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服務計劃管理方案
㈠ 汽車維修保養工作計劃
時間保養少不得。要想讓自己的愛車暢通無阻地行駛,一定要學會按期維修養護愛車。
一、每天必須要做的保養內容
1、外觀檢查:在出車前,環視汽車,看看燈光裝置有沒有損壞,車身有沒有傾斜,有沒有漏油、漏水等泄漏情況;檢查輪胎的外表情況;檢查車門、發動機倉蓋、行理倉蓋和玻璃的狀況。
2、信號裝置檢查:打開點火開關鑰匙(不起動發動機),檢查各報警燈和指示燈的點亮情況,起動發動機查看各報警燈是否正常熄滅,指示燈是否還在點亮
3、燃油檢查:查看油量表的指示,補充燃油
二、每周的保養內容
1、輪胎氣壓檢查:檢查調整輪胎氣壓、清理輪胎上的雜物。不要忘記對備胎的檢查。
2、發動機及各種油液檢查:檢查發動機各部件的固定情況,查看發動機各結合面有沒有漏油、漏水的情況;檢查調整皮帶緊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導線固定情況;檢查補充機油;檢查補充冷卻液;檢查補充電解液;檢查補充動力轉向機油;清潔散熱器外表;補充風擋玻璃清洗液等
3、清潔:清潔汽車內部,清洗汽車外表
三、每個月必須要做的保養內容
1、外部檢查:巡視汽車,檢查燈泡及燈罩的損壞情況;檢查車體飾物的固定情況;檢查倒車鏡的情況。
2、輪胎:檢查輪胎的磨損情況,清理行李廂;接近輪胎的磨耗記號時應更換輪胎,檢查輪胎有沒有鼓包、異常主要磨損、老化裂紋和硬傷等情況。
3、清潔打蠟:徹底清掃汽車內部;清潔水箱外表、機油散熱器外表和空調散器外表上的雜物。
4、底盤:檢查底盤有沒有漏油的現象,發現有漏油痕跡,應檢查各總成的齒輪油量並進行適當的補充,對底盤所有的油嘴進行充分的補脂作業。
5、其他檢查:細致重復每周的保養內容。
四、每半年必須要做的保養內容
1、發動機外部檢查:清洗發動機外表,清洗時注意對電氣部分的防水處理。如果電氣部分對防水要求較高的話,應避免用高壓、高溫的水槍來沖洗發動機,可以用毛刷沾清洗劑清洗發動機外表。
2、分電器:用干凈的抹布擦凈分電器蓋內的污物,清除分電器觸點處的污物,消除觸點燒蝕的斑痕,檢查高速觸點間隙或電子點火系統的磁極間隙,潤滑分電器各潤滑點
3、三濾機油:用壓縮空氣吹去空氣濾清器的灰塵;適時更換燃油濾清器並清洗管路接頭的濾網;更換機油及機油濾清器。對於國產車還應清洗機油粗濾器、燃油預濾器和離心式細濾清器
4、電瓶:檢查蓄電池接線柱部分有沒有腐蝕的現象,用熱水沖洗蓄電池外表,清除蓄電池接線柱上腐蝕物。測量調整蓄電池的電解液比重。
5、冷卻液:檢查補充冷卻液、清潔水箱外表
6、輪胎輪轂:檢查輪胎的磨損情況,對輪胎實施換位。檢查輪轂、軸承預緊情況,如有間隙應調整預緊度
7、制動系統:檢查調整手制動拉桿工作行程;檢查調整鼓式手制動器的蹄片間隙;檢查調整腳制動踏板的自由行程;檢查車輪制動器蹄片磨損情況,如果達到磨耗記號應更換制動蹄片;檢查調整車輪制動器蹄片間隙;檢查補充制動液等
8、緊固:檢查底盤重要螺栓或螺線的緊定情況,特別是轉向系統的重要螺栓和螺線,發現有松動或缺損情況,應補齊擰緊
9、底盤:檢查底盤各部分管路情況,查看有沒有泄漏,檢查緊固所有金屬連接桿件,並檢查橡膠軸套有沒有損壞的情況,對底盤所有潤滑點進行補脂潤滑10、燈光:檢查修理汽車燈光,檢查維護製冷、取暖裝置,清潔音響系統等
五、每年必須要做的保養內容
1、氣門間隙:對裝有普通氣門發動機,應檢查高速氣門間隙。2、清潔潤滑:清潔發動機倉蓋,車門和行李倉的鉸接機構的油污,重新調整並潤滑上述機構
六、每兩年必須要做的保養內容
1、防凍液:防凍液一般的使用年限為兩年,屆時應在年度保養中更換防凍液,並對冷卻系進行徹底的清洗。
2、制動系統:由於制動系統的吸濕性,制動液每兩年更換一次。
總結:有很多新手司機,平常不關心汽車的變化,只有在汽車出現故障後才傻眼了。只要認真參照以上檢查保養項目,可以在日常行車中發現一些汽車的隱患,及時排除。
㈡ 吉林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根據交通部、國家經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凡在我市城鄉從事汽車、摩托車和其它機動車修理、保養、專項維修(包括車身修理、噴漆、電器、空調設備、輪胎、蓄電池、蓬布座墊、皮件、水箱、玻璃裝配等)及改裝改型等維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均屬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范圍。第三條市交通局是全市汽車維修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汽車維修行業管理的法令、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協調在汽車維修中的各種關系,對維修企業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服務。
各縣、區交通局負責本縣、區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工作。第二章開業條件第四條汽車維修企業根據其廠房場地、設備、儀器、生產資金和技術力量等條件,可劃分為汽車大修廠、汽車維修廠和汽車專項修理部。第五條汽車大修廠開業,需具備下列條件:
1、廠房不少於三百平方米,停車場地不少於四百平方米,並設有封閉式的車身和噴漆、總裝車間。
2、具備大修車輛所必須的專用設備、通用設備和檢測設備。
3、技術人員應為修理工人總數的百分之三以上(其中必須有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一名),全廠四級以上工人不少於全廠工人總數的百分之三十。發動機、底盤、鈑金、噴漆、電器等主要工種,需有五級工以上人員承修。
4、生產流動資金,按每月大修、保養平均台數每台次不少於三千元。
承修主要車型的原材料和配件,每月不少於計劃的二至三台份的儲備。
5、有嚴格的管理、質量檢驗制度和符合要求的修理工藝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第六條汽車維修廠開業,需具備下列條件:
1、作業廠房面積不少於一百平方米,停車場不少於一百五十平方米。
2、應配備與經營項目相適應的設備、工具、計量器具、檢測儀器等。
3、技術人員應為修理工人總數的百分之二以上(其中必須有技術員以上職稱的一名),四級以上工人不少於全廠工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
4、生產流動資金不少於五萬元(包括材料、配件儲備)。第七條汽車專項修理部開業,應具有足以持生產作業的廠房,適當的停車場地、機具、專用設備和一名五級以上的專項修理專業工人。第八條各汽車修理企業,不準利用街道和公共場地停車和進行作業。第三章開歇業管理第九條需要開辦汽車維修企業的單位和個人,在市區(不含郊區)的,必須先向市交通局提出申請,填報《汽車維修企業開業申請登記表》,由市交通局審查後發給《汽車維修許可證》,持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開業手續,核發《營業執照》,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方可對外營業。
在各縣(郊區)開辦汽車維修廠和汽車專項修理部,必須向所在縣(區)交通局提出申請,填報《汽車維修企業開業申請登記表》,由縣(區)交通局審查後,發給《汽車維修許可證》,持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開業手續,核發《營業執照》,並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開辦汽車大修企業的,經縣(區)交通局審查,由市交通局核發《汽車維修許可證》後,持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開業手續,核發《營業執照》,並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方准對外營業。
企業的名稱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第十條各運輸企業所屬的非獨立核算的修理廠、保養場、維修車間,主要承擔本企業的汽車修理保養業務,如確有剩餘維修能力,可對外從事社會車輛修理和保養,開業時必須按本細則第九條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第十一條已開辦的汽車維修企業,要按本細則的規定重新進行審查,核定汽車大修、維修、專項維修企業級別和經營項目,換發《營業執照》。經審查不具備開業條件的企業,要限期整頓,整頓後仍不具備條件,繳銷營業執照。第十二條所有開辦的汽車維修企業,必須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
汽車大修廠可承擔汽車大修、總成大修、三級保養、車輛改裝及零小修和維修等業務。
汽車維修廠只限於汽車零小修及一、二級保養業務。
汽車專項修理部只限於承修專項業務。第十三條汽車維修企業的營業場地和經營范圍變更時,應向當地交通局申請,經復查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㈢ 車輛的修理如何制定維修方案
汽車由上萬個零部件組成,一般的故障都是由某個零部件或裝配原因造成的,因此這類故障可以通過對零部件的更換或修理等方式排除,這種方式能夠快速恢復汽車原有的相關性能,既便捷又經濟,所以在未達到更換總成、退換車條件的情況下,應由4S店制定合理、有效的維修方案。
㈣ 長春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的統一管理,確保維修質量和行駛安全,提高社會綜合效益,根據國家經委、交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我市從事汽車、摩托車、非農用拖拉機營業性維修的國營、集體企業以及各汽車生產廠在我市的特約維修服務部(以下簡稱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市交通局是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的主管部門,下設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處,負責日常工作。各縣(郊區)交通局是所在縣(郊區)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管理部門,受市交通局的業務指導。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的行業管理,要貫徹「規劃、協調、服務、監督」的方針,走專業化生產的道路,積極推動企業的橫向聯合,促進各類機動車維修業的協調發展。第五條市工商、稅務、交通、公安、城建、銀行等部門及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第二章機動車維修企業的開辦和停業第六條凡在我市新辦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須提出申請,由其主管部門審核(個體維修戶持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證明)報請當地交通行業管理部門,按開業條件進行技術鑒定,簽注意見,發給《機動車維修許可證》,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審查核准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第七條對已開業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由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本辦法規定進行清理整頓,合格者,發給《機動車維修許可證》;對不合格者限期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停止其營業。第八條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變動維修項目,須經當地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復查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營業地點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外,還須到交通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第九條申請停業的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應在一個月前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提出報告,並負責清理債務,由交通主管部門收回《機動車維修許可證》,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繳銷營業執照,撤銷銀行帳戶。第十條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停業時,有關稅務事項按國家有關稅收徵收規定執行。第三章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條件第十一條機動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的技術條件,按經營項目分為以下三類:
一、大修(包括三級保養)、總成修理;
二、維修(包括一、二級保養);
三、專項修理(指專門從事機動車車身修理和噴漆、電器設備、蓄電池、蓬布座墊、水箱、輪胎等修理以及更換汽車門窗玻璃、汽車空調器等)。第十二條機動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企業(包括三級保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從事汽車大修或機加的專用設備和相適應的質量檢測儀器;
二、有一定數量經過專門培訓的技術人員和質量檢查人員;
三、廠房面積不少於二百平方米,廠區面積不少於三百平方米;
四、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生產工藝操作規程;
五、流動資金不少於五萬元;
六、備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原材料和配件。第十三條機動車小修(包括一、二級保養企業),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一定數量的維修技術人員和專職、兼職的質量檢驗員;
二、具有一定數量的生產設備、機具、檢測儀器和工具;
三、廠房面積不少於二十平方米,廠區面積不少於五十平方米;
四、流動資金不少於五千元,並備有一定數量的配件。第十四條機動車專項維修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四級以上的專業技術工人;
二、有必要的機具設備、工具;
三、有二十平方米的廠房(噴漆車間要有四十平方米的廠房);
四、有五百元至一千元的流動資金。第十五條摩托車維修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摩托車維修的專用設備和機加設備,以及相應的檢測儀器;
二、要有一名四級以上的專業修理工;
三、廠房面積不少於十五平方米;
四、有一千元至二千元的流動資金。第十六條各機動車維修企業,必須健全計劃統計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消防設備。對易燃、易爆、易污物品,有符合規定的專用庫房,確保安全。
㈤ 汽車維修門店如何做標准化管理方案
汽車維修門店如何做標准化管理方案?
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發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煙;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床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台、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准檢驗;
三、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准;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准向用戶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為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
十四、清洗發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銷售管理制度
一、銷售部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公司制
度。
二、銷售部人員必須愛護公司財物,對公司配發的辦公用品設備應愛惜
使用,損壞賠償。
三、銷售部人員必須隨時無條件接受公司對其辦公設施的檢查。
四、銷售部人員不得在業務過程中損害公司利益,如經發現,公司將給
予罰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處罰。
五、市場部銷售管理:
1、銷售業務授權:市場部人員對外簽訂合同,必須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簽字授權,未經授權簽字的合同。該授權為一對一授權,即是按每一筆合同進行授權。
2、銷售提成辦法:
(1) 原則上按市場部人員的銷售額比例進行提成。
(2) 銷售部人員對外銷售價格管理。
(3) 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越權下浮銷售價格或惡意上浮銷售價格,一旦發生,如經核實,公司有權給予經辦人員嚴處直至開除。
(4) 銷售部人員在銷售中,超出公司規定銷售價格銷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額度的30%(含稅)給予獎勵。
(5) 銷售部人員按年度簽訂銷售定額,市場部人員完成訂額或超額完成訂額,年終核算後由公司總經理給予紅包獎勵。市場部人員未完成銷售訂額,公司將視情況,給予扣罰一定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 銷售部人員領取銷售提成的辦法。按銷售合同總額,回款率達到銷售總金額的8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30%,回款率達到銷售總金額的100%時,市場部人員可領取應提成金額的60%,余額10%到年終核算後領取。
銷售部客戶投訴處理流程圖
詳細記錄事故投訴原因
相關領導批示處理意見及措施
通知客戶處理結
果並向客戶道歉
分析原因並進行相關調查
向客戶解釋清楚「否」的原因
否
把事故原因記錄在案,避免有相同情況出現
㈥ 汽修維修進度管理有哪幾個要求
您好,汽車維修進度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合理地派工安排工作
2.技師維修工單時打卡制
3.車間控制文檔及時更新,並有監督
4.是否需要診斷?否則進入步驟二
5.技師進行診斷分析
6.難以診斷?否則進入步驟三(車間主任進一步研究)
7.修訂估算時間
8.通知告知客戶。
希望可以幫到您,望採納。
㈦ 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汽車維修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是規范汽車維修市場經濟秩序,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汽車消費市場體系的有力保障。 通過了解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內容和精神,懂得如何依法進行汽車維修經營,提高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切實為社會提供方便及時、優質可靠、價格合理的汽車維修服務,維護企業與客戶的合法權益。章重點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作用和基本內容,理解建立、健全相關政策法規在汽車維修業中的重要性。了解汽車維修質量管理主要以質量檢驗監督為主,掌握維修過程檢驗和整車、總成及零件修復的竣工檢驗。國汽車維修企業是在我國境內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服務活動的,理應遵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
因此,汽車維修質量管理部門應該把汽車維修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作為策劃汽車維修服務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類重要依據。汽車維修質量是汽車維修行業管理的核心內容、最終目的和各項工作的落腳點。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是一項廣泛的、經常性的、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需要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對汽車維修質量的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
第三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維修質量主體責任。
第四條 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第六條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㈧ 三類汽車維修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三類汽車維修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責任人制度(必須明確安全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其職責,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是法人);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安全教育學習制度;
(4)、防火、防爆、用電安全制度;
(5)、各工位(電工、鈑金工、機修工、焊工、油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6)、各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7)、安全應急預案(包括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火災、維修糾紛等事項的應急處理方案)
2、質量管理制度
(1)、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2)、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
(3)、進廠檢驗制度、過程檢驗制度、出廠檢驗制度
(4)、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5)、設備管理及維護制度
(6)、配件管理制度
(7)、客戶管理制度
(8)、人員培訓制度
(9)、合格證管理制度及發放制度
(10)、計量檢測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3、服務質量管理制度
(1)、服務質量承諾制度
(2)、投訴制度
(3)、回訪制度
二、汽車維修安全注意事項
1、維修車間內禁止明火、易燃和腐蝕性材料,並應正確儲存。維修人員在工作時不應佩戴飾物,以免發生短路和事故。
2、車輛維護的安全注意事項如下:維修車間內禁止明火。易燃、腐蝕性物質應正確存放,滅火器的存放位置和正確使用方法應明確。
3、拆裝電池時,拔出點火鑰匙,先拆負極,再拆正極。組裝時,先裝正極再裝負極,注意保存汽車的個性化記憶。
4、不要用紅外烤燈照亮易腐易燃物品。
5、工作區域內地面不得有油、水等液體,以免工作時造成人員滑倒受傷。
6、將頭、手或其他東西遠離發動機的運轉部件和葉片,以確保安全。
7、維修人員在工作時不應佩戴飾物,以免發生短路和事故。他們在工作時不應該穿拖鞋或留長發。
8、不要把鋒利的工具放在衣服里,以免刺傷自己,損壞油漆或配件,也不要放在汽車座椅上,以免刺傷人或刺穿座椅。
9、制動液不允許濺到輪胎等油漆或橡膠部件上,濺到皮膚上應及時清洗。
10、不允許清洗正在運行的發動機和電路電子元件,以免發動機損壞或電路短路引起火災。
11、修理燃油系統時,應先對管路進行減壓,防止汽油濺到熱源上,可能引起火災,噴到車身上。
法律依據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21修正)》
第十三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一類維修經營業務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設備、設施,並設置明顯的指示性標志;
(二)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三)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㈨ 昆明市汽車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昆明市汽車維修管理,提高維修質量,保障車輛技術狀況完好,維護道路運輸安全,保護汽車維修經營者及其服務對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汽車維修(包括汽車美容、汽車施救)、摩托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客運車輛安全例保檢查的企業或業戶(以下簡稱汽車維修經營者)和從事旅客、貨物運輸的經營者,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市汽車維修的管理工作,各縣(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轄區內汽車維修的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質量技術監督、環保、計劃、稅務、勞動等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協助做好汽車維修管理工作。第四條市和縣(市)、區汽車維修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根據本地實際制定行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汽車維修《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技術等級審核;
(三)負責汽車維修技術、信息交流;
(四)對汽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營運車輛技術管理,監督營運車輛定期二級維護,評定車輛安全營運技術等級;
(六)對汽車維修從業人員技術培訓的管理;
(七)調解汽車維修質量糾紛。第二章 資格管理第五條汽車維修技術資格分類:
(一)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可以從事汽車大修,總成大修,汽車維護,專項修理;
(二)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可以從事汽車維護,專項修理;
(三)三類汽車維修業戶,可以從事汽車小修,專項修理。
專項修理包括汽車美容,汽車施救修理,汽車快修,車身修理,塗漆,調漆,篷布、座墊及內裝飾修理,電器、儀表及蓄電池修理,散熱器、油箱修理,輪胎修理,四輪定位修理,車窗玻璃維修安裝,空調機修理、暖風機修理,噴油器、噴油泵、化油器修理,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汽車零部件修理,換油維護等。
摩托車維修分為摩托車修理和摩托車維護兩類。第六條汽車維修經營者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汽車維修開業標准、具備與其類別相適應的設施和技術條件:
(一)有專門的維修場地、廠房和停車場;
(二)工程技術人員、質量檢驗員、技術工人和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的任職資格證和上崗證;
(三)有汽車維修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檢測設備、計量器具;
(四)有與其類別相適應的流動資金;
(五)建立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安全作業的操作規程,配備完善的消防安全設施;
(七)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對廢油、廢水、廢氣及廢棄物有相應的處理設備。第七條從事下列汽車維修的,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承擔特種車輛維修的,應具備相應的特種設備和設施;
(二)承擔汽車救援維修的,應當配備牽引車、施救維修工程車和通訊工具;
(三)一、二類汽車維修經營者和專項承擔汽車尾氣排放治理的,應當配備汽車尾氣排放治理的檢測、診斷、調修設備及專業技術人員。第八條凡從事汽車、摩托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客運車輛安全例保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有關開業材料向當地汽車維修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符合開業條件的,汽車維修管理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給予批准,並發給汽車維修《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者憑該證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方可經營。其中,一類汽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先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再向汽車維修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對不符合開業條件的,汽車維修管理部門應當告知不予批準的理由。
汽車維修經營者取得有關證照後,15日內到公安機關辦理治安管理備案手續。第九條汽車維修經營者經營地址、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以及企業改制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向汽車維修管理部門申報辦理有關手續。
汽車維修經營者歇業、停業的,應當向汽車維修管理部門備案,並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汽車維修經營者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向汽車維修管理部門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第十條汽車維修技術資格實行年度審驗制。汽車維修管理部門根據經營者的技術條件變化情況核定維修技術資格類別的升降。不按期參加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不得繼續經營。
㈩ 汽修廠管理方案
我這里有一整套《汽修廠管理方案》,你看了,一定對你有幫助。由於篇幅太大,請給我郵箱,我發給你。 汽車維修企業工作流程圖汽車維修質量承諾制度(汽修廠管理制度相關)汽修廠維修服務承諾書格式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汽修廠顧客抱怨受理制度(汽修廠客戶投訴處理制度)汽車維修車輛進出廠登記制度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制度汽車修理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汽車修理廠:計量器管理制度汽修檢測儀具和設備管理制度汽修廠人員技術培訓制度汽車維修廠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汽修廠安全生產制度(汽修廠管理制度相關)汽修廠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廠倉庫管理制度相關)汽車修理廠計算機服務管理系統制度汽車維修廠設備:壓床安全操作規程汽修設備管理制度:鑽床安全操作規程空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規程(汽修廠設備管理制度相關)汽修設備管理: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舉升機安全操作規程(汽修廠設備管理制度相關)乙炔氣瓶安全使用守則氧氣瓶使用安全技術要求(汽車維修廠設備管理制度相關)汽車維修機工安全操作守則(汽車維修廠管理制度)汽車維修鈑金工安全操作守則(汽修廠管理制度相關)汽車維修漆工安全操作守則(汽修廠管理制度相關)汽車維修廠電工安全操作守則汽車維修廠胎工安全操作守則汽車維修廠檢驗試車安全操作守則汽修廠氣焊作業安全操作守則汽車修理廠經理(廠長)崗位職責汽修廠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崗位職責汽修廠業務員崗位責任制汽修廠財務結算員崗位職責(汽修廠財務管理制度相關) 汽車維修企業工作流程圖 本汽車維修企業工作流程圖全面的解析了普通汽車維修企業的業務處理流程,從汽車進廠、車輛交接、維修檢測、竣工檢驗、填寫維修檔案、維修結算到汽車出廠,完整的描繪汽修廠是如何工作的。 汽車維修質量承諾制度(汽修廠管理制度相關) 推薦1、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三級檢驗制度。2、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3、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4、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0公里或100日。 汽車進廠檢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