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股份制合同
❶ 我和一個朋友合夥經營一個汽車維修廠,我們的股份各佔50%,但現在我不知道怎樣寫一份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協議都是形式化,但是必須要有書面上的東西相互約束,我也是和大學同學合夥做生意,合作近4年了合作的很好,我覺得合夥做生意一定要記住這句話「心底無私天地寬」,順祝合作愉快,生意興隆!
❷ 2個朋友合夥開個汽車維修廠怎麼寫合同
汽車維修合夥協議書
甲方: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XX
建立汽車維修廠,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夥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夥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面向社會開展業務,工商行政管理登記設立「XX。約定經營執照上加入乙方名字。
三、投入合夥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共XX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XX萬元,乙方負責出資XX元,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立即注入X萬元,其餘的XX萬元在XX年X月X日之前全部投入;由於前期建廠為甲方在運作,為了准確界定甲方的投資,
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方必須列出前期投入支出明細清單(注有實際已支票據,包括租金、廠房搭建等),由乙方確認並界定資金數額,若前期投資支出不足X萬元,甲方同樣於
XX年X月X日前補足投資數額。
四、合夥投資效益分配:合夥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佔40%,乙方佔30%
,預留30%作為機動分配,主要用於獎勵有功的相關業務單位以及聘用技術人員分配。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利,分配支出
比例分享。
五、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
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份,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帳戶,合夥資金專款專用,雙方共留銀行財務印鑒,獨立核算,在合作期間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六、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七、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夥伴,本著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到互利互贏目的。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❸ 汽車修理合同範本
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一、車輛型號:┌────┬─────┬─────┬───────┬─┬──┬────┐│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動├──┼────┤│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 接 車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地點│ │地 點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五、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六、驗收標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七、結算方式及期限: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號 │└────────────────┴─────────────────┘說明: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註: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
❹ 汽車維修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汽車維修合同是承修托修雙方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屬於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攬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並給予約定報酬的協議根據汽車維修行業的特點及修理作業方式,汽車維修合同主要有以下內容:
(1)承修托修雙方名稱;
(2)簽訂日期及地點;
(3)合同編號;
(4)送修車輛的車種車型號牌發動機號車架號;
(5)維修類別及項目;
(6)預計維修費用;
(7)質量保證期;
(8)送修日期地點方式;
(9)交車日期地方方式;
(10)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及費用的結算原則;
(11)驗收標准和方式;
(12)結算方式及期限;
(13)違約責任和金額;
(1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5)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❺ 汽車維修合同樣本
給你發一個範本,你看看能不能用得著!
合同範本
(一)本公司用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凡被公司錄用,到公司工作的人員均須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
(二)勞動合同書標准文件形式如下:
汽車維修有限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章,雙方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 部(室)從事工作,擔任 職務。
第二條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二)試用期:甲、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即進入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別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即轉為甲方正式合同制員工;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試用期內,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均應提前10天通知對方。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假期
(一)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月工作時間為28天。除中午吃飯時間一小時半外,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具體上班時間根據季節另行通知。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可適當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即安排加班加點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_小時,每月不超過_小時。乙方無特殊情況,須服從甲方加班安排。
(三)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但應服從公司的統一休假、值班、加班安排。
(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完成加班後,甲方應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和公司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乙方無特殊情況,應服從甲方安排。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日常工作起止時間(上班時間)。
第四條 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乙方擔任哪一類哪一級的職位工作,即享受該級的工資及津貼。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按下列標准發加班工資;
1、法定休假日加班加點的,管理人員不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本人當月正常的日、時平均工資數的200%計發工資;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本人當月正常的日、時平均工資數的150%計發工資。
2、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安排相應時間休息的,不發加班工資;不安排休息的,管理人員、不拿浮動工資的員工按上條標準的150%計發工資,拿浮動工資的按上條標準的120%計發工資。
3、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按本人當月正常時平均工資數的120%計發工資。
(三)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社會義務,或因公負傷,發給最低生活費。
(四)女工產假期內,保留職務,計算連續工齡。
(五)在非因公病假中,三天以內,工資、津貼發90%,三天以上,取消當月浮動工資,工資、津貼發70%。一個月以上,取消當月浮動工資及當月所有津貼。三個月以上、半年之內,保留職務。半年以上者,給予辭退。
(七)因甲方過失造成停工待工的,甲方應發乙方基本工資和應發津貼。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的,甲方不發上述工資、津貼,並對停工造成的損失要求乙方給予適當賠償。
第五條 勞動(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衛生安全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乙方對甲方違章違法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
第六條 培訓
(一)凡新上崗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合方能正式上崗。
(二)公司員工均需接受公司統一安排的專門的業務、技術培訓,以確保員工工作能力的適應性。
(三)員工參加專門培訓的培訓費,由公司統一支付。但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員工培訓合同書所要求服務年限。凡未到服務年限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償還公司支付的培訓費,並按培訓合同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七條 福利與保險
(一)甲方參照國家保險規定並依本公司規定,為乙方繳納人身保險費用。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集體宿舍和工作餐。
(三)乙方因公致傷、殘、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公物財產。
(四)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
(一)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變更合同。變更後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法或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一般在半年以內);
2、已婚員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3、甲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4、甲方以欺詐手段,使乙方在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5、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員工自願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
3、乙方死亡。
(八)合同即將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合同的,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違約補償金;
3、乙方違反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可由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名: 乙方法人代表簽名:
❻ 合夥汽修廠協議書
合夥協議書範本
一.總則 合夥企業名稱: (簡稱企業)。
企業住所:
合夥宗旨:公平、平等、互利。
合夥企業經營范圍: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甲
(2),乙 (3),丙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甲乙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丙出資 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甲 、乙 、丙、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 為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共有並為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分配按照每人 %的經例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沖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負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伙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伙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准,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一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每人 %的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每人 %的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型大小、經營場所、范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伙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