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固體廢物環保設施
Ⅰ 汽車維修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點和難點是什麼
汽車維修企業環境保護制度及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境保護方針,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2、應有廢油、廢液、廢氣、廢蓄電池, 廢輪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質集中收集、有效處理和保持環境整潔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8、有害物質存儲區域應界定清楚,必要時應有隔離、控制措施
4、塗漆車間應設有專用的廢水排放及處理設施, 採用干打磨工藝的,應有粉塵收集裝量和除塵設備,應設有通風設備。
5、調試車間和調試工位應設置汽車尾氣收集凈化裝置
6、應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和環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環境保護制度。
7、嚴格執行汽車排放標准,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8、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對尾氣排放和雜訊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什邡市師古鎮鑫隆汽車潤滑油養護部
Ⅱ 全國汽車維修企業每年產生多少危險廢物
什麼是危險廢物?汽修行業有哪些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定標准和鑒定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廢物特性的廢物。
汽修行業危險廢物除廢機油、廢鉛酸蓄電池外,還包括:噴漆廢棄漆渣,廢油抹布、手套,廢油、廢漆桶等。
廢機油、廢鉛酸蓄電池等廢物 有哪些危害?
廢機油中含有致癌、致突變、致畸形物質及廢酸、重金屬等物質,對人體危害極大,其中有機化合物如芳香族類很多對身體有毒害作用,這些物質不但會停留在肺,還會進入血液運行全身,會干擾人的造血系統、神經系統等,導致血液病。
一次換油產生的廢機油看起來像污水般無害,但事實並非如此。一升廢機油可以污染100萬升清水,相當於供應14個人一年的用水量。
廢棄鉛酸蓄電池含有大量重金屬,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持久性危害。不少回收人員將含有鉛成分的廢液直接向河流、坑塘中傾倒,沉澱在土地中的鉛對人畜健康構成危害。
國家關於危險廢物 有哪些規定?
危險廢物是固體廢物管理的重點,是近年來在環境保護中日益受到重視的領域。
危險廢物是具有毒性、反應性、易燃性、腐蝕性、感染性等危險特性,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重大危險或有害影響的固體廢物。
我國在1996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該法的制定使得固體廢物的環境管理得到了高度重視,全面規定了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制度和體系,包括監督管理、污染防治、危險廢物管理特別規定、法律責任和附則等部分,在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特別規定中對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運輸、轉移、包裝、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建設、監督管理等活動有比較系統的要求,主要有申報登記制度、統一鑒別制度、代處置制度、排污收費制度、轉移聯單制度、管理計劃制度等危廢管理制度。
Ⅲ 環保設施有哪些
環保設施有:
1、專用設備,各類污水泵、污泥泵、存水泵、計量泵、螺旋泵、空氣壓縮機、羅茨鼓風機、離心鼓風機、表面曝氣機、自動取水樣機、格柵清污機、刮砂機、刮泥機、刮泥吸泥機、污泥濃縮刮泥機、消化池污泥攪拌設備、沼氣鍋爐、熱交換器、葯液攪拌機和污泥脫水機等。
2、電器設備,交直流電動機、變速電機、啟動開關設備、照明設備、避雷設備、變配電設備(包括電纜、室內線路架空線、隔離開關、負荷開關、熔斷器、少量油開關、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電力電容器、斷電器、保護器、自動裝置和接地裝置等)。
3、通用設備,電動葫蘆、離心機、恆溫箱、烘箱、冰箱、各種手動及電動閘閥、蝶閥、閘門啟閉機和止回閥、綠化葯水噴灑車、手推及電動割草機、卷揚機、車床、刨床、銑床、橋式起重機、運輸車輛等。
4、儀器儀表設備,各種天平、化驗室常用分析儀器、電磁流量計、液位計、空氣流量計和溶解氧測定儀等。
Ⅳ 設備檢修和開停車期間環保對固廢處理要求有哪些
工業固體廢物處理需辦理資質需要遵循:《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級分類標准 》
法規節選:工業固體廢物類
(1)甲級資質證書條件 . 注冊資金200萬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業固體廢物處置設施運營管理經歷,並且具備工業固體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綜合利用和處置能力,年綜合處置工業固體廢物能力在1萬噸以上,或累計處置工業固體廢物達到2萬噸以上。
負責運營的設施正常運行一年以上,未發生過重大責任事故。殘余物嚴格按國家規定進行安全處置,設施運營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廢水、廢氣和雜訊排放標准; . 具有設施完備的固定化驗室(實驗室),具有重金屬和特徵污染物的化驗設備和檢測能力。
(2)乙級資質證書條件 . 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 . 具有1套以上工業固體廢物處置設施運營管理經歷,具備相應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綜合利用和處置能力,年綜合處置工業固體廢棄物能力達到2千噸以上,或累計處置工業固體廢物達到5千噸以上。
負責運營的設施正常運行一年以上,未發生過重大責任事故。殘余物嚴格按國家規定進行安全處置。設施運營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廢水、廢氣和雜訊排放標准; 具有設施完備的固定化驗室(實驗室),具有重金屬和特徵污染物的化驗設備和檢測能力。
(3)業務范圍 . 持有甲級資質證書的單位,可在全國范圍內從事該專業類別任何規模的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的運營業務; . 持有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處理量不超過1萬噸/年的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的運營業務。
(4)說明 本標准規定的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交通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不包括危險廢物。
Ⅳ 汽修行業危險廢物該如何處置
汽修行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告知書
汽修行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告知書
各相關單位、個體經營者: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機動車維修、拆解行業產生機動車維修與拆解行業涉及產生的危險廢物及代碼有:
1、車輛維修和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發動機油、制動器油、自動變速器油、齒輪油等廢潤滑油(900-214-08);
2、汽車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和油泥(900-199-08);
3、噴漆過程中產生的廢漆渣(900-252-12);
4、報廢機動車拆解後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氣囊(900-018-15);
5、車輛制動器襯片的更換產生的石棉廢物(366-001-36);
6、噴漆作業房尾氣收集裝置更換的廢活性炭(900-039-49);
7、廢機油濾芯、廢油漆桶、廢機油桶、含有機溶劑或油漆的抹布(900-041-49);
8、廢鉛酸蓄電池(900-044-49);
9、廢汽車尾氣凈化催化劑(900-049-50)。
列入豁免名錄的危險廢物為:廢棄的含油抹布、勞保用品(900-041-49),混入生活垃圾的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一、管理要求。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利用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兩高」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按國家規定如實申報登記,並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過程中採取環境污染防範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貯存;禁止擅自棄置、傾倒、填埋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個人或者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二、法律責任。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由相關行政機關依法進行查處;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事故應急。各相關產廢單位、個體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杜絕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並有效措施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單位,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屬地環保、公安等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四、違法舉報。任何單位、個人發現違法行為和線索,應及時向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環保部門舉報熱線「12369」,公安機關舉報熱線「110」。
Ⅵ 環保設施有哪些
按治理物質的形態分類有廢水治理設施、廢氣治理設施、廢渣治理設施、粉塵治理設施、雜訊治理設施和放射性治理設施等。
按設備的功能分類有廢水沉澱槽、廢水中和槽、過濾(壓濾)器、離子交換柱、活性碳吸附柱、氣體吸收(回收)塔、蒸餾塔、廢渣堆放池(場)、粉塵收塵(除塵)器、雜訊消聲器、放射屏蔽裝置、取樣器(工具)、分析儀器等。
環保設施是治理工業、商業及服務行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產生並對環境造成影響的物質,使其達到法定要求所需的設備和裝置,以及環境監測設備。
概述
現行的環保設施運營模式有兩種:一是排污企業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是由該企業負責運行管理;二是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設施如城市生活廢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是由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進行管理。
這兩種模式都存在著不利於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的種種弊端:其一,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費用由企業負擔,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的費用由政府負擔,無論對企業還是對政府這都是一個沉重的包袱。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環保設施
Ⅶ 汽修固廢廢漆怎樣處理
辦理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然後將收集的廢機油定期轉移至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汽車維修行業會產生的塗料危險廢物主要是噴漆工藝產生的廢油漆渣、、廢油漆、吸附棉、天那水、活性炭以及沾染了油漆或者機油的油漆罐、機油桶、機油濾清器、抹布手套等。
Ⅷ 汽車帶來哪些固體廢物污染問題
廢汽車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有色金屬、廢舊輪胎、玻璃、塑料、黑色金屬等,廢汽車的露天丟棄堆放,是一個既浪費材料又影響環境和佔用土地的社會難題,這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社會公害。
推薦篇文章《廢汽車回收處理技術的研究進展》,鏈接http://www.cn-hw.net/html/32/200709/4304.html
Ⅸ 北京汽修環保要求
汽修行業現在在環保方面要求很嚴呢。
汽車維修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汽車維修業選址、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及雜訊防治的技術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汽車維修企業、汽車綜合小修及專項維修業戶。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1234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GB15562.2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GB18597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
GB20101塗裝作業安全規程有機廢氣凈化裝置安全技術規定
GB26877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T7701.1煤質顆粒活性炭氣相用煤質顆粒活性炭
DB11/307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DB11/501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DB11/996城鄉規劃改用地分類標准
DB11/1195固定污染源監測點位設置技術規范
DB11/1228汽車維修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非原位再生吸附處理工藝non-
吸附劑不在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裝置中直接處理再生的吸附處理技術工藝。
4選址
4.1新建、改建、擴建汽車維修項目選址應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3號)和DB11/996等要求。
4.2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汽車維修項目。
5污染防治要求
5.1大氣污染防治
5.1.1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
a)汽車維修過程中使用的處於即用狀態的塗料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應符合DB11/1228-2015表1要求;
b)應記錄使用的塗料、稀釋劑、固化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種類、數量及揮發性有機物的含量,至少保存3年;
c)調漆作業應在密閉空間內進行,產生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應經活性炭等凈化設施處理後排放;
d)噴漆作業應採用高效噴塗設備;使用有機溶劑清洗噴槍,應採用密閉洗槍設備,或在密閉設施內清洗並配備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
e)所有噴漆、烤漆作業應在密閉噴、烤漆房內進行,廢氣經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處理後達標排放;
f)噴、烤漆房排氣筒排放的污染物濃度應符合DB11/1228要求,調漆室排氣筒排放的污染物濃度應符合DB11/501要求,排氣筒應設置廢氣排放口圖形標志並按照DB11/1195的規定設置廢氣采樣口和采樣平台;無組織排放監控點大氣污染物濃度應符合DB11/1228要求;
g)採用非原位再生吸附處理工藝,每萬立方米/小時設計風量的吸附劑使用量不應小於1立方米,更換周期不應長於1個月;
h)採用煤質顆粒活性炭為吸附劑時,其性能參數應符合GB/T7701.1的要求;
i)採用吸附式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應按照GB20101要求在進、出口的風管應設置壓差計,以測定經過設施的氣流阻力(壓降),壓差宜控制在300~350Pa,超出該壓力范圍時應對處理設施進行維護;
j)異位再生或廢棄的吸附劑在轉移處理之前應採用密閉容器貯存,防止被吸附的揮發性有機物揮發;
k)應建立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運行台賬,至少保存3年。
Ⅹ 2015新環保法對汽車維修行業有何規定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於2015年1月1日修訂施行《環境保護法》並沒有對汽車維修行業作出專門規定,但有與汽車維修行業有關的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三十六條國家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和再生產品,減少廢棄物的產生。
國家機關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優先採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
第四十條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產生。
第四十一條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條國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或者轉移、使用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禁止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
第四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時,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措施。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處理,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有關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評估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失,並及時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處置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四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
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重點排污單位不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環境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公開,處以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條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