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召回登記後汽車損壞
A. 汽車召回到底是「退貨」還是「換貨」
有的朋友心裡可能樂壞了,汽車召回,那不是又可以換新車了嗎?您弄錯了,汽車召回不是回收的意思,您想啊,如果是汽車回收,那汽車主機廠得積壓多少同品牌的二手車啊?主機廠可沒那麼傻,況且國家早有召回規定,我們這次從通用汽車召回事件了解一下汽車召回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汽車廠商一般會通過品牌特約經銷商,也就是4s店的渠道,對召回車輛進行維修和配件更換處理,作為車主的您,可以通過企業官網或者國家質量監督總局官網,找到汽車召回窗口,輸入您愛車的VIN碼,就可以查詢到是否被召回,也可以注意接收4s店售後相關的簡訊、電話提醒,您只需要抽個時間,將車子開到4s店就行啦,一般情況下4s店為消除品牌影響也會送給車主一些優惠券哦
B. 汽車召回後是在4s店維修嗎
汽車召回只要是那個品牌的4S店才能處理,不必要一定回購買汽車的那家4S店。
汽車召回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車產品製造商進行的消除其產品缺陷的過程。包括製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銷售商、修理商、車主等有關方關於缺陷的具體情況以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項,並由製造商組織銷售商、修理商等通過修理、更換、退貨等具體措施消除其汽車產品缺陷
C. 汽車召回是維修好了再返回車主嗎
是的。
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主管部門依第二十四條規定經調查、檢驗、鑒定確認汽車產品存在缺陷,而製造商又拒不召回的,應當及時向製造商發出指令召回通知書。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責令認證機構暫停或收回汽車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對境外生產的汽車產品,主管部門會同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發布對缺陷汽車產品暫停進口的公告,海關停止辦理缺陷汽車產品的進口報關手續。
在缺陷汽車產品暫停進口公告發布前,已經運往我國尚在途中的,或業已到達我國尚未辦結海關手續的缺陷汽車產品,應由進口商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退運手續。
主管部門根據缺陷的嚴重程度和消除缺陷的緊急程度,決定是否需要立即通報公眾有關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和避免發生損害的緊急處理方法及其他相關信息。
第三十一條製造商應當在接到主管部門指令召回的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銷售商停止銷售該缺陷汽車產品,在10個工作日內向銷售商、車主發出關於主管部門通知該汽車存在缺陷的信息。境外製造商還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進口商停止進口該缺陷汽車產品。
製造商對主管部門的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主管部門通知中關於製造商進行召回的內容暫不實施,但製造商仍須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
(3)4s店召回登記後汽車損壞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第二十八條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儲運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質量必須符合相應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三十條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第三十一條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D. 車輛被召回換件後4S店需要給客戶憑證嗎
所謂的召回就是返廠修理,一般就是車主將車交給當地4s店,再由4s店統一送回廠家修理,並會告訴你一個還車時間。當然在這段時間會耽誤您的使用,所以一些車主不願送還車輛,並自行解決問題
E. 我車是4s店召回更換零件,導致發動機嚴重損毀。我新車28000公里。我要求換新的發動機不給換說就給
4s店召回更換零件,導致發動機嚴重損毀。你要求換新的發動機並不過分。因為這責任是4s給惹上的。不給換的話,當然必須修好才行。另外還要檢查是否影響到其它配件。如果雙方談不合,可以上訴法院處理。
機油有潤滑,冷卻,抗磨,清潔,密封等作用。機油缺少了容易受損的部位主要在軸,瓦,液壓頂桿,活塞,環,缸套,輕則使之加重磨損,重則燒瓦抱軸。責任在4S店,修好了不會有很大的後遺症的,但是要找個熟悉車的人一起去扯,該換的必須得換,而且在維修更換的時候必須在場監督。
只是影響發動機,發動機大修,包括換曲軸,大小瓦,活塞環,銷,缸套,液壓頂桿,氣門,氣門彈簧,油封,墊子等。如果打開發動機發現裡面全黑了《本來是金黃色》,建議更換總成,那樣的話你所說的後遺症就不會有了。但是更換的可能性不大,雖說是4S店,問題終究是師傅粗心導致的,他們要賠償你所花的大部分。還不知道您的車子在聽到響聲時是保養完了多久,拖到4S店後發動機裡面還有沒有一點機油?機油少了會導致液壓頂桿響,機油報警燈會報警,但是機油尺沒有插好機油全部噴出來的可能性不大。
F. 4s店隱瞞汽車已召回並維修好的事實
汽車召回只要是那個品牌的4S店才能處理,不必要一定回購買汽車的那家4S店。汽車召回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車產品製造商進行的消除其產品缺陷的過程。包括製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銷售商、修理商、車主等有關方關於缺陷的具體情況以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項,並由製造商組織銷售商、修理商等通過修理、更換、退貨等具體措施消除其汽車產品缺陷
G. 汽車召回後如何處理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本規定所稱召回,指按照本規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車產品製造商選擇修理、更換、收回等方式消除其產品可能引起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缺陷的過程。
由此可見,召回並不等於退貨,退貨只是執行召回的一種方式。一般情況下,由生產企業根據產品缺陷的具體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缺陷消除措施。從我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實施經驗與國外召回管理經驗來看,絕大多數的召回是通過免費修理或更換零部件的方式對缺陷進行消除的。
拓展資料
汽車召回制度始於60年代的美國,美國的律師拉爾夫發起運動,呼籲國會建立汽車安全法規。他努力的結果,就是《國家交通及機動車安全法》。
該法律規定,汽車製造商有義務公開發表汽車召回的信息,且必須將情況通報給用戶和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免費修理。1969年5月,美國媒體抨擊歐洲和日本車商私自召回缺陷車進行修理,特別指出藍鳥漏油和豐田可樂娜剎車故障問題。6月1日,日本《朝日新聞》報道這個消息後,在日本引起軒然大波。同年8月,日本運輸省修改了《機動車形式制定規則》,增加了「汽車製造商應承擔在召回有缺陷車時公之於眾的義務」的內容。
H. 汽車召回維修要回買的4s店維修嗎
汽車召回只要是那個品牌的4S店才能處理,不必要一定回購買汽車的那家4S店。
汽車召回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車產品製造商進行的消除其產品缺陷的過程。包括製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銷售商、修理商、車主等有關方關於缺陷的具體情況以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項,並由製造商組織銷售商、修理商等通過修理、更換、退貨等具體措施消除其汽車產品缺陷。
I. 在第一家4S店購車,以後如果車輛出現問題 ,可以在其他4S店質保維權嗎
汽車廠家把去4S店保養與質保相掛鉤,強制要求在4S店保養屬於霸王條款。汽車「三包政策」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不在生產者授權的4S店等保養,出現的質量問題只要與該保養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說在其他汽車4S店保養未造成損壞的,經營者不能免除三包責任。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這意味著車主可以自主選擇一些非廠家指定的4S店進行保養,廠家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指定維修單位。還規定「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後六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信息和工時定額。」 這意味著新車投放市場銷售後的六個月以內,廠家必須將新車的維修參數信息和工時定額,向社會進行公布,防止維修技術的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