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配件售後服務協議
Ⅰ 銷售汽車配件和客戶關系合同怎麼寫 跪求
貨物購銷協議書
甲 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法人代表: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達成以下協議:
一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甲乙雙方聯系人
1、甲方聯系人
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手機
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手機
2、乙方聯系人
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手機
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手機
3、若乙方對本協議指定的采購人員有變動時,應及時以公函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為避免發生差錯將暫時不予付貨。
二、提供產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 ***** 品牌的 制動系統、懸掛系統、轉向系統 汽車零部件,甲方保證為乙方提供的是正品 ***** 品牌部件,對於甲方提供的產品存在疑問,可以與甲方或 ****** 品牌進行咨詢,對於產生費用,除甲方責任,其餘甲方一概不予承擔。
三、雙方約定賬期、掛賬限額和支付方式
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給予乙方採取 月度賬期 方式與甲方進行貨款結算。
2、 乙方在甲方處採取掛賬月結方式進行貨款結算。甲方給予乙方的信用額度為 拾伍萬 元,在超出信用額度或在每個月30日之前,乙方需支付全部所欠甲方貨款,方可在甲方處再次進貨。如乙方拖欠欠款未進行及時結算,甲方停止付貨給乙方,催款過程中,所產生費用以及欠款利息由乙方支付,利率按照當時銀行匯率執行。(乙方需在甲方處存放張空白支票,如到結款日期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內容結款,甲方可按未結款金額/當月乙方采購金額填寫支票並存入甲方賬戶。乙方需交付保證金壹萬元整,如乙方每月按時完成合同所制定的采購金額(每月拾伍萬元整),乙方在2013.1.10前全額返還/如乙方未按時完成合同所制定的采購金額(每月拾伍萬元整),則此保證金甲方有權扣除不予返還)
3、 甲方收款後可按乙方要求在對賬後 7 日內向乙方開具發票,如乙方要求開增值稅發票須提前提供本單位有效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證復印件,如無法提供,甲方不能為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對其產生的延誤由乙方負擔。
4、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每月在甲方采購TRW(天合)產品金額不低於拾伍萬元。
四、退、換貨約定
1、乙方提貨時,應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如有疑義請當場開箱驗貨,甲方會在每件貨品中附上本件貨品裝箱單便於乙方進行查驗,如有問題可以甲方溝通,拒絕接收貨品。如果乙方無故接收貨物,也不予甲方溝通,發生的一切費用,將有乙方承擔,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一切權利。
2、如有退貨乙方應與甲方及時溝通並打好包裝,必須在貨物中附退貨清單,並註明退貨數量、編號、購貨日期及退貨原因,並交納退貨所需運費。
3、退貨規定:
l 如收到貨物未使用、包裝未損壞可以在收到貨物10內進行退換貨,如10日內未進行退換貨,且質量無問題,甲方不予退換。
l 其餘無質量原因不予退換。
五、質量爭議處理方式
1、乙方收到甲方貨後,經安裝使用時,發現貨物有問題,應當場通知甲方售後服務部人員。甲方售後服務電話為(座機):(手機):
2、甲方售後人員根據乙方提供的現象,加以分析說明,如不能排除問題,將按貨物廠家要求的質量問題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3、按照《商業法》相關條款對於質量問題的規定,貨物到達客戶手中7天以內,客戶可要求退、換、修;7—15天內可要求換和修;15天以後,以修為主。如甲方2次未能修好,乙方可要求換貨。
4、質量問題最終結果,以質量鑒定報告為准。如是甲方原因,甲方承擔相關費用,如不屬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公司對有些零件無法鑒定,需到質檢局或當地維修站鑒定時,費用由乙方承擔,待鑒定結果出來後屬甲方原因的,質量鑒定的費用再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該協議之內容,如單方違約,另一方有權不履行協議,其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2.協議終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向甲方結清所有欠款。
3.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4、網上購貨與電話購貨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七、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 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2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協議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狂風暴雨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八、權利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應書面通知。
九、協議解釋
1、本協議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協議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協議關於協議的解釋、違約責任、知識產權、法律適用、責任限制、補償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2、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並且應當將本協議各條款及有關附件作為一個整體來理解和解釋。本協議內的標題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其他
1、乙方需給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復印件。
2、甲方可為乙方開通電子商務系統,系統中與本公司的同步信息,將做為雙方結算,交易,往來的通知。
3、對於*********代理的鄧祿普輪胎、米其林輪胎、普利司通輪胎、日立泰科能恩拜爾蓄電池、TRW(天合)全系產品及其他代理產品均享有本協議所提供的政策。
4、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5、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甲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以本協議為准。
7、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可轉移、許可給第三方,除非一方進行重組、合並或者名稱變更,但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8、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簽約方各持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署,自該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 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Ⅱ 汽車配件銷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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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汽車修理合同範本
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一、車輛型號:┌────┬─────┬─────┬───────┬─┬──┬────┐│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動├──┼────┤│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 接 車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地點│ │地 點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五、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六、驗收標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七、結算方式及期限: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號 │└────────────────┴─────────────────┘說明: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註: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Ⅳ 汽車配件三包條款
汽車「三包」直到現在仍沒有明確的說法,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再次呼籲汽車「三包」及早出台。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的「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再次呼籲汽車「三包」盡快出台。
汽車「三包」這個已經讓人疲倦的問題,直到現在仍沒有明確的說法。曾慶洪對記者表示:汽車「三包」規定出台的消息2001年就曾傳出,2004年年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公示徵求意見。然而,自2005年以來,汽車「三包」規定如石沉大海。消費者遇到質量問題,仍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除此之外,曾慶洪還帶來了其他方面的提案,主要包括:落實國家鼓勵自主創新優惠稅收政策、完善汽車行業管理、統一轎車等級劃分標准、修改《價格法》、零部件銷往出口加工區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等。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
汽車產品的「三包」規定遲遲沒有出台,使得消費者維權艱難、汽車使用費用高昂並且手續繁瑣。
如某車主的新車剛剛跑了1000公里發動機就出現故障,大修一次後又跑了2000公里,同樣的問題再次出現。他想退車,結果遭到拒絕。在隨後的一年時間內,他找了媒體、廠家、消協,還找了權威部門進行鑒定,結果仍然不能退換。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的免責條款規定,「因消費者未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部分」以及「發生故障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損壞的部分」不在「三包」的范圍,對於何為「消費者未正確使用」、何為「自行處置不當」,草案中並未明確。在產品質量糾紛中,處於弱勢群體的消費者必然處於不利地位。
因此曾慶洪建議盡快出台「三包」法規,他認為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把「三包」中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內容納入到《質量法》中。如美國,在製造商質量擔保期內出現缺陷的車輛,合理修理次數後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有資格要求換車、貨幣賠償或其他補償;在歐洲,銷售者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銷售商允諾或消費者合理期望,需承擔更換、修理、降價處理或補償消費者損失的責任。此外,「三包」的權利主體除了自然人消費者以外,還應擴大到法人主體。
同時曾慶洪還提出應該實行汽車產品質量糾紛舉證責任倒置制度。他說:「『誰起訴,誰舉證』這一在絕大多數領域通行的原則,在解決汽車質量問題糾紛時顯得很無力,因為沒有一個明確具體的評判標准,消費者在實際操作中很難舉證。高昂的鑒定費用也可能讓消費者中斷維權道路。因而在產品質量糾紛中,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由汽車製造商和銷售商證明汽車產品質量合格。」
應理順車業管理體制
此次曾慶洪除了為消費者爭取權益之外,還為廣汽自主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他告訴記者,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發布了《關於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確了國家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優惠稅收政策。曾慶洪建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使政策落到實處。
現在「大部制」成為各界熱議的話題,對於汽車行業來說,行政管理方面也存在著管理體制職能分割過細的情況。曾慶洪介紹:多部門職能交叉,造成「多頭、多環節管理」。與此相對應的是,各部門基於自己的管理職能頒布各種政策規章。管理職能重復,部分政策法規內容重疊矛盾。這些繁雜的政策法規在實施過程中不僅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協調成本,也加重了企業的成本,降低了效率。
如在汽車產品認證中,新車上市要通過國家發改委、國家認證委和國家環保總局的強制性認證,同時受《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3C認證管理》、《國家環保型式核准》等政策法規的調整;而公告認證、3C認證和環保認證有許多重復的內容,其中公告認證規定的檢驗項目總計為49項,3C認證規定的檢驗項目為47項,兩者完全一致的項目有44項,也就是說,這兩種認證的檢測項目重復率達到了90%。企業所有的產品等於是做了兩遍幾乎一致的檢測。
曾慶洪在提案中建議:應當理順汽車行業的政府管理體制,完善行政管理模式,實行集中化的縱向管理模式。
據介紹,關於汽車行業的管理模式,外國主要有「一部制」和「兩部制」兩種模式。以歐洲為代表的「一部制」模式由一個主管部門集中行使與機動車相關的職能;以美國為代表的「兩部制」模式由運輸部和環保局分別行使安全、節能、防盜和環保職能。在發達國家,機動車管理納入整個國家交通管理體系當中,基本上實現了事前、事中、事後管理的有機結合。實行集中化的縱向管理模式,有利於減少重復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參考國外管理經驗,在中國汽車產品認證中,可將公告認證、3C認證和環保認證統一起來,實行檢驗項目互認,減少重復的檢驗項目。
Ⅳ 汽車配件合同範本
汽車配件經營協議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加強和規范機關公務用車維修費的管理,保證行車安全,節減行政開支,克服分散維修帶來的各種弊端,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機關運行成本,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投標標書內容,經協商就甲方統修的車輛現委託乙方為更換輪胎的供應方,丙方為拆裝方,並達成協議如下:一、協議履行期限協議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暫定一年。二、甲方承諾1.甲方將統修的公務用車車輛更換的輪胎委託乙方供貨,丙方拆裝。2.公務用車車胎屬於正常行駛磨損必須更換的,由統修單位提出,經定點修理廠家同意,附有關中介鑒定書,再經財政局行事科按投標書中標通知認可的車胎品牌確定後進行更換的,可按照投標標書內容另行計算補貼費用。3.甲方車輛用戶憑單位出具的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由駕駛員在丙方更換輪胎。(輪胎更換申請表應註明產地、品牌、規格、型號、價格,並加蓋甲方公章)4.甲方將按照交與乙方的有效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一個季度與乙方結清貨款。5.甲方承諾乙方為其招標確定的單一品牌所需輪胎的唯一供應商,其供應品牌為:________________。6.輪胎供應價為:投標標書中標通知認可的價格,其中輪胎報價中應扣除安裝平衡費用_______元/條交給丙方作為安裝平衡費用三、乙方承諾1.乙方應按照標書要求提供經營輪胎的許可資格證明,對出售給甲方的輪胎應實行質量三包,如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及時提供技術服務或更換新輪胎(以廠家質量鑒定書和有關部門簽定書為准)。2.所供應的新輪胎保證為原廠(通過正規渠道進貨的)純正輪胎,杜絕假冒偽劣輪胎裝車(以丙方收貨驗證之前為止)。3.保證輪胎庫存充裕,隨時供應。不及時提供輪胎,視情處理。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貨款後五日內結清丙方拆裝輪胎費用(拆裝費_________元/條,其中_________元由甲方匯給乙方,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丙方)。四、丙方承諾1.甲方委託車輛在辦理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審批後,隨到隨換,且更換輪胎必須在丙方修理廠內更換,不允許在服務門市部進行更換,如有違約,一經查實,且連續違規三次,甲方扣減其事前發生的所有安裝費用。2.保證24小時服務,不分上、下班、節假日,隨時有人值班更換;3.建立用戶單車更換輪胎人工和微機兩種檔案,用戶可隨時查閱更換輪胎記錄;並定期向甲方提供統修車輛更新輪胎有關情況;4.憑借甲方出具的更換輪胎申請表到乙方領取新輪胎。5.負責驗收乙方供應的新胎外觀、品牌、胎號和型號,驗收合格收貨後,輪胎出現問題自行負責。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投標標書中內容執行或雙方屆時另行商定。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Ⅵ 關於汽車維修方面的協議
保修期內還是在維修站保養或維修吧,外面的配件雖然便宜但質量和技術指標很難有保障,專業的維修站對你的車肯定是比較熟悉.做保養建議還是在維修站做,這樣配件保修還能保,要是不在維修站做保養他們有權拒絕履行保修義務的.一般沒什麼事,一旦有什麼問題你很吃虧的.這種協議很難簽的.
Ⅶ 汽車零部件的三包條款
汽車「三包」直到現在仍沒有明確的說法,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再次呼籲汽車「三包」及早出台。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的「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再次呼籲汽車「三包」盡快出台。
汽車「三包」這個已經讓人疲倦的問題,直到現在仍沒有明確的說法。曾慶洪對記者表示:汽車「三包」規定出台的消息2001年就曾傳出,2004年年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公示徵求意見。然而,自2005年以來,汽車「三包」規定如石沉大海。消費者遇到質量問題,仍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除此之外,曾慶洪還帶來了其他方面的提案,主要包括:落實國家鼓勵自主創新優惠稅收政策、完善汽車行業管理、統一轎車等級劃分標准、修改《價格法》、零部件銷往出口加工區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等。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
汽車產品的「三包」規定遲遲沒有出台,使得消費者維權艱難、汽車使用費用高昂並且手續繁瑣。
如某車主的新車剛剛跑了1000公里發動機就出現故障,大修一次後又跑了2000公里,同樣的問題再次出現。他想退車,結果遭到拒絕。在隨後的一年時間內,他找了媒體、廠家、消協,還找了權威部門進行鑒定,結果仍然不能退換。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的免責條款規定,「因消費者未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部分」以及「發生故障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損壞的部分」不在「三包」的范圍,對於何為「消費者未正確使用」、何為「自行處置不當」,草案中並未明確。在產品質量糾紛中,處於弱勢群體的消費者必然處於不利地位。
因此曾慶洪建議盡快出台「三包」法規,他認為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把「三包」中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內容納入到《質量法》中。如美國,在製造商質量擔保期內出現缺陷的車輛,合理修理次數後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有資格要求換車、貨幣賠償或其他補償;在歐洲,銷售者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銷售商允諾或消費者合理期望,需承擔更換、修理、降價處理或補償消費者損失的責任。此外,「三包」的權利主體除了自然人消費者以外,還應擴大到法人主體。
同時曾慶洪還提出應該實行汽車產品質量糾紛舉證責任倒置制度。他說:「『誰起訴,誰舉證』這一在絕大多數領域通行的原則,在解決汽車質量問題糾紛時顯得很無力,因為沒有一個明確具體的評判標准,消費者在實際操作中很難舉證。高昂的鑒定費用也可能讓消費者中斷維權道路。因而在產品質量糾紛中,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由汽車製造商和銷售商證明汽車產品質量合格。」
應理順車業管理體制
此次曾慶洪除了為消費者爭取權益之外,還為廣汽自主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他告訴記者,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發布了《關於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確了國家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優惠稅收政策。曾慶洪建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使政策落到實處。
現在「大部制」成為各界熱議的話題,對於汽車行業來說,行政管理方面也存在著管理體制職能分割過細的情況。曾慶洪介紹:多部門職能交叉,造成「多頭、多環節管理」。與此相對應的是,各部門基於自己的管理職能頒布各種政策規章。管理職能重復,部分政策法規內容重疊矛盾。這些繁雜的政策法規在實施過程中不僅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協調成本,也加重了企業的成本,降低了效率。
如在汽車產品認證中,新車上市要通過國家發改委、國家認證委和國家環保總局的強制性認證,同時受《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3C認證管理》、《國家環保型式核准》等政策法規的調整;而公告認證、3C認證和環保認證有許多重復的內容,其中公告認證規定的檢驗項目總計為49項,3C認證規定的檢驗項目為47項,兩者完全一致的項目有44項,也就是說,這兩種認證的檢測項目重復率達到了90%。企業所有的產品等於是做了兩遍幾乎一致的檢測。
曾慶洪在提案中建議:應當理順汽車行業的政府管理體制,完善行政管理模式,實行集中化的縱向管理模式。
據介紹,關於汽車行業的管理模式,外國主要有「一部制」和「兩部制」兩種模式。以歐洲為代表的「一部制」模式由一個主管部門集中行使與機動車相關的職能;以美國為代表的「兩部制」模式由運輸部和環保局分別行使安全、節能、防盜和環保職能。在發達國家,機動車管理納入整個國家交通管理體系當中,基本上實現了事前、事中、事後管理的有機結合。實行集中化的縱向管理模式,有利於減少重復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參考國外管理經驗,在中國汽車產品認證中,可將公告認證、3C認證和環保認證統一起來,實行檢驗項目互認,減少重復的檢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