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遼寧汽車維修決策環保
1. 2015新環保法對汽車維修行業有何規定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於2015年1月1日修訂施行《環境保護法》並沒有對汽車維修行業作出專門規定,但有與汽車維修行業有關的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三十六條國家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和再生產品,減少廢棄物的產生。
國家機關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優先採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
第四十條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產生。
第四十一條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條國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或者轉移、使用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禁止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
第四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時,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措施。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處理,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有關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評估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失,並及時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處置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四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
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重點排污單位不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環境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公開,處以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條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2. 遼寧省2019國家環保督察組舉報郵箱多少
這個你最好能實名舉報打電話過去,光是發郵件效果不明顯可能還沒有效果
3. 我辦了個小型汽車修理廠,被環保局告到法院,法院把我的財封了,我要怎麼處理
當然是送禮嘍,還能咋辦!誰讓你手續不全
4. 汽車維修環保證多少錢
汽車維修工證考試多少錢汽車修理工是汽車的維護、修理和調試的人員。汽車修理工他們一般使用工、夾、量具,儀器儀表及檢修設備進行汽車的維護、修理和調試。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培訓期限
汽車維修工是汽車的維護、修理和調試的人員。汽車維修工他們一般使用工、夾、量具,儀器儀表及檢修設備進行汽車的維護、修理和調試。
5. 汽車修理廠環保措施(汽車維修企業如何進行環保)
現在國家對環保查的比較嚴 汽車主要的環境污染主要有 1噴漆2洗車水3廢氣4廢機油4作業車間的雜訊5等污染 可以從這些方面著手環保.
6. 國家對汽車維修油漆有沒有什麼明確規定文件
1、所有未安裝凈化設備的油漆烤房,或治理裝置不正常運行的汽修企業,在接到「告知書」後立即停止汽修油漆作業。
2、已經安裝了凈化設備的油漆烤房,必須對活性炭等廢氣治理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更新,確保設施正常運行,並達到環保標准。
3、對汽修時產生的廢機油,必須按照有關定點要求,交指定廠商進行廢機油的後期處理。
4、維修企業是否具有汽修經營資質、是否非法從事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
5、是否違規租賃三元催化器;
6、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是否嚴格執行機動車維修服務規范;
7、檢查企業相關管理台賬、車輛維修檔案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情況;
7. 遼寧省政府135號令誰有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
第 135 號
《遼寧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業經2001年12月18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政府第9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省 長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遼寧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監督管理,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是指以燃油、燃氣為動力能源的各種車輛,但鐵路機車除外。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排氣污染,是指機動車上路行駛向大氣環境排放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機動車排氣污染的防治。
第四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環保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的法定職責,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政府鼓勵生產使用清潔能源的機動車,推廣使用經國家認定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技術、裝置及機動車油料添加劑。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大氣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 政府應當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有利於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的城市發展規劃,並採取有利於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第八條 機動車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以下簡稱排放標准)。
第九條 機動車不得使用含鉛汽油等不符合國家和省油品質量標準的車用燃油。
銷售車用柴油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配備能有效去除膠質、灰分等雜質的過濾設備。
銷售車用燃油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所銷售的燃油中加入經國家或者省環保部門認定的能有效清除積碳的清潔劑。
經國家或者省環保部門認定的清潔劑目錄,由省環保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進口污染物排放超過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第十一條 生產、銷售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產品質量檢驗制度,並在產品的標識上標明質量保證期及其他法定事項。
安裝使用機動車排氣凈化裝置,應當遵守國家規定的安裝使用技術要求。
第十二條 機動車生產企業應當在每年11月底以前,向省環保部門申報本年度所生產機動車的污染排放情況,省環保部門對企業申報的污染排放情況進行審核後,上報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對未列入國家發布的機動車環保達標車型名錄的機動車,企業不得生產和銷售。
第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按照防治大氣污染的要求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使在用機動車達到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四條 環保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機動車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單位不得拒絕、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五條 使用機動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經省環保部門審核認定的檢測單位進行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經檢測符合排放標準的,由環保部門發給《遼寧省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檢測合格證》。
《遼寧省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檢測合格證》由省環保部門統一印製。
第十六條 省環保部門可以委託已取得公安機關資質認定的承擔機動車年檢的單位,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年度檢測。
第十七條 機動車年檢時排放污染物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的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進行維修治理,經檢測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第十八條 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單位,應當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對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的檢測情況進行登記建檔,並定期將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的檢測情況報所在市環保部門,市環保部門自接到報告之日起15日內報省環保部門,省環保部門定期發布全省機動車排氣污染狀況公告。
第十九條 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的檢測,必須執行國家和省頒布的排放標准和檢測方法。機動車檢測單位和檢測人員必須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和資格,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對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狀況實行申報登記制度。擁有在用機動車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環保部門申報車輛的型號、數量、已使用年限、排氣污染等情況,並接受所在地環保部門的抽查檢測。
經抽查檢測污染物排放超過排放標準的機動車,必須進行維修治理,符合排放標准後方可繼續使用。
第二十一條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拆解報廢機動車,應當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禁止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銷售車用柴油未配備過濾設備、車用燃油未加清潔劑的,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和進口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罰款;對無法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沒收銷毀。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拒絕環保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環保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機動車不符合排放標准上路行駛的,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收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責令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依法辦理注銷登記,可以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罰款和收繳罰款,按照《遼寧省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八條 環保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8. 環保對汽修廠有哪些要求
環保垃圾桶分類標示的購買。
廢機油大桶購買,廢機油大桶下面做接油盤,廢機油間貼。
9. 辦理汽車三類維修資質證是否需要環保審批手續
需要的。
10. 汽車維修企業具備的環境保護條件要求有哪些
環境是國家的重要資源,也是人民生活質量的基本條件,環境保護是國策大事。環境保護人人有責,關系人人。維修企業應具備的環保條件
1.
維修車輛清洗應在規定的固定地點進行,每天應對汽車清洗地點進行
清掃
2.
保持場地清潔,汽車拆卸維修時,應做到油、水不落地
3.
廢舊料應分類放置在規定的收集地點,廢機油倒入收集桶內
4.
銼削制動蹄片應防止有害粉塵擴散
5.
車輛噴漆應在烤漆房或噴漆間內進行,防止漆塵飛揚,污染環境。
6.
檢修空調機時,致冷劑不得隨意排放到大氣中
7.
維修車輛的廢氣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的規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