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維修職業病防治
『壹』 職業病防治有哪幾種
職業病防治措施:
1.認真做好前期預防工作。工作場所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必須進行職業危害評價,並向有關部門提交預評價報告,提出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理措施。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運行、使用。
2.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教育制度,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健康教育,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備、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
3.勞動者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發現職業危害事故隱患及時報告。
4.國家對存在放射性及高毒、致畸、致癌、致突變等因素的工作場所實行特殊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沒有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個人。
5.用人單位必須建立職業危害檔案和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制定職業衛生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必須建立健康監護制度,記錄其職業病接觸史和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同時,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調離接觸職業危害作業崗位也要進行離崗前職業性健康檢查。
『貳』 如何做好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
為您轉載以下內容:
一、積極配合衛生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實行職業衛生監督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負責全國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監督檢查是用人單位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關鍵所在。
二、大力推進生產工藝改革。一是改革工藝條件。採用低毒或無毒原料,代替高毒或有毒原料,努力開發無毒無害的新型原料。二是進行設備改造。逐步改造和更換敞開式、不安全、污染重的陳舊設備,努力實現密閉化作業,減少毒物危害;對雜訊、振動較大的鼓風機、空壓機、球磨機,砂磨機、沖床等設備,可採取吸聲、隔聲、減振、使用防噪用品或建立隔離操作間等防噪減振措施,降低雜訊、振動的危害;建立設備定期檢修和維護保養制度,加強設備的檢查和維護,防止設備的跑、冒、滴、漏現象,確保設備安全完好、正常運行。
三、加強生產場所通風凈化。
(一)從事粉塵作業的崗位,如配料、軋片、樹脂投料等,必須設置通風防塵裝置,保持完好有效,降低生產性粉塵對人體的危害。
(二)對敞開式或密閉不良的崗位及設備,如硝基稀料及成品包裝,溶劑和漆漿貯槽、調缸等採取強制性的抽、排風裝置,降低作業場所的易燃,有毒氣體濃度,確保操作者的安全和健康。
(三)塗料生產中其他生產現場,也應加強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以降低毒物濃度和防暑降溫。
四、切實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一)加強個人防護是保障操作者職業安全健康的重要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包括用防護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手套、圍裙及膠鞋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極為重要,特別在搶修設備等操作時。對於容易經皮膚吸收的毒物,或者接觸接觸強酸、強鹼類化學品,要注意皮膚的防護。一切防護用具,必須注重它的實際效果,使用後要加強清洗和保管。自覺養成工作後洗澡,不在生產場所進食、吸煙、喝水等良好的衛生習慣,以防誤食毒物,造成中毒。
(二)進入容器、設備等有限空間內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操作,防止人員中毒。
(三)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和建立健康監護檔案:新工人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這種體檢一方面可以及早發現是否有職業禁忌症,例如,患有哮喘的病人,不宜人事接觸刺激性氣體的操作;另一方面,這是一種基礎健康資料,便於今後觀察,做好保健工作。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組織在崗定期體檢,對查出不適於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及時調離或調換工作;對查出患有職業病的職工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時處理。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健康檢查資料要做到一人一檔。
五、加強職業病防治的管理
(一)在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建設項目時,要依法進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把住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關」,即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有毒有害物質的貯存、運輸、使用、領取的管理工作,防止毒物的泄漏、擴散和遺失。
(三)加強生產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監測及管理工作,隨時掌握危害物質濃度變化,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四)堅持職業衛生培訓和教育,提高廣大職工職業病防護知識和自覺防護意識。
『叄』 汽車維修行業職業病有哪些
職業接觸:汽油、機油
診斷原則
根據短時間吸入高濃度汽油蒸氣或長期吸入汽油蒸氣以及皮膚接觸汽油的職業史,出現以中樞神經或周圍神經受損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衛生學調查和空氣中汽油濃度的測定,並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類似疾病後,方可診斷。
觀察對象
具有頭痛、頭暈、記憶力減退、失眠、乏力、心悸、多汗等神經衰弱綜合征及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的症狀,可列為觀察對象。
『肆』 汽車維修行業存在哪些職業病危害因素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汽車已成為新的消費熱點,走進了千家萬戶,同時也帶動了汽車維修行業的快速發展。目前,各大、中、小型汽修廠遍及全市城鄉各個地區,其中大約70%的勞動者為外地來青務工人員,由於作業環境艱苦,人員流動性大,職業健康無保證等,使這一弱勢群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亟需全社會的關注。
汽車維修行業涉及的職業危害主要包括電焊、噴漆等,其中電焊作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電焊煙塵、金屬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紫外輻射等,可導致勞動者發生電焊工塵肺、錳中毒、以及中毒性呼吸系統疾病、電光性眼炎等多種職業病;噴漆作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酯類化合物等有機溶劑,其中苯是國際公認的致癌物質,可引起白血病;另外還存在雜訊、粉塵、汽油以及各類清洗劑等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這些危害因素均不同程度地影響著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職業危害情況不容忽視。
為此,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和要求:
加強汽車維修有毒有害作業崗位職業衛生管理,強化職業病防治主體意識, 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包括:
1.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 加強作業崗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配置和使用,配備通風除塵等職業病防護設施;
3.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4.落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監測評價制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
5.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做好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職業健康檔案;
6.履行危害告知義務,包括合同告知、作業場所公告和職業危害警示標志、教育培訓等;
7.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8.對未成年工和女工等特殊群體的保護等。
『伍』 汽車維修有哪些職業病
有,不能看誰車有一點毛病,看到了就想給他修,
『陸』 如何提高職業病防治
一、積極配合衛生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實行職業衛生監督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負責全國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監督檢查是用人單位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關鍵所在。
二、大力推進生產工藝改革。一是改革工藝條件。採用低毒或無毒原料,代替高毒或有毒原料,努力開發無毒無害的新型原料。二是進行設備改造。逐步改造和更換敞開式、不安全、污染重的陳舊設備,努力實現密閉化作業,減少毒物危害;對雜訊、振動較大的鼓風機、空壓機、球磨機,砂磨機、沖床等設備,可採取吸聲、隔聲、減振、使用防噪用品或建立隔離操作間等防噪減振措施,降低雜訊、振動的危害;建立設備定期檢修和維護保養制度,加強設備的檢查和維護,防止設備的跑、冒、滴、漏現象,確保設備安全完好、正常運行。
『柒』 駕駛員職業病的預防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包括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以及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是以預防、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達到保護勞動者健康目的的設施、裝置或用品。 一、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應當採取下列職業病防治措施: 1.組織制度管理落實:(1)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職業病危害設備和因素作警示說明:(1)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並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2)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示標識;(3)用人單位在設備及材料放置及使用處設立警示標識。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對勞動者建立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運行狀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布。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一個月對高毒作業場所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因素檢測;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職業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5.定期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用人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6.對未成年工和女工實行特殊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7.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職業病防護措施 1.加強設施防護與配備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當優先採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並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防護用品。 2.公告與告知。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用人單位違反規定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終止與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 三、緊急救治措施 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對放射工作場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貯存,用人單位必須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工作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禁止職業病危害轉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用人單位對採用的技術、工藝、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對有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隱瞞其危害而採用的,對所造成的職業病危害後果承擔責任。
『捌』 我國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有哪些規定和要求
現實困惑
李某是某玩具廠的一名車間生產工人,2012年1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她突然感到頭暈,胸悶,被同事送到廠醫務室診治。10時多,又有另一名工人暈倒,被抬到廠醫務室救治。此後,又陸續出現多名類似的病人,至下午6點已達18人。廠醫務室向120指揮中心求救。120指揮中心立即組織救護,把這些患者接到市人民醫院救治。至29日深夜,留院觀察的已經有60人。
省職業病防治院派人前往該廠調查,發現這些患者都是粘膠車間的工人,這個車間只有自然通風,但沒有排毒設施。經查該車間使用A-4144粘膠,這種粘膠的揮發性氣體含醋酸乙烯酯62.34%。醋酸乙烯酯是有毒物質,有麻醉作用,可導致頭暈和頭痛,該廠的大部分病人症狀符合醋酸乙烯酯毒性反應表現。該玩具廠嚴重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對職業病防治管理的要求。那麼,我國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有哪些規定和要求?
律師答疑
目前我國關於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工傷保險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對職業病的診斷方法、職業病患者的待遇等作了規定,它們還特別明確規定了企業對職業病患者所應承擔的責任,為有關部門評價企業中作業場所工作環境的質量,掌握職業病的發病情況,檢查職業衛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等提供了有利條件。我國要求所有有毒、有塵危害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當年年度生產環境有害物質濃度測定和工人健康體檢情況。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及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偽造和篡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擾職業病報告人員正當地執行任務。對於那些嚴格執行職業病報告辦法的單位及人員要給予獎勵;相反,對於那些違反職業病規定的單位及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十五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二)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四)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五)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條國家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
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危害項目,接受監督。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玖』 汽車機電維修職業危害
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目前二、三類的小型汽修廠遍及全市城鄉各個地區,其中大約80%的勞動者為外地來京務工人員,由於作業環境艱苦,人員流動性大,職業健康無保證等,使這一弱勢群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亟須全社會的關注。
汽車修理行業涉及的危害主要包括電焊、噴漆等,其中電焊作業的危害因素主要有電焊煙塵、金屬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紫外輻射等,可導致勞動者發生電焊工塵肺、錳中毒、以及中毒性呼吸系統疾病、電光性眼炎等多種職業病;噴漆作業的涉及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酯類化合物等有機溶劑,其中苯是國際公認的致癌物質,可引起白血病;另外還有雜訊、粉塵以及各類清洗劑等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這些危害因素均不同程度地影響著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為此,用工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措施和及時的健康體檢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