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非4s店保養的三包
『壹』 汽車不在4S店保養,後果嚴重嗎
1、不是必須去4S店,但去小修理廠的話質量不能保證,如果只是單換機油可以自己買好,到小店裡叫別人去換,也就10塊錢手續費,如果換件的話最好去4S店。
2、新政策指出,「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於是,一些廠家據此在保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中規定:「消費者必須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保養否則經營者不承擔三包責任。」
3、但是還有一點非常重要的大家別忘了,國家質檢總局還有個補充說明,說「家用汽車產品不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等保養,出現的質量問題只要與該保養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說在其他汽車4S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也就是說,即使我自行保養出了問題,我只承擔與保養有關的責任,其它部分的保修不能也因此一筆勾銷。
4、打個比喻,我在外面自行做了保養,換了正常維護的機油、機濾、空濾等,哪一天我的車雨刷不工作了,我要求4S索賠,4S因為我沒在店裡做保養,拒絕索賠,這就不對了,我換機油機濾和雨刷沒關系吧,所以他們一樣索賠。
5、再比喻,大家都知道,買了個低配車型,自己想用的舒適一點,加裝或者升級,比如換個真皮座椅、加個倒車影像什麼的,4S工作人員肯定一本正經的告訴你,最好在我們店裡換,我們是原廠原車配件,都有保修服務。你如果在外面私自換,出了問題我們以後就不負責了。確實在汽車三包有相關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質檢總局在解釋這條時說,「該規定要求免責要有因果關系也就是說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要與出現的質量問題之間有『因果關系』。」意思是說,你不能因為我自己加裝了個GPS導航,變速箱壞了就不給我換;或者說,你不能因為我升級了燈光,避震器漏油的問題也要責任自負。
『貳』 汽車三包期間不在4s店保養還享受三包索賠嗎
汽車三包期間不在4s店保養還享受三包索賠,4S店要求必須在店內保養,否則不能享受質保服務,限制了作為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利,因此該規定是無效的。不在4S店保養對質保的影響有限,但當出現問題時,只要問題零部件沒有進行過維修,又能提供相應證據的話,可以享受正常質保。
《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 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第十一條限制濫用汽車保修條款,保障消費者維修選擇權明確指出「不得限制、干預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企業和維修服務,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
十一、貫徹落實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汽車三包規定,保障消費者的維修消費選擇權和汽車產品保修權利。汽車生產及其授權銷售、維修企業(包括進口汽車經營企業)應告知消費者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汽車產品,不得限制、干預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企業和維修服務,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
(2)汽車非4s店保養的三包擴展閱讀:
汽車保養是指定期對汽車相關部分進行檢查、清潔、補給、潤滑、調整或更換某些零件的預防性工作,又稱汽車維護。現代的汽車保養主要包含了對發動機系統(引擎)、變速箱系統、空調系統、冷卻系統、燃油系統、動力轉向系統等的保養范圍。
汽車保養的目的是保持車容整潔,技術狀況正常,消除隱患,預防故障發生,減緩劣化過程,延長使用周期。
小保養一般是指汽車行駛一定距離後,為保障車輛性能而在廠商規定的時間或里程做的常規保養項目。主要包括更換機油和機油濾芯。大保養是指在廠商規定的時間或里程,進行的內容為更換機油和機油濾芯、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的常規保養。
『叄』 車子不在4s店裡保養還能保修不
車子不在4s店保養,4S店不負責保修是指在質保期內,但車子故障與保養無關的項目,在質保期內即使是不在4S店保養,也必須保修。這是汽車三包法裡面規定的,可能在實施中遇到這種情況會產生爭議。
『肆』 三包期內是不是一定要在4s店保養
最新的三包法出了文件的,不一定非要在4S店進行保養的,只要是三包期內,4S店都必須三包服務的,希望能幫到你哦
『伍』 汽車不到4S店保養就不能享受三包嗎
經常有車主向我們抱怨,4S店的維保收費太貴了,而且有時候也會搞不好愛車或搞出新問題來。但愛車還沒有出質保期,擔心去外面的修理廠保養,會被4S店以此為借口「脫保」。有個問題一直不太確定,不在4S店保養,真的不能享受廠家質保嗎?
我們先來看看一個案例:車主不在4S店保養索賠被拒,法院判車主敗訴。
2017年9月19日,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民事訴訟,原告因購買的汽車變速箱出現故障向廠家申請索賠,廠家以沒有在4S店保養為由拒絕索賠,於是原告車主將廠家告上了法庭,結果敗訴!
新版《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裡面有提及,消費者在車輛維修方面擁有自主選擇權,在質保期內不按廠商及4S店要求到4S店進行維修保養的車輛也不會失去質保機會,那麼這位車主為什麼會敗訴??
需要車主提供維修方的工商執照、維修行業經營許可、結算發票、配件采購使用證明還有配件合格證、資歷證明、能力證明、廠家授權證明、出場竣工證明……看到這么些需要提供的證明,維權車主心裡一定不是滋味:你確定你不是在逗我?
所以,如果車主在質保期內沒有選擇4S店維修保養,車輛一旦出現問題,車主又不能提供相應的材料,4S店及廠家將不會負責,特別是在發動機等關鍵零部件上。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強烈建議小夥伴們好好研讀一下汽車三包法。
建議小夥伴們好好研讀一下三包法:
01、《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50號公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章第十二條。銷售者銷售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明示由生產者約定的修理者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但消費者在上述修理網點中自主選擇修理者,不得限制。這意味著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修理廠保養,廠家不能強制。前提是該修理廠是合法、有資質的。
0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這意味著車主在維修保養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修理者。問題來了,三包期內在4S店以外的修理廠保養之後,車輛出現故障,4S店還會提供保修服務嗎?
答案是是否在有資質的場所維修,是否能提供:需要車主提供維修方的工商執照、維修行業經營許可、結算發票、配件采購使用證明還有配件合格證、資歷證明、能力證明、廠家授權證明、出場竣工證明。
根據2015年1月1日,由國家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汽車生產及其授權銷售、維修企業不得濫用汽車保修條款。只要消費者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維護、修理汽車產品,就不能以車主在外面修理廠保養為由,拒絕車主享受「三包」政策。」
那車主應如何證明自己在非授權修理店的維保符合汽車生產廠家的,維修手冊規定和技術要求呢?
根據交通運輸部2017年4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包括:
1、維修合同(托修單)
2、維修項目
3、維修人員及維修結算清單等
4、質量檢驗人員及質量檢驗單
5、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
所以小伙們,要在外面修理廠保養維修,別忘了按照法律規定審核相關資質,索取相關證明。不然,便宜肯定有便宜的風險,最後自己吃啞巴虧了更不劃算了。
總結:與其那麼麻煩去審核去索取證明,不如安心在4S店保養維修,每個消費客戶都是可以問清楚後再決定是否值得消費,如果問下來,服務人員沒體現價值,客戶完全可以不消費。
希望對你有幫助,來自湛江金富汽車的從業者!
『陸』 汽車保修期內必須到4s店保養嗎
國家沒有規定在質保期內一定要去4S店保養。
汽車已經不是什麼高精尖的技術產物,大多數故障一般的修理店都能夠維修,所以消費者大可不必有4S店更加專業之類的想法,可能車主更多的是擔心路邊店的配件質量和真假問題。
如果是這樣,那麼車主可以自己在網上或者汽配城購買所需主要用品,比如機油、三濾,然後選擇一家正規或者熟悉的修理店付工時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