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❶ 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書怎麼填寫
要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保護情況、保護條件和防護設置具體到某個作業崗位
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 第170號國際公約 )
1 僱主應保證按第七條 的要求對作業場所中使用的化學品進行標識並加標簽,按第八條 要求,向工人及其代表人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CSDS)。
2 僱主應:
(a)限制工人接觸危險化學品以保護他們的安全與健康;
(b)提供急救設施;
(c)制訂應急處理的預案。
GBZ/T 225—2010《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
4.3.3 企業使用的主導原材料供應商應符合《職業病防治法》要求
用人單位在選擇主導原材料供應商時,應要求主導原材料供應商承諾遵守《職業病防治
法》,並出具與用人單位同等的職業衛生方針的承諾文件主導原材料供應商應建立相關的職
業衛生管理制度,採取相關的職業病防治措施,並為用人單位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的
有關原材料的完整、真實、可靠的中文物質安全數據清單(MSDS)。
4.3.4 對所採用的技術、工藝和材科不隱瞞其危害
用人單位應在醒目位置對有職業危害的技術、工藝和材料用中文公示,並採取各種措施
告知勞動者,包括以職業衛生培訓的方式告知。
4.3.5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應有中文說明書
設各在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物理、化學、生物和放射性等職業有害因素.因此.用人
單位購進或售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時,應索取或提供中文說明書。中文說明書應符
合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建立設備台賬,包括型號、廠家、廠家聯系方式,責任人、維修記錄、中文說明書、是否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中文警示說明是否規范。
用人單位應使相關的勞動者了解中文說明書的相關內容。
4.3.6 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用人單位購進或售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時, 應在設備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
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中應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修注意
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用人單位還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設置或指
定專職(兼職)人員負責做好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管理工作。
4.3.7 使用、生產、經營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應有中文說明書
用人單位購進或售出有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時, 應索取或提供中文說明書用人單位應建
立化學品的台賬包含化學品化學式、商品名、產地、使用地、使用量、保管人,儲存地的管
理是否安全、規范,包裝是否具有規范的標識,是否具有中文說明書,中文說明書是否規范。
規范的中文說明書應載明產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危害的後果、安全使用
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使用、生產、經營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應在工作地點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
害警示標識。
用人單位還應建立相應的制度,責任到人,做好化學品管理的工作。
❷ 職業危害因素輕微,要不要《職業危害告知書》
職業病危害因素有輕有重,可參考職業病危害因素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危害可以做為附件,員工保留一份,這是很人性的做法,但法律規定企業必須履行告之行為,但卻沒說進行書面還是口頭告知。勞動合同是否必須簽署告知書,要看勞動合同法如何規定的。
❸ 哪些人員納入職業病危害告知書簽訂范圍
凡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都應當對其履行告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就要告知
❹ 職業病危害告知書需要把所有危害因素都寫上嗎
該員工所在崗位接觸的所有職業病危害因素都要寫上。
❺ 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書告知書怎麼寫
1、職業健康體檢:
第十四條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當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
第十六 條體檢機構應當按統計年度匯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並將匯總材料和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勞動者名單,報告用人單位及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2、職業病鑒定:
第十七條 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並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一)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二)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包括參加診斷的人員、時間、地點、討論內容及診斷結論;
(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四)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五)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❻ 勞動合同職業危害告知書是一年一簽嗎還是上崗位前簽訂
勞動合同職業危害告知書可以在上崗前簽訂,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甲方)在與勞動者(乙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
(一)所在工作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後果及職業病防護措施:
所在部門及
崗位名稱
職業病危害因素
職業禁忌證
可能導致的職業病危害
職業病防護措施
例:鑄造車間鑄造工
粉塵
活動性肺結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間質性肺病
伴肺功能損害的疾病
塵肺
除塵裝置防塵口罩
(二)甲方應依照《職業病防治法》及《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應急檢查。一旦發生職業病,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乙方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及相應待遇。
(三)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按要求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若被檢查出職業禁忌證或發現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必須服從甲方為保護乙方職業健康而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當乙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發生變更,從事告知書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甲方應與其協商變更告知書相關內容,重新簽訂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五)甲方未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乙方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解除與乙方所訂立的勞動合同。
(六)職業病危害告知書作為甲方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❼ 這份職業危害告知書合法嗎謝謝
這份告知書是合法的,你們這個公司法律意識非常強,明確了該行業職業病風險,並向員工告知。是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要求的,最後損害賠償也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