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檔案建立
❶ 如何建立汽車維修質量保證體系
1、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三級檢驗制度。
2、認真填寫車輛技術檔案盒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
3、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一級維護、小修及配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公里或者十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准。
❷ 如何建立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
《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
第十條 道路運輸企業、企業所在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分別建立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檔案。質量信譽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名稱、法人代表姓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執照、分公司名稱及所在地、從業人員數、營運客車或貨車數量、所經營的客運班線;
(二)交通責任事故情況,包括每次交通責任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肇事原因、駕駛人員、死傷人數及後果、事故責任認定書;
(三)違章經營情況,包括每次違章經營的時間、地點、車輛、責任人、違章事實、查處機關及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服務質量情況,包括每次服務質量投訴的投訴人、投訴內容、投訴方式、營運車輛車牌號、責任人、受理機關、曝光媒體名稱、社會影響及核查處理情況;
(五)國家規費繳納情況,包括企業應繳運管費、養路費、客貨運附加費的金額和實際繳納的情況;
(六)企業按法律、法規要求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情況,包括應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車輛數量、應繳保險費用、應投保金額及實際投保的情況、承運人保險單;
(七)完成政府指令性運輸任務的情況,包括下達任務的部門、完成任務的時間、投入運力數量、完成運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
(八)企業穩定情況,包括每次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的時間、主要原因、事件經過、參加人數、上訪部門、社會影響和處理情況;
(九)企業管理情況,包括使用GPS、行車記錄儀等科技設備的營運車輛數量和車牌號,車輛噴塗統一標識和外觀、企業服務人員統一服裝以及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情況。
第十一條 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質量信譽檔案的管理,按照第十條的要求及時將相關內容和材料記入質量信譽檔案,並按照所在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要求定期報送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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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汽車維修質量保證體系的實質是什麼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機動車維修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無償返修。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據此,對機動車維修檢驗制度和質量保證期制度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1)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應當進行維修質量檢驗。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2)機動車維修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無償返修。
(3)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本條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維修質量,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維護運輸安全。這與本條例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
為確保機動車維修質量,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按照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發布的《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建立以下幾項制度:
(1)汽車維修企業必須建立健全與其維修類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汽車維修個體業戶應有負責質量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一是認真執行質量管理法規和本辦法;二是貫徹執行國家和交通部頒布的有關汽車維修的技術標准、相關標准以及有關地方標准;三是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四是依據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的要求,制定汽車維修企業技術標准;五是建立健全汽車維修業戶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掌握質量動態,進行質量分析,推行全在質量管理;六是開展質量評優與獎懲工作。
(2)汽車維修業戶必須有明確的質量負責人和質量檢驗員。質量檢驗員必須經過當地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培訓、考核並取得汽車維修檢驗員證,方可上崗。
(3)汽車維修業戶必須做好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並嚴格遵守與企業維修類別相適應的技術管理、計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等規章制度。
(4)車輛進廠、維修及竣工出廠,必須由專人負責質量檢驗,並認真填寫檢驗單。一、二類汽車維修業戶對進行汽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護的車輛必須建立《汽車維修技術檔案》。
(5)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實行出廠合格證制度(汽車小修和部分專項修理除外),維修質量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出廠。汽車維修業戶在車輛維修竣工出廠時必須按竣工出廠技術條件進行檢測並向托修單位提供由出廠檢驗員簽發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汽車維修業戶使用的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統一印製和發放
❹ 在哪裡可以找到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工作,是汽車維修的基礎管理工作,也是企業生產、技術管理的基礎工作。
1.汽車維修檔案由業務部門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汽車大修、總成大修、汽車二級維護的維修檔案一車一檔,一檔一袋,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簽證單、竣工證存根、工時清單、材料清單等;汽車一級維護、小修的資料在維修登記本中保存。
2.維修檔案應保持整齊、完整。一車一檔裝於檔案袋中,不得混雜亂裝。檔案袋應有標識,以便檢索。
3.檔案放置應便於檢索、查閱,同時防止污染、受潮、遺失。
4. 車輛維修竣工後,檢驗員應在車輛技術檔案中記載總成和重要零件更換情況及重要維修數據(如氣缸、曲軸直徑加大尺寸)。
5.單證入檔後除工作人員外,一般人員不得隨意查閱,更改,抽換。如確需更正,應經有關領導批准同意。
6. 車輛維修檔案保存期2年。
❺ 如何建立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
一、根據表格內容填寫自評意見。 二、《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填寫企業經營基本情況。如是運輸業就要填自有車輛信 息。現代運輸服務業不用填寫車輛信息。 三、如有子、分公司可根據表格內容填寫。 四、《企業質量信譽簡述》根據企業情...
❻ 有關汽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情況總結
根據××年省運管局××××號《關於×××××的通知》的要求,在交通局、運管所的大力支持下,結合我縣維修市場實際,按照精心組織,認真實施,逐項落實的方案,圓滿完成了××××的質量信譽考核工作任務,現就年審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組織實施,年審工作取得實效
今年是落實省局統一換發新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一年,我們在年審工作中堅持以安全生產為重點,嚴格對照開業條件,對二類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質量管理、服務意識和三類業戶的合法經營進行了重點審查,使維修企業加強企業管理,增加維修設備,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完善內部管理有了新的認識,通過質量信譽考核,使維修企業的管理水平上了台階,立章建制進一步完善,服務意識顯著增強,達到了年審工作的預期目的,取得了實效。
今年共審驗維修企業53家,其中二類維修企業9家,三類維修業戶44戶,其中整改二類維修企業2家,吊銷經營許可證 37 戶,新審批三類專項維修業戶4家。
二、年審工作具體做法
1、分析研究我縣實際,確定年審工作重點。年審之初,我們根據市處維修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市處及相近市縣年審工作經驗,結合我縣維修市場實際,制定專用年審表格,確定二類維修企業嚴格審查開業條件,規范經營行為,增強服務意識為重點的質量信譽考核,而對三類維修業戶則以安全生產為重點,以清理整頓為主要內容的年審工作重點,為年審工作有序開展奠定基礎。 2、轉變思想觀念,以安全生產為重點,依託年審,嚴把市場准入關。結合我縣十二里半爆炸事件為警示,加強企業檢查,對二類維修企業的廠房場地、設備設施、安全措施、從業人員資質條件,嚴格按照維修企業開業條件一一對照審查。對三類及摩托車修理業戶達不到安全條件,堅決取締,符合開業條件的辦理《經營許可證》,並分門別類,逐戶登記,有效的改善了我縣現在維修市場混亂的狀況。
3、對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如車輛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車輛維修合同制度等進行責任落實,確保質量;完善企業質量管理重點把關,要求企業建立齊全的二維檔案,一車一檔,及時上報維修登記台帳,完善車輛送檢制度,在年審中,把此項作為二類維修企業評審的一個重要條件,規范企業自身制度管理。
4、為防止審驗工作流於形式,我們制定了自查、現場查驗、整改、驗收四個審驗程序,從2006年9月30日開始,逐戶企業進行檢查,把審檢工作落實到人,工作層層有負責,環環有簽字,有效地杜絕了審驗工作走過場,提高了年審工作質量。
三、存在的不足
通過年審,維修市場進一步好轉,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維修質量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觀念進一步加強,達到了年審預期目的,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監管力度不夠,被取締的業戶有死灰復燃之勢;二是經濟條件影響,未能實現檢測網路,二級維護竣工仍是手工填寫,不能利用計算機管理等等。這些我們將在2007年的工作中重點進行管理,使我縣的維修市場有一個新的發展。
❼ 汽車維修時,應該出具什麼相關的檔案資料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15年第17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並實行檔案電子化管理。維修檔案應當包括:維修合同(托修單)、維修項目、維修人員及維修結算清單等。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維修檔案還應當包括:質量檢驗單、質量檢驗人員、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等。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如實填報、及時上傳承修機動車的維修電子數據記錄至國家有關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機動車生產廠家或者第三方開發、提供機動車維修服務管理系統的,應當向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開放相應數據介面。
機動車托修方有權查閱機動車維修檔案。
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周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
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
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10、對設備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
報請經理批准。
11、對設備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設備員歸檔,以便檢查。
❽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托修方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查看相關手續後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合理收取費用。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後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准執行。當上述標准不一致時,優先適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的標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准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後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格式和內容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當按照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范和價格的要求,建立連鎖經營的作業標准和管理手冊,加強對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和約束,杜絕不規范的商業行為。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准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准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第三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並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於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託修方自行處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或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有關標准並在檢定有效期內的設備,按照有關標准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結果證明,並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見附件2);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可以拒絕交費或接車。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和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禁止偽造、倒賣、轉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和管理制度。
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及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可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機動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准。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於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況。
第四十二條 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託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者基本情況、經營業績(含獎勵情況)、不良記錄等。
第四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檔案。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機動車維修誠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的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並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監制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要求其提供有關資料;
(二)查詢、復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台帳、票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四)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設備及相關機具的有關情況。
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記錄,並按照規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八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於接受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執行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作業的;
(三)偽造、轉借、倒賣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四)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只收費不維修或者虛列維修作業項目的;
(五)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的;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的;
(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公布的結算工時定額、結算工時單價向托修方收費的;
(八)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按照規定建立維修檔案和報送統計資料的;
(九)違反本規定其他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外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獨資形式投資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等相關證件工本費收費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
❾ 汽車保養建立檔案需要什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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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養是指定期對汽車相關部分進行檢查、清潔、補給、潤滑、調整或更換某些零件的預防性工作,又稱汽車維護。現代的汽車保養主要包含了對發動機系統(引擎)、變速箱系統、空調系統、冷卻系統、燃油系統、動力轉向系統等的保養范圍。
❿ 汽車維修新規:2022年底前實現維修電子記錄數據的實時歸集
易車訊 日前,從交通運輸部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有關決策部署,深化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提高汽車維修業服務水平,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汽車後市場高質量發展,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向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發了關於深化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有關工作的通知,具體如下:
一、強化數據質量管理,夯實應用基礎
(一)明晰數據歸集范圍。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託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以下簡稱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在指導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者做好維修電子記錄數據上傳工作基礎上,組織做好三類汽車維修經營者數據歸集上傳工作,積極引導《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中明確的汽車綜合小修經營者,以及從事發動機、變速器、車身、空調、電氣系統維修和四輪定位業務的專項維修經營者,於2022年底前實現維修電子記錄數據的實時歸集。
(二)規范數據時效管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汽車維修經營者按照《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系列標准,在完成費用結算後實時、准確、完整上傳汽車維修電子記錄數據,提高數據上傳時效性。要加強對新開業汽車維修經營者的數據管理,提醒經營者在完成經營備案後,及時向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傳輸數據。
(三)提升數據傳輸質量。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公布符合國家網路和數據安全管理規定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建設要求的汽車維修管理軟體或手機APP名錄,方便汽車維修經營者自主選擇使用,提升數據填報的便利性、規范性。省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開通數據特異值自動提醒等服務功能,便於數據核對校驗。對於存在數據造假、漏傳等行為的,要及時督促相關汽車維修經營者予以整改。
二、突出公益屬性定位,優化便民服務
(四)加強數據開放共享。各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單位要進一步突出汽車維修數據的公益服務屬性,在依法依規、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無償向車輛所有人提供其車輛的維修信息查詢服務,無償向交通運輸、商務、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提供相應的信息查詢服務,無償向消費者提供不涉及個人隱私及商業秘密的汽車維修經營者基礎信息和質量信譽信息查詢服務。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推動省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的公眾服務、數據歸集等功能,於2022年6月底前實現與部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的對接,並向社會公眾公開本省份汽車維修經營數據有關歸集分析報告。
(五)豐富便民服務內容。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單位及時上傳汽車維修相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和政策文件等資料;對維修市場規模、經營服務行為、汽車配件質量、車輛典型故障情況等進行分析研判,並向社會公開;積極開通汽車維修流程引導、典型故障案例分析等功能,探索開展維護保養提醒、專家線上故障咨詢、遠程智能診斷等服務,向車主宣傳正確的用車養車知識,倡導科學用車修車理念,提高電子健康檔案系統使用「黏性」。
(六)完善車主評價機制。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託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進一步改進完善汽車維修服務質量車主評價機制,參照《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第3部分:數據元》(JT/T 1132.3)實施五分評價制,方便車主對維修質量、維修效率、維修收費、服務態度、服務環境等進行綜合評價。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通過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全國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等渠道,多方式展示車主綜合評價結果,供社會公眾參考。
三、挖掘數據信息資源,拓展服務領域
(七)推動提升維修服務品質。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汽車維修經營者充分利用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數據資源,實時掌握車主評價結果,有針對性改進維修服務;要加強對汽車零部件故障信息的梳理分析,認真總結季節性、地域性和不同類型、品牌車輛的常見問題,加強對汽車維修技術技能人員的業務培訓,強化與零部件企業的供需對接,精準調配相關零部件,減少車主維修等待時間;要密切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共享,進一步深化事故車輛維修「直賠定點」、精準定損等工作,為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汽車維修服務。
(八)促進改善車輛技術水平。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汽車維修經營者依託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加強車輛故障信息梳理分析,精準發現易發多發的技術問題,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車輛生產和零部件製造企業予以反饋。鼓勵汽車維修經營者和車主通過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反映車輛和零部件可能存在的質量缺陷。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質量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對於查實存在質量缺陷、依法應當召回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車輛生產企業、零部件製造企業實施召回。
(九)提高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實施效果。各地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認真落實《關於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環大氣〔2020〕31號)要求,加快推進機動車排放檢驗系統與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實現數據共享,推行聯合監管執法,加強排放檢測比對,推動汽車排放檢驗機構和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嚴格落實相關規定,實現車輛排放污染閉環治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對超標排放車輛進行科學診斷與合理維修,及時消除故障,提升車輛污染治理水平。
(十)助力開展二手車透明交易。各地交通運輸、商務等主管部門,在依法保障數據安全、確保車主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對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數據進行脫敏處理後,可探索向二手車領域依法有條件開放相關數據查詢服務,推動二手車透明交易。鼓勵有條件地區的商務主管部門會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先行先試,依託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數據為出口二手車提供車輛維修情況證明,助力我國二手車出口。
(十一)推進固體廢物信息追溯管理。各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部門要統籌推進電子健康檔案系統與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共享,強化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廢尾氣凈化催化劑等危險廢物,以及廢鋼鐵、廢輪胎等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環節的信息共享,推進信息追溯管理。鼓勵各地依託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發布具有法定資質的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單位和廢水廢氣檢測企業信息,便於汽車維修經營者自主選擇,依法及時轉移危險廢物、檢測廢水廢氣,促進汽車維修綠色發展。
四、加強數據安全管理,推動可持續發展
(十二)健全數據管理機制。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單位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數據安全可控。要加強電子健康檔案系統許可權管理,規范建立並嚴格執行授權訪問機制,切實防範越權訪問風險。要嚴格數據應用事前審核、事中留痕、事後追溯管理,有效預防、發現和處置各類數據安全風險隱患。要加強和規范參與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相關企業的管理,建立常態化數據安全監督檢查機制,切實防範數據被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有效保證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
(十三)實施信用管理制度。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託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在汽車維修行業加快開展信用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要建立本省份汽車維修行業信用檔案,採集錄入汽車維修經營者數據傳輸、車主服務評價、經營備案事項抽查、群眾投訴處理等信息,並實現信用評價、信用監管信息與同級「信用交通」網站的技術對接和合規可查。要強化守信激勵,積極推薦信用等級高、車主服務評價好的汽車維修經營者申報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技術示範站、事故車輛維修「直賠定點」;對於嚴重失信的汽車維修經營者,要依法依規加大聯合懲戒力度。
(十四)加強動態跟蹤評估。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評估工作,加強對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數據歸集范圍、傳輸時效、安全管理以及便民服務、應用效果等情況的跟蹤評價,及時協調解決影響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的突出問題,持續完善數據分析與應用管理制度,不斷提升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水平。
(十五)強化運行基礎保障。部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單位要切實加強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緊緊圍繞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公益屬性,完善保障機制,加大工作投入,加強對省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的技術支持,確保系統自主可控、安全穩定運行。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本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單位建立完善系統運行維護長效機制,積極改善軟硬體和網路環境,做好系統運行保障工作。
各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把深化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密切協同配合,強化業務協同,凝聚工作合力,推動建立安全穩定、普惠便民、開放共享的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體系,為促進我國汽車後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