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去外面保養4S店影響保修嗎
㈠ 汽車保養和新車三年質保有沒有關系比如我在外面做了保養,在4s店的三年質保會有影響嗎
有的,一般來說在外面長期保養的話屬於脫保車輛再遇到問題的時候4S店需要檢查是因為質量原因還是人為原因,畢竟外面保養的店面沒有廠家的培訓和廠家提供的專用工具。
㈡ 汽車新買不到兩年,沒在4s店保養,壞了會保修嗎
汽車新買不到兩年,沒在4s店保養在三包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是保修的。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路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優先選用具備機動車檢測維修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並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2)汽車去外面保養4S店影響保修嗎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㈢ 汽車保養必須去4S店不能在其他地方保養嗎
車在保修內最好選擇去4s點,一擔車輛維修出現問題了,也不用擔心。過了保修期就可以隨便找汽車點維修保養了。
㈣ 汽車不到4S店保養就不能享受三包嗎
經常有車主向我們抱怨,4S店的維保收費太貴了,而且有時候也會搞不好愛車或搞出新問題來。但愛車還沒有出質保期,擔心去外面的修理廠保養,會被4S店以此為借口「脫保」。有個問題一直不太確定,不在4S店保養,真的不能享受廠家質保嗎?
我們先來看看一個案例:車主不在4S店保養索賠被拒,法院判車主敗訴。
2017年9月19日,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民事訴訟,原告因購買的汽車變速箱出現故障向廠家申請索賠,廠家以沒有在4S店保養為由拒絕索賠,於是原告車主將廠家告上了法庭,結果敗訴!
新版《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裡面有提及,消費者在車輛維修方面擁有自主選擇權,在質保期內不按廠商及4S店要求到4S店進行維修保養的車輛也不會失去質保機會,那麼這位車主為什麼會敗訴??
需要車主提供維修方的工商執照、維修行業經營許可、結算發票、配件采購使用證明還有配件合格證、資歷證明、能力證明、廠家授權證明、出場竣工證明……看到這么些需要提供的證明,維權車主心裡一定不是滋味:你確定你不是在逗我?
所以,如果車主在質保期內沒有選擇4S店維修保養,車輛一旦出現問題,車主又不能提供相應的材料,4S店及廠家將不會負責,特別是在發動機等關鍵零部件上。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強烈建議小夥伴們好好研讀一下汽車三包法。
建議小夥伴們好好研讀一下三包法:
01、《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50號公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章第十二條。銷售者銷售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明示由生產者約定的修理者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修理網點資料,但消費者在上述修理網點中自主選擇修理者,不得限制。這意味著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修理廠保養,廠家不能強制。前提是該修理廠是合法、有資質的。
0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這意味著車主在維修保養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修理者。問題來了,三包期內在4S店以外的修理廠保養之後,車輛出現故障,4S店還會提供保修服務嗎?
答案是是否在有資質的場所維修,是否能提供:需要車主提供維修方的工商執照、維修行業經營許可、結算發票、配件采購使用證明還有配件合格證、資歷證明、能力證明、廠家授權證明、出場竣工證明。
根據2015年1月1日,由國家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汽車生產及其授權銷售、維修企業不得濫用汽車保修條款。只要消費者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維護、修理汽車產品,就不能以車主在外面修理廠保養為由,拒絕車主享受「三包」政策。」
那車主應如何證明自己在非授權修理店的維保符合汽車生產廠家的,維修手冊規定和技術要求呢?
根據交通運輸部2017年4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包括:
1、維修合同(托修單)
2、維修項目
3、維修人員及維修結算清單等
4、質量檢驗人員及質量檢驗單
5、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
所以小伙們,要在外面修理廠保養維修,別忘了按照法律規定審核相關資質,索取相關證明。不然,便宜肯定有便宜的風險,最後自己吃啞巴虧了更不劃算了。
總結:與其那麼麻煩去審核去索取證明,不如安心在4S店保養維修,每個消費客戶都是可以問清楚後再決定是否值得消費,如果問下來,服務人員沒體現價值,客戶完全可以不消費。
希望對你有幫助,來自湛江金富汽車的從業者!
㈤ 新車不在4s店做保養,會影響質保嗎
新車不在4s店做保養,不會影響質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同時,《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廠商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除非4S店能夠證明故障是因胡小姐在其他地方保養或維修不當造成的,否則應依法承擔包修責任。
(5)汽車去外面保養4S店影響保修嗎擴展閱讀:
汽車保修條件
除了明確車內各部件的保修期限外,幾乎所有車系的《保養手冊》中都對保修做了條件限制,若發生如下情況,車主就享受不到免費保修服務:
1、未按規定進行保養。用戶購買新車後,如果在規定里程內沒有到指定4S店或廠家指定的特約維修站做定期保養維護,如果車子出現了問題,即便是在保修期內,用戶也要支付一定的維修費用。
2、私自對車輛進行改裝。「不保改裝車」幾乎是所有廠家在保修期問題上的共識,甚至有些品牌的保修條款中還規定,如果用戶擅自改變車輛的用途,用於出租、租賃或競技比賽,也會視為自動放棄保修權利。
3、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汽車保修期只能在大的方面給客戶保障,由於使用不當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壞,只能由用戶或其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㈥ 汽車保養必須去4s店嗎,不去影響質保期內三包政策嗎
新車一定要去4S,倒不是因為愛護新車,而是因為廠家會給新車提供一段時間的質保期,在質保期內車輛如果出了質量問題是會免費給修 復的。如果沒有按照廠家的規定按時去4S保養,這個質保就會作廢。聽起來有點像霸王條款,但其實也可以這樣理解,如果沒有去4S保養而是去了外面的修理廠,廠家沒法確定這個問題是廠家的質量問題還是由於修理廠保養不當造成的。所以在新車質保期內,是一定要去4S保養的。至於質保期有多長,不同的品牌是不一樣的,可以看看自己買車時候的隨車手冊,或者直接去問4S。
但是在過了首保之後,很多人會選擇不去4S店保養。主要還是因為4S店長期以來的高額的人工費和配件價格不斷驅使用戶去找路邊攤來解決維修問題,出了問題之後又以出問題不在4s 店維修來打發三包責任。4S店維修確實存在問題,昂貴的維修周期頻繁,過度營銷,但同時4S店維修比較完善的地區更正規,而且還可以享受在4S店保養的貼心服務。我們都知道汽車保養不是一錘子買賣,是一個需要長期服務,但是很多人都是去4S店保養,但也不是所有的小毛病都要去4S店,比如平日里自己加加機油或者找個靠譜的修理工加加機油都可以。
在2萬公里以及4萬公里等需要大保養的時候,還是推薦你去4S店,因為在這種大公里里程數的大保養中需要對車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不僅僅是機械的燃油系統,電子系統也需要檢查,這點一些汽修鋪子是沒辦法滿足的。雖然每次都在4S店保養會很貴,但是會有全面完整的4S店保養記錄,一般在你保養完4S店都會進行記錄。
路邊維修店的優點是價格便宜,有的城市有專門的維修店,汽車保養得很快,不會耽誤車主太多寶貴的時間。但有時也會因為沒有專業零配件的保證,往往需要花費更長的時間換得一個原廠配件,這也是其一大缺點所在。還有個缺點就是一旦維修車間使用劣質零件,很容易產生糾紛,甚至影響到汽車的保養和質量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