
2、車輛技術檔案所包括的內容:修車合同、派工記錄、修理項目、主要零配件的更換情況、各總成件的過程檢驗記錄、出廠竣工檢驗記錄、試車記錄、車輛修竣後的結帳工時清單和材料清單。
3、在用戶提車時應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修理技術數據。
4、在承修車輛發生事故,需要技術鑒定和仲裁時,負責提供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
5、修理廠保存的技術檔案資料,保存期為五年。超保存期限可定期銷毀,銷毀時主管部門要審核並共同參與。
六、計量管理制度
(一)計量管理制度計量管理工作由廠部負責,計量員具體負責計量工作。
2、計量員對各部門承包紐使用的量具進行登記,造冊編制周期定檢日程表。
3、 各承包組視生產檢驗需要添置的計量器具應由廠計量員統一管理。
4、各承包組設專人使用計量器具,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5、計量員對各組各部門使用的量具進行循回檢驗或收檢,負責其降級報廢,檢修定額的管理。
6、 由計量部門規定的強檢計量器具必須由計量員按檢定周期計時 送檢。
(二)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
1、根據量具使用頻率和檢測精度的要求,制定周期檢定計劃。
2、嚴格執行周期檢定計劃,在用量具周檢率應達100%。
3、量具的使用人必須按周期檢定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內將量具及時送交計量員,轉計量部門周期檢定。
4、量具不允許超期使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時送檢的量具,須辦理周期計劃調整手續。否則作不合格處理。
5、檢定人員應按檢定規程進出檢定,完整記錄技術數據,認真核對量具編號及使用人,並簽發檢定合格證書。無檢定能力的單位應送地主計量部門檢定。
(三)計量器具維護、保養、使用規定:
1、在用計量器具,使用完畢應及時清洗上油做好防銹、防腐工作。
2、在用計量器具不得任意堆放,不得與腐蝕物、磁性物等其它物品存放一起。
3、嚴禁不停車用量具測量加工工作,不得用精密量具測量毛坯件。
4、計量器具應嚴格照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使用,量具的零部件不得任意拆卸,發現量具失認,應及時送計量部門檢修。
5、對封存量具做好一年一次的清洗上油工作。
6、由於量具使用保管不善,造成遺失、損壞時,應根據情況及使用年限,酌情賠償。由計量部門填寫「賠償通知單"統一銷帳。
7、報廢計量器具由計量室封存或銷毀。
(四)過程檢驗制度:
1、汽車修理的過程檢驗遵循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檢驗的程序。
2、修理廠專職的檢驗員負責對汽車拆散清洗的過程檢驗、主要零部件修理過程的檢驗,以及總成組裝、調試過程的檢驗工作。
3、零件的檢驗萬法採用檢視、測量、探測的方法對主要安全部件一定要採用探測方法進行檢驗。
4、水冷或發動機大修必須進行水壓試驗。
5、零件的形位公差由廠檢驗員進行。
(五)進出廠檢驗制度:
1、車輛送修時,檢驗員會同生產調度進行交接驗收,對保持行駛狀態的車輛進行路試,掌握技術狀況,對不能運轉的車輛要向用戶進行詳細詢問,作好記錄,以便確定修理項目。
2、車輛竣工後,總檢驗員應按「車輛竣工出廠技術條件"、「一、二、三級保養工藝規程"等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檢驗,並認真填寫「檢驗單"。
3、對總檢不合格的項目,總檢驗員提出書面返修意見,責成車間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復檢合格後,簽發技術合格證。
4、過程檢驗與總檢驗所記錄的有關修車技術資料必須歸檔。(「車輛大修竣工出廠主要技術資料"、「車輛三級保養竣工出廠主要技術資料" )。
七、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廣大職工健康,安全地從事生產勞動,更好地發展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特製定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1、工作中安全規定:
(1)工作前檢查好所用的設備、安全裝置、工作及環境,佩帶好防護用品。
(2)操縱機器時,開動後嚴禁清掃或注油,不許隔著轉動部分拿東西。
(3)不得隨意拆卸或移動機器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
(4)起重設備,鋼絲繩不準超負荷使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磨損不能使用時要更換。
(5)工作完畢,清理好現場,整理好工具部件。
2、電氣安全規程:
(1)非電工嚴禁修理和安裝電氣設備。
(2)一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支架和配電盤等均須有可靠的接地。
(3)在檢修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並指定專人管理,在電門上掛警告牌本。
(4)使用電鑽時要用絕緣,手燈要有防護。
八、消防管理制度
1、在禁止煙火區域,禁止吸煙和明火,並調協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2、在非禁止火區吸煙不要亂扔煙頭,現場油棉紗,紙屑等易燃物要隨時清楚出去。
3、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點、存放地點和使用方法,發生火險時上搶救並報告有關部門。
4、氧氣瓶、乙炔瓶要按指定地存放,搬運時防止碰撞等。
九、環境保護制度
1、成立由廠長掛帥,副廠長具體負責的安全,衛生包干區。
2、廠區內設衛生包干內,責任人,並訂標志牌,一、二、三修理組在各自范圍內做好清潔工作。
3、修理車問做到衛生整潔,禁止地攤作業,修理工具,擺放整齊。
4、垃圾不亂堆,污油不亂潑。
5、廠內電器照明線路不得任意更改,造成後果追究責任。
6、廠區內車庫、油庫、配電房、漆工間、鈑金作業問、修理廠工作間內屬禁煙區,一律禁止吸煙。
7、生活區、辦公室外,一律禁吸游煙,廠區內禁止亂扔煙頭。
8、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以利於提高汽車修理質量。
9、制訂環境衛生值日制度,每天下班前對工作場地進行一次清掃, 每星期要對車間進行一次大掃除。
10、在修理過程,更換廢潤料及報廢零件要有指定地點堆放。
11、廢機油、清洗用剩工業汽油要做好回收工作,放在指定容器內,不得影響工作場地環境。
Ⅱ 汽車維修安全管理規定
一、機構與職責
1、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工勞動保護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有效地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
2、廠長(總經理)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建立以廠長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管理全廠的安全工作;車間主任(部門經理)負責本車間(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班(組)長直接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管理,企業和車間設立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企業年、季、月底安全管理計劃列入廠長(經理)年度信譽考核目標管理之內。
3、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避免各類事故發生。
4、廠(公司)、車間領導在指揮生產時,須做到先安全後生產,生產服務安全,嚴禁強迫命令、瞎指揮的惡劣行為發生。
二、生產(工作)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管理
1、非本工種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擅自上崗。嚴禁在廠區無證駕駛車輛,嚴禁上班時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打赤膊,機具設備在運轉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離崗。
2、承接整車總成修理和底盤車身焊修等作業的車輛,在進入修理車間後,應首先拆下油箱,並放置到指定的安全地點存放,修理結束後方可裝回。
3、生產、服務區和公共場所不得存放汽油及其他易燃品,更不準使用汽油,清洗零件在具備安全條件的專門場地進行。生產區內嚴禁抽煙,嚴禁使用明火。
4、電氣設備和路線須定期檢修,壓力容器須定期檢查,嚴防漏電、漏氣和爆炸事故發生。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須存放在符合安全標準的專用庫房內,並派專人保管,嚴格執行領發規定。有毒物品的領發須經廠長(或總經理)簽字,並及時報政府安檢部門備案。
5、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消防安全規定,切實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配齊、配足各類滅火機及砂箱、消防器材等滅火設施,備足消防水源。安全管理員須定期檢查更換失效滅火機,教育職工學會使用滅火設備。
6、工廠門衛室是工廠安全保衛的重要窗口,門衛人員應嚴格執行門衛制度,每天按時巡邏檢查,防止突發事件發生。
三、檢查與考核
1、建立安全檢查制度。企業安全管理員及車間安全員應每天檢查廠區安全生產狀況1-2次,做好記錄指導整改,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檢查當月安全工作,研究解決存在問題。
2、制定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獎懲考核辦法,對各部門、車間、班組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考核。日常考核工作,山安全管理員和車間安全員執行;廠(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考核。
Ⅲ 湖北省機動車維修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動車維修業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提高機動車維修質量,維護維修業經營者及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湖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動車維修業、實施對機動車維修業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維修業,是指對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於運送物品、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進行維護、修理以及綜合性能檢測經營活動的行業。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維修業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相應設置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運管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機動車維修業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物價、勞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機動車維修業的管理工作。第四條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維修業戶)可依法成立機動車維修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協助管理部門進行行業管理,規范行業經營行為,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並為會員提供業務培訓、技術交流、技術推廣、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第五條維修業戶應當具備與其經營類別及項目相適應的場地、設備、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等條件。具體條件,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參照國家標准制定,並向社會公布。第六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運管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
(一)作業場所使用權的合法證明文件;
(二)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書和技術人員的技能證書;
(三)與申請類別相適應的設備明細表及有關計量檢測設備的檢定、校準證明;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維修業戶符合規定條件的,運管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管理許可權,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核發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明,並頒發機動車維修標志牌或機動車檢測標志牌;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告知申請人。維修業戶應當持許可證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從事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的維修業戶還須按照規定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
被吊銷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不滿1年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重新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第八條維修業戶自取得經營許可之日起180日內未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其經營許可自行失效。第九條維修業戶合並、分立、遷移、設立分支機構、改變經營類別及項目、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到作出許可決定的運管機構辦理變更手續。維修業戶名稱、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許可決定的運管機構備案。第十條維修業戶歇業前,應當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並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告發布後30日內,向作出許可決定的運管機構辦理注銷許可手續並繳銷機動車維修標志牌或機動車檢測標志牌。第十一條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技術人員、質量檢驗員和價格結算員,應當按國家規定參加專門業務培訓,並考核合格。第十二條維修業戶應當按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明核定的類別和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不得超類別經營和超范圍經營。
維修業戶承修交通事故車輛、改裝在用車輛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禁止不具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條件的維修業戶承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第十三條維修業戶應當在許可證明核定的作業場所進行作業,並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標志牌或機動車檢測標志牌。第十四條維修業戶在進行機動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護以及其他維修預算費用超過1000元的維修作業時,應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
維修合同參照國家規定的機動車維修合同示範文本訂立,並應包含合同示範文本中的主要條款。第十五條維修業戶應當實行明碼標價。
結算維修費用時,應分項計算工時費、材料費,並將工時清單與材料清單一並交付託修方。結算工時不得超過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
維修業戶應出具稅務部門監制的結算憑證。
維修業戶不按規定出具結算憑證的,托修方或送檢方可以拒絕支付費用。
Ⅳ 長春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的統一管理,確保維修質量和行駛安全,提高社會綜合效益,根據國家經委、交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我市從事汽車、摩托車、非農用拖拉機營業性維修的國營、集體企業以及各汽車生產廠在我市的特約維修服務部(以下簡稱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市交通局是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的主管部門,下設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處,負責日常工作。各縣(郊區)交通局是所在縣(郊區)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管理部門,受市交通局的業務指導。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的行業管理,要貫徹「規劃、協調、服務、監督」的方針,走專業化生產的道路,積極推動企業的橫向聯合,促進各類機動車維修業的協調發展。第五條市工商、稅務、交通、公安、城建、銀行等部門及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第二章機動車維修企業的開辦和停業第六條凡在我市新辦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須提出申請,由其主管部門審核(個體維修戶持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證明)報請當地交通行業管理部門,按開業條件進行技術鑒定,簽注意見,發給《機動車維修許可證》,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審查核准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第七條對已開業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由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本辦法規定進行清理整頓,合格者,發給《機動車維修許可證》;對不合格者限期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停止其營業。第八條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變動維修項目,須經當地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復查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營業地點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外,還須到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第九條申請停業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應在一個月前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提出報告,並負責清理債務,由交通主管部門收回《機動車維修許可證》,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繳銷營業執照,撤銷銀行帳戶。第十條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停業時,有關稅務事項按國家有關稅收徵收規定執行。第三章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條件第十一條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的技術條件,按經營項目分為以下三類:
一、大修(包括三級保養)、總成修理;
二、維修(包括一、二級保養);
三、專項修理(指專門從事機動車車身修理和噴漆、電器設備、蓄電池、蓬布座墊、水箱、輪胎等修理以及更換汽車門窗玻璃、汽車空調器等)。第十二條機動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企業(包括三級保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從事汽車大修或機加的專用設備和相適應的質量檢測儀器;
二、有一定數量經過專門培訓的技術人員和質量檢查人員;
三、廠房面積不少於二百平方米,廠區面積不少於三百平方米;
四、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生產工藝操作規程;
五、流動資金不少於五萬元;
六、備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原材料和配件。第十三條機動車小修(包括一、二級保養企業),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一定數量的維修技術人員和專職、兼職的質量檢驗員;
二、具有一定數量的生產設備、機具、檢測儀器和工具;
三、廠房面積不少於二十平方米,廠區面積不少於五十平方米;
四、流動資金不少於五千元,並備有一定數量的配件。第十四條機動車專項維修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四級以上的專業技術工人;
二、有必要的機具設備、工具;
三、有二十平方米的廠房(噴漆車間要有四十平方米的廠房);
四、有五百元至一千元的流動資金。第十五條摩托車維修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摩托車維修的專用設備和機加設備,以及相應的檢測儀器;
二、要有一名四級以上的專業修理工;
三、廠房面積不少於十五平方米;
四、有一千元至二千元的流動資金。第十六條各機動車維修企業,必須健全計劃統計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消防設備。對易燃、易爆、易污物品,有符合規定的專用庫房,確保安全。
Ⅳ 誰能提供一份汽車修理廠適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酬謝。
呵呵,要求不低啊,就是懸賞分低了點,不過也沒關系了,手頭正好有一份,發給你,交個朋友吧,還有不足的你可以再去借鑒其他人的。
汽修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1為確保企業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企業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企業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1.2消防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常備不懈、預防為主、以消為輔」的工作原則,把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緊密結合起來,使消防安全成為整個生產管理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切實做到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都有消防安全工作的內容。
1.3根據單位消防安全要求的特點,確定消防重點部位:具體為烤漆房、庫房、機修車間、技術車間、配電室,消防重點部位應做到三定(定點、定人、定措施)「四有」( 有消防火負責人、有義務消防員、有崗位責任制、有滅火器材)。
二、組織結構
2.1修理廠立三段消防安全管理網路。
(1)消防領導小組由分管廠長,專職安全員,班組長組成。廠長為企業防火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
(2)班組消防負責人由各班組長兼任。
三、責任制度
(1)廠長是本企業防火安全工作的總負責人,對單位防火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將防火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生產管理之中。
(3)經常開展員工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領導和組織消防安全活動,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
(4)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本企業的防火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發現違規作業和火險及其他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5)消防安全檢查安排每月一次,班組每天自查。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直接影響到滅火效果,本廠消防器材由專職消防安全員統一管理。
2、企業所有消防設施要定點設置,按期保養,安放在明顯位置。
3、本制度要切實落實到實處,落實到人,確保本企業的安全生產。
XXXXXXXXXXXX汽車修理廠
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使用前應清除升降機附近妨礙作業的器具及雜物,並檢查操縱手柄、安全保險裝置、鋼絲繩等是否正常。
二.待升舉的車輛駛入後,應將升降機支撐架塊調整移動對正該型車輛規定的可承力部位。支撐時應保持車輛的相對平衡後才能按上升按鈕。
三.升降機應由一個人操作,升、降前都應向在場人員發出信號,升舉時人員應離開車輛,升舉到需要的高度時,必須插入保險銷,確認安全可靠後才可開始車底作業。
四.有人作業時嚴禁升降舉升器。
五.作業完畢應切斷電源,清除雜物,打掃舉升器周圍場地,以保持整潔。
六.定期(半年)排除升降機儲油缸積水,並檢查油量,應認真按潤滑面要求進行注油。
七.嚴格執行限載規定。發現升降機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派專職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責任人:
鈑金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要將工作場地清理干凈,以免其他雜物妨礙工作,並認真檢查所用的工具、機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二、進行校正作業或適用車身校正台時應正確夾持、固定、牽制,並使用適合的頂桿、拉具及站立位置,謹防物件彈跳傷人。
三、使用車床、電焊機時,必須事先檢查焊機接地情況,確認無異常情況後,方可按啟動程序開始使用。
四、電焊條要乾燥、防潮,工作時應根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流及焊條。電焊作業時,操作者要帶面罩及勞動保護用品。
五、焊補油箱時,必須放凈燃油,徹底清洗確認無殘油,敞開油箱蓋謹慎施焊。
六、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到離火源較遠的地方,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並定期檢查焊槍、氣瓶、表頭、氣管是否漏氣。
七、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搬運小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八、進行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後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生回火現象時應迅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責任人:
汽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無損。施工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後應將工具清點檢查並擦乾凈,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二、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後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三、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四、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座位以及地毯,並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車間內不準吸煙。
五、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並用角木將前後輪塞穩,然後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六、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並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精心進行施工和檢查調試。
七、修竣發動機起動檢驗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冷卻水,置變速器於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轉。任何時候車底有人時,嚴禁發動車輛。
八、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九、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後方,並注意周圍障礙物。
責任人:
防火安全制度
一、廠內職工必須自學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警鍾長鳴。
二、生產區內嚴禁動火,嚴禁吸煙,違者,分別處以5—10元罰款(工人處罰5元,管理人員處罰10元)。
三、遵守用電制度
(1)生產區各班上班前隨手關掉電源,一次發現未關電源,罰款20元。
(2)嚴禁私拉電源,違者必須從重處罰,直到開除。
(3)加強配電房值班人員的崗位責任制,隨時注意觀察儀表、電壓流動率因素等是否正常,否則應及時調整。
四、加強氧氣、乙炔、油料、漆類的管理,妥善保存。
五、嚴格執行安全操作,禁止違章作業。
六、違反消防制度,引起火災造成經濟損失者,須追究刑事責任。
汽車修理廠主要防火對策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范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置宜設置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范》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置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審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准配置防爆電氣設備,規范敷設室內電線,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設備均應按國寶標准《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定執行。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准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車庫滅火器配置數量標准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採用。
(四)對車間設置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行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於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XXXXXXXXXXXXX省消防條例》、《XXXXXXXXXXXXXXX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督。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調好本轄區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部門應按行業標准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給工商營業執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只有通過緊密配合,協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
消防演練事項:過程不要過於復雜,在應急方案經過培訓後,再在指定的兩三天內,以突發性事件來進行實戰演練,事後再進行總結表障,效果會不錯的啊!
Ⅵ 貴陽市機動車維修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促進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維護機動車維修經營秩序,保障機動車的維修質量和運行安全,推進機動車維修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條例》、《貴陽市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以及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等相關經營活動。第三條市、區(市、縣)交通行政部門是機動車維修經營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具體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下列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機動車維修經營實施監督管理:
(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維修經營的營業執照監督管理;
(二)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維修經營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三)公安機關負責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和治安管理;
(四)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排水管理;
(五)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負責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管;
(六)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用於維修、檢測車輛使用的計量器具和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
(七)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價格監管工作。第五條機動車維修網點的布局設置應當納入市、區(市、縣)人民政府的交通建設總體規劃,兼顧環境保護、城市道路交通等因素,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第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堅持低碳環保、綠色汽修。第七條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協調發展。第二章經營許可第八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提出行政許可申請;其所在地未設立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的向市級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第九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不影響道路交通。第十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經營場地使用權和產權證明復印件;
(三)有關崗位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書和名冊;
(四)維修設備、設施證明材料及有關計量、檢測設備的檢定、校準證明;
(五)經營管理、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等制度文本。
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按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申請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按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第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其經營范圍並頒發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告知理由。第十二條區(市、縣)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應當自作出行政許可後15日內,向市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備案。第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變更有關經營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手續:
(一)變更法定代表人、業戶名稱、地址、經營范圍的,應當向原作出許可決定的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備案;
(二)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日告知原作出許可決定的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辦理注銷手續。第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原作出許可決定的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換證手續。第三章維修經營第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許可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
Ⅶ 汽修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6、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7、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1、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2、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Ⅷ 交通部對汽車維修行業下達的安全生產規范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物流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和安全管理專職機構制度
一、領導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法規:
2、執行車隊章程,全面負責車隊的經營管理,並為車隊安全第一責任人;
3、組織和制定車隊的年度生產、經營、發展、財務、人事、勞資、福利等計劃,並督促實施;
4、代表車隊對外簽署合同和安全協議;
5、任免車隊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安全人員等;
6、組織車隊職工的安全先進考評,決定車隊職工的獎懲、加薪、招聘、僱用和解僱辭退;
7、簽發日常行政、業務、財務等文件;
8、負責處理企業其它相關事宜。
二、副領導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工作,並對領導負責;
2、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車隊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努力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
4、領導不在時,受領導委託代理行使職權和安全職責。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崗位職責
1、安全組長是車隊安全的主要負責人,對車隊的安全負全責;
2、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
3、制定落實安全措施,主持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上發生的重
大問題;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
5、負責組織安全學習,路檢、路查及各種安全演習;
6、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
援工作;
二、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崗位職責
l、負責擬定和修改車隊各類文件資料,規范和健全規章制度;
2、負責駕駛員崗前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3、受車隊委託代表車隊參加民事訴訟和調解;
4、負責好人好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組織安全學習和先進考
評;
5、督促檢查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險、年審工作的落實;
6、按照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分工積極開展工作。
三、內勤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負責車隊內車輛安全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2、負責辦理車輛證照的年檢、年審手續和二級維護工作的驗證登記;
3、負責貨運車輛報班,停班手續的填寫和登記;
4、負責安全基金和駕駛員台帳的管理;
5、負責車隊文件的校對和文書檔案的管理;
6、負責重特大事故的上報和現場調查處理;
7、協助外勤安全員處理交通事故;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二、管理計劃。
1、制度建設:結合公司營運實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安全學習: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駕駛員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根據車輛礦山運輸實際,每月對車輛進行詳細檢查維護,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月不低於1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出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駕駛員學習,以提高安全運輸整體水平。
5、安全台賬:分車、分駕駛員建立安全台帳。
6、獎懲考核: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違規作業人員,給予嚴厲批評處罰;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隊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防範於未然,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車隊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勞動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和貨運資格證,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二、司機及其他員工,分成二個學習小組,交叉組織學習,任何一個員工,不得連續三次缺席,每月參加學習不得少於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晚上20:30—21:30,為安全教育學習時間,車隊根據工作情況安排一個小組學習,內容包括:上級有關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安全條例、安全制度、總結目前的安全工作、糾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四、車隊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建立完善車隊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設施,負責車隊的各項安全規則的教育培訓並做好記錄,負責做好車隊每月安全工作報告。
五、安全教育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實踐操作,作好現場講解,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險、排險能力。
六、不按時參加學習的員工,每缺席一次罰款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車隊員工三次以上無故缺席,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罰款200元;經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作停崗處理。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投入,是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必要物質基礎,安全生產資金保障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十八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與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並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2、安全管理部門根據車隊生產施工指標及在建工程的情況及時編制資金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設施費用、職業安全健康衛生、環境保護、安全宣傳、安全培訓教育、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應急救援預案物資、個人勞動防護費用、安全先進獎勵費用項目等。
3、計劃應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審批,同時抄報公司管理人員。
4、財務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車隊計劃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確保有效落實,實行專款專用。
5、工會應監督安全資金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相關部門、按制度貫徹執行。通過民主渠道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提出合理建議並採納的職工予以獎勵。
6、各部門使用安全生產資金時,應編制計劃,及時報車隊內負責人進行審批, 審批許可權及資金限額按有關財務制度執行。
7、車隊財務部門應對安全生產資金使用進行統計、匯總,工會應了解資金是否有效實施,安全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實施。
8、各部門應參照車隊的年度安全生產資金計劃,編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年底做出統計、匯總。
9、在安全生產資金使用上做到「三到位」,即: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在具體實施項目上應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責任人、定期限。
10、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必須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11、設立「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專款專用於急需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
12、對重大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基金的制定,應進行可行性評價、論證、會審,確保資金的有效使用,充分發揮科學、合理、有效的原則。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車輛等設施、設備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1、應保持車輛清潔,行駛正常,經常檢查車輛,及時處理一般問題,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車隊匯報,並要求送修。
2、司機應經常檢查車輛線路是否出現火花,檢查車輛其它部位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必須向車隊匯報,並要求維修。
3、車隊車輛由車隊指定有資質的修理車隊進行維修、年檢,司機不得隨意到指定以外的車行維修車輛,但車輛在運輸途中出現故障,經請示車隊領導同意後,可就近維修。
4、車輛送修期間,相關司機不能離開車輛,應在場做好輔助工作。
5、車輛維修先請示車隊領導同意後,將車輛送到指定車行,並按要求處理,相關司機應向領導說明故障情況和費用估算,然後送檢維修。
6、所在車輛定點維修,實行記帳辦法,司機修車完畢後簽名確認,然後出車,由車隊財務按期結算付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車隊員工和車輛保險制度
一、員工離退休養老保險:
1、車隊內職工按國家規定,均應辦理強制性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2、實行企業繳費與個人繳費相結合,具體繳費比例由當地政府文件規定。
3、養老金的計發根據當地政府社會保險部門文件規定。
我車隊具有較好財務狀況時,可為職工辦理補充性養老保險,所需費用從車隊自有資金中的獎勵福利基金支付。鼓勵並協助職工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
二、員工醫療保險:
1、當地有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時,應按規定參加,為全體職工辦理相應的手續。
2、當地總工會組織大病、重病統籌時,應積極參加。
三、車輛保險:
1、根據國家運輸行業的車輛有關保險制度,統一按時足額投保。
2、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處理,做好善後工作。
3、理賠時,應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保險理賠所需的一切手續,並督促保險公司及時賠款。
***物流公司
2010年5月1日
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2、貨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給駕駛證,並取得貨運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貨。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3、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接打手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4、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後視鏡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5、嚴禁在山區及陡坡地帶脫擋熄火滑行。
6、裝料時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依次有序裝料,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作好裝料指揮。
7、卸料時,應檢查車上方和車旁有無電線、光纜及障礙物,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
8、向坑窪地帶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塌陷翻車。
9、嚴禁在坡上橫向停置卸料,以防車箱頂起後重心偏移,造成翻車。
10、自卸車車廂內嚴禁乘人。
11、必須在車箱落下就位後方可起步、不允許在車箱停留於傾卸狀態下行車。修理保養傾卸裝置時,應用撐桿頂住車箱。
12、汽車在起步,出入廠區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13、汽車在廠區(礦區)內行駛,寬9米以上的幹道上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進出廠門、車間、庫房,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14、在礦區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並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准備。
15、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後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16、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後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7、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
18、在礦區內和車間行駛時,只准走規定的道路。不準從傳送帶、工程腳手架和低垂的電線下通過。
19、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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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根據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營運實際,為切實搞好安全綜合管理,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製定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 駕駛員每日出車前,例行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異常,及時上報車隊,聯系處理。嚴防病車上路,確保營運車輛車況良好。
2、 行使過程中,車輛出現異常,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上報車隊聯系處理,排除異常後,方可行車。
3、 裝、卸貨場所、運輸道路存在不安全因素,駕駛員因立即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上報車隊領導,待安全隱患排除後,方可營運,切不可報僥幸心理,涉險行車。
4、 駕駛員精神狀態的檢查,嚴禁駕駛員生病、疲勞駕駛。
5、 車隊領導定期組織安全員、修理負責人,對各台車輛保養情況、整車完好狀況進行檢查,發現異常,限期予以整改,並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6、 定期對公司停車場、修理場地、職工住所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滅火裝置是否完好可用,用電線路架設是否規范,修理人員作業時是否穿戴勞保用品,是否按操作規程作業等。
7、 重大節假日前的特別檢查,重點是防火 、防盜等相關檢查。
8、 每年汛期的專項檢查,及時排除整改安全隱患,確保無洪澇災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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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車隊停車場按消防部門的設計要求安裝水龍頭和滅火器械,安排專人負責管理,車隊安全員每周定期檢查一次,確認設施完好並做好登記,如發現問題,及時向車隊領導匯報。
2、車隊內車輛按要求安放滅火器,安全員或司機應經常檢查,滅火器械應安放在司機和安全員最容易拿取的部位。
3、車輛在運輸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立即報警,司機和安全員在現場必須冷靜、果斷,對能夠控制的情形,必須立即合力排除,如果事態嚴重或有重大危險,必須立即疏散人員,確保人身安全。
4、險情出現時,安全員即為現場指揮員,司機為副指揮員,負責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
5、現場指揮員在緊急情況下,有權作出避險的決定,確保人身安全。
6、當出現突發事件需要立即調派車隊車輛時,需聽從政府部門以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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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單車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
一、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二、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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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制度
第一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為加強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上級相關部門關於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報告
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群傷事故,車隊在接到報案的1小時內,須將事故的發生地點、時間、傷亡情況及已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報告公司,並在1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報送相關管理部門。
報告內容包括:(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三)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四)、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五)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搶救方案及控制情況;(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二、安全事故統計
安全事故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安全員是事故統計工作的責任人,專門負責統計安全責任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統計報送
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按時將事故統計表報送相關部門。
四、安全事故檔案管理
安全員是該項工作的責任人。檔案管理的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
第二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一、行車中發生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枳極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和公司財產,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公司。駕、乘人員應主動同公安交警和有關公司提供車輛肇事的一切情況,以便查證該實。發生事故一律不準私撤現場,私撤現場除承但全部責任外,要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急需搶救傷員、但又無法找到車輛時,要做好車輛、傷員位置的標認,按所學到的衛生救護知識進行搶救,並有證人證實,找人看好現場,駕駛員在發生事故之後一定要積極協助交警部門參與現場拖救和處理事宜,未經同意不得擅目離開。
二、對損失較小的輕微事故,未傷人員的、經濟損失在1000.00元以內屬對方責任的可經雙方協商解決,但必須收夠足額的賠償現金,不得收白條子,屬自己責任的必須經當地交警和保險公司認可,否則由當事人自己負全部經濟損失。
三、因違章、肇事被扣證,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違章、肇事經過原因,聽從安排,肇事駕駛員除按規定處理外,凡未在安全會上做檢查、認識、吸取教訓的一律不得批准上車。
四、各類行車事故,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肇事者除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外,根據交警部門劃分的責任,按合同規定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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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一、法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1、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車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車隊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范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二、車隊長對車隊內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車隊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車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審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種台帳。
4、負責全車隊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車隊車輛二級維護檢測台帳,並督促實施。
6、負責全車隊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並編制保險台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車隊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車隊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以予行政處分。
三、車隊付隊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責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車隊安全員對車隊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車隊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並將結果及時報告車隊領導,積極協助車隊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車隊內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並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台帳。
4、認真填寫安全記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准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台帳。
5、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並保管好安全資料台帳。
6、定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
7、嚴格控制事故費用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並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車隊行政處分的種類:
1、警告;2、嚴重警告;3、撤銷職務調離崗位;4、開除留用;5、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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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車輛消防、運輸、儲存、防災安全生產制度
第一條 車輛消防工作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協助各車輛駕駛員執行。
第二條 車輛的消防設施、滅火器必須齊全。
第三條 車輛停放設有固定停車場,實行24小時安全巡查制度,注意防火、防盜。
第四條 對停車場及周邊環境進行清理和整治,使之達到環保要求及防火要求。
第五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實際情況召開消防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
2、組織制定對車輛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車輛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車輛及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4、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並將車輛駕駛員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六條 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七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車輛及人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對車輛進行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八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等。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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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
駕駛員「五統一」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由車隊指定人員負責管理,車隊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車隊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車隊指定駕駛員專人駕駛,其它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罰款200元,造成後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准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後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罰款一百元並追究責任,重犯者從嚴處罰。
4、車輛裝卸貨物,均要遵守貨場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並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經車隊領導批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車隊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車隊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後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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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