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行業政策文件
㈠ 如何申辦汽車三類維修企業
首先,你需要核名,就是你需要到工商局那裡拿核名表。當然,你需要確定你已經可以在你理想開店的地方租到位置。因為核名表中需要填寫地址的。填完表需要交回去核名,還要帶辦理人的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所租店鋪的房產證原件等,其實等你拿表時,你可以問清楚那裡的服務人員。
等核名表出來了,然後就需要到店鋪所屬地方的環保辦,道路運輸交通管理局去辦理相關手續,因為《環保報告》和《道路運輸許可證》出來了才可以辦後續的東西。這過程是很煩人的,一定要跑很多次。
你開始了這些,後面的就知道怎樣繼續了,因為都要填表,復印證件。如果你不太懂,而且你是老闆,建議你找那些稅務咨詢代辦好了。這可以省麻煩,但不一定省時間啊。
以下是網路找到的,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一、必備材料
1、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報送以下材料:
(1)《XX省汽車維修經營許可申請表》
(2)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量具檢定合格證明復印件;
(3)從業人員有關證件;
①技術負責人: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並持有從業資格證書。
②檢驗員:從事一類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至少2名質量總檢驗員和1名質量檢驗員。從事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質量總檢驗員和1名質量檢驗員。從事三類維修業務中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應當至少配備1名質量檢驗員。
③機修維修工、從事一類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至少6名、電器維修工、鈑金維修工、塗漆維修工、車輛技術評估(檢測)工各1名並持從業資格證書;從事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至少4名電器維修工、鈑金維修工、塗漆維修工、車輛技術評估(檢測)工各1名並持從業資格證書;三類維修業戶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④企業管理負責人、業務員、價格核算員持有從業資格證書。
(4)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執行;
(5)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6)與其維修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生產廠房和車輛停車場面積資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租賃場地的還應當提供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7)工商部門的業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8)允許設備外協的外協協議書(外協單位應在本轄區或20公里距離范圍內,機加工設備除外);
(9)其他相關材料。
㈡ 2015新環保法對汽車維修行業有何規定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於2015年1月1日修訂施行《環境保護法》並沒有對汽車維修行業作出專門規定,但有與汽車維修行業有關的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三十六條國家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和再生產品,減少廢棄物的產生。
國家機關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優先採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
第四十條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產生。
第四十一條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條國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或者轉移、使用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禁止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
第四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時,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措施。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處理,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有關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評估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失,並及時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處置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四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
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重點排污單位不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環境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公開,處以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條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㈢ 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的二、促進行業轉型升級
(四)鼓勵連鎖經營,促進市場結構優化。
要積極發揮規劃引導作用。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發展改革、城鄉建設、商務主管等部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供需平衡、便民利民」的原則,編制發布本行政區的《汽車維修行業發展規劃》,將汽車維修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城市發展中為汽車維修業提供一定功能空間,增強城市承載功能,促進汽車維修業發展與人民群眾維修服務、汽車消費需求相適應。在確保安全、環保生產條件下,鼓勵企業在大型社區、公共停車場、客貨運輸站場周邊、高速公路服務區及旅遊景點服務區布設連鎖網點。對於開辦連鎖維修網點的,在經營場所所在的地級市主城區或者縣、市行政區范圍內,可以共享技術負責人和《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規定的大型維修設施設備。
(五)鼓勵規模化發展,提升資源配置效率。
鼓勵骨幹、龍頭企業通過資本紐帶、市場運作等手段,積極開展重組、並購、擴張,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延伸企業價值鏈,實現規模化、集團化發展。鼓勵大型企業建立配件集中采購平台、鈑噴中心等專業化支持體系,提升企業運作效率和效益。鼓勵中小企業在維修裝備、維修技術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優勢互補,壯大發展實力。
(六)鼓勵專業化維修,提升業態發展水平。
鼓勵發展事故汽車、變速器、尾氣後處理裝置、輪胎、玻璃維修等技術有特長、服務有特色、創造附加值高的專項修理企業,完善汽車安全狀況檢查、維護等服務內容,不斷滿足市場多樣化、個性化需求。要加強新能源汽車維修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維修技術標准規范及認證體系,加大維修技術儲備、推廣力度,加快維修網點建設,不斷滿足新的市場需求;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各大中城市積極拓展特約維修服務網點,開展技術培訓和推廣,提供必要維修配件保障。要加強營運車輛維修服務能力建設,鼓勵公交、大型客貨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專業化的維修機構或部門,為營運車輛提供可靠的維修服務和技術保障。
(七)鼓勵品牌化發展,充實行業發展內涵。
要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創建、社會滿意」的原則,積極推進企業品牌建設。要建立健全行業品牌培育、發展、激勵、保護的政策和機制,營造良好的品牌成長環境。要著力扶持、培育一批維修服務質量高、質量信譽優(AAA)的企業盡快成長為地方品牌,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並逐步向區域、全國擴展,發揮品牌示範保護作用。鼓勵企業增強品牌意識,提高品牌創建內生動力;鼓勵優質企業依法進行商標注冊,加強商標保護,不斷提升品牌價值和形象。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維修技術人員亮牌服務,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樹立企業品牌和形象。
(八)促進行業安全發展,築牢行業發展基石。
企業要牢固樹立「平安汽修」理念,充分認識「平安汽修」是「平安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加強維修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作業培訓。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在用汽車噴烤漆房、舉升機等重點維修裝備的維護管理,並依據相關標準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評價,對安全隱患較大的維修裝備要限期整改或更新。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為推進「平安交通」作出貢獻。
(九)推廣綠色維修作業,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
要按照《汽車綠色維修指南》要求,建立健全行業綠色汽修技術和管理體系,促進汽車維修業與現代城市、居民社區有機融合、和諧共處。企業要制定落實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規章制度。要鼓勵企業進行綠色汽修設施設備及工藝的升級改造,推廣使用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形成維修廢棄物和有害排放少、資源利用率高的成套工藝規范。維修企業要做好廢機油、制動液、製冷劑、廢鉛酸蓄電池等廢棄物的回收處置,力爭3年內實現全國一、二類維修企業危險維修廢棄物規范處置率達到95%以上;要加大噴烤漆房廢氣治理設施建設,避免大氣污染。要逐步建立維修企業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要不斷拓展綠色汽修作業的深度和廣度,促進綠色汽修常態化、長效化。
(十)實施汽車檢測與維護制度,促進行業生態文明建設。
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環境保護部門,建立實施汽車檢測與維護(I/M)制度。要建立健全汽車檢測與維護政策標准體系,明確汽車尾氣檢測站(I站)和維護站(M站)的職責、認定標准、統一標識及作業服務流程,制定機動車排放維修技術規范,提升排放維修技術和裝備水平,不斷提高全社會汽車尾氣排放治理能力。各地環保、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分別選擇、扶持一批汽車檢測站、維修企業發展成為I站和M站網點,並定期公示、發布網點信息。經認定的I站、M站網點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張貼統一標識,開展規范化檢測、維修服務。M站網點要嚴格按照汽車尾氣排放維修技術規范、汽車維修保養技術手冊及車型維修技術資料進行排放控制關鍵零部件維修,不得任意更換。M站要向環保部門定期報送汽車尾氣維修數據信息。
㈣ 汽車維修行業相關法律法規
汽車維修行業的法律法規可以到政策網路中的政策法規與行業規約中查詢,這兩部分已經將各個地方的政策法規囊括在內,信息非常全面。
㈤ 汽車維修行業是否符合加計扣除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四、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1.煙草製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 -2011)》為准,並隨之更新。」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規定:「四、不適用加計扣除政策行業的判定
《通知》中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行業的企業,是指以《通知》所列行業業務為主營業務,其研發費用發生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按稅法第六條規定計算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余額50%(不含)以上的企業。」
㈥ 汽車維修行業國家國家有什麼支持政策
沒什麼支持,辦個二類維修企業還很困難呢。
㈦ 2016國發5號文件取消汽車維修必須辦理從業資格證嗎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
所需個人證照、證明等所需材料
1填寫《機動車維修經營類別與經營范圍申請表》、《機動車維修企業經營條件審核表》
2法人基本情況、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方點陣圖、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
3技術人員匯總表及相應職業資格證明
4設備匯總表,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復印件
5各項維修、安全、環保制度、組織機構圖、工藝流程圖、設備操作規程
6車輛維修工時費用價目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八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相應的機動車維修場地; (二)有必要的設備、設施和技術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條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持許可證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機動車進行維修,保證維修質量,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合理收取費用。
三、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3個工作日
維修從業人員資格證核發許可:
所需個人證照、證明等所需材料
填寫《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2、
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一寸彩照4張
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申請質量檢驗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還應當同時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和維修技術工作經歷證明。
法律依據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 年第 9 號令)第五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道路運輸經理人和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 年第 9 號令)第六條 國家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實行從業資格考試制度。 從業資格是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所從事的特定崗位職業素質的基本評價。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 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取得從業資格的比例分別是相關經營者依法獲取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許可的必要條件之一。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 年第 9 號令)第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技術負責人員 1.具有機動車維修或者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機動車維修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熟悉機動車維修業務,掌握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 (二)質量檢驗人員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熟悉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 (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作業的技術人員 1.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2.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2006 年第 9 號令)第十八條 申請參加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式樣見附件3),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學歷證明及復印件,申請參加技術負責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也可以提供技術職稱證明及復印件。 申請質量檢驗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還應當同時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和維修技術工作經歷證明。
三、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㈧ 2018年汽車維修行業法律法規有哪些
部分法規如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2005-7-18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2005-7-18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2005-7-18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 2005-7-2汽車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2005-7-2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JT/T 639-2005汽車車體校正機 2006-5-29JT/T 635-2005輪胎拆裝機 2006-3-19汽車維修行業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技術規范 2006-1-4商用汽車發動機大修竣工出廠技術條件第1部分:柴油發動機 2005-12-29商用汽車發動機大修竣工出廠技術條件第1部分:汽油發動機 2005-12-29大客車車身修理技術條件 2005-9-23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2005-9-11汽車鼓式制動器修理技術條件 2005-7-20汽車維護、檢測、診斷工藝規范 2005-7-20大客車車身修理技術條件 2005-7-20汽車修理質量檢查評定標准—車身大修 2005-7-19汽車修理質量檢查評定標准—發動機大修 2005-7-19汽車修理質量檢查評定標准—
㈨ 目前我國汽車維修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部分法規如下: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2005-7-18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2005-7-18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2005-7-18
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 2005-7-2
汽車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2005-7-2
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
JT/T 639-2005汽車車體校正機 2006-5-29
JT/T 635-2005輪胎拆裝機 2006-3-19
汽車維修行業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技術規范 2006-1-4
商用汽車發動機大修竣工出廠技術條件第1部分:柴油發動機 2005-12-29
商用汽車發動機大修竣工出廠技術條件第1部分:汽油發動機 2005-12-29
大客車車身修理技術條件 2005-9-23
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 2005-9-11
汽車鼓式制動器修理技術條件 2005-7-20
汽車維護、檢測、診斷工藝規范 2005-7-20
大客車車身修理技術條件 2005-7-20
汽車修理質量檢查評定標准—車身大修 2005-7-19
汽車修理質量檢查評定標准—發動機大修 2005-7-19
汽車修理質量檢查評定標准—