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損失賠償案例
㈠ 汽車受損維修索賠
汽車受損了理賠一般要保險公司定損,之後才會確定理賠怎麼賠付,如果自己提前修了最好有證據照片視頻之類的。方便理賠。
㈡ 汽車維修保養後,由於師傅操作不到位,造成車輛損壞,該賠償什麼費用有沒有法律依據
我覺得第一精神損失費肯定是不能給的。還有救是修車的費油可以賠。。但返還上次修理費就沒道理了。。。還有就是住宿費賠償也有一定的標准。。還有客戶提到的後輪剎車片的費用我覺得也沒有給的道理。。 具體賠償的價格。。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㈢ 我方全責車險理賠案例
車險理賠的流程:
1、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再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准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2、對方的全責,可以去對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本人的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發生雙方事故,本人全責,那麼就要報案,和對方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
4、然後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本人,可以把錢給對方,也可以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
5、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後定損,修車,最後到保險公司報銷。
車險理賠種類:
現在投保車險,最大眾的選擇就是四個基本險。交強,車損,三者,不計再加外車船稅。
如果車有被劃傷過的經歷。那隻要不超過三年的車都可以加劃痕險。
如果車經常會飛速行駛在高架上,那建議投保玻璃險,這樣如果被見起的小石頭砸壞玻璃也不用擔心了!
如果車,年限超過八年,可以投保自燃險。
如果行駛能力不是很有把握,那可以為司機和乘客投保一個五萬乘以五座的座位險。
㈣ 汽車修理賠償問題
你想要這部分賠償
首先看撞你的人是否願意賠償你這部分損失,
其次看給你維修車的維修廠,是否可以協調全責方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協調出一部分
如以上都達不到想要的結果,只有訴諸法律了,不過希望你有時間或精力!
㈤ 汽車維修後,要求賠償耽誤汽車使用,每天按多少錢
發生車損交通事故後,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維修車輛期間產生的交通費及其他損失。具體賠償項目及依據為:
《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㈥ 大眾汽車因質量問題索賠成功要補償案例
可以登錄官網看一下 這種案例的
㈦ 交通事故全責汽車維修費怎麼賠償
1、車輛維修的費用由自己先行墊付,開好正式發票,拿了發票向對方索賠
2、車輛維修好之後打電話通知對方直接去修車的地方直接去支付,發票直接開給對方
3、上面2個辦法都不行的話,你先墊付之後拿了發票,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的資料去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財產損失。具體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以下財產損失:
(一)、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導致車輛、物品及其有關設施損壞,應當修復而不能修復,以及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應當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進行賠償
(二)、間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間接財產損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損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現有財產的減少或者損毀,而是如果不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必然會獲得的利益。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財產損失是否賠償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㈧ 汽車本身故障造成損失怎樣賠償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附:
《侵權責任法》 第五章 產品責任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二條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 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四十六條 產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採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七條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㈨ 車輛保險理賠案例
可以賠償 雖然機動車所有人為工戶,但依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車輛發生買賣關系,但由於沒有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因此,買車人並沒有取得該車法律上的所有權。但值得注意的是:並非只有在投保人取得保險標的完全的所有權的情況下才具有保險利益。以車險而言,佔有、保管、租用車輛的情況下,都可以認為具有保險利益。買車人雖未取得該車的所有權,但事實上已合法佔有該車,該車的損壞、滅失以及由該車引起的第三者責任都有可能造成其個人的經濟損失。因此,可以認為買車人對該車具有保險利益。
司機對標的車具有保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