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聞汽車配件招聘
1. 水滸傳招安的劇情簡要
武松反對招安是自相矛盾。當初在孔家莊,武松遇到宋江,宋江邀請武松同去清風寨,而武松決意投奔二龍山。他是這樣婉拒宋江的好意的:「……只是武松做下的罪犯至重,遇赦不宥,因此發心只是投二龍山落草避難。亦且我又做了頭陀,難以和哥哥同住,路上被人設疑。便是跟著哥哥去,倘或有些決撒了,須連累了哥哥。便是哥哥與兄弟同死同生,也須累及了花榮山寨不好。只是由兄弟投奔二龍山去了罷。天可憐見,異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時卻來尋訪哥哥未遲。」可見,武松早就有期盼招安的心思。
李逵反對招安,符合他的性格和一貫行事風格不假。但是,第二天,他就把自己反對招安的言論當作醉話給否了:「我夢里也不敢罵他(按指宋江)。他要殺我時,便由他殺了罷。」並且在眾兄弟引領下,「去堂上見宋江請罪」。很容易就接受了招安之事。宋江的喝斥:「我手下許多人馬,都似你這般無禮,不亂了法度!且看眾兄弟之面,寄下你項上一刀。再犯,必不輕恕!」一罵,一恕,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怎麼看,都像預先安排的雙簧戲,目的是讓其他將領不好站出來反對招安。須知,江湖上素享「及時雨」美名的宋江,武松和李逵是他籠絡功課做得最足的兩位。
魯智深不像武松、李逵,跟宋江有特別的交往。但對於魯智深那一番反對招安的話,宋江的「……今皇上至聖至明,只被奸臣閉塞,暫時昏昧。有日雲開日出,知我等替天行道,不擾良民,赦罪招安,同心報國,竭力施功,有何不美」雲雲,實在是沒有新意,顯得蒼白無力。許多好漢心中其實並不服氣。「當日飲酒,終不暢懷,席散各回本寨。」
2. 中建一局集團第三建築有限公司招聘是騙人的嗎
對方是傳?銷,或者是打算接你途中打劫你。
這樣的案例被爆的太多了。你非要一廂情願的往火坑裡跳?
給你看兩條新聞。
http://news.sina.com.cn/o/2009-08-20/054716152956s.shtml;
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09-08/25/content_679717.htm。
你非要不信,大可以自己去查號。
只要你查不到號,查到小靈通,查到對不上號,那就顯然是騙人的。
給你發的隨時會被吞。
如果你正在通過網路求職,並接到了用人單位打來的電話,
那麼,詳細核實對方身份及公司真假是第一步,
否則,你稍不留意就會上當受騙,
或者落入那些精心偽裝的傳()銷網路。
你以為自己是舉世聞名,對方隔著那麼遠還能慕名而來,非你不要?
你也不是優秀得無以復加的地步,憑什麼會天上掉餡餅砸著你呢。
只要你在不安全的地方留下過手機號碼,都可能被收集起來賣掉。
這幫人就冒充某國際或國內著名企業,一般自稱為某助理或某主管。
給你打電話,先進行一番摸底後,要求電話面試,
然後以各種理由,讓應聘者到外地參加培訓或者直接工作。
或者利用各種人才招聘網站欺騙求職者。
從網上復制一家真實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傳真給人才網並付費刊發招聘廣告。
從應聘者的簡歷里搜集其個人信息,然後一一打電話自稱招聘。
要是你頭腦發熱跑到了當地,就被人身控制,從事非法傳()銷
3. 當時劉玄是懷疑劉秀的,但是劉秀是怎麼爭取到去河北招護,逃離魔掌的
據《後漢書 光武帝本紀》劉秀當初起兵跟著其兄劉縯,昆陽之戰後,劉縯為劉玄所殺。時劉秀統兵在外,聞訊立即馳往宛城,向更始(劉玄)謝罪,沿途有人弔唁,他只自引咎,不交一句私語,他沒有為劉縯服喪,飲食言笑,一如平常。更始於是拜他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是年,更始入駐洛陽,即拜他「行大司馬事」去安撫黃河以北的州郡。
4. 之前在河北上的一年多班後來辭職了公積金里有八千多封存二年後我取了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此致敬禮「的兩種寫法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著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處「敬禮」的頂格,呼應於起首對收信人的稱呼,是古代書信「抬頭」傳統的延續。古人書信為豎寫,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稱呼,都要把對方的姓名或稱呼提到下一行的頂頭書寫,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為現代書信所吸收。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寫作方法
第一段:寫出辭職的心理(當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編造),你可以寫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我打算辭掉所從事的職位……,或者:因家中變故,我打算申請辭去我的工作。因此整個第一段可以這么寫:
尊敬的人力資源經理:
您好!
經過我的深思熟慮,我決定辭去我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我知道這對於您來說,是非常難以作決定的事情。
第二段:說明您自己考慮的辭職的時間(盡管您提出辭職經公司同意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將按照固定的離職日程辦理離職手續,但這樣說並不是畫蛇添足,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夠爭取到提早離開的時間)。
例如: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的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覺得我在某個時間段內離職比較適合,不妨給我個建議或盡早告知我。
第三段:說明您在這個公司里的經驗積累,盡可能地去贊揚公司對您的栽培(不論您有多麼大的委屈和氣憤,都不應該在辭職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視我在「……公司」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過「……公司」的一員,我確信我在「……公司」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後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
最後,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書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寫這樣的辭職簡單、容易、快速,不需才華。)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關於自動離職處理文件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回復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5. 衡水一中違招再遭警告,你覺得這樣的招生公平嗎
不是開玩笑,作為一個河北的學生,我們宿舍在一起討論過,最大的願望就是把衡水從河北省劃出去。
沒錯,嫉妒也好,討厭也罷,衡水給河北省的高考分數線帶來了災難性的打擊也是毋庸置疑的。我們付出著比別的省份超過一倍的努力,卻得不到相應的回報。別人說我們,都是所謂的「學霸」,都是「書獃子」,我不知道這個「學霸」和「書獃子」算不算好詞,但是河北考試制度的僵硬化確實也不是一天兩天得了!
還好他沒有去,不好也不可能像現在一樣成為一個老司機了!
這樣的行為肯定是不公平的,搶佔了教育資源。而且根本不給我們這些學渣留活路的。
6. 大港油田招工
絕對實話本人說的對頂(舉報的全家死光光)
本人油田人,為什麼招外地的人,而不找油田本地人知道不,油田井上出現死亡事故的人都是外地人,外地人死了就死了賠點錢就OK了,不用往北京石油部上報,不然安全獎金就沒了,油田本地人死了,不用上報都老百姓就穿開了,你會問那外地人死了也傳開了啊!?對沒錯,但畢竟不是油田人死了,比如說誰家兒子在井上死了那麼家裡的老人肯定要找去,一鬧,還能不往上抱給這家老人拿補助什麼的,同時這個公司或哪個隊的安全獎金就沒了,老百姓心理都明白沒,當官的都是為了自己的腰包,而苦了油田百姓的子女。上次四站某井不就燒死個山東的19的小男孩子嗎!陪了人家家裡5萬就把事情解決了。。油田都分家了,各是各的了,都是合作關系,都是內部招工,有路子的用錢就解決工作問題了,聽說進技服公司一人3萬 採油的給5萬 ,有人說你也是聽說,對,是,沒有根據的事情去那聽說呢!!!有人說只要家屬不鬧事怎麼都好說,我看就欠鬧,前幾年不是有個人自學法律帶頭遊行,為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就是鬧的那幾年年年招工平均1年1次半,為買斷下崗的老師傅們謀取了不少好處,當官的抓住人家一點小事情就把人家關了幾年 ,現在沒人鬧了,是沒人敢鬧了,官字兩個口,吃完上面吃下面,百姓那敢惹,本人學網路了,有空會把我的感受全部發到各大論壇當中。
現在當官的都不直接貪污了都是變相貪污,,前幾年有幫當官的在快樂老家吃飯,收據寫的是員工盒飯,吃了一個月花了50多萬,比豬還能吃,就那麼幾個官,一天6頓也吃不了50萬吧,快樂老家某經理親自跟我說的.油田這個地方就是有路子的怎麼都好辦事情,沒路子的想找路子都不行,就算去燒鍋爐都給有路子,不管你是什麼學歷。發的工作服裝都是某當管的女兒承包的聽說姓姚的,一身工作服20元的成本,買集團公司200元,真能賺比孫2娘開店還黑,是不是當官的也得了不少好處啊 !!每次招工就招一倆百人報名的都快達到上萬人,每個人還給交20元報名費,請問這錢干什麼用了,是不是當官的沒地方貪污了就從老百姓身上搞啊!!!!有人說有油田應該像大慶一樣規劃下,別想了,某廣告公司給某廠做裝修 總共花 了27萬多 材料成本人工 最多 7萬 那 20萬 呢!!!! 不用問就知道---變相貪污 有人問 你怎麼知道?本人參與了這個工程 又會有人問你分了多少??我就是個幹活的。。
油田現在很平靜就欠有個走極端的人來鬧鬧事情了.........
7. 我是一名乒乓球教練,在河北一個乒乓球俱樂部上班,我辭職了,,過了
收集整理加工完善的辭職資料,供你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試用期提前3天,非試用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 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
★ 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5、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
《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這三封辭職通知書,簡單、易學、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華,不費思勞神。)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的論述: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 關於自動離職的論述: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論述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 對於隨意調動職工工作崗位的論述:
調動工作崗位。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關於五險一金的論述:
1,關於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關於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的論述:
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合同的,違飯了現行實施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理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讀: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同等的保護。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系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系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1)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達成口頭勞動合同的,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關系一經建立,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論述:
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理由依據:
《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勞動者可向公安部門和勞動部門舉報,兩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立即將其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8. 河北音像出版社是真的嗎
肯定是假的唄
9. 河北省通信建設有限公司 怎麼樣哦是國企還是民企哦小弟今年通信專業大學畢業,收到這個單位offer了
河北省通信建有限公司員工必看(轉載)
河北省通信建有限公司員工必看
我來河北通信建設有限公司一年了,但這個單位並不承認我是這個公司的員工。這不是我一廂情願地想法,雖然從外表看包括編制,證件,如同我就是這個公司的一員,但我拿不出任何書面性質的證明來告訴任何人我是河北通信建設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下文我會告訴你這裡面的貓膩。也許你會告訴我說這種情況在社會上數不數勝,我只是自討沒趣。現實的確如此,可我不願意看到那些為河北通信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建)付出青春付出生命的最下層員工就這樣渾渾噩噩地活下去,我們有權清楚自己的切身處境。也許某一天當我們的身材不再健碩,臂膀不再有力,也許這個時候河北通建不願再和我們有任何交集。其實像我這樣為通建孜孜奉獻的人不勝枚舉,像我這樣受到通建壓榨苛責的人比比皆是。我並不高尚,我只是不想我的勞動成果被人小覷。下面僅僅是我個人看到的一些現狀,一些問題,如果您是一位通建的員工,希望你能設身處地想想你的情況。
1。通建的關系網就是將我們栓住的一個鎖鏈。
也許我說得有些絕對,是,這裡面不包括那些與原有高層領導有著極其親近關系的人。通建的每一名工作者都或多或少地與大大小小的領導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誰也不例外,我也一樣。可是我們大多數人所擁有的關系並不會讓自己在通建的工作生活中有一星半點的優越感,相反,這一絲半縷的關系卻成了通建制約我們的一個把柄。就是這個應該讓我們安心的關系變成了通建掣肘我們的工具。現代社會流行的關系理論讓通建運用到了極致。也許某天你的工作出了問題,那麼有一套株連並坐的懲罰體制在等著那些與你有瓜葛的每一個人,而此刻就是內部領導勾心鬥角,互相傾軋的**。每個領導帶領著其特定的party羽,包括上級和下部,排擠打壓其它派系是通建里經久不衰的政治運動。我見過的公司內部斗爭多了,卻從未見過哪個單位將這項運動搞得如此紅火,大概這就是通建的企業文化吧。這種企業文化如此標新立導,可是領導層勇於創新,開拓進取的寶貴成果,需要我們傳承與發揚。
2。2009年1月份以後來的員工都只是出賣血肉給通建的小卒。
因我們是弱勢群體,所以我們會受到通建的鄙夷。因為我們急需一個糊口的工作,所以我們會受到通建的蹂躪。對於在09年以前進入通建的員工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裡面嚴格苛刻的條款,雙方是否都持有合同原件,可以不計較,只要簽訂合同的一方是河北省通信建設有限公司就是祖上積德了。對於這類員工我們都稱為合同工,是一個讓人艷羨的身份。再看看09年以後的勞動合同,文件中所列出的與員工產生用工關系的單位名稱煞是新奇,叫什麼勞務派遣公司之類的名子。這個單位聞所未聞,沒有一個員工知道存在這么一個單位,也沒有一個人能告訴大家這個單位在哪裡。對於這類員工我們稱為派遣工,是一個文明的流浪者。其實不管合同一式幾份全都都要如數上交至單位保管,否則會怎麼樣,你自己想。如果某一天你出了工傷,或者付出了生命(因為平時高空作業,帶電作業,惡劣環境作業是習以為常的,每年總會有不少人致殘致死),你認為通建會承認與你有瓜葛嗎?你可以說有,還可以找出為數不少的人給你作證,有用嗎?要證據,你連最基本的勞動合同原始文件都沒有,你所想當然的一切全是白日夢!我知道這里不是慈善機構,但總得把我們這些最下層的苦力當人看吧,我們每個人都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啊?通建的領導們高高在上,不可觸及,讓我們仰望,讓我們崇拜,讓我們敢怒不敢言,因為我們要吃飯。
在通建不論老員工還是新員工,都同樣付出著自己的精力和生命。我們流血流汗是份內的事,只要你能付給我應得的那份報酬,可惜事實並非如此。合同工不僅有著過年過節優於派遣工的過節費福利,而且每年可以報銷至少兩千元的私人費用,甚至每個月不管上幾天班都是全勤,其它各類如養老醫療等保險福利自也不必說。可令人驚訝的是,以上優惠沒有一項是屬於派遣員工的。事實上,偏偏最苦最累最危險的工作全屬於派遣員工。
出現這種情況的初衷,便是通建在新的勞動法出台後,高層領導陰謀逃避那些有關於員工生命健康的事故責任。
記得在2009年的秋天,通建某分公司施工操作不當,給局方造成了巨大損失,這起惡劣事件讓全公司內所有員工人人自危。接下來在各分司的員工會議上,就出現了某位領導的一句讓所有人刻骨銘心的話,這句話我已經找多位在場員工證實過,他說:「就是多死幾個人,也不要出這種責任事故……」。的確,那次事故是沒有人員傷亡,損失的只是一筆賠償款,施工人員也很自責,可當我們得知領導的心聲的時候,驚悚不已。在那一刻我們明白了,最下層員工的生命在領導眼裡是可以隨便丟棄的,因為他們有著一套高深的伎倆,可以完全逃避死亡事故責任。
3。我們工作環境到底是什麼樣的?
通信建設聽起來是個不錯的行業,似乎很有技術含量。其實單從「建設」二字來看,就明白了在這里工作其實只是社會最底層的體力勞動。公司里的工作內容有線路施工,主要通信機房施工,通信基站施工等等,其中最累的就是基站和線路這些室外工作。
我在通信基站上工作時間最多,更清楚工作中的那些辛酸與苦楚。頂著盛夏的炎炎烈日,我們處在凌空五六十米的鐵塔上,做著高危高強度的體力勞動。北方的夏天乾熱得出奇,在四十攝氏度左右的環境下,喝再多的水也不及流出的汗多。冬日裡北方奇寒,在零下二三十度的雪地里,負重爬上四五十米高早已成了家常便飯,凍手凍腳凍臉凍耳朵我們也早已習慣,經常有剛參加工作的員工下塔後蹲在角落裡大聲的哭。還有些基站在山嶺上,空手攀上攀下一次那陡峭的山路,也要一個多小時,更何況那些施工人員還要背負著工具,設備,線纜。惡劣的環境是工作性質使然,我們無可厚非,最讓我們感到凄苦的是每一次高空高危作業心裡充滿了無盡的委屈與無奈,因為我們知道一旦發生危險是沒有生還的可能的,並且通建也不會對我們表示同情或者負責。每一次上鐵塔之前,我都要想念一遍我的親人,我害怕我可能不再這種機會。
關於高空作業我再想說說,大概每一個做通信建設的公司都是這種狀態,但我想活得明白一點。國家關於高空作業的標準是相當嚴格的,包括身體健康狀態,安全保護措施,高空作業證等等要求,可員工的現實生活情況呢?我們新進的員工只能看著老員工們去做公費體檢,即使是個人自費去體檢,也沒有人在意你的體檢結果,你的身體狀況,安全保護只停留在嘴上,高空作業證在公司里從未見領導提起過。通建的的一半以上的高空作業人員是沒有高空作業證的,這就是說即使有安全事故,也是你自己犯錯在先,而那些有此證的也都是有資歷的老員工,活都不用干,更不要提及爬塔了。
再說說那些在核心機房裡工作的員工,他們也許是最可悲的一部分了吧。的確他們不用爬塔,沒有高空作業,沒有暫時的生命危險。但有一點卻致命的。在核心機房裡存在著各類電磁輻射,這些輻射到底有多大,我不清楚,也查不到數據,但是請你想一想,一個手機的輻射尚且讓我們憂心忡忡,核心機房裡的設備可是承載著數萬乃至數十萬部手機信號的運算,處理,轉發,電子輻射的強度可想而知。可通建對這方面的危害隻字未提,更不要講什麼防護措施了,這不是視工員工的生命健康為兒戲嗎?年深日久的大量有害輻射會讓人體毫無察覺地產生莫名的疾病。也許你可能不在乎這些,可是你的後代呢,這類超標輻射可是會通過方方面面影響到你的子女啊?
4。那些為通建立下汗馬功勞的基層施工隊長的下場。
錯誤誰都不想犯,都在盡力避免。
我所在的分公司是全單位工程業績最好的,就是因為基層有一批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的施工隊長。如果有人告訴你,有些隊長一天干四個室外,還不只是全向站,早上五點鍾就開工,晚上八點才下塔,全天不包括上山,高負重爬高累積二百米以上,請你相信,這些全都是事實,並且這所有一切全是自覺的。這類人不在少數,因為他們明白多勞多得,他們以為通建會記住他們的所付出的血汗。智者千慮必有一失,可是只要隊長某一次施工出個小的質量問題,那麼通建對他們會棄如蔽履,毫不念情,昔日所有的貢獻一筆抹殺,沒有同情,沒有安慰,等待他們的只有批評,排斥,罰款。其實很多隊長,他們來為通建付出青春,寒來暑往十來年,至今一天的所有收入也不到一百元,他們也有一定的領導關系,可通建未曾考慮過他們的未來,或者有一天他們干不動了,如潮而來的苛責,極低的工資,防不勝防的罰款,會讓他自己默默地含恨離開這個他奉獻所有青春與夢想的地方。
5。私賣廢棄電纜的傳統。
暫不談這種行為的不道德不守法的性質。其實只要任何通建的一名員工都知道這種傳統,都明白它對上上下下所有人收入所產生的深遠影響。所有領導也都心知肚明,他們以前干起來也是輕車熟路,我就納悶了,他們在懲罰現在員工的這種行為的時候難道心不虛嗎?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我知道,誰也不是懵懂的孩童,誰也不想做不道德的事情,可現實情況卻讓所有人有苦難言。
員工出差在外可以報銷住宿,但是要求每人每晚二十元下,這是車馬店大通鋪的價格,可我們不是牲口。一天給員工的餐補是三元,這可是連一碗面條都吃不到的。一天的工作下來,我們只希望好好休息,吃頓飽飯,美美睡上一覺,可若真得以規定為准,按部就班來的話,不是挨餓就是自己貼錢,所以按實際工資計算下來,很多時候還要自己貼錢的。的確,這不是我們私賣線纜的理由,可是通建十多年了,所有人都在這樣做,這是不成文的規矩,所有領導都心如明鏡,因為這是默許的。你可以潔身自好,可是,你要與同事們合群,你要因循著領導的道路走,你也不想他人說你是傻貨,你更要領會公司的精神,更重要的,是你要生活,所以,人們一直樣做。
所以我奉勸那些奔著灰色外財來通建或者剛剛進入通建的朋友們,把大腦放清醒一點,這里可不是你們想像中的美好家園,這里是吃人不見骨頭的魔窟,外財不要想啦,額外收入更別惦記,趕緊遠離這個是非之地是正事。
6,通建員工的家人
我現在要告誡的不是所有通建員工,只是那麼特定的一部分。畢竟在通建還是有不少工作環境不錯,待遇不菲的人存在。
如果你是通建最下層的員工,請想想你每天工作時提心吊膽,想想你們工作中的每一個劫後餘生的感覺,再用你那不大具有靈性的大腦想念一下你的家人吧。我們都是在外奔波的流浪者,也許家人不願聽到收入的微薄,但他們更不不忍心看到我們用生命,用青春換取那一丁點只夠糊口的報酬。比起那點可笑的工資,家人更願意見到快樂活潑的我們,我見過許多同事,工作中的艱辛和無奈總不會向家人提及,與家人聯系只是報喜不報憂,試想一下,如果有一天你不再有機會思念家人,如果有一天你的家人再也聽不到你親切話語,如果你的家人只能在他們對你的回憶的日子裡度過,你會追悔莫及的。我這不是危言聳聽,是事實,這種事情已經不再鮮見。
如果現在您是一位通建的家人,那麼請您立即與在通建工作的親人聯系一下吧。平時許多情況,我們為了不讓家人擔心,是不會向您提及的。我們那些日日夜夜的辛酸與苦楚只能咽到肚裡,而現實的殘酷,家人期待會讓我們做出不理智的舉動。
其實我們也很想家,想父母叮嚀的的話語,想妻兒歡樂的笑容,想沉浸在溫馨的親情里,但這一切都只能是想想而已。
7。通建的工程質量
有些事情我必須要說實話,通建的工程質量的確是不錯的,但是這僅限於以前。因為目前的情況有些變動。總有一些老員工慨嘆,現在工作中的很多做法都敷衍了事,不符合標準的操作處處可見。什麼最好的技術,什麼最好的質量,全都見鬼去吧。可是通建呢,把所有員工負責任的心態都逼得已經消失殆盡,還指望做出一流的工程,簡直天方夜談。
也不知道聯通移動吃了工程款的回扣,還是通建用了什麼見不得人的招術,通建竟然還會有大量工程中標。我好想問一問那些通信企業,通建對工程質量如此馬虎大意,對那些為它傾心付出的員工如此苛刻無情,你們放心他能做出所謂的精品工程嗎?你們竟然如此放心,如果哪天移動或者聯通的高層去通建的施工現場看看,呵呵,保准大開眼界。但是我有一點看出來了,通建里聯通的工程就是比移動多,現實是聯通比移動差。
好了,廢話少說,所有員工,以及和通建有著千絲萬縷關系的人,清醒一下吧。
通建的員工不怕付出,不怕流血汗,為了通建付出所有之後的遭遇卻令人齒冷。通建不把我們當人看,但是我們要自己得起自己,至少我們要活得明明白白。我們不應該讓通建封堵了我們嚮往美好的路。
通建的家人你們也不要再把通建當那原來那個收入穩定,待遇優厚的福地了,為了你們的親人,好好關心一下他們吧。多多聆聽一下他們的心聲,多了解一下他們的凄苦。那一點微薄的收入到底值不值得你們至親至愛的人付出青春與生命。
不管你是誰,當你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應該能體會到作為一個社會最下層勞動者內心的痛苦掙扎的感覺。我們希望這種企業越少越好,那些變相貶低企業員工的情況越少越越好,那些為了生活付出辛勤勞動的人越安心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