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汽車維修行業收費標准和結算辦法
『壹』 汽車保養維修報價單
車修理廠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我廠汽車維修業務按省、市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正常進行,提高管理水平,保證修理質量,維護用戶的權益,以優質創信譽,特製訂本制度。
一、車輛交接制度
1、凡送修車輛需出具單位介紹信、肇事車輛必須持有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證明。
2、送修車輛進廠時,檢驗員會同本車駕駛員共同進行修前檢驗, 做好驗收工作。
3、送修汽車除肇事或特殊情況必須保持行駛狀態,車輛裝備齊全不得缺少。
4、車輛修竣後,應及時通知用戶單位接車。有關修理技術資料(修理工具,材料明細,出廠竣工檢驗單,發動機總成修理檢驗單)和合格證隨車移動,辦理出廠手續。
5、接車人員對修竣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符合標準的,承修單位應立即復查解決。
二、工時定額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省汽車維修業工時定額收費標准結算方法》的規定,不得多收費或另立名目。
2、嚴格執行《各級保養工藝規范》不得漏保,或高保低做。
3、按本企業修理范圍接洽業務,不得超類別承接修理業務。
4、開票工作由廠部專人負責並對各修理項目的工時定額進行復核嚴格把關。
三、各級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廠長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法規,端正經營作風,優質修車,優質服務。
2、組織全廠的生產活動,以企業的生產行政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主持廠務會議,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制定全廠的各項管理制度,檢查和督促職能部門對制度的實施,做好部門之問的協調工作。
4、組織貫徹質量管理,加強質量檢驗工作,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在質量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要支持質檢人員的工作。
5、抓好職工的培訓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
6、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二)業務接待員崗位責任制:
1、負責接待修車業務,與用戶簽訂修車合同,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2、安排生產任務,簽發派工單。協調車間,工種間的移工銜接工作,掌握生產進度。
3、參加廠部生產會議,抓好生產計劃的實施,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
4、嚴格控制生產周期,修車中的待料問題及時通知供應部門負責聯系修理中的外協加工。
5、負責貫徹工時定額管理,努力降低生產消耗,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
6、辦理車輛進廠手續,及時安排返修車輛。
(三)總檢驗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執行國際,部際和企業標准(見附則)把好質量檢驗關。
2、在車輛修理過程中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的三級檢驗制度。
3、做好車輛出廠檢驗,填寫汽車修後檢視路試表,汽車修竣檢驗表,修復的車輛符合質量標准後方准出廠,並需有總檢驗員簽章的出廠合格證。
4、檢驗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的方針政策, 認真填寫質量檢驗原始記錄,收集和整理好有關的數據,為改進修車質量提供可靠依據。
5、參加修車質量分析會議,對質量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及改進措施。
(三)過程檢驗員崗位責任制:
1、積極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技術質量檢驗制度和各項技術檢驗標准。
2、在車輛修理過程中按技術標准認真做好零部件的分類檢驗,將零部件分為可用、可修和保廢三類。
3、按車輛維修工藝規程規定的必檢項目和過程檢驗單規定的項目,嚴格檢驗,認真記錄,對安全部件更要嚴格把關。
4、按產品質量的技術標准及有關工藝技術要求,做好汽車配件和修復件的入庫檢驗工作。
5、積極採用新的檢測手段,不斷提高檢驗技術和水平。
6、管好、用好本崗位檢驗用量具、儀表、儀器和檢測設備。
7、及時填寫各項技術檢驗表格,積極反映有關質量和工藝方面的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
(五)采購員崗位責任制:
1、根據下達的生產任務,制訂年度配件訂貨計劃。
2、及時了解倉庫的庫存情況,急需配件優先採購。
3、在采購工作中不假公濟私,不收受回扣。采購配件要掌握「優質,價廉"的原則,提貨時認真檢查不發生貨損貨差現象。
4、做好材料的入庫交驗手續。
(六)倉庫保管員崗位責任制:
1、做好配件的驗收入庫手續,一定要把好數量、質量和單據三個關,堅持對憑證不全,手續不全,數量不符,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執行「四不收"制度。
2、物資保管要求擺放科學,數量准確,質量不變,消滅差錯,做好防銹、防塵、防潮工作。
3、嚴格執行材料領發制度,做好有色金屬交舊回收工作,未用完的材料辦理退庫手續。
4、及時掌握倉庫物資變動情況,避免短缺丟失和超儲積壓,保持帳、卡、物相符,定期進行清倉盤點工作。
5、向有關部門反映各種配件材料的使用質量情況。
(七)財務會計崗位責任制:
1、監督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2、籌集和提高資金,保證生產經營的需要,節約開支,降低成本,加速資金周轉。
3、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財經紀律,保護國家財產。
4、遵守行規、行法,做好票證管理,按規定填開發票,嚴格執行收費標准。
5、不得為其他單位、個人代開發票。
(八)統計員崗位責任制:
1、統計工作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原始記錄(如工時定額統計、燃材料消耗情況出勤率、設備完好率、修車返修率等等)及其他所需數字的填報工作制度。
2、統計員要對數據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3、按期上報和公布實績。對每月統計的數據認真分析,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4、統計人員必須從理論、政策、文化、技術等方面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文化水平,以適應各種情況的需要。
5、定期向行管部門上報規定的統計報表,做到准確及時。
(九)計量員崗位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計量法規、法令等。
2、制訂企業各項計量管理標准,管理制度及發展計劃。
3、負責配備並管理各類計量器具,保證量值傳遞的可靠和准確,負責企業的有關計量工作。
4、做好量具的發放、調配、保管、報廢審定工作。
5、嚴格遵守計量操作規程,對在用量具實行抽查制度,做好計量器具日常的維護保養工作。
6、制訂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表,嚴格執行量具送檢規定。
7、做好計量儀具技術檔案的保管工作,並執行借閱制度。
四、各工種崗位責任制
(一)修理工崗位責任制
1、工作任務:根據派工單和維修定額完成修理任務,如有待料待工現象必須及時向廠部匯報。
2、維修質量:按各級保修規范,各道工序符合技術,工藝標准要求,協助做好車輛進出場的鑒定和核料工作。
3、材料消耗:主要原材料,燃油料和零配件以及清洗、潤滑控拭等材料,嚴格按定額執行。
4、勞動紀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指揮不遲到、不早退。
5、認真填寫各類報表:根據要求全面、准確及時填寫。
6、安全文明生產:搞好環境衛生,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杜絕重大機械事故發生。
7、設備、工、機具的保管、使用:正確使用、保管、安全、定期保養。
8 、班後工作:設備、工、機具擦拭乾凈,收拾整齊,存放妥善,工作場地衛生整潔。
9、協作關系:搞好工種之間,組與組協作配合相互團結。
(二)鈑金工、電焊工、噴漆工崗位責任制:
1、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廠技術員下達的派工單的各項任務。
2、工作質量:按技術標准和工藝要求加工,符合質量要求,達到用戶滿意。
3、材料消耗:根據項目規定整理下料,充分利用邊角料,嚴格香蕉水、油漆及一切消耗性材料使用,杜絕浪費。
4、安全生產:按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杜絕事故,做好防毒、防燃、防爆安全防範措施。
5、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6、設備,工、機具的保管使用:正確使用,保管妥善,定期保養。
7、協作關系:搞好工種之間,組與組之間協作配合,團結協作。
(三)直流電工、充電工崗位責任制:
1、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廠技術員交派電氣方面工作任務。
2、負責安裝維修的電器設備,蓄電池充放優質符合要求。
3、工具、設備、儀表的保管作用:愛護保養,正確使用,不丟失,充電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材料消耗:所需材料按規定領取,合理使用。
5、安全生產:懂得安全用電知識,掌握安裝維修電器設備,對工具、儀器以及防護用具經常檢查,不違反操作規程,不發生人身設備事故。
6、文明生產:工作場地清潔衛生,存放有序。
7、協作關系:搞好工種之間,組與組的協作配合,團結互助。
五、技術工藝管理及標准
(一)修車標准及工藝管理:
1、按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要求,在汽車維修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標准、省市行業標准,並根據本企業特點制訂企業標准《汽車發動機大修工藝規程》、《發動機各主要零件修理、檢驗工藝卡片匯編》。
2、修理標准、保養、維修的工藝規程由各組檢驗員負責實施。
3、公司機務部門負責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引起推廣應用。修理廠由檢驗員負責實施。
(二)修車技術檔案管理:
1、凡承接所修竣的車輛必須建立技術檔案,做到「一車一檔"。
2、車輛技術檔案所包括的內容:修車合同、派工記錄、修理項目、主要零配件的更換情況、各總成件的過程檢驗記錄、出廠竣工檢驗記錄、試車記錄、車輛修竣後的結帳工時清單和材料清單。
3、在用戶提車時應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修理技術數據。
4、在承修車輛發生事故,需要技術鑒定和仲裁時,負責提供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
5、修理廠保存的技術檔案資料,保存期為五年。超保存期限可定期銷毀,銷毀時主管部門要審核並共同參與。
六、計量管理制度
(一)計量管理制度計量管理工作由廠部負責,計量員具體負責計量工作。
2、計量員對各部門承包紐使用的量具進行登記,造冊編制周期定檢日程表。
3、 各承包組視生產檢驗需要添置的計量器具應由廠計量員統一管理。
4、各承包組設專人使用計量器具,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5、計量員對各組各部門使用的量具進行循回檢驗或收檢,負責其降級報廢,檢修定額的管理。
6、 由計量部門規定的強檢計量器具必須由計量員按檢定周期計時 送檢。
(二)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
1、根據量具使用頻率和檢測精度的要求,制定周期檢定計劃。
2、嚴格執行周期檢定計劃,在用量具周檢率應達100%。
3、量具的使用人必須按周期檢定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內將量具及時送交計量員,轉計量部門周期檢定。
4、量具不允許超期使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時送檢的量具,須辦理周期計劃調整手續。否則作不合格處理。
5、檢定人員應按檢定規程進出檢定,完整記錄技術數據,認真核對量具編號及使用人,並簽發檢定合格證書。無檢定能力的單位應送地主計量部門檢定。
(三)計量器具維護、保養、使用規定:
1、在用計量器具,使用完畢應及時清洗上油做好防銹、防腐工作。
2、在用計量器具不得任意堆放,不得與腐蝕物、磁性物等其它物品存放一起。
3、嚴禁不停車用量具測量加工工作,不得用精密量具測量毛坯件。
4、計量器具應嚴格照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使用,量具的零部件不得任意拆卸,發現量具失認,應及時送計量部門檢修。
5、對封存量具做好一年一次的清洗上油工作。
6、由於量具使用保管不善,造成遺失、損壞時,應根據情況及使用年限,酌情賠償。由計量部門填寫「賠償通知單"統一銷帳。
7、報廢計量器具由計量室封存或銷毀。
(四)過程檢驗制度:
1、汽車修理的過程檢驗遵循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檢驗的程序。
2、修理廠專職的檢驗員負責對汽車拆散清洗的過程檢驗、主要零部件修理過程的檢驗,以及總成組裝、調試過程的檢驗工作。
3、零件的檢驗萬法採用檢視、測量、探測的方法對主要安全部件一定要採用探測方法進行檢驗。
4、水冷或發動機大修必須進行水壓試驗。
5、零件的形位公差由廠檢驗員進行。
(五)進出廠檢驗制度:
1、車輛送修時,檢驗員會同生產調度進行交接驗收,對保持行駛狀態的車輛進行路試,掌握技術狀況,對不能運轉的車輛要向用戶進行詳細詢問,作好記錄,以便確定修理項目。
2、車輛竣工後,總檢驗員應按「車輛竣工出廠技術條件"、「一、二、三級保養工藝規程"等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檢驗,並認真填寫「檢驗單"。
3、對總檢不合格的項目,總檢驗員提出書面返修意見,責成車間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復檢合格後,簽發技術合格證。
4、過程檢驗與總檢驗所記錄的有關修車技術資料必須歸檔。(「車輛大修竣工出廠主要技術資料"、「車輛三級保養竣工出廠主要技術資料" )。
七、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廣大職工健康,安全地從事生產勞動,更好地發展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特製定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1、工作中安全規定:
(1)工作前檢查好所用的設備、安全裝置、工作及環境,佩帶好防護用品。
(2)操縱機器時,開動後嚴禁清掃或注油,不許隔著轉動部分拿東西。
(3)不得隨意拆卸或移動機器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
(4)起重設備,鋼絲繩不準超負荷使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磨損不能使用時要更換。
(5)工作完畢,清理好現場,整理好工具部件。
2、電氣安全規程:
(1)非電工嚴禁修理和安裝電氣設備。
(2)一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支架和配電盤等均須有可靠的接地。
(3)在檢修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並指定專人管理,在電門上掛警告牌本。
(4)使用電鑽時要用絕緣,手燈要有防護。
八、消防管理制度
1、在禁止煙火區域,禁止吸煙和明火,並調協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2、在非禁止火區吸煙不要亂扔煙頭,現場油棉紗,紙屑等易燃物要隨時清楚出去。
3、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點、存放地點和使用方法,發生火險時上搶救並報告有關部門。
4、氧氣瓶、乙炔瓶要按指定地存放,搬運時防止碰撞等。
九、環境保護制度
1、成立由廠長掛帥,副廠長具體負責的安全,衛生包干區。
2、廠區內設衛生包干內,責任人,並訂標志牌,一、二、三修理組在各自范圍內做好清潔工作。
3、修理車問做到衛生整潔,禁止地攤作業,修理工具,擺放整齊。
4、垃圾不亂堆,污油不亂潑。
5、廠內電器照明線路不得任意更改,造成後果追究責任。
6、廠區內車庫、油庫、配電房、漆工間、鈑金作業問、修理廠工作間內屬禁煙區,一律禁止吸煙。
7、生活區、辦公室外,一律禁吸游煙,廠區內禁止亂扔煙頭。
8、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以利於提高汽車修理質量。
9、制訂環境衛生值日制度,每天下班前對工作場地進行一次清掃, 每星期要對車間進行一次大掃除。
10、在修理過程,更換廢潤料及報廢零件要有指定地點堆放。
11、廢機油、清洗用剩工業汽油要做好回收工作,放在指定容器內,不得影響工作場地環境。
『貳』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托修方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查看相關手續後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合理收取費用。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後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准執行。當上述標准不一致時,優先適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的標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准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後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格式和內容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當按照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范和價格的要求,建立連鎖經營的作業標准和管理手冊,加強對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和約束,杜絕不規范的商業行為。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准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准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第三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並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於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託修方自行處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或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有關標准並在檢定有效期內的設備,按照有關標准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結果證明,並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見附件2);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可以拒絕交費或接車。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和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禁止偽造、倒賣、轉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和管理制度。
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及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可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機動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准。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於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況。
第四十二條 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託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者基本情況、經營業績(含獎勵情況)、不良記錄等。
第四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檔案。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機動車維修誠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的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並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監制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要求其提供有關資料;
(二)查詢、復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台帳、票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四)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設備及相關機具的有關情況。
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記錄,並按照規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八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於接受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執行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作業的;
(三)偽造、轉借、倒賣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四)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只收費不維修或者虛列維修作業項目的;
(五)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的;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的;
(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公布的結算工時定額、結算工時單價向托修方收費的;
(八)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按照規定建立維修檔案和報送統計資料的;
(九)違反本規定其他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外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獨資形式投資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等相關證件工本費收費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
『叄』 湖北省機動車維修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動車維修業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提高機動車維修質量,維護維修業經營者及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湖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動車維修業、實施對機動車維修業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維修業,是指對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於運送物品、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進行維護、修理以及綜合性能檢測經營活動的行業。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維修業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相應設置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運管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機動車維修業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物價、勞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機動車維修業的管理工作。第四條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維修業戶)可依法成立機動車維修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協助管理部門進行行業管理,規范行業經營行為,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並為會員提供業務培訓、技術交流、技術推廣、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第五條維修業戶應當具備與其經營類別及項目相適應的場地、設備、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等條件。具體條件,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參照國家標准制定,並向社會公布。第六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運管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
(一)作業場所使用權的合法證明文件;
(二)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書和技術人員的技能證書;
(三)與申請類別相適應的設備明細表及有關計量檢測設備的檢定、校準證明;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維修業戶符合規定條件的,運管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管理許可權,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核發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明,並頒發機動車維修標志牌或機動車檢測標志牌;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告知申請人。維修業戶應當持許可證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從事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的維修業戶還須按照規定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
被吊銷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不滿1年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重新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第八條維修業戶自取得經營許可之日起180日內未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其經營許可自行失效。第九條維修業戶合並、分立、遷移、設立分支機構、改變經營類別及項目、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到作出許可決定的運管機構辦理變更手續。維修業戶名稱、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許可決定的運管機構備案。第十條維修業戶歇業前,應當妥善處理善後事宜,並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告發布後30日內,向作出許可決定的運管機構辦理注銷許可手續並繳銷機動車維修標志牌或機動車檢測標志牌。第十一條從事機動車維修業的技術人員、質量檢驗員和價格結算員,應當按國家規定參加專門業務培訓,並考核合格。第十二條維修業戶應當按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明核定的類別和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不得超類別經營和超范圍經營。
維修業戶承修交通事故車輛、改裝在用車輛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禁止不具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條件的維修業戶承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第十三條維修業戶應當在許可證明核定的作業場所進行作業,並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標志牌或機動車檢測標志牌。第十四條維修業戶在進行機動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護以及其他維修預算費用超過1000元的維修作業時,應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
維修合同參照國家規定的機動車維修合同示範文本訂立,並應包含合同示範文本中的主要條款。第十五條維修業戶應當實行明碼標價。
結算維修費用時,應分項計算工時費、材料費,並將工時清單與材料清單一並交付託修方。結算工時不得超過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
維修業戶應出具稅務部門監制的結算憑證。
維修業戶不按規定出具結算憑證的,托修方或送檢方可以拒絕支付費用。
『肆』 北京市實施《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細則
第一條 為實施國家經委、交通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加強本市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汽車修理、維護和專項維修的國營、集體、聯營、中外合營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下簡稱汽車維修經營者),均按《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細則管理。第三條 從事汽車維修經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相應的營業場所、廠房、停車場地和維修設備。
(二)有相應的資金。
(三)有相應的專業工程師、技術人員(或技師)、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
(四)有相應的質量檢驗設備、健全的質量檢驗制度和經培訓的質量檢驗人員。
具體技術條件和標准,由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制定。第四條 開辦汽車維修業,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單位須持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開辦中外合營企業的,同時持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個人(含個人合夥,下同)須持本人或合夥負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身份證明,向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申請技術審查。審查合格後,發給技術合格證。
(二)開辦單位或個人持技術合格證向所在區、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得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第五條 汽車維修經營者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接受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的管理和公安交通、標准計量、工商行政、物價管理等機關的監督檢查,照章納稅。
汽車維修經營單位應按規定向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交納管理費。管理費按營業額的5‰徵收,專用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經營汽車維修業的個體戶,應按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納管理費。第六條 汽車維修經營者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標准和技術管理制度,保證維修質量。
(二)改裝或改變原車設計、性能,須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准。禁止用維修配件拼(攢)汽車,禁止承修報廢車輛。
(三)實行車輛承修登記制度和在修車輛牌照管理制度。承修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須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證明。
(四)維修車輛出廠前,須經專職檢驗人員檢驗合格並簽章。大修和解體維修的車輛,必須實行保修期制度。
(五)在修車輛試車,須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路段進行,並懸掛試車牌照。不準佔用道路和公共場所從事修理作業或停放車輛。
(六)嚴格執行本市統一的《汽車維修行業收費標准和結算辦法》,使用統一印製的「汽車修理專用結算憑證」。材料費、工時費不得混列結算。
(七)變動經營范圍或維修項目,須先向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申請,經技術審查合格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八)按規定向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報送經營統計報表。第七條 因汽車維修質量發生爭議的,由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會同標准計量機關調查處理。調查處理費用,由責任一方負擔。第八條 對認真執行《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細則,努力提高維修質量,檢舉違章行為等有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九條 對違反《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細則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一)未經批准、無照經營或擅自超越營業范圍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業、沒收非法所得,並按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
(二)不執行維修技術標准和質量檢驗制度,維修質量低劣的,由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1000元以下罰款等處罰;情節嚴重的,可限期停業整頓;經整頓仍無改進的,吊銷技術合格證,並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因維修質量低劣造成行車安全事故的,由承修者承擔責任。
(三)不按規定收費、結算的,由物價管理機關按亂收費、亂漲價論處。
(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則和車輛管理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利用維修配件拼(攢)汽車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不發牌照,並嚴肅查處;出售拼(攢)汽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收其車輛,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伍』 現在去維修一個汽車的話,他所需要的成本和時間大嗎
汽車維修技師排除故障只接了一條線,收3000元人工費合理嗎?
一台賓士車發動機無法啟動,在多個維修廠進行過檢查維修過,並且更換過某些配件,但發動機還是無法啟動,車主又把車拖到另一家比較有名的修理廠進行維修,在幾個師傅加班加點檢查了一個禮拜後,終於找出了問題,原來是儀表台線束中間的一條線斷了,接上以後發動機就順利啟動了。
汽車行業維修費成本
車的問題解決了,接下來就是錢的問題了, 根據行業經驗(汽車維修行業目前對於技術收費沒有統一的標准),修理廠向車主收取維修費3000元。
車主:接一條線這么貴啊?
維修技師:雖然只接了一條線,但我是天天加班加點,花了很長時間才找出問題,3000元不多。
車主:不就是接一條線嗎,很簡單的事啊,又沒有換配件,我覺得給800元差不多了。
維修技師:你這個車的故障比較隱蔽,很不容易找到,我找到這條線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你在幾個修理廠都沒有修好,你也應該知道這個問題的難度,沒有一點技術肯定搞不好。
車主:那是他們技術不行,這樣吧,我看你們也辛苦了,給1500元可以了。 維修技師:不行,不行...........
廠長:老闆,1500元太少了,我虧死了。 車主:怎麼會虧呢,又沒有換什麼零件,就接了一根線,最多用了一點膠布。
廠長:老闆你看,我一個師傅、一個中工、一個學徒,為了給您的車排除故障,他們3個人花了6天時間,只修你的車,其它的車都沒有修,你看他們也要拿工資,你的車在這個工位也佔用了6天,我們的場地也要付出成本,收3000元真的不貴。
車主:那也沒有多少費用吧,你們廠里這六天也不只修我這一台車,這樣吧,優惠點給2500元吧,以後我修車都到你們這里來。
廠長:這樣啊,那我問下老闆吧 廠長向老闆說明了這台車的情況,最後對店老闆說:老闆,這車也沒有換什麼配件,我覺得2500元也差不多了,客戶說他下次還會照顧我們生意。
店老闆:哦,我們來算下帳,我們修高檔車能排除故障的這個師傅一個月工資8000元,中工2800元,學徒900元,加起來一個月要11700元,一天的工資就390元,為了給您的車排除故障師傅,3個人花了6天時間,六天的工資就是2340元,還不算加班費。另外,我們員工的社保費用,公司每月至少需要承擔900元,房租費3萬/月,水電費用8000元/月,食堂費用包括人工工資13000元/月,公司裝修及購買設備投入了200萬元,還有管理人員費用、稅費......
廠長:.........
汽車行業維修費成本
各位朋友看到這,有什麼感想
本故事的關鍵點在於服務價值與價格匹配,一般情況下,客戶需要對服務價值非常了解才願意為此付費。而維修行業所提供的價值卻很難得到社會的認同,特別是技術價值,維修時更換幾萬元的配件,客戶基本能接受,因為換回了看得見的配件,而像本故事這樣沒有配件只有人工費,大部分的價值是在於技術價值,所以就很難讓客戶認同。
雖然現在市場是這樣,我想將來只會越來越規范,我們也要正確的去引導客戶,互利互惠的生意才會長久。那麼我們就需要具備很多的知識和能力。
汽車行業維修費成本
根據本故事我的分析總結如下了:
維修技師的關注點在技術,就是怎麼把車修好,為了把車修好我要什麼樣的能力。所以遇到經營相關的問題時,大部分維修技師都會從技術的角度和客戶溝通。
廠長主要是管生產、管車間、管質量、管人員、管效益等方面的,所以會從管理的角度去思考。
老闆是做經營的,所以能從經營的角度思考,經營成本由哪些部分組成,什麼樣的收費是盈利,什麼樣的收費虧損。
我相信很多維修技師心裡都有一個夢想,那就是學好技術開個店,如果有這個夢想,我們就要從這個故事中了解到開店需要具備哪些能力。而這些能力是可以從現在開始培養的,不需要等到技術學好了再去開店學經營,學技術耗費最多的成本只是時間,而開店學經營的成本更多的是資金,而且很多知識及意識,都是是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學習積累的。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們別只關注於技術,雖然技術是根本,但技術只能修好車,經營才能把技術變成錢。即使沒有自己開店,我想你也能體現更高的價值。
維修技師型的汽修老闆也可以思考思考,技術思維、管理思維、經營思維三者之間的關系。
我時常想,如果我早點在學技術的同時學點經營該有多好,但時間回不去了,所以現在我在公司裡面的很多場合,都會向我公司的家人們宣導學習經營管理的重要性,希望他們能站得高望得遠。
希望經營能力強的老闆們多教教員工一些經營思維,這樣對公司的管理更有利,因為管理具有老闆思維的員工,更能有效的把大家團結在一起,如有老闆在跟你從經營的角度思考時,我們維修技師們也不要覺得在被洗腦,這真的是在學習。
『陸』 車輛維修的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我整理的車輛維修的合同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維修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負責甲方在____兩台江淮電瓶叉車三包期售後服務,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范圍、期限:
1、服務范圍:經雙方議定,乙方負責對甲方供懷化康師傅廠區叉車進行三包售後服務。
2、服務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服務質量和要求:
1、乙方承擔三包期人工費,不包含三包期內所需配件費用。如三包期內需更換配件,由甲方提供或甲方委託乙方購買。
2、如車輛經技術鑒定為人為破壞,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車輛好壞由乙方鑒定,並由乙方保證車輛維修質量。
三、費用及結算方式:
乙方三包期服務費為人民幣1000.00台,合計____貳仟元圓整),甲方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將三包服務費全額支付給乙方。如甲方不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維修費用,則乙方對因叉車影響正常工作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車輛維修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准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准。(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採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台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准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7.乙方服務
17.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7.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准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時間:
時間:
車輛維修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所用車輛委託乙方維修保養工作,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維修服務合同:
一、甲方車輛維修服務項目:
包括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各級維護,小修,維修求援和專項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續:
1、甲方須按要求填寫《送修單》,並經單位法人或經法人授權的管理人員簽字認可後送乙方;
2、乙方根據「車輛送修單」的要求對送修車輛進行細致檢查,並在《送修單》上註明工時費、配件價格及完成時間,並報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車輛的交接手續後進行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給予答復;
4、車輛維修完工後,乙方應當通過電腦認真填寫維修結算單,甲方接車人應對修復車輛認真檢查,試車,符合要求後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後乙方方可將車輛交給甲方;
5、《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和《配件材料清單》,並輸入電腦,根據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配件材料結算清單,乙方以正式發票作為甲方報銷憑證和結算依據。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工時費、材料費、材料管理費等;
2、材料管理費收取比例為乙方的材料進貨價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
3、乙方的工時單價 參考福建省交通廳頒布的《福建省交通廳關於機動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維修計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額工時;
4、針對事故車輛,經保險公司認定不能給予全額賠付的事故車輛,維修費用中差額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車輛因故障拋錨,乙方應及時安排施救,收費標准如下: ____ 區范圍內50元/次, ____ 區內100元/次,超出 ____ 區范圍以4元/公里計算費用,如遇我廠無法給予故障車輛拖車,拖車費用則由甲方自行支付給拖車公司。
四、質量保證
1、乙方為甲方所購買的和更換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部第7號令《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福建省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規范》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維修質量。
(1)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2)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准;
(3)機動車輛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五、結算方法
1、結算方式是按月結算。具體結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單》、《維修費用結算清單》等資料進行辦理結算手續。若甲方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內結清維修費用,乙方有權拒絕該單位的車輛維修保養業務;
2、車輛維修費用的結算一般採用轉賬方式辦理。
六、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工的車輛,如質量保證期內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質量保征期內,按乙方承諾的車輛保證期或質量保證里程執行;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乙方違約行為。
七、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將待修車輛送到乙方維修場所維修;
2、必須及時接收已完工車輛;
3、必須及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 提供維修服務;
2、必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3、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4、保證維修質量,並為每部定點維修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5、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車輛,乙方應使用電腦列印維修結算單,註明完工時間,維修項目、工時費用,維修材料配件費用;
7、所有更換的維修的舊材料甲方可自行帶回單位處理,如超過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是否延長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柒』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考慮到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願在乙方定點維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車輛。
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願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享有配件優先使用權。
二、車輛送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通知單,乙方見單後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通知單上須註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註明,車輛維修單位領導批准,並加蓋報修單位和財政局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司機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4.乙方維修完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司機。
5.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維修費累計達5000元以上或每三個月時,乙方執配件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與甲方結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結算,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尚義縣財政局乙方:上海大眾汽車張家口
維修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南大學生物工程學院國家重點實驗室維修工程
工程地點:湖南大學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2、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3、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致、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第四條合同費用
甲乙雙方商定:
按國家審計標准為定額,所做項目以另行清單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驗收完工後一次性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3
合同編號: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范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系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系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盡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准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准。(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注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復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復,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給予三包!
『捌』 四川省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1997修正)
第一條為加強汽車維修管理,提高維修質量,保證車輛運行安全,適應公路運輸事業的發展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從事汽車(包括特種汽車、專用汽車、掛車、半掛車、摩托車、簡易機動車)修理、維護的國營、集體企業和個體戶,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縣級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維修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置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汽車維修管理職責。第四條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必須堅持「規劃、協調、服務、監督」的方針,支持多家經營,保護合法競爭,有利於汽車維修業協調發展。第五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開業,必須具備與維修規模相適應的營業場所、作業廠房、場地,技術、質量管理人員,維修設備、質量檢測器具,流動資金。作業廠房、場地設置,必須符合環境保護、消防安全條件,不準佔用公路、街道、人行道和公共場所,具體開業標准由省標准計量局和省交通廳制定。第六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的單位須持主管部門的證明,個體維修戶須持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證明,經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查合格,領取經營許可證。
經營對外汽車維修業務的企業和個體戶,還應持經營許可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本辦法發布前已開辦的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本辦法規定進行清理,補辦開業手續,不符合開業標準的,限期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的,限制維修范圍或令其停業。第七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變動維修項目,應經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營業地點,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向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第八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歇業,應在一個月前向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注銷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繳銷營業執照,清理債權債務。第九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開業、變更、歇業時,有關稅務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辦理。第十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發布的汽車修理、安全技術標准,保證維修質量。
車輛維修後必須由檢驗人員檢驗,簽發合格證。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使用。
車輛出廠出戶保修期為三個月或行程一萬公里。第十一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對維修車輛進行路試,應按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汽車維修發生質量糾紛,由當地標准計量監督部門或其委託的交通部門進行質量鑒定和處理。第十三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不得利用維修配件拼裝車輛,不得承接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的在用車輛的改裝。第十四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必須嚴格執行省交通、物價部門制定的《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汽車維修收費標准》,使用由交通主管部門制發的帶稅務監印的《汽車維修專用發票》。第十五條營業性的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應向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繳納營業收入百分之零點三的管理費。管理費用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業務開支,專款專用,不準亂收亂支。第十六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戶應當接受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財政、物價、稅務、標准計量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按《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第十八條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